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來又該做什麽呢?
籌錢!
錢不是萬能的,但沒有錢萬萬不能——錢的重要性,不消多說。
此處要說的是:錢,單指現金。
逃亡在外,一切電子支付方式都會泄露行蹤。因而隻有現金,才是錢。
——
歐陽菁本是有錢人,帳戶有好幾個,帳上有的是錢。
按說,隨便找個地方取現就是。
但原劇情:
反貪局檢察官林華華帶了陳群芳等二人,剛到城市銀行,就得到處長陸亦可的電話,稱歐陽菁在名品商場用張桂花卡付賬;命令林華華前往固定證據並抓人。
這說明,歐陽菁所有帳戶,都已被監控。
——
atm機取現是有限額的。需要多次取現,才能籌集足夠的金額。而多次取現,暴露潛逃信息不說,還很容易被當場抓住。
所以,多次取現,不如一次取現。
而要一次取現,就必須回到城市銀行。
為什麽呢?
是因為大額取現,是需要提前預約的。
歐陽菁是城市銀行副行長,具備一定特權。隻要取現的金額不是特別大,就不需要預約。
現在,任務者楊丹需要多少金額?
由於沒來得及製定詳細的逃亡計劃,因而具體金額,楊丹自己也不清楚。
但大致金額,還是可以確定的。
多少?
就三十萬吧。
三十萬的金額,相對於副行長來說,正好就是不需要預約的取現金額。
——
楊丹直接把汽車開進城市銀行地下車庫。
楊丹坐在車裏,拿出電話,找到營業廳主任邱玉模的號碼,撥了出去:
“哺,老邱啊,我是歐陽。跟你說個事兒,呆會兒我要取三十萬現金,你讓他們先準備好。”
是的,讓營業廳的人提前準備好現金,有利於大幅度縮短取款時間。到時候楊丹拿了錢就走,就算陸亦可監控了帳戶,也來不及通知下屬抓人。
然而,邱玉模主任在答應之後,卻說了個消息:“對了,剛才有個檢察院的小同誌找您。現在應該還在您的辦公室等著。”
聽到這個消息,楊丹腦袋嗡的一下,就像是全身血液衝上頂門一樣。
但楊丹還不能露出慌張的跡象。
不僅如此,楊丹還需要表達“不希望邱玉模把自己來銀行的消息告訴檢察院的小同誌”的意思。
該怎麽說,又說些什麽好呢?
——
“是昨天來的那兩個人嗎?”楊丹說出了口。
“不是。就一個人,男的,二十來歲,剛踏出校門的那種。”邱玉模回複。
“嗯,我知道了。”楊丹說,重點在那個“嗯”字。
這是什麽意思呢?是表明自己不樂意的意思。
假如楊丹什麽表示都沒有,則“來銀行”的消息邱玉模有可能說也有可能不說。
假如楊丹表示自己稍後會去見那個檢察院的“小同誌”,則邱玉模多半會說。說了,討好“小同誌”且無損於歐陽領導,這還不是重點;重點是,在銀行其他員工麵前表示自己跟歐陽領導很熟。
現在,楊丹用一個深沉的“嗯”字表明自己不樂意。也就是說,楊丹在取款之後,多半不會去見那個“小同誌”。但依然存在一小部分可能,會去見。這種情況下,邱玉模就不會私底下亂說了。
一個“嗯”字,就製止了“來銀行”消息泄露,楊丹高明嗎?
高明倒是高明,不過,這個高明,跟楊丹沒多大關係。
打完電話,楊丹自己也很驚訝:這麽高明的說話藝術,自己是怎麽會的?
隨便一想,答案就出來了——根本就不是自己會,而是原主歐陽菁會!
嘿,前麵開車的時候,駕駛技術姍姍來遲。這會應付緊急情況,情商倒是及時了!
——
等了大約五分鍾之後,楊丹乘電梯,上到二樓。
城市銀行的一樓是個很大的大廳,主要麵對居民儲戶,同時也承辦部分企業業務。二樓則分為兩部分。一部分是個大廳,承辦另一部分企業業務;還有一部分,則是營業廳的辦公室。
營業廳主任邱玉模的辦公室就在二樓。
歐陽菁的副行長辦公室,則在六樓。
——
邱玉模站了起來:“哦,歐陽行長,您來了!喏,現金已經準備好了。”
“邱主任,幫我查一下餘額。”楊丹沒有寒暄,而是直接扔過三張銀行卡。
邱主任攏過銀行卡,重新坐下,在電腦上操作。
楊丹繞過辦公桌,站在邱主任身旁,觀看。
“從哪個帳戶上取現?”邱主任問。這是因為,電腦顯示,三張銀行卡中,有兩個帳戶的餘額都超過三十萬。
“這個。”楊丹隨便指了一個。
“ok!”不到一分鍾,邱玉模就完成了帳戶操作。
“辛苦了!”楊丹接過銀行卡,提了現金袋子,轉身就離開了邱玉模辦公室。
楊丹直接走,沒清點現金,是不是很突兀?不。
銀行內部人員通常都了解現金的清分整點規範,都相信現金不會短缺,一般不會多餘的去清點捆紮好的現金。
——
楊丹自我感覺,這次取現的行動非常成功,肯定不會給接下來的逃亡行動造成障礙。
但是——
“歐陽行長!”
