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做得一切,不過是為了接近你。


    宋陽光這個名字源於夏黎那個不靠譜的媽,夏母有一顆持久不衰的少女心,一心想要生個女兒,打扮成粉粉嫩嫩的小公主,誰知卻生了個兒子。


    夏黎的父親疼愛妻子,當初便也任由妻子胡鬧,起了宋陽光這個名字,誰知一叫就是八年。


    夏黎從小就繼承了父親的聰明,卻沒有繼承母親的美貌,不知是母親懷自己的時候補品吃得太多,還是沒注意打了太多激素,總之夏黎生得白白胖胖,胖得原本立體的五官都變成了包子皮上的褶。


    小的時候夏母常常給夏黎買各種漂亮的裙子,拍美美的公主照,搞得鄰居都以為夏黎是個可愛的小胖姑娘,有的阿姨甚至叫夏黎宋胖丫。


    開始夏黎沒有反抗的能力,後來慢慢長大他不是偷偷把裙子弄壞就是弄髒,最後夏母沒有辦法才放棄了蘿莉養成遊戲。


    夏黎六歲的時候被夏母送去聰明娃幼兒園,剛好碰見了夏母的老同學帶著女兒一起,兩個家長聊得甚歡,夏母喜歡老同學的女兒喜歡得緊,還抱著那小女孩兒不撒手。


    小女孩兒瞪著烏溜溜的眼睛,嘴角兩旁上揚,梳著兩根倔強的羊角辮,甜美的笑著,藕臂親切地環著夏母的脖子,時不時還討好的蹭兩下。


    夏黎從不願跟自己的母親有那般親密的動作,瞧見別人做得那麽輕鬆,多多少少有些心裏不爽,雖是小小的孩子,但心裏已經喜惡分明。


    夏黎轉過胖胖的小身子,邁開小短腿便往幼兒園裏走去,誰知卻被夏母叫住,“兒子,你不給媽媽再見啊?”


    夏黎停住腳步,轉過身,木木地揮了揮手,“再見。”


    夏母並沒有罷休,上前一把抱過夏黎的小胖腰,在他白嫩的胖臉上香了一口,留下一個大大唇印。


    他受不了眼前的熱情的女人,無奈小胳膊小腿沒有力氣抗拒,隻能任人宰割。


    剛才的小女孩兒鬆開自己媽媽的手在她媽媽臉上親了一口,蹦蹦跳跳,屁顛屁顛自來熟地拉住夏黎的胖手,還回頭跟兩位媽媽擺手再見。


    走進幼兒園,夏黎把小胖手從女孩兒的手裏掙開,頭也不回的走了。


    許是從小便比別的孩子聰明,夏黎就是不願與其他人過多接觸,不喜歡成群結隊的玩伴,他寧願多花點時間睡覺,背背九九乘法表和古詩。


    更讓他反感的是幼兒園老師不知道從哪得來的消息,兩個人的家長認識住得還近,把他和女孩兒安排坐了同桌。


    天知道這個同桌有多煩人,沒完沒了的聒噪,擺積木都擺不出好看的樣子,更可氣的是每到午飯時,他的同桌總是自以為是的把她當成自己的朋友,從自己的碗裏夾走肉,放進她的嘴裏,他不好意思說:搶一個胖子的肉吃,這麽做真不合適。


    當然這個沒眼力見,惹夏黎煩的小女孩兒就是簡童。


    在幼兒園,夏黎從來不和其他小朋友一起玩,因為他們跟不上夏黎腦袋運行的節奏,幼兒園大班的時候他就已經學會拆電動賽車裏馬達的電阻絲了,還能用銅黃色的電阻絲折成任何好看的圖案。


    他從來不唱歌,他怕自己跑調被發現,一個人能帶跑一個班。


    幼兒園組織的尋寶活動他從來不參加,他不用猜就知道直腸子的老師把糖果巧克力藏在哪裏,沒有挑戰的意義他便不會高興,他總是為自己的不合群找借口,告訴自己糖和巧克力吃多了會蛀牙,留給其他孩子吧。


    後來他就變成了幼兒園最孤獨的那個孩子,而他的同桌簡童卻是最受歡迎的小孩兒,她不聰明,邋遢,不注意形象,時不時的虛情假意,但她是孩子王,所有的小孩兒都愛跟她玩。


    人孤獨久了便看上去不合群了,夏黎就是這樣,作為一個孤單的個體他常常被整個群體欺負。


    當然,六歲的孩子是不會打打殺殺的,不過是誰見了他胖嘟嘟的肚子都來捏一下,看了他圓滾滾的屁股踢一下,瞧了他粉嫩嫩的包子臉上去親一下,男女都有。


    小小的夏黎有什麽辦法,他討厭但是他身為孤軍奮戰的弱勢群體反抗不了,尤其是看見自己碗裏的肉被夾光他總是心痛的。


    後來他威武的女俠同桌簡童看不下去了,站在前麵掐著腰用奶聲奶氣的聲音大聲宣告,“宋陽光是我朋友,誰也不行欺負他!”


