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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城之戰:我有寫輪眼和仙人體 作者:爆爆還在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穿越征服者之海,一艘客船即將停靠在維斯卡錫亞港口。
這裏是德瑪西亞雄都南部的一座港口城市,也是雄都的前哨站。
自從雄都發生暴動,嘉文三世被刺殺後,雄都一直處於戒嚴狀態。
外來人想要直接從雄都港口進入,會經曆很多道檢查。
因此許多外地遊客、商人,為了避免麻煩,都會選擇從其他港口登錄德瑪西亞,再由陸路進入雄都。
眼下這艘名為“奧莉”號的客船,便滿載著上百名遊客。
看著港口映入眼簾,甲板上趴在圍欄邊的一個二十出頭的青年感慨道:“終於到了!不知道我的旅途會不會順利!”
他名叫阿斯倫,是一名來自諾克薩斯的遊客。
諾克薩斯和德瑪西亞,關係一直不好,上次戰爭還沒結束多久,國民間彼此自然也是敵視。
作為一個諾克薩斯人,來德瑪西亞旅遊,著實需要不小的勇氣。
阿斯倫擁有這份勇氣,他是一個畫家,準備到雄都親眼看一看那些雄偉的德瑪西亞建築,並用自己的畫筆將它們帶回諾克薩斯。
“你說呢?”他扭頭看向一旁的人,“李非?”
他身旁黑發飄動的英俊年輕人微笑道:“會順利的。”
“嗬嗬,那樣最好!”
客船停靠在港口,下麵已經有士兵和獵魔隊的人在等待。
遊客們依次下車,很快便有人引起了灰印反應。
那人是個中年男人,見狀吃了一驚,似乎活了這麽多年,還是第一次知道自己有魔力。
獵魔人對他咧嘴笑道:“你擁有魔力,先生。”
中年男人慌張道:“我……我不知道。我是皮爾特沃夫人,我……我是第一次來。現在該怎麽辦?”
德瑪西亞士兵冷冷道:“請立刻回到船上,離開前不允許下船。否則我們將對你進行抓捕。”
“好,好……我這就回去!”
中年男人擦著額頭冒出的冷汗,轉身跑回船上。
眾人都側目觀看,為他感到掃興。
好不容易出來遊玩一趟,結果現在隻能在船上幹等半個月再隨船回去,想想都無聊。
檢測在繼續。
輪到阿斯倫時,得知他是諾克薩斯人時,德瑪西亞士兵們看他的眼神也格外冷酷。
他們翻查了好幾遍阿斯倫的行禮,但再怎麽翻,也不過是一些畫紙和畫筆。
但為了以防萬一,一名士兵還是畫下了他的長相。
這讓阿斯倫很是無奈,尤其在看到那名士兵的畫作後,更是無奈。
“你們畫的,真的是我嗎?”
他索性掏出畫筆畫紙,給自己畫了一副畫像,幾乎一模一樣。
這時李非也已通過檢測,他沒有使用寫輪眼催眠。
因為灰印對他沒有起反應。
這一點他其實在和塞拉斯握手時,就已猜測到了。
那次握手,便是他的一次實驗。
假如他的魔力能被塞拉斯吸收,那就證明,他的魔力與其他法師魔力差別並不大。
但是,塞拉斯失敗了。
因此他斷定,他的魔力已經“變質”。
現在禁魔石不起反應,也在他意料之中。
走到阿斯倫身邊,李非對他說:“給自己畫潛在通緝像,可以。”
阿斯倫笑道:“他們懷疑我就懷疑吧,反正我是來畫畫,不是做壞事的,不怕別人懷疑。”
說罷,他邀請李非同行。
“你也是去雄都吧?我們結個伴一起怎麽樣?”