好事多磨。沒走幾步,迎麵就碰上一名下屬。
“歐陽行長,我正要找您,”該下屬是企業貸款分部員工,名叫萬宏,“這是萬祥商貿公司的貸款申請。
“這家公司,因為經營不善長期虧損,我行於去年中止了對其日常貸款。現在這份申請,屬於短期單項貸款。貸款依據是這張合同——這是萬祥商貿與中興糖業公司簽訂的合同,合同金額一百二十萬元。經核查,合同真實有效。萬詳商貿想要據此貸款八十萬元。您看,這其中有沒有風險?”
楊丹很想直接走掉,不理這個萬宏,但是不行啊。表現太異常的話,說不定還會引來一大幫人護送“歐陽菁”上醫院。
因此,楊丹隻能保持微笑,耐心聽完,然後說:“合同真實有效,說明單筆去看,沒什麽問題。但這家企業經營不善,我行中止了日常貸款,又說明風控部門早就提出過警告。綜合考慮,還是駁回較為妥當。”
“可是,”萬宏說,“我這個月的貸款業績……”
楊丹當即一拍萬宏肩膀,語重心長地插言:“業績是你的,銀行的錢難道是大風刮來的?把銀行的錢當作自己的錢,真正把‘愛行如家’落到實處,你會知道該怎麽辦的!”
說完,楊丹大踏步,直接走了。
有點裝腔作勢。但這樣一裝,正好能夠走掉。那就裝吧。
——
楊丹瞄了一眼電梯。一部在十六層,一部在二十三層。當即轉入安全出口,走樓梯。
我國樓房的層高通常為三米,約十五級台階。二樓到負一樓,有多少級台階?
七十五級!
這是因為,平街一層和停車的負一層,層高是六米。
楊丹迅速走完七十五級台階,下到車庫。
此時,車庫靜悄悄的,沒有動靜。
但楊丹知道,追兵馬上就會來到。
邱主任進行取款操作,陸亦可監控得知。然後陸亦可打電話,通知等在六樓的那個“小同誌”。
楊丹從二樓出來,“小同誌”從六樓出來,原本“小同誌”是追不上楊丹的。
但楊丹中途遇見個銀行職員萬宏,被耽誤了幾分鍾。
這下,就不好說了。
也許下一秒,“小同誌”就會出現在車庫。
——
楊丹也不講什麽風度了,幹脆,直接朝自己那輛越野車跑了過去。
踏踏踏的腳步聲,回蕩在空曠的車庫,顯得有些靈異。
到了。
開門,上車,將手上的東西往後座上一扔,發動汽車,開了出去。
再次跑掉了麽——可惜這回沒有。
——
前方,道路中央,直挺挺站著一人。
沒錯,站得很直,是立正姿勢。哦,右手朝這邊舉起,立掌,做的是停車手勢。
隨著一陣刺耳的刹車音,楊丹將汽車停在“小同誌”身前。
以前,看電視劇的時候,看到擋停李達康汽車時,感覺侯亮平的停車手勢很帥。
現在,楊丹才知道,“小同誌”更帥。
這是因為,當時的侯亮平是沒有危險的;現在的“小同誌”,隨時可能被自己開車撞死!
——
這一刻,楊丹想了很多。
撞死他——這是首先要否決的。本來就一個貪汙罪,搞成殺人罪了,任務不能這樣做。
所以,必須停車。
——
接下來,“小同誌”必定會上前。無論走向駕駛座這邊,還是走向副駕座那邊,都會繞開車頭。
是否利用“小同誌”上前,繞開車頭的那一刹那,強行起動汽車,衝出去呢?
這取決於“小同誌”抓捕“歐陽菁”的決心。
決心不夠,“小同誌”追幾步、喊幾聲,自己駕著汽車從容離去。
但如果決心很大,“小同誌”完全有可能攀爬汽車。
攀爬行駛中的汽車,自然是危險的。但“小同誌”為了心中的信念,完全有可能那麽做。
而後,一旦“小同誌”摔落下來,又運氣不好地壯烈犧牲了,那貪汙罪,還是變成殺人罪了,並且殺的還是執法者。
所以,利用“小同誌”上前,繞開車頭的那一刹那,強行衝關,也不可取。
難道,就隻能任由“小同誌”把自己帶走?
