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暗並不可怕,可怕的是黑暗之後沒有光明,仍舊是一片黑暗。


    雖然是喝的茶,可哈梅斯卻如喝醉了一般,一副生無可戀的樣子,抱怨道:“老伯,你倒是說說你到底是怎麽想的,就不怕我來找您嗎?”


    老頭滿臉無辜,將茶杯裏的茶一飲而盡,臉色微微一紅,做了虧心事似的說道:“我本以為你不會發現呢,沒想到你這麽快就發現了,嘿嘿……”


    哈梅斯一時竟無言以對,白了老頭一眼,心想“我就是靠這個吃飯的,這tm不會立即發現才怪……”


    因為忌憚老頭的拐杖,嘴裏卻不敢這麽說,悻悻問道:“嘿嘿,那您以為我多久會發現呢?”


    “我以為你永遠都不會發現的……真小氣。”老頭突然像變成了一個撒嬌的小孩子。


    著倒讓哈梅斯無所適從了,可這回答也太扯了吧,自己右腳的球技丟了自己永遠都不會發現?


    哈梅斯隱隱覺得有些不對勁,可又說不上來。


    看著老頭仍然帶著紅暈的臉頰,哈梅斯思忖許久,終於開口問道:“老伯,你,究竟可知道我所說的是什麽東西?”


    老頭一聽,臉都紅到脖子了,做賊被捉住已經讓他羞愧難當,還要他親口說出所竊之物,雖然這也無可厚非。可老頭覺得已經治好了哈梅斯的右腳作為回報,這家夥居然還不滿足。這會真是又氣又惱,心中大呼救了個“白眼狼”!


    “哼!算我白瞎了眼了!”老頭嘴上卻不饒人,也是化羞愧為憤怒,這樣也能掩飾臉紅脖子粗的心虛表現。


    “你個臭小子,我都幫你治好了右腳了,你就不能把那東西當孝敬老頭子的報酬?”


    哈梅斯也是聽得雲裏霧裏,感情按老頭說的,自己的球技被這老頭收去了?哈梅斯越想越不對勁,越來越覺得自己和老頭所說的根本不是一個東西。


    “老伯,你所說的究竟是什麽東西?”哈梅斯氣勢洶洶、勢在必得。


    “你~”老頭氣急敗壞,拐杖不停地在地上快速敲打著,就像他此刻的心跳,好幾次話已經到了嘴邊,可就是說不出來!


    “哎呀,老家夥我要臉啊,說不出來!”老頭狠狠一聲歎息,怒自己不爭。


    哈梅斯腦筋一動,說道:“老伯,沒事,說不出來,可以在手上寫出來,我也在手上寫出來。然後同時亮出來,看看我倆說的是不是同一樣東西!”


    老頭聽到這話哭笑不得,這法子他好像在哪聽過。對了,就是《三國演義》中,周公瑾與諸葛孔明二人對計破曹軍,各自在手中寫下破曹之計,最後兩人一攤手,都是一個“火”字!


    可哪有用這法子來對贓物的,難不成這小子也看過《三國演義》。就算這法子成,那他也不是周公瑾,自己更不是諸葛孔明,頂多一個是糜芳,一個是傅士仁,兩人合計背叛關君侯……


    老頭子理虧,被逼無奈之下,也隻好同意了哈梅斯的提議。


    兩人各自背過身去,老頭用撿來的破圓珠筆在手上緩緩寫下同樣蹩腳的英文,哈梅斯則隨身帶著一隻簽字筆,這是他成名之後養成的習慣。


    須臾隻間,兩人各自寫完……


    哈梅斯迫不及待地轉過身去,大大方方地將手掌攤開給老頭看,上麵寫了兩個字“球技!”


    老頭一看,“啊?!”了一聲,簡直不可置信,趕忙要擦掉手上的文字。哈梅斯怎麽會讓他得逞,一步就跨到老頭身前,一手鉗住老頭寫著字的右手,另一隻手將那手掌掰開來。


    老頭本來也想做太多的抵抗,眼見事情已敗露,遲早晚節不保,“咚咚咚”後退三步,一把倒坐在身後的木藤椅上,兩手無力地耷拉在椅把上搖晃著,手掌不自覺地攤開。


    隱隱約約可以看見上麵的英文……


    “y~boy?”哈梅斯歪著頭一字字地讀了出來,完整地讀完後,一臉懵比。


    “yboy?”哈梅斯問道。


    yboy是什麽?《花花公子》是也。專門刊登一些名模裸照的時尚雜誌……


    老頭躺在藤椅上,生無可戀地點了點頭,就像隱瞞了數十年的小尾巴,終於在這一天被人發現了。


    “為什麽?”哈梅斯疑惑不解。


    老頭子直哼哼,也不知道說的是什麽,就含含糊糊地說完了。大致是說,哈梅斯出車禍那天,老頭子將哈梅斯救回去的同時,還在哈梅斯車上順了一本《花花公子》,他以為哈梅斯不會發現……


    哈梅斯聽完,滿頭的冷汗,感情這說了半天,兩人說的跟本就不是一個東西!


