噠噠噠。


    馬蹄聲在砂石路上碾過,驪龍馬昂著頭顱,黑色的馬鬃迎風飄蕩。


    這條主幹道,已經修建了兩個多月,每天基本上維持著180名平民工人,每人一天一個銅板的報酬。也就是說,這條路一天花費180個銅板,兩個月,總共花去一萬多個銅板,大約1枚金幣。


    有時候,人力就是這麽令人歎息的便宜。


    從各地搬運來的石頭,都被敲碎成指甲蓋大小的碎石,平鋪在地麵上,混合著東海岸的海沙,讓整條路顯得十分幹淨整潔。


    沒有水泥,碎石和海沙踩上去,總會不知不覺沾上一點掉進鞋子裏。


    “可惜荊棘嶺隻是多石頭的土丘,石頭個頭也很小,連石板都沒辦法切割。否則的話,將主幹道修建成石板路,會更漂亮。”李斯特覺得有些遺憾,小鎮實在太貧瘠,周圍資源也極度稀缺。


    他現在賣了兩次黑珍珠,錢袋鼓鼓的,足足存了五百多枚金幣。


    可是卻無法立刻轉化成資源——牲畜不能多買,牧草量少;建築不能多建,人手不足;道路不能常修,石料不夠;荒田不能多種,工具稀缺。


    便如今天,全鎮開始修繕木屋。


    道路便沒有工人施工了。


    平民們在巡邏隊、文書小吏的監督下,開始檢查自己家的木屋結不結實。梁柱裂開的要上報更換,屋頂破損的要上報補洞,窗戶鬆動的要上報加固,牆角腐朽的要上報修理——平民們熱情很高。


    因為領主大人提供修繕材料。


    這讓平民們,覺得自己占了大便宜,不上報就是吃大虧!


    “或許,我應該開始燒磚,石頭不夠磚頭湊。”李斯特看到轟轟烈烈的木屋翻新大會戰,心中想到。


    石匠和木匠就是異世界的建築工人,平民住木屋,貴族住石頭城堡。


    在鮮花鎮,隻有李斯特的城堡,是用岩石壘砌並用糯米作為凝膠材料。糯米的價值,非常貴重,糯米孕育的精靈,被稱之為“牆精靈”。它的價值不在於可以吃,而在於具有很強的粘結效果。


    沒有水泥,牆的凝結,要麽用泥土,要麽用糯米。


    很幸運的是,鬱金香家族有一隻糯米小精靈,所以伯爵修建的城堡,都很奢侈的用了糯米凝結。


    這樣的城堡,比起泥土凝結的城堡,堅固很多倍,而且可以修建很高。


    譬如李斯特的城堡。


    推去房頂的尖塔形屋頂,還能繼續加高幾層。


    “轉頭的燒製,幾乎沒有什麽技術含量,找到適合燒磚的粘土,就能燒出合格的磚塊……不過,燒磚要建磚窯,還得用到煤炭,沒有煤炭的話,至少要有木炭。不經過摸索,恐怕燒不出合格的磚塊。”


    喜歡看書,喜歡沒事瞎琢磨的李斯特,懂得知識還挺多。


    他懂得硝石製冰、粘土燒磚、手工造紙、黑火藥配方、土法水泥、蒸餾白酒、胰子配方、望遠鏡、燒製玻璃,等黑火藥配置成功連手榴彈都能造出來。此外什麽水車、犁、風車,鼓搗鼓搗也能說出一個大概原理。


    但知識想要轉化為實物,絕非簡單事情。


    最大的製約就是材料和人工。


    硝石製冰需要硝石,如果不是找到一座超小型硝石礦,製冰就是一句空口號;燒製玻璃也一樣,需要石英砂和純堿,石英砂大概需要找到石英礦脈,他記得是那種看上去有點透明的石頭。


    但純堿是什麽,是蘇打嗎?


    他記得做稀飯的時候,需要放點兒堿,草木灰中可能有少量的堿,可是燒玻璃的純堿從哪弄?


    黑火藥除了硝石,還要硫磺。


    水泥需要石灰石。


    “嚴格說起來,我貌似還不知道硫磺、石灰石長什麽樣子吧?”李斯特忽然想起來一個很嚴重的問題。


    他光知道硝石可以製冰,石英可以燒玻璃,石灰石可以造水泥,硫磺可以配炸藥。


    但石灰石、硫磺,長什麽樣子?


    此前他隻知道硝石是白色的,很多書中都提到過,長在廁所、牆角上麵,後來經煙霧任務提示有超小型硝石礦,才成功發現硝石。


    真要讓他自己去尋找硝石礦,恐怕白了頭都找不到。


    “石灰石這名字比較俗,大概是一種常見的石頭,跟大理石、花崗岩有沒有關係?至於硫磺,是不是得從火山口找一找,據說火山口都是硫磺味道的。”


    此刻李斯特覺得。


    真實的自己,遠比想象中的自己,要無知的多:“這就有點尷尬了……但我肯定知道燒磚的土從哪找!”


    理論上燒磚要用粘土,就是那種可以燒成紅色磚塊的土壤。


    但不追求質量多高的話,大部分土壤都可以用來燒磚,稍微有點粘性的土壤,就算不錯的材料。


    鮮花鎮這樣的土壤還是很多的。


    “等任務完成,我就召集一批農奴,為我燒磚,我要用轉頭蓋房子。”蓋火焰菇大棚,蓋廁所,蓋豬馬牛羊圈,蓋工廠廠房。再蓋個足球場、籃球場,養一批職業球員,沒事過來打比賽。


    “還是得花時間去找石英、石灰石和純堿,水泥、玻璃的用處,非常廣泛。”


    然後他忽然想道:“其實我是一名貴族,享受生活才是我應該做的事情吧,為什麽我整天想著的,都是搞發明、研究?”


    他曾經是一名文科生。


    不是理科生。


    大學學的是信息管理。


    “生活如此美好,我可不想當一名魔法師。”


    正在他騎著馬,思緒飛揚時。


    不遠處街道邊,嘭咚一聲,一間木屋竟然倒塌了。


    李斯特抬手遮擋陽光,看向那邊,一群人亂糟糟的看著熱鬧,他便吩咐扈從騎士:“怎麽回事,去詢問一下。”


    扈從騎士很快將一名現場監督的巡邏隊員帶過來。


    巡邏隊員跪在地上,回答李斯特的提問:“回領主大人,是大嗓門的亨特,將自己的木屋拆了。”


    “將自己的木屋拆了?”


    “是的,我們親眼看到亨特拿著棍子,用力敲打自己的木屋,將幾根支撐柱子敲斷,然後木屋就倒了,亨特也被埋了進去。不過他沒被砸死,隻是砸斷了一條胳膊。”


    “他為什麽要拆了自己的木屋?”


    “額,亨特聽說領主大人的城堡,會提供木屋修繕的材料,所以,他想要換掉自己的木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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