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一些特殊的原因,我要娶個七八十歲的老太太,故事得從那天說起……


    畢業後,我在一個偏遠景區的山腳下經營一家紀念品商店,這是去世的爺爺留給我的唯一財產,一年後,我瀕臨破產,唯一的營業員小麗早就辭職了,我隻能一個人看店。


    這一天,來了兩個有趣的人,一個高壯的大塊頭男人帶著一個老太太。


    我以為他們要選購護身符,誰知那男人掃視了一遍我的店麵然後指著身後的老太太直接對我說:“這是我的女兒。”


    正常說來,這男人的麵相頂了天五十幾,還是我往大裏猜的,而那個老太太的麵相真有七八十了。他們確實差著一輩,卻是反著差的,這男人除非修仙,否則哪兒來那麽老的女兒?


    我不知道怎麽接,就“哦”了一聲。


    他沒素質占老人家便宜是他的事,跟我有什麽關係。


    然後那男人又說:“我把她帶來,你得按約定娶她。”


    聽到這話我差點沒摔櫃台裏麵,問他:“你出門吃藥了嗎?”


    絕對是有病,我根本就不認識他們,難道是來碰瓷的?也不對,要碰瓷也應該找有錢的老板嘛,來找我,我自己都餓肚子了。


    而且這樣碰瓷也沒人信吧,我會跟這老太太有婚約?


    然後他說了第三句:“我沒有病,這就是婚約,你爺爺親手寫的。”


    一張紙就拍在櫃台上,我呆呆地拿過來一看,還真是我爺爺的字跡,我認識。


    這張紙的大意就是爺爺讓我娶這個李家的女兒,署名也是爺爺,還是二十年前的事!


    二十年前我才幾歲,爺爺又怎麽跟這個李家勾搭上的?


    忽然回想,我似乎記得有過那麽一段,爺爺外出把我寄樣在隔壁村,時間蠻久的。


    可在婚約裏說,等李家有女兒出生再確定,那就意味著當時李家還沒女兒。


    之後就算有女兒出生,也不會到二十歲,我再看了看那滿臉皺紋的老太太,這個……真的不到二十嗎,翻個好幾倍都有人信吧。


    我慢條斯理把那張紙遞回去,說:“收好,走吧。”


    那大叔急了:“你這是幹什麽,不守約嗎,這上麵還有你爺爺的手印呢。”


    首先,我爺爺去世都多少年了,誰還能確定他的指紋?


    其次,就算這是我爺爺寫的,可又不是古代,現在不興這個,不作數的。


    最重要的是,如果他有誠意,也不能拿個老太太來頂數吧!


    我的擇偶標準又不高,你如果真有個女兒,看他這軒昂的氣勢想必不會醜到哪裏去,就算普通點也無所謂了,你不能拿個能做我奶奶的來蒙人吧。


    這番話我認真跟他說了,態度是很好的,而且有理有據。


    可那個大叔簡直不可理喻,直接暴躁了起來,直接轉身對那老太太說:“你留在這裏,他養你就一起過日子,他要是不養你,就餓死在這裏吧。”


    說完,他竟轉身衝了出去!


    我沒想到還有這樣的,等我反應過來跟著衝出去的時候,那大叔早沒影了。


    不可能追他啊,我隻能回到店裏,尷尬地和這老太太大眼瞪小眼。


    忍不住了我隻好問她:“老奶奶,到底怎麽回事?”


    她依舊呆呆看著我半天才反應過來,口齒不清地說:“不是,我不是……”


    這是老年癡呆啊,完了,我感覺這裏麵有什麽陰謀,雖說家有一老如有一寶,可這位顯然是智商不足的,我還能怎樣,要怎樣,現在我連自己都難養活。


    這種情況是個正常人都會報警,所以我報警了,因為我完全處理不了。


    派出所離這裏也不遠,我認識裏麵的小鄭,給他打電話,說了一下情況,他說馬上來。


    心稍微定了一點,我看著那老太太,再次嚐試跟她溝通,然而毫無辦法,她現在再難說出一句話了,一個字都在那嗯啊半天。果然是癡呆的,那位大叔也是,甩鍋也要找個好點的人家啊,扔我這裏像話嗎,我這種才畢業出來工作的自己都照顧不好。


    那張婚約還在,我又拿起來看,仔細看來……很不正規的樣子。


    然後我注意到一點奇怪的地方,寫婚約的時候,李家女兒還沒懷上呢,居然有名字了。


    叫李妍?


    於是我問老太太:“你是李妍?”


    她還是呆呆地說不出話,但居然看著我點頭了,這什麽鬼。


    難以溝通,但很快小鄭來了,然而附近謝家村的老太爺也跟著來了。


    這位謝家村老太爺和我爺爺是熟人,當年爺爺消失那段時間,我就是住在他家的。


    正奇怪他為什麽跟著來,謝老太爺一來就沒看過,湊過去盯著那陌生老太太猛看。


    我腦洞一開,覺得自己領悟到了什麽,這不是爺爺給我找的媳婦吧,應該是給謝老太爺找的,看年紀多配啊。


    但我還是奇怪地問派出所的小鄭:“老太爺怎麽來了?”