    “老頭,你難道不疑惑為什麽我手掌中與你寫得不一樣?”


    老頭被一語點醒,猛地從藤椅上坐起來,之前被羞愧衝昏了頭腦,壓根就沒注意,現在仔細回想之下,才發現了問題所在。


    “你的意思是說,你不僅丟了《花花公子》,還丟了其他東西?”老頭立馬變得正經起來,想起了哈梅斯手中的字,“丟了球技?”


    哈梅斯嚴肅地點了點頭。


    “說詳細一點!”老頭續起第五道茶,洗耳恭聽起來。


    “用了你的聖藥後,我的右腳,完全不會踢球了!那種無力感,就像……就像我剛學踢球時的感覺,連球都拿不穩……”


    老頭一邊聽著,一邊舉起手中的茶杯,慢慢品味著,等哈梅斯話音落下,才緩緩放下手中的茶杯。


    哈梅斯心中暗道“這老頭城府不淺,竟能迅速從剛剛事跡敗露的羞愧中擺脫出來,進入了完全不一樣的狀態,就像變了個人似的!”


    “嗯~”老頭稍作思考,說道:“這是我意料之中的事……”


    語氣極其平淡,就像理所當然應該發生似的。


    哈梅斯幾乎罵出聲來,最後還是強忍著,問了一句:“為什麽?”


    “難道我之前沒跟你說明白嗎?這藥會讓你的右腳完全重鑄,就跟新長出來似的。既然是新長出來腳,那自然沒有之前的肌肉記憶啊,也就是你所說的球技!”說完,老頭一拍腦門,斜眼望著天花板,恍然大悟道:“我好像還真沒給你說!”


    “你這個糟老頭,害死我了!你叫我以後還怎麽踢球?”哈梅斯想死的心都有了,不過死之前要先拉老頭墊背!


    ……


    不過,經曆過生死的哈梅斯此刻竟提不起半分凶煞之氣,要怪也隻能怪自己命不好,仔細想想,其實這老頭也是好心救自己,還真恨他不起來……


    “算了,算了,看來也是我命該如此……老伯,我走了,哦,差點忘了,這是給你帶的酒,你慢慢享用吧……”哈梅斯緩緩站起身來,將身旁地下的兩瓶白酒拎到桌上,就準備離去。


    老頭卻一把扯住了哈梅斯的衣角,笑著說道:“小夥子,想開了就好……既然想開了,那就在這陪老頭子再喝幾道茶唄?”


    哈梅斯想了想,這老頭也算他的救命恩人,他以後可能再也不會來這個傷心地了。這便是最後一次見老頭,多陪陪這個孤獨的老頭也未嚐不可。


    哈梅斯丟了魂似的,坐回了老頭的對麵,臉上沒有任何表情……


    老頭不急不緩地給哈梅斯倒上第五道茶,哈梅斯學著老頭的模樣,先靠在鼻子前嗅了嗅。一股之前從未有過的清香鑽進鼻子,直衝天靈。


    哈梅斯長出一口濁氣,慢慢地將用這杯茶潤過喉嚨,同樣一絲前所未有的甘甜從唇齒繞過舌根,直抵心肺。


    一個字,爽!


    不知不覺,五、六道喝完,七、八道嚐罷,九、十道品畢,已經日薄西山,天色昏暗了……


    哈梅斯竟完全往卻了時間,沉浸在裏麵。直到十道喝完,才發現天色已晚,且約定了要回去陪丹尼埃拉與莎樂美共進晚餐,再不回去,她們該擔心了……


    哈梅斯剛準備起身告別,閉目養神中的老頭緩緩吐出幾個字來:“我知道一個古法!”


    “什麽意思?”哈梅斯疑惑。


    “有一個方法,不能保證讓你的右腳恢複到和以前一模一樣,卻能讓它與左腳一樣靈活!”老頭氣定神閑,放佛在說一件平凡普通的事。


    哈梅斯精神一震,如遭雷擊,這話如果是真的,無異於最後危機關頭的一棵救命稻草!


    “什麽辦法?”哈梅斯眼中重新燃起了希望之火。


    “在中醫裏,有一種針灸治療法,而在最古老的《灸經》裏,記載了一個可以將肌肉記憶移植的針法,也就是說可以用這個方法將你左腳的肌肉記憶移植到右腳!”老頭如數家珍,徐徐道來。


    “那您,現在可以為我做這個針灸手術嗎?”哈梅斯現在可管不了那麽多了,當務之急就是讓右腳趕緊恢複,在周三也就是後天對陣多特蒙德的比賽中好好發揮,不辜負齊達內的信任。


    老頭卻搖了搖頭,道:“我也隻是小的時候閑來無事翻書看到的,隻是無心地記了下來,至於詳細的方法,我卻也不清楚……”


    哈梅斯剛燃起的希望又被老頭的當頭棒喝給熄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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