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八十度的大轉彎啊,現在輪到我拿槍抵住了他,血舞就說道,“麻的,我血舞混跡這麽長時間,最後竟然載在你小子手裏麵。”


    我突然把槍收起來說,“我不是想殺你,我隻是發泄我心中的不滿,要知道剛才你他媽差點就把我打死了,我也混了五六年了,第一次被人拿槍抵住腦袋,而且還是被我救的人,真他媽瞎了眼,以後你走你的,我走我的,咱們就當誰也不認識誰!”


    說話之間,我就轉身準備走了,我之所以這麽幹,就是讓血舞徹底地相信我,而且我真的走了,隻是剛剛走了兩步,血舞就喊了一句說,“兄弟,剛才我血舞魯莽了,給你道個歉,大家生死與共,不應該相互猜忌的!”


    我搖了搖頭說道著,“說實話,我可不想卷入你們銷金窟的混戰中,就憑對手對你的了解,恐怕我再繼續跟著你,我腦袋都不保了,兄弟保重,希望你活著回到海市,來找我按摩的時候,我給你打折,不過現在,我要回去了!”


    就在這個時候,我突然就聽到嗖嗖嗖的聲音,我就看到一雙綠油油的眼睛,我下意識的喊道著,“靠,狼來了!”


    一定是我們身上的血腥把野狼給召來了,我毫不猶豫就朝著其中一隻狼打去了,就聽到啪的一聲,然後就是野狼的哀嚎聲音,我就朝著血舞喊了一聲,“媽蛋,快點過來,狼群來了!”


    狼群可不比敵人,這些家夥太凶殘了,血舞二話不說,就從地麵上抄起了手槍,朝著黑暗中的狼凶狠的打了過去,我就朝後退了回來,跟血舞兩個背靠背,蹭蹭蹭的,我就看到好多野狼朝我們衝來。


    “啪啪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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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子彈瘋狂的打了出去,有的野狼雖然中槍了,但是仍舊凶猛的撲了過來,我們不得不又補了兩槍。


    我們兩個都急了,也不知道子彈還剩下多少,如果槍沒有的子彈的話,最後隻能拚刀子了,也就打死了不到十個,我們子彈全部用完了,剩下將近六七匹野狼凶殘的望著我們,此刻我們拔出匕首,凶狠地望著這些野狼。


    我們兩個身手都不錯,但是對方是凶殘的野狼,我雖然身經百戰,但是第一次遇到狼群,如果剛才沒有手槍的話,可能我跟血舞兩人已經被吃的連骨頭都不剩了,我能感覺到我手心都流汗了,我們兩個默默的等待著,隻要野狼敢撲上來,我們就跟他們拚了。


    當然讓我們沒有想到的是,剩下的五六匹野狼跟我們對峙將近一分鍾後,然後突然轉身逃走了,我頓時鬆了一口氣,一屁股坐了下來,血舞就說,“趕快離開這裏,這裏血腥味太重了,估計會有熊瞎子一些難纏的家夥過來,我們快走。”


    我這才想起來,這裏是叢林,什麽東西都可能出現,我跟血舞兩個人剛剛離開不久,就聽到那邊傳來嘶喊聲音,好像是野獸在搏鬥,又像是召喚自己的同伴,但是可以肯定是,那裏極度危險。


    血舞明顯在叢林裏麵生存過,然後跟我說道,“我們現在找個地方把身上的血洗幹淨,然後從那邊的山脈翻過去,應該就安全了。”


    我點了點頭,我對這方麵一竅不通,經過剛才並肩戰鬥後,我跟血舞兩人也算是惺惺相惜了,他也沒有再提其他的事情,我也沒有說什麽,就是緊緊地跟著血舞,奔波了大半夜,我們終於穿過了這片叢林,來到一條小路上,血舞在口袋裏麵翻了翻,也就幾十塊錢的零錢,我錢包沒丟,不過裏麵是卡,零錢也就一兩百。


    血舞就說,到前麵的小鎮上換一身衣服再說。我們已經進入到緬甸境內了,此刻已經是早上五六點,我就看到好多人起來忙碌了,血舞就跟我說,今天應該是逢集市了,所以會比較熱鬧,我們很快買了幾件衣服後,找了一個地方換了下來,這才重新開了房間休息起來了。


    不過為了防止突發事件,我們選擇雙人間,血舞洗完澡後就下去買了點早點回來,我們兩個都快餓死了,昨晚基本上就沒有閑下來,吃完之後,血舞就開始布置房間內防禦,我終於明白血舞是怎麽逃出來的。


    血舞的確夠謹慎的,我暗暗的記下來了,這些都是血淚史總結出來的經驗,跟血舞這一趟,我收獲頗多,這一覺睡得雖然不踏實,但是至少把精神給養足了,到了傍晚的時候,我在緬甸小鎮取款機那邊取了一些錢,然後跟血舞去兌換成緬元,然後隨便找了個房間坐了下來。


    我小聲的問道,“血舞爺,你接下來有什麽打算?”血舞搖了搖頭說道,“我現在也不知道該怎麽辦了?如果真的是我們內部人出的事情,那麽目的地肯定也不安全!”


    我點了點頭,就說,“要不我們先回去吧!”血舞臉色陰沉起來說,“回去?他們殺了我五個兄弟,我到現在還不確定是誰,你讓我怎麽回去?”


    很顯然,血舞是想找出幕後黑手,我笑了笑說,“血舞爺,你難道猜不出來是誰嗎?”血舞就說,“能猜出來,可是我想最終確定一下!”


    我知道他可能有什麽計劃,而且緬甸這一塊他比我熟悉,也不需要我給他出謀劃策,當然現在血舞已經開始信任我了,這對我來說是一個好兆頭,我們吃了半個小時後,血舞就說,“走,今晚跟我去南坎,我在南坎認識一個黑道大佬,跟我關係非常鐵,不過很少有人知道這個秘密,今晚我們先去投靠他。”


    我點了點頭,血舞比我熟悉,所以一切事情都由他安排,我們花費了一點錢買了一輛二手的國產奇瑞轎車就朝著南坎開去了,幾經輾轉,終於到了南坎,到了南坎之後,我跟血舞兩人就徑直的朝著他的那個朋友家趕去了。


    他的朋友叫普拉,在這一片區域也算是比較有名的,有名的大混混,我們剛剛進去的時候,就看到普拉的人拿著槍對準了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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