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俊本來並不是很喜歡逛外網,但實在是無奈之選。


    國內的懸賞平台,實在是卷的太厲害,騙子也太多,幾乎就沒有好的平台。


    有人說是資本家的套路,可實際上國情就是如此。就拿碼字為例,現在最便宜的槍手,已經卷到了千字3元的價格,這根本不是資本搞的,就是不斷內卷,卷成了這個樣子。


    因此,王俊隻能去外網接單,他不做違法的事情,但是他做的很多事情,都可能是給違法的事情幫了忙,即便他不具備“明知”,現在對他采取刑事強製措施,是沒有問題的。


    這個時候,彭希齡已經把王俊電腦裏所有的證據都拷貝了。


    王俊這電腦對外設防,對內完全不設防,連個開機密碼都沒有,更沒有在自己的電腦裏藏什麽東西,顯得非常光明磊落。


    如果尚大鵬每次過來的時候查一查王俊的電腦,可能都會發現王俊會留存他倆的溝通記錄。王俊這麽做是為了以後有機會報答,卻沒想到都成了線索。


    “陸隊,恕我直言,這個王俊,水平很高。”彭希齡張口,給了陸令一個總結。


    “那不容易,”陸令看著王俊,“外網誘惑那麽大,你居然沒有主動接單過一些明顯違法的東西,實屬不易了。”


    王俊沒說啥,似乎覺得這個事不算啥。


    現階段,外網最賺錢的業務,就是詐騙罪。與這個罪名相關聯的,主要是侵犯公民信息罪、幫信罪和非法利用信息網絡罪。


    幫信罪也就是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最常見的就是:明知是網賭網站卻提供充值結算並收取手續費、明知對方詐騙卻幫忙開銀行卡轉賬。


    非法利用信息網絡罪沒有幫信罪那麽有名,這些年也非常常見。


    舉個實際桉例。


    境外詐騙分子,讓境內的人去撥打電話。


    給了撥打電話的人10000個號碼,都有姓名。


    撥通電話後,就說是理財顧問,有很好的理財產品,需要加微信詳談。


    境內的人,不需要任何後續操作,隻需要成功讓被害人加上微信,後續能不能騙成功,與他無關。


    隻要成功加上一個微信,他就能獲得一定的收入。


    這10000個號碼,最終,會有大概1000人加了微信。


    這個數字是非常恐怖的,也就是說,即便在今天反詐宣傳這麽徹底的情況下,依然有十分之一的人,是很可能被騙的群體。


    這1000人最終有多少人受騙、被騙多少錢不一定,但這1000人,絕對是很危險的。


    這種情況下,打電話的這個人,就構成了非法利用信息網絡罪。根據判例,這個人大概率會被判1年左右的有期徒刑。


    王俊不可能做這種基礎工作打電話,但是他的水平,如果觸犯幫信罪,收入相當可觀。


    但陸令看得出來,王俊的臉上,寫滿了“我不貪錢”四個字。


    “你雖然收入不多,但是以你的花銷水平,應該攢了不少錢了吧?”陸令問道。


    “沒有...”王俊羞愧地低下了頭。


    “他都捐了,”彭希齡道,“我剛剛大概看了看,他光是捐某某籌,就三萬多了,還幫了一個小女孩上學。”


    “這些都要記錄下來,都是證據。”陸令道。


    “啊?這也是?”彭希齡有些不解。


    “是。”陸令點了點頭。


    證據的範疇非常廣。


    比如說,王俊幫一個人設計了一個網站,這網站全是虛擬遊戲投注,但是設計好了之後,那邊的人拿到代碼,再找到自己人稍微一改,加上幾個充值口,就成了賭博網站。


    這種情況下,王俊是否違法呢?


    那就得看他是否明知。


    怎麽看是否明知呢?


    這可不是他說啥是啥,要具體分析。


    如果這個人本身就玩網賭、收取的酬勞明顯過高、參與過後期製作、與甲方溝通過方便充值的細節等等,那可以推定他“具備明知”。


    如果這個人真的很單純,就是幫忙幹活,別的啥也沒參與,賺的錢不多,還經常捐款,那就無法推定這個人“具備明知”。無法推定具備明知,就不構成犯罪。


    並不是說“經常捐款”就一定是好人,但王俊這種情況來看,確實是。


    把王俊作為嫌疑人掛在了走私罍的桉件中,開好了監視居住的手續,讓王俊簽了字,除此之外,王俊的電腦、手機裏也安裝了監控程序,陸令等人就離開了。


    這個程序王俊可以破解,但是他破解,寇羽揚等人就知道了。


    ...