阿斯倫對李非很有好感。
他在船上第一次見到李非時,就十分喜歡他的長相。
當然,這和他的性別取向無關,而是和畫師的職業病有關。
他覺得李非的長相很有特點,英俊得不落俗套,因此想給他畫一幅肖像畫。
李非同意了,兩人便熟絡起來。
“好啊。”
李非點頭,他的確要去雄都,結伴同行也未嚐不可。
“你以前來過德瑪西亞嗎?”阿斯倫問。
“來過一次。”
“哦!那吃飯住店什麽的,我就聽你的了。”阿斯倫笑道,“誰讓你更熟悉這裏呢。”
“可以,不過錢你自己要出。”
“哈哈哈,當然當然!”阿斯倫大笑著拍拍自己腰間的荷包,“我全包了!”
“哦?看來你很有錢。”
“一般,一般。”阿斯倫頗為諷刺地說,“不過我常聽人說,不窮困潦倒的畫家,不是好畫家!”
“嗯,搞藝術的最好都吃不飽飯。”
“哈哈。”
阿斯倫越來越覺得李非有趣了。
兩人穿過港口,進入城區。
這裏比密銀城要發達得多,因為是港口城市,能見到許多其他城邦來的新鮮玩意兒。
李非注意到,一些皮城的先進小科技物件,在這裏也有。
穀笱
這一點密銀城就不同,他去密銀城時,那裏除了酒以外,基本沒有來自皮城的商品。
阿斯倫對一切都很好奇,左瞧右看。
他看到路上兩人不小心撞到肩膀,立刻彼此道歉,不由得嘖嘖稱奇。
“德瑪西亞人彼此真是挺友好的。”
“怎麽,在諾克薩斯不是嗎。”
阿斯倫看了李非一眼,好笑地搖頭:“在諾克薩斯,兩人撞到一塊,搞不好是會死人的。”
“這麽嚴重?”
“沒辦法,諾克薩斯人誰也不願意服軟。”阿斯倫歎了口氣,“那裏很多人都想踩在別人頭頂上作威作福。”
“我看你倒不像那種人。”
“所以我是個異類。”阿斯倫眼神有些黯淡,說完便搖搖頭不再繼續這個話題。
天色漸漸昏暗下來,兩人找了一間旅店。
點了些吃食,兩人聽到大廳裏許多人都在討論一件事。
一件恐怖的事。
“到今天第幾個了?七個?”
“我聽說是八個!”
“可怕啊……究竟是什麽東西……”
“聽說有衛隊去調查了,結果什麽都沒查到。”
人們似乎在討論著一件恐怖的事,阿斯倫對一切新鮮事都感興趣,他當即就自來熟地拿著麵包,坐到討論人身邊,詢問是什麽事。
幾個本地人倒也不隱瞞,告訴了他。
他聽完,立刻興奮地回來同李非說起。
其實李非剛才都聽到了。
原來在這維斯卡錫亞城郊,有一片樹木繁茂的森林,名叫錦雲森林。
這片森林很大,一些德瑪西亞獵人會不時進入其中狩獵一些野豬、野兔。
一些采藥人偶爾也會進去采些藥材。
但最近開始,進入森林的人,卻開始頻繁失蹤。
不隻是普通人,連兩三個全城有名的老獵人,進去後都沒再出來。
到今天為止,眾人知道的失蹤在森林裏的,就已有七八人。不知道的,更不知有多少。
這讓維斯卡錫亞城人心惶惶,前幾日一支三十人的德瑪西亞衛隊進入森林探查,卻一無所獲,連一具屍體都未找到。
以至於現在,本地人已經沒人敢靠近那片森林。
但有些人,卻是依靠那片森林吃飯的。
比如一些木匠,他們的木頭來源,就是那片森林。
阿斯倫說:“我聽說!很多人發起了一份懸賞,希望能有勇士英雄能調查清楚森林裏發生了什麽事。”
李非見他神情興奮,問道:“怎麽,你感興趣?”
“當然!”阿斯倫搓了搓手,“對賞金我沒什麽興趣,但是,對森林中發生了什麽事,我很感興趣!”
“你沒聽他們說,已經失蹤了很多人嗎。你敢去?”
