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夕帶頭開始奔跑!


    這是一場關於生命的奔跑,對於獒帶領的隊伍來說。


    跑慢了很可能被那群彪悍的母獅子圍攻,下場隻有一個“死”字,雖然它們並不知道怎麽寫。


    這是一場關於成敗的奔跑,對於林夕來說。


    狼群現在的戰鬥力正麵對上獅群,隻能是兩敗俱傷。它們絕無可能和解,狼跟獅子是天生的冤家對頭。


    很多人認為鬣狗才是獅子的冤家對頭,那是因為狼群跟獅群很少遭遇上而已。狼殺獅子常常是為了食物,而獅子殺狼則是因為天生的仇恨和草原一哥在鏟除異己。


    獅子殺掉狼一般都是轉頭而去,很少會吃掉,不為裹腹,隻為殺戮。


    狼的目的就單純多了,它們就一個想法——吃。


    所以林夕一定要在狼群被傷害之前達到自己的目的。


    五識全開的林夕很快找到幼崽所在地,精神力溝通群狼:噤聲,潛行。


    狼的戰鬥力弱於獅子,但是嗅覺聽覺都要比獅子更敏銳。


    所以等獅王發現有外敵入侵時,林夕已經出現在眼前。


    獅王大怒,一聲獅吼當真是氣吞山河。


    然後獅王感覺腦袋一疼,懵逼了兩分鍾。清醒過來以後,發現8隻幼崽全都到了對方那裏,看起來蔫答答的。


    獅王的一聲怒吼立刻將母獅的注意力吸引過來,它們居然不再追逐狼群,而是拚命趕回老巢,一定是有重大事情發生,否則獅王不會發出那麽憤怒的聲音!


    現在情況變得很滑稽。


    母獅從追逐變成被追逐,方向反轉,跟狼群跳了一場別開生麵的“恰恰”。


    而母獅看到“家”裏的情況,更是震怒不已。


    雖然小獅子一旦成年就會被無情驅逐,但是在這之前母獅子還是和其他動物一樣拚命保護著小獅子的。


    因此當看見自己的孩子都垂頭喪氣在一起,周圍群狼環伺,而它們的丈夫居然沒有像往常那樣一吼驚天下趕跑那些可惡的狼,母獅們頓時又驚又怒。


    這場麵,正是林夕要的。


    林夕在這個時候,展開精神力溝通了獅子:劃給我們一片區域,我們自然還回小獅子。我們隻停留幾天,吃飽喝足保證離開。


    獅子們震驚的看著這隻可以跟它們交流的白毛狼王,懷疑自己的腦袋出了問題。


    麵對那隻幾乎比雄獅還要巨大的白毛狼王以及那些體態明顯要高很多的群狼,獅群最終選擇了妥協。


    在綠洲的中心位置,有著一個連接地下暗河的水潭。以水潭為界限,一邊歸屬於獅子,一邊歸屬於狼群,兩不侵犯。


    狼群有了暫時的棲身之所,小獅子也都回到母親的懷抱,獅王開始懷疑人生,啊呸,是獅生。


    你說你作為一隻狼,居然長得比老子還要高大威猛,牛逼閃閃,你好意思嗎?


    尤其令獅王恐懼的是莫名其妙的頭疼,那個時候獅王覺得自己全身都如遭雷擊,一動也不能動。這也是它如此痛快答應狼王要求的原因,如果那隻詭異而邪氣的白狼願意,愣神的瞬間就可以將它撕碎。


    其實它還真是高看了林夕。


    對獅王這樣的大塊頭使用了精神刺後,林夕感覺頭重腳輕,身體瞬間被掏空。沒想到塊頭大的家夥如此耗費精神力,幸虧林夕一擊成功,震懾到獅王,否則到底結局如何真的很難說。


    還是動物們實在,弱肉強食是它們風行的不二法則。


    不會沒事像她一樣動歪腦筋,更不會撕毀諾言。


    群狼雖然平日信奉它們無所不能的王,可也沒想到這樣輕易就把事情解決了。在與獅群追逐的過程中,隻有一隻年邁的老狼和兩隻幼崽受了點輕傷。


    它們輕輕舔舐著自己的傷口。狼的唾液中某些酶素具有殺菌消炎的作用,隻要不是致命傷很快就能痊愈。


    看看,多麽可愛的部下,受了工傷也不給組織添麻煩,自己能解決的事情絕不麻煩別人。


    自從進入這見鬼的沙漠,除了那被舔得斷流的小溪,這還是第一次看到水,包括林夕在內都跑去水邊喝了個痛快。


    林夕臨水照影,一不小心被自己給美翻了。


    找到適合休息的地方安營紮寨,林夕嚴令群狼:不得跨界捕獵,否則,驅逐!


    眾狼:→_→


    老大,您想多了,沒您老人家的帶領,我們得多想不開跑獅群那邊去浪?


    接下來的幾天簡直是到了天堂。


    雷達王經過休整,精神力又恢複到滿格狀態,整個就是一個指揮中心。隻需要報出坐標點,根據獵物大小安排出動哪個小組,然後就是等著開飯。


    讓狼群最開心的事情是,水潭裏有魚。


    不要大驚小怪,吃魚並不是喵星人的專利。


    其實相比較吃陸地動物的肉,狼也很喜歡吃魚肉。畢竟,均衡營養,利於成長。


    不過捕魚就比較費勁了。


    狼雖然也會遊泳,但是想遊泳下水去捕魚那是純扯淡,眾狼們在水裏瞎撲騰把自己搞得**,毛都粘在身上,個個像很醜的大頭娃娃,它們互相對視,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然後舉爪捂嘴,並都在對方的眼睛裏看到赤果果的嘲笑。


    最後還是雷達王動用了精神刺將魚弄暈,群狼一看這辦法好,頓時“劈裏撲通”都跳下水去抓。


    林夕也往背囊裏丟了幾條魚進去。


    獅子是不吃魚的,它們隻吃鱷魚。


    所以這片水潭裏的魚還真的不少,狼群連著吃了3、4天的魚,一直使用精神刺捕魚把林夕給累得頭暈眼花才作罷。


    毫不誇張的說,群狼現在打個哈欠都是魚腥味。別說張嘴了,估計就算是狼放個屁,附近有貓都能招來。


    林夕的背囊裏裝滿了鮮肉,主要是兔子、黃羊、野山羊等等。


    幾天過後,狼群大多恢複了剛進入沙漠時的狀態,甚至比那個時候還要好些。


    見大家都恢複的差不多少,林夕帶領狼群又去水潭邊喝了水,然後悄悄行進出很遠,林夕才帶領狼群集體發出嚎叫。


    獅王知道,這是那群狼走了。


    獅群長長出了一口氣,雖然它們並不懼怕這群狼,可總是覺得這幫家夥很詭異。


    長期在這片土地稱王稱霸,它們並不希望自己有這麽一群鄰居虎視眈眈。


    畢竟,臥榻之側豈容他人鼾睡?更何況還是一大群可以威脅到族群的狼呢?


    獅王對著狼群遠去的身影,心中疑惑:它們從哪裏來?要到哪裏去?


    林夕:你還是去問柏拉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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