籌錢!
錢不是萬能的,但沒有錢萬萬不能——錢的重要性,不消多說。
此處要說的是:錢,單指現金。
逃亡在外,一切電子支付方式都會泄露行蹤。因而隻有現金,才是錢。
——
歐陽菁本是有錢人,帳戶有好幾個,帳上有的是錢。
按說,隨便找個地方取現就是。
但原劇情:
反貪局檢察官林華華帶了陳群芳等二人,剛到城市銀行,就得到處長陸亦可的電話,稱歐陽菁在名品商場用張桂花卡付賬;命令林華華前往固定證據並抓人。
這說明,歐陽菁所有帳戶,都已被監控。
——
atm機取現是有限額的。需要多次取現,才能籌集足夠的金額。而多次取現,暴露潛逃信息不說,還很容易被當場抓住。
所以,多次取現,不如一次取現。
而要一次取現,就必須回到城市銀行。
為什麽呢?
是因為大額取現,是需要提前預約的。
歐陽菁是城市銀行副行長,具備一定特權。隻要取現的金額不是特別大,就不需要預約。
現在,任務者楊丹需要多少金額?
由於沒來得及製定詳細的逃亡計劃,因而具體金額,楊丹自己也不清楚。
但大致金額,還是可以確定的。
多少?
就三十萬吧。
三十萬的金額,相對於副行長來說,正好就是不需要預約的取現金額。
——
楊丹直接把汽車開進城市銀行地下車庫。
楊丹坐在車裏,拿出電話,找到營業廳主任邱玉模的號碼,撥了出去:
“哺,老邱啊,我是歐陽。跟你說個事兒,呆會兒我要取三十萬現金,你讓他們先準備好。”
是的,讓營業廳的人提前準備好現金,有利於大幅度縮短取款時間。到時候楊丹拿了錢就走,就算陸亦可監控了帳戶,也來不及通知下屬抓人。
然而,邱玉模主任在答應之後,卻說了個消息:“對了,剛才有個檢察院的小同誌找您。現在應該還在您的辦公室等著。”
聽到這個消息,楊丹腦袋嗡的一下,就像是全身血液衝上頂門一樣。
但楊丹還不能露出慌張的跡象。
不僅如此,楊丹還需要表達“不希望邱玉模把自己來銀行的消息告訴檢察院的小同誌”的意思。
該怎麽說,又說些什麽好呢?
——
“是昨天來的那兩個人嗎?”楊丹說出了口。
“不是。就一個人,男的,二十來歲,剛踏出校門的那種。”邱玉模回複。
“嗯,我知道了。”楊丹說,重點在那個“嗯”字。
這是什麽意思呢?是表明自己不樂意的意思。
假如楊丹什麽表示都沒有,則“來銀行”的消息邱玉模有可能說也有可能不說。
假如楊丹表示自己稍後會去見那個檢察院的“小同誌”,則邱玉模多半會說。說了,討好“小同誌”且無損於歐陽領導,這還不是重點;重點是,在銀行其他員工麵前表示自己跟歐陽領導很熟。
現在,楊丹用一個深沉的“嗯”字表明自己不樂意。也就是說,楊丹在取款之後,多半不會去見那個“小同誌”。但依然存在一小部分可能,會去見。這種情況下,邱玉模就不會私底下亂說了。
一個“嗯”字,就製止了“來銀行”消息泄露,楊丹高明嗎?
高明倒是高明,不過,這個高明,跟楊丹沒多大關係。
打完電話,楊丹自己也很驚訝:這麽高明的說話藝術,自己是怎麽會的?
隨便一想,答案就出來了——根本就不是自己會,而是原主歐陽菁會!
嘿,前麵開車的時候,駕駛技術姍姍來遲。這會應付緊急情況,情商倒是及時了!
——
等了大約五分鍾之後,楊丹乘電梯,上到二樓。
城市銀行的一樓是個很大的大廳,主要麵對居民儲戶,同時也承辦部分企業業務。二樓則分為兩部分。一部分是個大廳,承辦另一部分企業業務;還有一部分,則是營業廳的辦公室。
營業廳主任邱玉模的辦公室就在二樓。
歐陽菁的副行長辦公室,則在六樓。
——
邱玉模站了起來:“哦,歐陽行長,您來了!喏,現金已經準備好了。”
“邱主任,幫我查一下餘額。”楊丹沒有寒暄,而是直接扔過三張銀行卡。
邱主任攏過銀行卡,重新坐下,在電腦上操作。
楊丹繞過辦公桌,站在邱主任身旁,觀看。
“從哪個帳戶上取現?”邱主任問。這是因為,電腦顯示,三張銀行卡中,有兩個帳戶的餘額都超過三十萬。
“這個。”楊丹隨便指了一個。
“ok!”不到一分鍾,邱玉模就完成了帳戶操作。
“辛苦了!”楊丹接過銀行卡,提了現金袋子,轉身就離開了邱玉模辦公室。
楊丹直接走,沒清點現金,是不是很突兀?不。
銀行內部人員通常都了解現金的清分整點規範,都相信現金不會短缺,一般不會多餘的去清點捆紮好的現金。
——
楊丹自我感覺,這次取現的行動非常成功,肯定不會給接下來的逃亡行動造成障礙。
但是——
“歐陽行長!”