    說完,一路歪歪扭扭的小跑,當著其他小孩子的麵啵的一口,親在夏黎的嘴上,“蓋戳了啊!”


    雖不是隨意穿開襠褲的年齡,但那個年齡哪有什麽男女大防,唯有早熟兒童夏黎紅了半張臉。


    他不感激簡童,他隻覺得丟臉,他不僅在被欺負的時候必須由一個女孩保護,他還被女孩強吻了,這是自尊心極強的夏黎不能忍受的。


    他不愛搭理簡童,也不愛回簡童的話,甚至常常躲開她,冷暴力。


    後來他發現他錯了,他還真的需要簡童,若不是簡童,他隻怕要被嚇哭在幼兒園裏了。


    夏黎從小夜盲,一到黑天就像個盲人,什麽也看不清,都是模模糊糊的影子,一米之內都能做到人畜不分。


    小時候夏黎的父母工作忙,時常忙到很晚才回家,他經常一個人坐在幼兒園等媽媽來接他,誰知有天趕巧,夏父夏母忙到很晚,天都黑了還沒接夏黎。


    天色漸暗,天邊的紅霞漸漸消散,星星和月亮取而代之。


    幼兒園裏小小的胖人兒坐在桌前一個人認真地擺積木蓋高樓,老師拉著簡童的手就走了進來,“你們做個伴兒,老師去給你們弄點吃的。”


    簡童乖乖的點頭,坐到夏黎身邊。


    夏黎把積木往簡童的方向推了推,“你怎麽回來了?不是被接走了麽?”


    “家裏人生病了,媽媽不帶我去醫院,就先送到幼兒園了。”簡童拿起積木,邊說邊沒有邏輯地學著夏黎擺起來。


    “你天天都是最後一個走麽?”簡童問道。


    小胖子夏黎沒有回答,而是一聲不吭的起身去了洗手間。


    “你去哪?”


    “尿尿,你要一起麽?”


    簡童瞪了他一眼,不再做聲。


    誰知忽然燈吱吱響了兩聲,燈突然暗了,整個屋子漆黑的,屋裏隻有皎潔的月光照在地上,化成一片月亮泉。


    簡童見夏黎半天都沒出來,就從夏黎的書桌裏拿出了手電筒,打著去了洗手間。


    她小心翼翼推開洗手間的門,輕聲喚著:“宋陽光,宋陽光?”


    沒有回應,她便拿著手電筒亂掃,手電筒的光照在夏黎身上時,他縮在小小的角落,抱著膝蓋瑟瑟發抖。


    一隻溫暖的小手敷在他胖胖的手臂上,“宋陽光別怕,你看我拿了手電筒來。”


    那隻小手拉住夏黎的手,牽著夏黎起身,“走,我帶你出去。”


    那時候的夏黎不知哪來的安全感,拉著簡童的手不放,亦步亦趨的,一步一步跟著她還有她手裏的那束光往前走,直到回到座位上,他還不願意放手。


    可能對方感覺到了他的懼意,顫抖,還有手心的汗,柔聲細語安慰道:“沒事,別怕,我在呢。”


    那時候,簡童就像夏黎生命中的一米陽光,照進心房。


    後來因為夏父的工作原因,他從h市搬走了,變瘦了,改名了。


    再次相遇是機場,夏黎在機場看見簡童時並沒有認出來,隔了二十年誰還能認識誰呢,他第一眼看見她依舊滿心厭惡。


    後來他搬進了新家,收拾屋子的時候發現了那張照片,幼兒園的合照,說心裏無波無瀾是假的,可是卻沒想到那麽有緣,他們再次見麵。


    簡童變了很多,唯一沒變的是愛管閑事,並且無賴地讓他不知道怎麽才好。


    他把儲物室收拾好,原本想著簡童找不到房子就讓她住下,誰知她還是個急性子,堵了他的鎖眼,強行住進了他家。


    最重要的是,還叫他渣男。


    渣男就渣男,既然叫了,渣一點也沒關係吧,那時候夏黎隻把簡童當做童年的一個夥伴。


    他敲詐她,讓她做飯洗碗,每次欺負簡童的時候他心裏都特別痛快。


    相處的久了,他開始不能控製自己了,不能控製心髒正常跳動的頻率,不能控製行為動作,大腦的低速運轉,還管不住黏著某人身影的眼。


    所以他跟自己的母親說,你要是著急抱孫子,你就給我安排個相親吧,我看小時候一起讀幼兒園的那個就挺好。


    夏黎從來沒跟夏母說過這樣的話,夏母自然高興的無以複加,立馬就給簡母打了電話。


    夏黎是怕看電影的,卻還是進了電影院,自己透露了那麽多訊息,簡童那個笨蛋卻依舊沒有發現,於是夏黎決定要在簡童不知不覺的情況下,一點一點把她吃掉,一口也不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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