阿斯倫笑了笑,說道:“不瞞你說,其實我也經受過許多戰鬥訓練。”
“哦?”
李非倒是很意外,因為阿斯倫看起來瘦瘦巴巴,體內也沒有魔力波動,完全不像是戰士或者法師。
“不過畫畫才是我所追求的。”阿斯倫說,“所以,森林中如果有什麽怪物,我也想將它畫下來,帶回去。”
“哦。”
“聽說已經有勇士接取了懸賞,我打算今天晚上就去看看。”阿斯倫說罷,才想起李非,“當然。”他說,“李非你不用去冒險,等在旅店就好。明天要是我沒回來,你就自己啟程吧!”
“好。”
李非看著阿斯倫離開,並沒有打算同去。
不管那片森林有什麽怪物,還是說有什麽潛藏的罪犯,他都沒興趣。
他現在想的,隻是休息一晚,然後明天前往雄都。
至於阿斯倫能否回來,他也不是特別關心。
但他很快就改變了主意。
一個德瑪西亞人從外麵進來,在廳內一桌坐下。
那人和同桌的說:“錦雲森林的懸賞,又有人接了!你們猜猜是什麽人?”
“什麽人?”
“女人!”那人興奮地說,“而且是個身材很好的女人!”
同桌人哄堂大笑。
“瞧你這點出息!沒見過女人?”
“哈哈哈,你小子真該找個老婆了。”
被調侃的小夥子漲紅了臉,連忙分辨道:“不是!那個女人很特殊,我看到她背著一把特別大的弩弓!都快有她半個人那麽高了!”
小夥子說完,一旁忽然傳來一道清爽的聲音。
“那個女人,穿的是深藍色衣服嗎?”
小夥子扭頭看去,問他話的是一個陌生人。
他點點頭:“是啊。而且還穿著一件紅披風,戴著墨鏡,你認識?”
“或許。”
李非說完,已經改變待在旅館的主意。
比起躺在床上睡覺,
無疑,暗夜獵手薇恩的出現更能讓他提起興趣。
這裏是德瑪西亞雄都南部的一座港口城市,也是雄都的前哨站。
自從雄都發生暴動,嘉文三世被刺殺後,雄都一直處於戒嚴狀態。
外來人想要直接從雄都港口進入,會經曆很多道檢查。
因此許多外地遊客、商人,為了避免麻煩,都會選擇從其他港口登錄德瑪西亞,再由陸路進入雄都。
眼下這艘名為“奧莉”號的客船,便滿載著上百名遊客。
看著港口映入眼簾,甲板上趴在圍欄邊的一個二十出頭的青年感慨道:“終於到了!不知道我的旅途會不會順利!”
他名叫阿斯倫,是一名來自諾克薩斯的遊客。
諾克薩斯和德瑪西亞,關係一直不好,上次戰爭還沒結束多久,國民間彼此自然也是敵視。
作為一個諾克薩斯人,來德瑪西亞旅遊,著實需要不小的勇氣。
阿斯倫擁有這份勇氣,他是一個畫家,準備到雄都親眼看一看那些雄偉的德瑪西亞建築,並用自己的畫筆將它們帶回諾克薩斯。
“你說呢?”他扭頭看向一旁的人,“李非?”
他身旁黑發飄動的英俊年輕人微笑道:“會順利的。”
“嗬嗬,那樣最好!”
客船停靠在港口,下麵已經有士兵和獵魔隊的人在等待。
遊客們依次下車,很快便有人引起了灰印反應。
那人是個中年男人,見狀吃了一驚,似乎活了這麽多年,還是第一次知道自己有魔力。
獵魔人對他咧嘴笑道:“你擁有魔力,先生。”
中年男人慌張道:“我……我不知道。我是皮爾特沃夫人,我……我是第一次來。現在該怎麽辦?”
德瑪西亞士兵冷冷道:“請立刻回到船上,離開前不允許下船。否則我們將對你進行抓捕。”
“好,好……我這就回去!”