    他還沒解釋,謝老太爺一個轉身,對我說:“這姑娘你得養著。”


    “可是她……”


    我以為謝老太爺不清楚情況,讓我發善心贍養老人呢,他立即打斷我說:“這是你媳婦。”


    搞錯了吧,你想讓我綠你我也不願意啊,這還是正常人的邏輯嗎?


    還沒能辯解一下,老太爺接著說:“這是當年你爺爺給你找的,什麽情況我知道得沒你爺爺多,但你爺爺跟我說過,既然是你爺爺答應的事,咱們就不能做沒信用的人,對不?”


    “可是她……”


    “這姑娘的爹剛才我見過,他對我說過……”


    這回輪到我打斷了:“等等,老太爺,您叫她什麽,姑娘?”


    老太爺就跟我解釋:“是,當年你爺爺不在的時候,把這事交給我,姑娘的父親我認過了,雖然我也覺得奇怪,但你爺爺是個有本事的人,他說的話肯定沒錯。”


    沒錯什麽啊沒錯,是個正常人就知道錯了好嗎,大家都沒瞎。


    我提出異議,老太爺繼續說:“我問過了,這姑娘是顯老,生來就這樣。”


    還有這種事?


    這時候老太爺拿出一個身份證,遞給我,我一看,李妍……證件上的出生年月日清清楚楚,算起來還沒到十八,關鍵是證件照,居然真的是一張老臉!


    是小鄭出馬的時候了,他接過我手上的身份證,仔細看了一下。


    然後對我說:“證件我會叫人再查的,不過這張證件好像沒什麽問題,龔傑,我聽說是有這麽一種怪病的,年紀輕輕的人就快速變老,也許就遇上了呢。”


    遇上怎麽了,我就非得娶個病人嗎,這種婚約拿來逼婚,合法嗎?


    我質疑小鄭,他是人民警察,不應該讓這種悲劇發生,然而他隻看著老太爺。


    在鄉下地方,族老還是很給力的,一般情況下警察也不輕易撕破臉。


    小鄭就說:“咱們也不必太激烈,先嚐試調解一下嘛,這樣,先按看看老太爺怎麽說,咱們慢慢來,十天之後如果解決不了,我保證把人送回去。”


    我急了:“十天我養不起啊。”


    老太爺也急了:“瞧你那沒出息的樣,養不起我給你錢,就這樣,小鄭你別管了!”


    我怎麽能要老太爺的錢,意思這鍋我背定了是吧。


    老太爺拉著小鄭就走,小鄭也是沒辦法,解決民事糾紛不能傷感情。


    結果他們都走了,又剩下我和那老太太大眼瞪小眼。


    不過老太爺也拗不過法律的,不是他們那個時代了,小鄭作為民警,十天一過他肯定要把這老太……哦,把這李妍送走,因為這明顯不合法,還有,她身份證我懷疑都是假的。


    養十天,吃喝住都沒問題,問題是我怎麽照顧她?


    正在悲憤呢,老太太忽然伸出手,指著門外對我轉頭,詭異地笑了。


    這笑容我一言難盡,猶如菊花在臉上綻放,滿臉的皺紋都跟著動。


    然後老太太說出一句迄今為止最為清晰的話:“他死了。”


    那語調再配合這樣的話說出來,我寒毛都快豎起了,她到底在說什麽啊。


    “你能不能正常說話?”我無比頭疼地問她。


    老太太眼睛裏忽然閃爍著不一樣的光,瞬間感覺就不呆滯了,她再次肯定而堅決地對我說:“他要死了。”


    我很無奈,看來是不能溝通了,那我熬過這十天吧,給老太爺麵子。


    其實還好,雖然老年癡呆,但老太太也不至於需要一級護理,還是能自己活動的,隻不過很多時候要我提醒一下,比如吃飯,一不提醒她,她就拿著碗筷發呆。


    如果真娶個這樣的媳婦,天下還有誰能比我慘!


    還好我後院夠大,安排老太太住下了,反正這十天就是吃飯睡覺,咬咬牙就過去了。


    一頓操碎了心的晚飯過後,我又開始傷腦筋了,她這樣能自己洗澡嗎?


    看來我低估了難度,想了半天,我覺得今晚還是別洗了,明天我找個人護理,算是花錢消災吧。


    然而這個時候我的電話響起,有人通知我,老太爺晚飯後咽氣了!


    當時我拿著電話雞皮疙瘩都起來了,猛然間想起今天老太太的那句話:“他死了。”


    不自覺地看向她,她居然也在看著我,臉上掛著詭異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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