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內容開始-->當天夜裏劉老道並沒有說太多開導我的話,他隻是告訴我:活人和鬼的身份區別並不代表什麽,他見過最高貴正直的鬼,也見過最卑鄙無恥的人,我們做的一切隻要對得起自己的良心就夠了。
劉老道走了之後,父親審了那男人兩天兩夜,根本不用什麽刑訊逼供,父親隻是把當時陰陽陣裏發生的一切轉述給了男人,他就痛哭著把一切都交代了。
他叫孫大海,被他害死的自己的未婚妻原本是他家裏的女傭人,有一個很美麗的名字,叫做如雲。他隻用了兩枚鐵戒指和一個根本不想兌現的承諾,就騙了如雲的身體。
他本就沒想過娶她過門,可誰能想到卻意外讓如雲懷了孩子,孩子一歲之後,鄰裏之間已經不可能再瞞的住,孫家老兩口雖然心有不願,可也隻能讓如雲嫁進來,好賴生的是個男孩,心裏也還算能過得去。
可問題是孫大海已經移情別戀,新中國成立之後,早就聽說隻能一夫一妻,他更是不想娶如雲為妻。
他本來還沒那麽狠能想出殺妻噬子的勾當,可他的相好,一個叫淑珍的女人,卻因為如雲擋了路而懷恨在心。
她知道孫大海就算下得去手殺如雲,也不可能把自己兒子殺掉,況且孫家老兩口還指著小孫子傳宗接代。一怒之下,她編出謊言,找人陷害如雲,說男孩並不是孫大海的孩子,而是如雲背著他和別人生的。
孫大海架不住淑珍千方百計對於如雲的陷害,最終還是信以為真,被淑珍攛弄著下了狠手殺了如雲和自己的孩子。
槍斃孫大海和淑珍的時候,我沒到場去看,但聽到那兩聲響徹雲霄的槍響之後,我的心裏沒來由的變得空落落的。
之後聽說孫家的葬禮辦得很低調,去的人很少,我在孫大海槍斃的當天夜裏獨自又去了村北的那片墳地。
我把沾著自己血的紅紙燒掉,看著眼前新起的兩座並排的新墳,左邊葬著如雲,右邊是她可愛的孩子。
墳前幽暗的月光裏漸漸的出現了一道人影,正在不停的磕頭,雖然聽不到哭聲也看不到眼淚,但我卻知道他在哭,在為自己生前的所作所為而懺悔。
我沒在對孫大海的陰魂做什麽,爺爺和劉老道所說的話,我雖然認同感並不高,但我卻知道他們是對的,不管孫大海生前做過什麽,他已經接受了人間法律的製裁,去到陰曹地府之後自然有閻王、判官去審判他的功過,善惡。
孫大海的案件被公開之後,不僅是東平鄉就是整個北平城都有不小的震動。
父親上任初就迅速的在幾天時間裏破了這麽大的案子,不出意外的受到了上級領導的嘉獎,雖然還沒有到升遷的地步,但在市局裏也算是出了名。
案子破了之後父親才算是有了休息的機會,每天隻是組織著派出所的人手匯集各家各戶的戶籍信息,調解鄰裏糾紛,而我的生活也回到了正軌,雖然偶爾還能想起那對母子,卻心裏平靜了很多。
父親回來的一年裏再沒有什麽大事情發生,他也不是一個閑得住的人,沒事就給自己找事,成天帶人在鄉裏各處巡邏,說是防範特務行動。
開國大典之後,各家各戶安居樂業,父親從東郊派出所所長升遷成了東平鄉公安局局長。說是升遷,其實隻是把派出所改成了公安局,位置沒變,隻是加蓋了幾間房子,還是那些人,還是那些職責任務。
雖然變化不大,但父親卻是精神一抖擻,雖然嘴上不說,但我知道他恨不得再出點大案讓他來破。