中年男人擦著額頭冒出的冷汗,轉身跑回船上。
眾人都側目觀看,為他感到掃興。
好不容易出來遊玩一趟,結果現在隻能在船上幹等半個月再隨船回去,想想都無聊。
檢測在繼續。
輪到阿斯倫時,得知他是諾克薩斯人時,德瑪西亞士兵們看他的眼神也格外冷酷。
他們翻查了好幾遍阿斯倫的行禮,但再怎麽翻,也不過是一些畫紙和畫筆。
但為了以防萬一,一名士兵還是畫下了他的長相。
這讓阿斯倫很是無奈,尤其在看到那名士兵的畫作後,更是無奈。
“你們畫的,真的是我嗎?”
他索性掏出畫筆畫紙,給自己畫了一副畫像,幾乎一模一樣。
這時李非也已通過檢測,他沒有使用寫輪眼催眠。
因為灰印對他沒有起反應。
這一點他其實在和塞拉斯握手時,就已猜測到了。
那次握手,便是他的一次實驗。
假如他的魔力能被塞拉斯吸收,那就證明,他的魔力與其他法師魔力差別並不大。
但是,塞拉斯失敗了。
因此他斷定,他的魔力已經“變質”。
現在禁魔石不起反應,也在他意料之中。
走到阿斯倫身邊,李非對他說:“給自己畫潛在通緝像,可以。”
阿斯倫笑道:“他們懷疑我就懷疑吧,反正我是來畫畫,不是做壞事的,不怕別人懷疑。”
說罷,他邀請李非同行。
“你也是去雄都吧?我們結個伴一起怎麽樣?”
阿斯倫對李非很有好感。
他在船上第一次見到李非時,就十分喜歡他的長相。
當然,這和他的性別取向無關,而是和畫師的職業病有關。
他覺得李非的長相很有特點,英俊得不落俗套,因此想給他畫一幅肖像畫。
李非同意了,兩人便熟絡起來。
“好啊。”
李非點頭,他的確要去雄都,結伴同行也未嚐不可。
“你以前來過德瑪西亞嗎?”阿斯倫問。
“來過一次。”
“哦!那吃飯住店什麽的,我就聽你的了。”阿斯倫笑道,“誰讓你更熟悉這裏呢。”
“可以,不過錢你自己要出。”
“哈哈哈,當然當然!”阿斯倫大笑著拍拍自己腰間的荷包,“我全包了!”
“哦?看來你很有錢。”
“一般,一般。”阿斯倫頗為諷刺地說,“不過我常聽人說,不窮困潦倒的畫家,不是好畫家!”
“嗯,搞藝術的最好都吃不飽飯。”
“哈哈。”
阿斯倫越來越覺得李非有趣了。
兩人穿過港口,進入城區。
這裏比密銀城要發達得多,因為是港口城市,能見到許多其他城邦來的新鮮玩意兒。
李非注意到,一些皮城的先進小科技物件,在這裏也有。
穀笱
這一點密銀城就不同,他去密銀城時,那裏除了酒以外,基本沒有來自皮城的商品。
阿斯倫對一切都很好奇,左瞧右看。
他看到路上兩人不小心撞到肩膀,立刻彼此道歉,不由得嘖嘖稱奇。
“德瑪西亞人彼此真是挺友好的。”
“怎麽,在諾克薩斯不是嗎。”
阿斯倫看了李非一眼,好笑地搖頭:“在諾克薩斯,兩人撞到一塊,搞不好是會死人的。”
“這麽嚴重?”
“沒辦法,諾克薩斯人誰也不願意服軟。”阿斯倫歎了口氣,“那裏很多人都想踩在別人頭頂上作威作福。”
“我看你倒不像那種人。”
“所以我是個異類。”阿斯倫眼神有些黯淡,說完便搖搖頭不再繼續這個話題。
天色漸漸昏暗下來,兩人找了一間旅店。
點了些吃食,兩人聽到大廳裏許多人都在討論一件事。
一件恐怖的事。
“到今天第幾個了?七個?”
