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是剛才那個矮個子的男的,他拿了錢。”李樂辰突然開口說道。
一句話立刻將所有人的注意力都吸引了過來。老板更是一臉驚訝的看過來。
王大壯有些慌,忙推了推李樂辰:“你說什麽呢?我都沒看到,你怎麽會看到?剛才看到了怎麽剛才不說?”
沒錯,王大壯的疑問也是所有人的疑問,要說從頭到尾視而不見可以理解,畢竟誰也不想為了別人的幾十塊錢給自己添麻煩。但既然決定要說了,剛才為什麽不說?
如果比較邪惡的想法,會不會是聲東擊西?通過嫁禍別人來轉移自己是嫌疑人的目標?
相比之下,一個學生為了上網或者買禮物給小女友偷幾十塊錢的可能性要比一個成年工作了的男子偷幾十塊錢的可能性大多了。
“我是親眼看到他抓了一把錢在手裏,但當時以為他是自己找零的。”李樂辰坦然辯解道。
這個解釋還算合情合理。
不過,僅憑這一點也還是無法認定人家偷了錢,畢竟錢這種東西沒記號沒標簽,在誰口袋裏就是誰的。
雖然有這麽一出,大家還是以旁觀為主。
但身為當事人,事件直接受害者的複印店老板坐不住了,衝到李樂辰跟前,異常嚴肅的問道:“你確定是親眼看到的?!”
“嗯,我親眼看到的。”
“看到他抓了多少錢?”
“視線可見有一張二十,一張十塊,三張一塊,至於有沒有捏在手心裏,這個看不到。”
沒錯,照片裏就是這樣的,所見即所答。李樂辰回答得很認真。
“好!我相信!”
老板一拍大腿,隨即就衝出了店外。
其實這事兒發生得很快,之前那個矮個子男子也就離開店裏幾十米遠,此刻正雙手插在褲兜裏,晃蕩著八字步。
很快,老板就把矮個子男子追上了。
隨後,店裏的顧客,包括王大壯和李樂辰,也跟了出來。五六個人,加上老板、矮個子男子,以及王大壯家的狗,杵在了廣場上。
“是你偷了我店裏的錢!”老板當即就劈頭蓋腦的問向矮個子男子。
眾人立刻看向矮個子男子,看他怎麽反應。
很淡然,淡然得出奇。
“你憑什麽說我偷了你的錢?沒有證據亂說,我可以告你誹謗。”矮個子男子說著,左手從口袋裏拿出來,捋了捋額頭前的劉海,微微昂起了頭。
這句話的分量很重,直接將了老板一軍。
無論是偷錢還是誹謗,都是輕則治安拘留,重則刑事犯罪的事兒,哪條也不比哪條更輕啊。
老板有些慌,連忙看向李樂辰。
幸好這個“證人”沒有跑。
突然有些後怕。
李樂辰當然不會跑,他隻是在實話實說,確實看到了,而且還有照片為證。於是上前一步道:“我親眼看到你拿了那個盒子裏的錢。”
這句話李樂辰是順著本心說出來,但若是他的語文老師在,定然是要給他一個大大的讚。
哦不對,這句話若是放到大學法學的法理學課堂上,那都可以成為案例了。
未經審判不能定罪,證人隻需要如實回答自己所看到的,不加任何感情。李樂辰做到了。
他從照片裏看到的就是這個矮個子男子從錢盒裏抓起了一把錢,這不必然意味著就是偷。
許是做賊心虛,矮個子男子頓時怒了:“你哪隻眼睛看見的?!”
“兩隻眼睛都看見了,連眼鏡都留下了印記。”李樂辰無比淡然。
“你......”
矮個子男子覺得這回答太扯淡了,他問的這句“你哪隻眼睛看見了”,從語法上來說屬於反問句,根本不需要得到回答,意思就是“你根本不可能看見”。
沒錯,矮個子男子靠著這種手法,隔三差五在那些早餐店撈一筆,從未失手,已經快發家致富了。
倒是這家複印店,今天第一次來,主要也是看人多。關鍵店鋪比較簡陋,沒可能安裝監控攝像頭。
這就足夠了。
所以沒可能會被看到!