隨著時局的安穩,國家建設的需要,無論是離家返鄉的人,還是遷到北京的人,東平鄉的人口越來越多,雖然平時隻是處理一些小事,但人手也有點忙不過來。
一天父親回家之後,給我帶來了一個他認為的天大的好消息,公安局招聘。
我和父親第一次有了衝突,他要求我到市局參加應聘,讓我和他一樣當個公安。
我並不是覺得幹公安有什麽不好,能為國家做貢獻,服務人民是此時最高尚的價值觀。
可問題是我不想離開爺爺,雖然我每天還是會回到這個家,但父親早出晚歸的忙碌我卻是看在眼裏的,我不想爺爺一個人孤孤單單的守在家裏。
況且我也不是什麽都不幹,家裏的那幾畝田幾乎都是我在打理,有時間我也會陪爺爺去守墳。
隻是父親的想法顯然與我不同,他希望以後我能有出息,這一點我並不反對,但我卻不願意去當公安。
我並沒有去解釋我的想法,看得出來父親似乎有些惱怒,他認為我就是被爺爺寵壞了,越來越懶。
爺爺看著我臉上卻在笑,他說我的倔強和父親很像,兩個人的性格就像一個模子裏刻出來的。
“小子你不用擔心我會孤單,鄉裏的幾位村長已經決定把村北的那塊墳地也交給我來守,這次可不是白幹的了,以後兩處墳地每個月都會給我些米麵,都夠咱們三口人的口糧了。以後你和你爸的工資就給你攢著娶媳婦,好日子終於要來了。”
我聽了一陣無奈,爺爺最近不知道怎麽了,三句不離娶媳婦,我才二十出頭,也不知道這麽著急給我娶媳婦幹嘛。
我在爺爺和父親雙管齊下的慫恿下還是點頭同意了去市裏應聘公安,兩個人一下就高興了起來,好像這工作唾手可得一般,可我想想哪裏又有這麽容易。
這小一年的時間過去,現在的情況早就和王廣殿他們當公安那會兒不同了,他們那時候是百廢俱興,沒人幹公安隻能讓他們來。現在卻是人人打破頭的往裏擠,能不能應聘的上還真不一定。
離應聘的時間滿打滿算還有三天,應聘考試一共分為兩場,一場筆試一場麵試。筆試在前,麵試在後。
我不知道筆試會考什麽,因為父親的性格告訴我,他是不可能去市局打聽的,但有一點也許對我還算有利,因為這邊招聘的公安,都是下派到各個分局和派出所的,所以父親會到市局去挑人,說白了他也就是麵試官之一。
麵試的當天,是王廣殿騎著自行車帶我去的市局,不管他身上再怎麽有惡習,但至少從十幾歲時就跟他師傅幹巡捕,查案辦案的經驗還是不少的。
王廣殿比我大四歲,今年二十五,看上去穩重有閱曆,但其實除了辦案之外,剩下的一點都不著調。
這人話多挺貧,一點也跟我不見外,來了東平鄉之後漸漸的反而跟我越來越熟,我們倆人說不上是多好的朋友,但多少也有了些交情。
王廣殿說他在市局有些朋友,雖然十拿九穩的題他沒有,但筆試的大概範圍他卻知道,一路上跟我講了些查案的流程讓我好好記清楚。
進了城,離開始還有些時間,我換下了王廣殿,騎著自行車帶著他直奔前門外,請他吃了頓早點,地道的豆汁焦圈,吃的我們倆一陣爽。
我進了市局之後,本來是讓王廣殿自己先回去的,可他堅持在外麵等我,說是好久沒進城了也得去拜訪拜訪好友。
筆試的題目和王廣殿說的毫不沾邊,我心想這小子一定是讓他那些朋友騙了,估計又搭進去不少稻香村的點心,回去得好好跟他說道說道。
雖然長了這麽大我還是第一次參加考試,但看著紙上的字卻一點都不緊張,麵試的題目並不難,是一道簡單的案件分析,讓我們分析分析案情,說白了就是看我們從線索裏能分析出什麽來。