好事多磨。沒走幾步,迎麵就碰上一名下屬。
“歐陽行長,我正要找您,”該下屬是企業貸款分部員工,名叫萬宏,“這是萬祥商貿公司的貸款申請。
“這家公司,因為經營不善長期虧損,我行於去年中止了對其日常貸款。現在這份申請,屬於短期單項貸款。貸款依據是這張合同——這是萬祥商貿與中興糖業公司簽訂的合同,合同金額一百二十萬元。經核查,合同真實有效。萬詳商貿想要據此貸款八十萬元。您看,這其中有沒有風險?”
楊丹很想直接走掉,不理這個萬宏,但是不行啊。表現太異常的話,說不定還會引來一大幫人護送“歐陽菁”上醫院。
因此,楊丹隻能保持微笑,耐心聽完,然後說:“合同真實有效,說明單筆去看,沒什麽問題。但這家企業經營不善,我行中止了日常貸款,又說明風控部門早就提出過警告。綜合考慮,還是駁回較為妥當。”
“可是,”萬宏說,“我這個月的貸款業績……”
楊丹當即一拍萬宏肩膀,語重心長地插言:“業績是你的,銀行的錢難道是大風刮來的?把銀行的錢當作自己的錢,真正把‘愛行如家’落到實處,你會知道該怎麽辦的!”
說完,楊丹大踏步,直接走了。
有點裝腔作勢。但這樣一裝,正好能夠走掉。那就裝吧。
——
楊丹瞄了一眼電梯。一部在十六層,一部在二十三層。當即轉入安全出口,走樓梯。
我國樓房的層高通常為三米,約十五級台階。二樓到負一樓,有多少級台階?
七十五級!
這是因為,平街一層和停車的負一層,層高是六米。
楊丹迅速走完七十五級台階,下到車庫。
此時,車庫靜悄悄的,沒有動靜。
但楊丹知道,追兵馬上就會來到。
邱主任進行取款操作,陸亦可監控得知。然後陸亦可打電話,通知等在六樓的那個“小同誌”。
楊丹從二樓出來,“小同誌”從六樓出來,原本“小同誌”是追不上楊丹的。
但楊丹中途遇見個銀行職員萬宏,被耽誤了幾分鍾。
這下,就不好說了。
也許下一秒,“小同誌”就會出現在車庫。
——
楊丹也不講什麽風度了,幹脆,直接朝自己那輛越野車跑了過去。
踏踏踏的腳步聲,回蕩在空曠的車庫,顯得有些靈異。
到了。
開門,上車,將手上的東西往後座上一扔,發動汽車,開了出去。
再次跑掉了麽——可惜這回沒有。
——
前方,道路中央,直挺挺站著一人。
沒錯,站得很直,是立正姿勢。哦,右手朝這邊舉起,立掌,做的是停車手勢。
隨著一陣刺耳的刹車音,楊丹將汽車停在“小同誌”身前。
以前,看電視劇的時候,看到擋停李達康汽車時,感覺侯亮平的停車手勢很帥。
現在,楊丹才知道,“小同誌”更帥。
這是因為,當時的侯亮平是沒有危險的;現在的“小同誌”,隨時可能被自己開車撞死!
——
這一刻,楊丹想了很多。
撞死他——這是首先要否決的。本來就一個貪汙罪,搞成殺人罪了,任務不能這樣做。
所以,必須停車。
——
接下來,“小同誌”必定會上前。無論走向駕駛座這邊,還是走向副駕座那邊,都會繞開車頭。
是否利用“小同誌”上前,繞開車頭的那一刹那,強行起動汽車,衝出去呢?
這取決於“小同誌”抓捕“歐陽菁”的決心。
決心不夠,“小同誌”追幾步、喊幾聲,自己駕著汽車從容離去。
但如果決心很大,“小同誌”完全有可能攀爬汽車。
攀爬行駛中的汽車,自然是危險的。但“小同誌”為了心中的信念,完全有可能那麽做。
而後,一旦“小同誌”摔落下來,又運氣不好地壯烈犧牲了,那貪汙罪,還是變成殺人罪了,並且殺的還是執法者。
所以,利用“小同誌”上前,繞開車頭的那一刹那,強行衝關,也不可取。
難道,就隻能任由“小同誌”把自己帶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