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感,如流星般稍縱即逝,所以要及時捕獲。


    而喜歡,就是及時捕獲靈感的動力。


    若不夠喜歡,靈感於你而言,哪怕它如流星雨般撒來,你也隻不過會把它當做美麗的邂逅,欣賞一番就過了。


    我所感受到的靈感中,最在意的是音樂的靈感,因為它是來得最快,也是流得最快的。稍稍慢了那麽幾秒,也許就會變味,或消失無蹤。


    今晚洗頭洗到一半的時候,突然閃過了音樂的靈感,感覺還不錯,我喜歡那旋律,我要捕獲。


    當時我的手機還放著歌,若我不及時記下,那麽靈感中的旋律就會被放著的歌的節奏給帶亂,可我在浴室是很難及時用筆把它記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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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我一邊反複哼那段旋律,一邊快速洗好頭,然後把手機的歌關了,打開錄音,再把那旋律哼完整,錄下來。


    嗯,如此這般,這靈感就算捕獲到了。


    這種方式雖然很容易捕獲靈感,但也大大地放縱了我的惰性。因為我知道這靈感跑不了了,所以就會放心地讓它留在錄音文件裏,等到哪天想寫歌了,再考慮要不要用它。


    以至於有的靈感一等,就等了大半年或一年,依然沒有被我寫成歌。


    換做是在大學時代,我剛開始學寫歌時,都是用歌詞把旋律記下來的,而且記下來後,旋律還很有可能會跑偏,畢竟沒有經驗。而我又不懂音符,那我就隻能用自己的方式去記哪個字的調應該是怎麽樣的。


    那我自己的方式是什麽?


    嗯,給那個字拚音,而聲調就代表著旋律的調。當然,這隻對於我自己有用,畢竟是自己的音樂靈感。


    所以,當時寫歌的速度比較快,畢竟新鮮,內心也沒有想懶惰的感覺。


    我以為,不懂音符的我就隻能這樣給自己寫歌了。


    然而,我卻沒想到我的大腦適應了記旋律。


    隻要有了音樂靈感,再加入自己寫的歌詞,然後唱幾遍,我就能很快記住。不需要再用拚音來加深印象了,簡直就像是進化。


    後來,感覺這樣寫歌沒什麽難度了,心裏也就懶惰了,寫的歌也越來越少。


    不是不可以寫,而是沒有了想寫的動力。


    寫歌容易,知音難尋。


    我在2016年年初給自己的計劃是每周寫一首歌,如果能堅持下來,也差不多是兩百多首歌了。可惜啊,我做不到。


    除了沒動力,還有一個原因是我太貪心了!


    每周除了寫一首歌外,還要寫10篇東東,畫10幅畫,跳5段舞,寫5首詩詞,摘錄好詩詞10首,看70頁書。


    嗯,這就是我的貪心。


    我就妄想一下,如果這些到今天我全都堅持下來了的話,我都不敢想象我會有多強!


    還是那句,欲望太強烈,但卻沒有足夠的實力去支撐。換言之,應該是沒有強大的自製力。


    當時剛開始的第一個星期,我做到了。


    隻不過到了第二個星期,就不理想了。


    再到第三個星期,就已經有幾個是空著的了。


    當時能堅持得久一點的是寫東東和畫畫,所以這部東東的字數才有一百萬字以上,要不然現在可能都還隻是六七十萬字而已呢。而畫畫也因為當時的堅持,畫了差不多兩百幅,畫畫水平也得到了提高。


    能堅持都不容易,當時的我還是在柬埔寨上班的,這些都需要我自己擠時間出來去完成。


    不過,還不夠。


    這些遠遠沒有達到我想要的要求,所以,當初給自己的計劃,我沒有拋棄,如今也一直在補回之前的空缺。


    答應自己要做的,最好還是去做。


    對自己失信的人,自己也會被自己拋棄,到那時,人生就顯得很悲涼了。


    這就有點像那句“出來走,遲早是要還的”!


    所以,該是你幹的事情,還是要好好幹!


    捧起我的那碗藥,嗯,先幹為敬!(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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