我不知道這案子是真的發生過,還是被人編出來的,但是看上去卻很有意思。
案件經過是這樣的:北京城西有一大戶有一天辦酒席請朋友吃飯,到訪的一共有四個人,加上主人一共五人。
甲、已、丙、丁四個好友是分別到的,也是先後入的席,期間四人因為不同原因都先後出去過,五人杯籌交錯吃的正開心的時候,房裏的蠟燭卻同時熄滅了,隻聽主家啊的大叫一聲,等蠟燭再點燃之後卻發現這主家已經死了,脖子下麵有一道很深的割痕,但巡捕到了現場之後,卻沒從四個人身上找到任何凶器,案發現場也沒發現任何與傷口有關的凶器,而且四個人怕被懷疑,在案發之後誰也沒離開過現場。
第一道題是讓我們分析這四個人裏誰是凶手。
具體線索分別被列了出來。
案件發生時間:一個寒冬的晚上。
甲乙丙丁四個人是按照到訪時間標注的,甲到的最早,丁最晚。
經過審訊得知,甲是最早離開飯桌的,自稱是因為肚子不舒服去了廁所,最後一個回來的。
丙是第二個離開的,當時因為已經很晚,所有下人已經睡覺,他是去廚房拿醋,但很快就回來,回來時第三個人還沒走,乙和丁給他作證,他回來時手裏確實拿著醋。
丙回來後乙緊接著離開,他走出去的原因是拿鹽,巡捕查看現場時鹽罐確實在現場,隻是丁卻表示裏麵的鹽比拿來的時候少了不少。
丁最後離開的飯桌,與甲在廁所附近碰到,丁小便後與甲一起回來。
除此之外,巡捕還在甲丁二人身上發現了疑似的血跡,不過最後經過查看,甲身上的應該是灑上去的醋。丁身上的卻是是血跡,但丁卻表示他就坐在死者的身邊,血跡是濺上去的。
線索的描述至此結束,表麵看來丁的嫌疑最大,因為他身上有死者的血跡,但沒有發現凶器的情況下,這種猜測是沒有指向性的,也沒辦法就通過這點就下結論丁就是凶手。
劉老道走了之後,父親審了那男人兩天兩夜,根本不用什麽刑訊逼供,父親隻是把當時陰陽陣裏發生的一切轉述給了男人,他就痛哭著把一切都交代了。
他叫孫大海,被他害死的自己的未婚妻原本是他家裏的女傭人,有一個很美麗的名字,叫做如雲。他隻用了兩枚鐵戒指和一個根本不想兌現的承諾,就騙了如雲的身體。
他本就沒想過娶她過門,可誰能想到卻意外讓如雲懷了孩子,孩子一歲之後,鄰裏之間已經不可能再瞞的住,孫家老兩口雖然心有不願,可也隻能讓如雲嫁進來,好賴生的是個男孩,心裏也還算能過得去。
可問題是孫大海已經移情別戀,新中國成立之後,早就聽說隻能一夫一妻,他更是不想娶如雲為妻。
他本來還沒那麽狠能想出殺妻噬子的勾當,可他的相好,一個叫淑珍的女人,卻因為如雲擋了路而懷恨在心。
她知道孫大海就算下得去手殺如雲,也不可能把自己兒子殺掉,況且孫家老兩口還指著小孫子傳宗接代。一怒之下,她編出謊言,找人陷害如雲,說男孩並不是孫大海的孩子,而是如雲背著他和別人生的。
孫大海架不住淑珍千方百計對於如雲的陷害,最終還是信以為真,被淑珍攛弄著下了狠手殺了如雲和自己的孩子。
槍斃孫大海和淑珍的時候,我沒到場去看,但聽到那兩聲響徹雲霄的槍響之後,我的心裏沒來由的變得空落落的。
之後聽說孫家的葬禮辦得很低調,去的人很少,我在孫大海槍斃的當天夜裏獨自又去了村北的那片墳地。
我把沾著自己血的紅紙燒掉,看著眼前新起的兩座並排的新墳,左邊葬著如雲,右邊是她可愛的孩子。