    從王俊這裏離開,陸令接到了哈城那邊的電話。


    哈城那邊完成了對鑽石的鑒定。劉海嵐帶到哈城和焦護國進行交易的鑽石,沒有一顆是真正的天然鑽石,是人工合成鑽石、莫桑石的混合品!


    陸令是沒有這個眼力的,或者說,警察大部分都沒有這個眼力,當時收繳了贓物之後,大家都以為這是價值很高的天然鑽石,沒想到居然不是。


    雖然說人工合成鑽石也不便宜,但是相比大克拉的天然鑽石,可是差了不止一點。


    陸令表示明白,他也更確認了之前的猜測,這個局,確實是針對他的。


    燕雨等人在濱城待著,人手並不是很夠,就隻能找三組借了三個人,派到了渾春那邊,試圖找到那邊可能存在的走私路線。


    拿著相關的證據,回到特總,陸令就沒管青山和劉儷文,讓他倆先去休息,他一個人研究起了王俊留下的資料。


    王俊留下的這些東西,證據力很弱,因為基本上是以記賬的形式保留的,有個別的會有截圖。


    就比如說那次走私,就因為有截圖和溝通的記錄,陸令才能分析出走私的具體位置。除此之外,都不太清楚。


    現在最關鍵的東西,還是在尚大鵬提供的錄像上麵。


    這件事,明顯可以看出,是尚大鵬配合向斌,要搞陸令,要把陸令搞下去,主謀一定是向斌。


    除了向斌,陸令很難想到有誰能設計這麽大的一個圈套。


    這次陰謀,除掉焦護國並不是最重要的,焦護國已經不足為慮,主要還是要除掉陸令。


    一旦陸令真的拿著空白光盤回來,後來發現重要證據在陸令手裏不翼而飛,陸令就涉嫌瀆職罪和玩忽職守罪,這種情況下,他不可能再有資格接觸桉件,因為他本身就成了和向斌有關聯的嫌疑人。


    若不是和向斌有關聯,他為什麽會把向斌犯罪的重要唯一性證據弄丟呢?


    總之,如果這次陰謀得逞,陸令就再也不是向斌的對手。


    尚大鵬也不是簡單人物,不會很容易被陸令看穿,除此之外,還付出了價值超過十萬元的人工鑽石和莫桑石。對於當時的陸令來說,他就以為這是價值數百萬的天然鑽石,所以陸令怎麽也猜不到,劉海嵐是誘餌。


    隻可惜,陸令從來都不是相信“僥幸”的人,當他費盡心機追到哈城,最終發現關鍵證據出現在偵探社的網站上,他就非常非常謹慎。


    不僅他謹慎,燕雨也是如此,還單獨囑咐陸令一定要小心尚大鵬。


    如果不是足夠的謹慎,即便陸令的能力再強,這一次也就栽了。


    陸令現在就在分析,尚大鵬和向斌,有沒有b計劃。


    想了想,應該是沒有的。


    如果有,尚大鵬也不會把電腦要過去,緊急修改計劃。


    現在,尚大鵬這是妥妥的自保計劃,他和向斌的合作本就不牢固,向斌的女兒殺了他兒子,二人可以因為利益聯手,卻不可能成為堅固同盟。


    也就是說,他們已經可以確定,這個計劃沒有漏洞,一定會把陸令搞倒。


    當然,如果他們計劃真的順利,陸令也不會是今天倒黴,而是需要一定的時間,比如說一個周。


    按照常理,陸令發現光盤是空的,會第一時間回到尚大鵬這裏,找個理由,找他再拷貝一份。而尚大鵬會在這個時候,精準識別出陸令的借口和理由,說唯一的一份在陸令這裏,質問陸令是不是搞丟了。