“我聽說是八個!”
“可怕啊……究竟是什麽東西……”
“聽說有衛隊去調查了,結果什麽都沒查到。”
人們似乎在討論著一件恐怖的事,阿斯倫對一切新鮮事都感興趣,他當即就自來熟地拿著麵包,坐到討論人身邊,詢問是什麽事。
幾個本地人倒也不隱瞞,告訴了他。
他聽完,立刻興奮地回來同李非說起。
其實李非剛才都聽到了。
原來在這維斯卡錫亞城郊,有一片樹木繁茂的森林,名叫錦雲森林。
這片森林很大,一些德瑪西亞獵人會不時進入其中狩獵一些野豬、野兔。
一些采藥人偶爾也會進去采些藥材。
但最近開始,進入森林的人,卻開始頻繁失蹤。
不隻是普通人,連兩三個全城有名的老獵人,進去後都沒再出來。
到今天為止,眾人知道的失蹤在森林裏的,就已有七八人。不知道的,更不知有多少。
這讓維斯卡錫亞城人心惶惶,前幾日一支三十人的德瑪西亞衛隊進入森林探查,卻一無所獲,連一具屍體都未找到。
以至於現在,本地人已經沒人敢靠近那片森林。
但有些人,卻是依靠那片森林吃飯的。
比如一些木匠,他們的木頭來源,就是那片森林。
阿斯倫說:“我聽說!很多人發起了一份懸賞,希望能有勇士英雄能調查清楚森林裏發生了什麽事。”
李非見他神情興奮,問道:“怎麽,你感興趣?”
“當然!”阿斯倫搓了搓手,“對賞金我沒什麽興趣,但是,對森林中發生了什麽事,我很感興趣!”
“你沒聽他們說,已經失蹤了很多人嗎。你敢去?”
阿斯倫笑了笑,說道:“不瞞你說,其實我也經受過許多戰鬥訓練。”
“哦?”
李非倒是很意外,因為阿斯倫看起來瘦瘦巴巴,體內也沒有魔力波動,完全不像是戰士或者法師。
“不過畫畫才是我所追求的。”阿斯倫說,“所以,森林中如果有什麽怪物,我也想將它畫下來,帶回去。”
“哦。”
“聽說已經有勇士接取了懸賞,我打算今天晚上就去看看。”阿斯倫說罷,才想起李非,“當然。”他說,“李非你不用去冒險,等在旅店就好。明天要是我沒回來,你就自己啟程吧!”
“好。”
李非看著阿斯倫離開,並沒有打算同去。
不管那片森林有什麽怪物,還是說有什麽潛藏的罪犯,他都沒興趣。
他現在想的,隻是休息一晚,然後明天前往雄都。
至於阿斯倫能否回來,他也不是特別關心。
但他很快就改變了主意。
一個德瑪西亞人從外麵進來,在廳內一桌坐下。
那人和同桌的說:“錦雲森林的懸賞,又有人接了!你們猜猜是什麽人?”
“什麽人?”
“女人!”那人興奮地說,“而且是個身材很好的女人!”
同桌人哄堂大笑。
“瞧你這點出息!沒見過女人?”
“哈哈哈,你小子真該找個老婆了。”
被調侃的小夥子漲紅了臉,連忙分辨道:“不是!那個女人很特殊,我看到她背著一把特別大的弩弓!都快有她半個人那麽高了!”
小夥子說完,一旁忽然傳來一道清爽的聲音。
“那個女人,穿的是深藍色衣服嗎?”
小夥子扭頭看去,問他話的是一個陌生人。
他點點頭:“是啊。而且還穿著一件紅披風,戴著墨鏡,你認識?”
“或許。”
李非說完,已經改變待在旅館的主意。
比起躺在床上睡覺,
無疑,暗夜獵手薇恩的出現更能讓他提起興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