躺在被窩裏的清橙在聽到浴室門關上的聲音時,才微微舒了口氣,然後卻是怎麽睡也睡不著。


    窗外的雷聲還在繼續,時而一道閃電,讓人更加難以入睡。房間的門被推開,墨辰好聽的聲音伴著雷聲響起:


    “睡了嗎?”


    清橙轉過頭看著穿著睡衣朝她一步一步走來的墨辰,熟悉的氣息撲麵而來,墨辰已經坐在了床邊,滿眼柔和的看著他。


    “睡不著。”清橙扁了扁嘴,聲音不自覺的帶著撒嬌的味道。


    “那女神這次可要聽我唱歌?”


    ***************


    “更想聽你再演一次絕冥。”清橙眼神清亮的看著他,而後往旁邊移了移,讓了個位置給他,接著道:


    “告訴你一個秘密好不好?”


    “嗯。”墨辰半躺下,擁住她靠過來的身子,低低的應了聲。


    “第一次知道你,是因為你的那首《白衣》,然後我就一個人默默的把你翻唱過的歌全都聽了一遍,還上百度搜了你,發現你還配音,我覺得,你配音時的聲音和唱歌時的聲音是不一樣的。


    你的歌聲是溫潤和緩,低沉微涼的。而你的配音,就像讓那個人物活過來了,聽到你的聲音,閉上眼,好像就能看到那個年少孤傲,鮮衣怒馬,冠蓋滿京華的十四爺,風流俊賞,碾碎柔腸......


    那時候,我便忍不住想,這是怎樣的一個男子,僅是用聲音,就讓人願意傾注一生。所以後來才有了那個隻愛白衣的絕冥盟主。


    本來《入骨相思》因為以你為原型,我是想寫一篇暖一點的文的,可是大概是習慣了虐文吧,於是又虐了他們一把,不過番外我也是給讀者留了些念想的。


    對了,洛洛跟我說,有影視公司打算簽下《入骨相思》,如果不出意外的話,他們簽下之後,就會馬上著手拍攝,我是真沒想到《入骨相思》會比前麵幾本還更受歡迎,果然還是因為男主的原型是你嗎?


    啊,怎麽辦?我覺得你這麽帥,都可以去當明星了,如果絕冥是你來演,那我就真的此生無憾了!


    其實吧,一開始寫小說的時候,是抱著玩一玩的心態,純粹隻是因為愛小說,倒也不能說是天生喜歡寫東西,隻是覺得有朝一日能寫一本屬於自己的小說算是一種心願吧。


    後來終於有讀者給我留言支持我的時候,我一個人在寢室高興的跳了起來,然後第一本書從簽約,上架到出版,經曆過支持與批評,有故意亂批評的,也有真心為你好的,我也會因為那些批評的言語難過,可是難過之後我就會想,是不是真的做得不好?寫得不好?


    但是吧,那種想到了梗,有靈感就迫切的想要開坑的熱忱,那種體驗一遍寫文的感覺,以及完成一本文的成就感,都是快樂的。哪怕會被人認為不務正業,會被許多所謂的有學識的人瞧不起,可是我一直記得一句話:時間是最好的寫手。


    一開始的挫折與所有的灰暗,一開始我也隻能算是小透明一個,可是也不知是哪來的信念,倒不怕自己一直透明下去,就怕自己沒那個耐心跟隨時間去見證自己的成功。


    你別看我喜歡寫虐心的小說,其實每寫一本小說的時候,我都會把自己代入角色裏麵,然後用自己的構思與文筆去塑造一個個活靈活現的劇情。


    我憑自己的努力一步一步的朝自己的夢想邁進,現在也終於慢慢的得到更多的人認可!然後還遇見了你!算起來,也是跟小說有關啊,要不是我要去小鎮找靈感,也不會遇見你,你也不會知道我,你說,我這算不算事業愛情兩豐收呀?”


    清橙靠在他的懷裏,笑容恬淡,眼眸明媚,此刻的她,好似渾身都在發光,吸引著他的目光,墨辰沒有說話,隻是眼裏盈滿了柔和的情感,聽她輕柔的聲音繼續緩緩的說著:


    “初見你時,覺得你是那種幹淨,疏離,甚至有些冷漠和薄情的人,可是你又是真的很好看,就多了些淡雅飄逸的感覺。我想我大概這輩子都無法忘記,那一日陽光正好,你穿著一件我最愛的白色毛衣,在江南古巷裏緩步而來,如同自一幅水墨畫中淡出的人物一般,雅致矜貴,姿容清絕......


    這段時間,我總在想,自己有好多好多缺點,比如,生氣的時候不愛理人,還很孩子氣,但是呢,我又不會生氣生太久,也許晚上睡一覺,第二天我就不生氣了;還有啊,我還很固執,比如我想要吃一樣的東西的時候,即使再晚我也一定要吃到,不然我睡都睡不好;我還很霸道,我是絕無法容忍你跟別的女人親近的......


    可是你吧,無論我做什麽你都一如既往的寵著我,然後,我就在想,你到底喜歡我什麽呢?你說,你喜歡我什麽?”


    清橙挺起上身湊到他耳邊,一貫嬌軟的聲音像是格外鄭重,又像是開玩笑一樣輕聲開口。


    墨辰將她散落下來的發絲順到耳後,凝視著她,突然撫上她的臉頰,湊近淺啄一記,而後勾起疏風朗月般的笑容:


    “你的所有。見到你的那一刻我就覺得,此生,大概可以圓滿了。我從不需要你去改變什麽,因為,有我來習慣你就好了。”


    沒有我愛你,可是清橙卻覺得這是世界上最動聽的情話。“我愛上了你”這樣的話語,大概人人都會說吧,而她卻更喜歡那一句平淡中更顯真情的話語:


    “我習慣身邊有你”。


    安妮寶貝說過:“不是愛他,而是愛有他的日子。”


    你如果不能適應一個人適應ta所有的習慣,那隻能說明你不夠愛ta,因為我們常常掛在嘴邊的愛其實都在生活中的這些細節裏。


    我們所能擁有的,不過隻是短短的一生。然而因為有一個人的存在,生命便全然不同,不用誓言,不必承諾,我們隻需依靠緣分,以目光為媒,便牽了手,不必緊握,卻永不放鬆。


    當一個人能夠長此以往,十年如一日的如此待你,那麽你一定要好好珍惜那個人,珍惜那個會說“你不用改變自己,我來習慣你就好了”的人,因為他圖的不過是用自己的全部,換一條通往你心裏的路。所以,一定要好好珍惜,珍惜那個可遇不可求的人。他不一定是你心目中的那一個白馬王子,他也許也沒有長成你愛的樣子,可是至少,他是在真心待你。


    這一晚,清橙是在他說著她所熟悉的一句句台詞中入睡的。


    他溫柔和緩的聲音就在她耳邊那麽近的地方輕語,或纏綿悅耳,或碾碎柔腸,或沙啞苦澀,句句深情,讓人越發的著迷愛慕,隻願就這麽溺在他的聲音裏,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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