    然後,陸令無可奈何,隻能暫時穩住尚大鵬,再找出更合理的理由,比如說“光盤被廳裏拿走研究,我忘了備份,過來想再拷貝一份比較方便”之類的理由。


    陸令找出這種理由之後,尚大鵬暫時也不會鬧了,隻會等。


    等一段時間,比如說一個周,尚大鵬會再去找陸令,詢問桉件進展,並且指出,自己突然想到了錄像裏一個人的情況,有所回憶,要求看錄像。


    這個時候,陸令拿不出來,尚大鵬就不幹了,肯定會鬧到檢察院、鬧到紀委,最終紀委、檢察院一查,就發現陸令有問題,陸令就慘了。


    所以,按照尚大鵬和向斌的原計劃,陸令倒黴,也不是今天,總有一個周期。


    不會太短,那樣顯得尚大鵬太假了,也不會太長,夜長夢多。


    總之,陸令猜測,如果他這次中了計,大概一周後,就該倒黴了。


    而這一個周的時間裏,警察肯定是要瘋狂監控尚大鵬的,所以,這段時間裏,向斌和尚大鵬是不會聯係的。


    向斌這個時候,應該會默默地等,等待他的“好消息。”


    尚大鵬提供的這份錄像本身,目前對陸令來說也沒什麽用,畢竟這視頻裏的人,他一個也沒見過,但是,這視頻卻不能丟。


    當然,上麵這句話已經是廢話,陸令現在強調這個事,主要是因為,他有了新的打算。


    將計就計。


    尚大鵬提供的光盤,非常常見,就是網上隨便可以買到的光盤,陸令很快就找到了一模一樣的。


    他準備去見見向斌。


    認輸,求饒。


    按照陸令的真實能力,如果這次被坑,他一定是能清楚的知道自己被害了,而且也很清楚接下來的發展的。


    如果陸令當時已經失去了分析問題的能力,燕雨也能替他分析出來這些前因後果。


    所以,這個時候的陸令,如果被坑,他也應該知道,坑他的人不是尚大鵬,一定是向斌。


    這種情況下,他準備去見向斌,恐怕向斌都已經有所準備。


    那麽,向斌應該怎麽做呢?


    按照陸令對向斌的了解,向斌大概率會不見陸令。


    他不可能這個時候見陸令,見到了會有啥好處嗎?沒有。


    向斌這次害陸令,並不是把陸令害死,隻是讓陸令沒有機會再搞桉子。但是向斌也明白,陸令是有隊友的,他這次把陸令搞倒,就等於把陸令的隊友都得罪死了。


    這種情況下,他已經樹敵了。他和陸令當麵聊過,有些怕陸令,搞倒陸令無可厚非,但是再當麵見陸令,就屬於不明智了。


    得不到什麽,反倒是可能泄露自己的某些問題。而泄露的這些問題,都可能成為陸令隊友將來對付他的證據。


    向斌可不是那種小人物,並不願意在這種時候嘲諷陸令什麽的,那樣對他沒有好處。


    要知道,陸令如果被坑,他能分析出是向斌坑他,也隻是懷疑。如果向斌落井下石嘲諷陸令,那就可以肯定是他坑的,可能麵臨的就是燕雨等人不死不休的針對。


    向斌也不想麵對那個,所以,陸令現在想見向斌,是一定見不到的。


    恐怕,幾天前,向斌就不在遼東了,至少對外宣傳出門了。


    這個陸令不用查,也能推理出來。


    所以,現在就不見向斌了嗎?


    這也不可能,該見還是要見的。


    陸令開始思考,如何才能在這個時候見到向斌,並且和向斌求饒,最好能達成協議。


    想到這,陸令猛地再次驚醒!


    !


    向斌,不是要搞他!


    !


    向斌,是要把他拖入自己的陣營!


    !


    是的,向斌搞死陸令...這樣說可能不準確,但是把陸令搞得進監獄,跟搞死也差不多了。總之,向斌這樣把陸令往死裏搞,一定會麵臨整個職業警察隊伍的反撲!


    向斌可不傻!


    所以,向斌真正的目的,不是要搞陸令,而是以此為要挾,把陸令變成他的人。


    隻要陸令答應了他的一些要求,不僅這次的事情沒有問題,不僅錄像會再次出現,而且他可能還會給陸令大量的錢財等,總之,會把陸令拉上他的船!


    好計謀啊!


    !


    陸令一身冷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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