墳前幽暗的月光裏漸漸的出現了一道人影,正在不停的磕頭,雖然聽不到哭聲也看不到眼淚,但我卻知道他在哭,在為自己生前的所作所為而懺悔。
我沒在對孫大海的陰魂做什麽,爺爺和劉老道所說的話,我雖然認同感並不高,但我卻知道他們是對的,不管孫大海生前做過什麽,他已經接受了人間法律的製裁,去到陰曹地府之後自然有閻王、判官去審判他的功過,善惡。
孫大海的案件被公開之後,不僅是東平鄉就是整個北平城都有不小的震動。
父親上任初就迅速的在幾天時間裏破了這麽大的案子,不出意外的受到了上級領導的嘉獎,雖然還沒有到升遷的地步,但在市局裏也算是出了名。
案子破了之後父親才算是有了休息的機會,每天隻是組織著派出所的人手匯集各家各戶的戶籍信息,調解鄰裏糾紛,而我的生活也回到了正軌,雖然偶爾還能想起那對母子,卻心裏平靜了很多。
父親回來的一年裏再沒有什麽大事情發生,他也不是一個閑得住的人,沒事就給自己找事,成天帶人在鄉裏各處巡邏,說是防範特務行動。
開國大典之後,各家各戶安居樂業,父親從東郊派出所所長升遷成了東平鄉公安局局長。說是升遷,其實隻是把派出所改成了公安局,位置沒變,隻是加蓋了幾間房子,還是那些人,還是那些職責任務。
雖然變化不大,但父親卻是精神一抖擻,雖然嘴上不說,但我知道他恨不得再出點大案讓他來破。
隨著時局的安穩,國家建設的需要,無論是離家返鄉的人,還是遷到北京的人,東平鄉的人口越來越多,雖然平時隻是處理一些小事,但人手也有點忙不過來。
一天父親回家之後,給我帶來了一個他認為的天大的好消息,公安局招聘。
我和父親第一次有了衝突,他要求我到市局參加應聘,讓我和他一樣當個公安。
我並不是覺得幹公安有什麽不好,能為國家做貢獻,服務人民是此時最高尚的價值觀。
可問題是我不想離開爺爺,雖然我每天還是會回到這個家,但父親早出晚歸的忙碌我卻是看在眼裏的,我不想爺爺一個人孤孤單單的守在家裏。
況且我也不是什麽都不幹,家裏的那幾畝田幾乎都是我在打理,有時間我也會陪爺爺去守墳。
隻是父親的想法顯然與我不同,他希望以後我能有出息,這一點我並不反對,但我卻不願意去當公安。
我並沒有去解釋我的想法,看得出來父親似乎有些惱怒,他認為我就是被爺爺寵壞了,越來越懶。
爺爺看著我臉上卻在笑,他說我的倔強和父親很像,兩個人的性格就像一個模子裏刻出來的。
“小子你不用擔心我會孤單,鄉裏的幾位村長已經決定把村北的那塊墳地也交給我來守,這次可不是白幹的了,以後兩處墳地每個月都會給我些米麵,都夠咱們三口人的口糧了。以後你和你爸的工資就給你攢著娶媳婦,好日子終於要來了。”
我聽了一陣無奈,爺爺最近不知道怎麽了,三句不離娶媳婦,我才二十出頭,也不知道這麽著急給我娶媳婦幹嘛。
我在爺爺和父親雙管齊下的慫恿下還是點頭同意了去市裏應聘公安,兩個人一下就高興了起來,好像這工作唾手可得一般,可我想想哪裏又有這麽容易。
這小一年的時間過去,現在的情況早就和王廣殿他們當公安那會兒不同了,他們那時候是百廢俱興,沒人幹公安隻能讓他們來。現在卻是人人打破頭的往裏擠,能不能應聘的上還真不一定。
離應聘的時間滿打滿算還有三天,應聘考試一共分為兩場,一場筆試一場麵試。筆試在前,麵試在後。