況且,即便被看到也證明不了什麽,畢竟此刻屬於一對一,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狀態,自己隻要堅決否認,就不會有任何問題。
所以,隻在短暫發愣之後,矮個子男子就又憤憤然了:“你這個孩子,怎麽可以亂說?!即便你未成年,我也可以告你誹謗!”
沒錯,告不告是矮個子男子的權利,怎麽判那是法官的事兒。
李樂辰也有些怒了,就衝著男子這個態度,加上照片拍得清清楚楚,絕逼就是個偷了!
於是也斬釘截鐵道:“我確實親眼看到你拿了錢,右手抓起一大把,至少有一張二十的,一張十塊的,還有三張一塊的!”
話落,矮個子男子的手臂下意識抖了抖,放在褲子口袋裏的右手,此刻是繼續抓著那把錢不是,放了也不是。
可不是麽,誰能想到半路殺出個火眼金睛的學生,居然親眼看到了自己抓錢,還把錢的張數說得如此準確。
這丫的不是戴著眼鏡嗎?看上去眼神很不好的樣子。
為什麽......
而眾人也順著李樂辰說的話,視線挪到了矮個子男子的右手上——他的右手,依然插在褲兜裏。
如果是清白的,至少可以把右手拿出來了吧?
這個想法合情合理。
但事實就是,矮個子男子的臉色變得越發異樣,而插在褲兜裏的右手,除了微微顫抖之外,卻一直沒有拿出來。
事情變得微妙起來。
就在膠著之際,隻見複印店老板突然衝上前,一把抓住矮個子男子的右手,一個用力,將它從褲兜裏拔了出來。
一時間所有人都懵了,包括矮個子男子。他甚至都忘了放鬆拳頭,於是被拔出褲兜的右手,依然呈握拳狀態,攥著幾張鈔票,明晃晃的。
一張二十,一張十塊,還有三張一塊,就這麽多錢被攥在矮個子男子的右手裏。
若這些錢是找零的錢,他剛才就可以辯駁了。
若這些錢就是他自己的錢,為何神情會如此慌張?
所以,此刻屬於人贓並獲,大家紛紛叫好。
老板激動之餘,一手繼續抓著矮個子男子的右手手腕,一手掏出手機撥打了110。
偷這種事,不在於錢多錢少,關鍵他確實是偷了。
一句話立刻將所有人的注意力都吸引了過來。老板更是一臉驚訝的看過來。
王大壯有些慌,忙推了推李樂辰:“你說什麽呢?我都沒看到,你怎麽會看到?剛才看到了怎麽剛才不說?”
沒錯,王大壯的疑問也是所有人的疑問,要說從頭到尾視而不見可以理解,畢竟誰也不想為了別人的幾十塊錢給自己添麻煩。但既然決定要說了,剛才為什麽不說?
如果比較邪惡的想法,會不會是聲東擊西?通過嫁禍別人來轉移自己是嫌疑人的目標?
相比之下,一個學生為了上網或者買禮物給小女友偷幾十塊錢的可能性要比一個成年工作了的男子偷幾十塊錢的可能性大多了。
“我是親眼看到他抓了一把錢在手裏,但當時以為他是自己找零的。”李樂辰坦然辯解道。
這個解釋還算合情合理。
不過,僅憑這一點也還是無法認定人家偷了錢,畢竟錢這種東西沒記號沒標簽,在誰口袋裏就是誰的。
雖然有這麽一出,大家還是以旁觀為主。
但身為當事人,事件直接受害者的複印店老板坐不住了,衝到李樂辰跟前,異常嚴肅的問道:“你確定是親眼看到的?!”
“嗯,我親眼看到的。”
“看到他抓了多少錢?”
“視線可見有一張二十,一張十塊,三張一塊,至於有沒有捏在手心裏,這個看不到。”
沒錯,照片裏就是這樣的,所見即所答。李樂辰回答得很認真。
“好!我相信!”
老板一拍大腿,隨即就衝出了店外。
其實這事兒發生得很快,之前那個矮個子男子也就離開店裏幾十米遠,此刻正雙手插在褲兜裏,晃蕩著八字步。
很快,老板就把矮個子男子追上了。
隨後,店裏的顧客,包括王大壯和李樂辰,也跟了出來。五六個人,加上老板、矮個子男子,以及王大壯家的狗,杵在了廣場上。
“是你偷了我店裏的錢!”老板當即就劈頭蓋腦的問向矮個子男子。
眾人立刻看向矮個子男子,看他怎麽反應。
很淡然,淡然得出奇。
“你憑什麽說我偷了你的錢?沒有證據亂說,我可以告你誹謗。”矮個子男子說著,左手從口袋裏拿出來,捋了捋額頭前的劉海,微微昂起了頭。
這句話的分量很重,直接將了老板一軍。
無論是偷錢還是誹謗,都是輕則治安拘留,重則刑事犯罪的事兒,哪條也不比哪條更輕啊。
老板有些慌,連忙看向李樂辰。
幸好這個“證人”沒有跑。
突然有些後怕。
李樂辰當然不會跑,他隻是在實話實說,確實看到了,而且還有照片為證。於是上前一步道:“我親眼看到你拿了那個盒子裏的錢。”
這句話李樂辰是順著本心說出來,但若是他的語文老師在,定然是要給他一個大大的讚。
哦不對,這句話若是放到大學法學的法理學課堂上,那都可以成為案例了。
未經審判不能定罪,證人隻需要如實回答自己所看到的,不加任何感情。李樂辰做到了。
他從照片裏看到的就是這個矮個子男子從錢盒裏抓起了一把錢,這不必然意味著就是偷。
許是做賊心虛,矮個子男子頓時怒了:“你哪隻眼睛看見的?!”
“兩隻眼睛都看見了,連眼鏡都留下了印記。”李樂辰無比淡然。
“你......”
矮個子男子覺得這回答太扯淡了,他問的這句“你哪隻眼睛看見了”,從語法上來說屬於反問句,根本不需要得到回答,意思就是“你根本不可能看見”。
沒錯,矮個子男子靠著這種手法,隔三差五在那些早餐店撈一筆,從未失手,已經快發家致富了。
倒是這家複印店,今天第一次來,主要也是看人多。關鍵店鋪比較簡陋,沒可能安裝監控攝像頭。
這就足夠了。
所以沒可能會被看到!
況且,即便被看到也證明不了什麽,畢竟此刻屬於一對一,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狀態,自己隻要堅決否認,就不會有任何問題。
所以,隻在短暫發愣之後,矮個子男子就又憤憤然了:“你這個孩子,怎麽可以亂說?!即便你未成年,我也可以告你誹謗!”
沒錯,告不告是矮個子男子的權利,怎麽判那是法官的事兒。
李樂辰也有些怒了,就衝著男子這個態度,加上照片拍得清清楚楚,絕逼就是個偷了!
於是也斬釘截鐵道:“我確實親眼看到你拿了錢,右手抓起一大把,至少有一張二十的,一張十塊的,還有三張一塊的!”
話落,矮個子男子的手臂下意識抖了抖,放在褲子口袋裏的右手,此刻是繼續抓著那把錢不是,放了也不是。
可不是麽,誰能想到半路殺出個火眼金睛的學生,居然親眼看到了自己抓錢,還把錢的張數說得如此準確。
這丫的不是戴著眼鏡嗎?看上去眼神很不好的樣子。
為什麽......
而眾人也順著李樂辰說的話,視線挪到了矮個子男子的右手上——他的右手,依然插在褲兜裏。
如果是清白的,至少可以把右手拿出來了吧?
這個想法合情合理。
但事實就是,矮個子男子的臉色變得越發異樣,而插在褲兜裏的右手,除了微微顫抖之外,卻一直沒有拿出來。
事情變得微妙起來。
就在膠著之際,隻見複印店老板突然衝上前,一把抓住矮個子男子的右手,一個用力,將它從褲兜裏拔了出來。
一時間所有人都懵了,包括矮個子男子。他甚至都忘了放鬆拳頭,於是被拔出褲兜的右手,依然呈握拳狀態,攥著幾張鈔票,明晃晃的。
一張二十,一張十塊,還有三張一塊,就這麽多錢被攥在矮個子男子的右手裏。
若這些錢是找零的錢,他剛才就可以辯駁了。
若這些錢就是他自己的錢,為何神情會如此慌張?
所以,此刻屬於人贓並獲,大家紛紛叫好。
老板激動之餘,一手繼續抓著矮個子男子的右手手腕,一手掏出手機撥打了110。
偷這種事,不在於錢多錢少,關鍵他確實是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