我不知道筆試會考什麽,因為父親的性格告訴我,他是不可能去市局打聽的,但有一點也許對我還算有利,因為這邊招聘的公安,都是下派到各個分局和派出所的,所以父親會到市局去挑人,說白了他也就是麵試官之一。
麵試的當天,是王廣殿騎著自行車帶我去的市局,不管他身上再怎麽有惡習,但至少從十幾歲時就跟他師傅幹巡捕,查案辦案的經驗還是不少的。
王廣殿比我大四歲,今年二十五,看上去穩重有閱曆,但其實除了辦案之外,剩下的一點都不著調。
這人話多挺貧,一點也跟我不見外,來了東平鄉之後漸漸的反而跟我越來越熟,我們倆人說不上是多好的朋友,但多少也有了些交情。
王廣殿說他在市局有些朋友,雖然十拿九穩的題他沒有,但筆試的大概範圍他卻知道,一路上跟我講了些查案的流程讓我好好記清楚。
進了城,離開始還有些時間,我換下了王廣殿,騎著自行車帶著他直奔前門外,請他吃了頓早點,地道的豆汁焦圈,吃的我們倆一陣爽。
我進了市局之後,本來是讓王廣殿自己先回去的,可他堅持在外麵等我,說是好久沒進城了也得去拜訪拜訪好友。
筆試的題目和王廣殿說的毫不沾邊,我心想這小子一定是讓他那些朋友騙了,估計又搭進去不少稻香村的點心,回去得好好跟他說道說道。
雖然長了這麽大我還是第一次參加考試,但看著紙上的字卻一點都不緊張,麵試的題目並不難,是一道簡單的案件分析,讓我們分析分析案情,說白了就是看我們從線索裏能分析出什麽來。
我不知道這案子是真的發生過,還是被人編出來的,但是看上去卻很有意思。
案件經過是這樣的:北京城西有一大戶有一天辦酒席請朋友吃飯,到訪的一共有四個人,加上主人一共五人。
甲、已、丙、丁四個好友是分別到的,也是先後入的席,期間四人因為不同原因都先後出去過,五人杯籌交錯吃的正開心的時候,房裏的蠟燭卻同時熄滅了,隻聽主家啊的大叫一聲,等蠟燭再點燃之後卻發現這主家已經死了,脖子下麵有一道很深的割痕,但巡捕到了現場之後,卻沒從四個人身上找到任何凶器,案發現場也沒發現任何與傷口有關的凶器,而且四個人怕被懷疑,在案發之後誰也沒離開過現場。
第一道題是讓我們分析這四個人裏誰是凶手。
具體線索分別被列了出來。
案件發生時間:一個寒冬的晚上。
甲乙丙丁四個人是按照到訪時間標注的,甲到的最早,丁最晚。
經過審訊得知,甲是最早離開飯桌的,自稱是因為肚子不舒服去了廁所,最後一個回來的。
丙是第二個離開的,當時因為已經很晚,所有下人已經睡覺,他是去廚房拿醋,但很快就回來,回來時第三個人還沒走,乙和丁給他作證,他回來時手裏確實拿著醋。
丙回來後乙緊接著離開,他走出去的原因是拿鹽,巡捕查看現場時鹽罐確實在現場,隻是丁卻表示裏麵的鹽比拿來的時候少了不少。
丁最後離開的飯桌,與甲在廁所附近碰到,丁小便後與甲一起回來。
除此之外,巡捕還在甲丁二人身上發現了疑似的血跡,不過最後經過查看,甲身上的應該是灑上去的醋。丁身上的卻是是血跡,但丁卻表示他就坐在死者的身邊,血跡是濺上去的。
線索的描述至此結束,表麵看來丁的嫌疑最大,因為他身上有死者的血跡,但沒有發現凶器的情況下,這種猜測是沒有指向性的,也沒辦法就通過這點就下結論丁就是凶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