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看那公輸班,兩人差點兒沒叫出來:


    這不就是索橋上遇到的那個漢子嗎?


    “你,你,你不是那樵夫嗎?”東方朔指著那漢子道。


    那漢子,一身腱子肉,粗布打扮,腰裏左邊別著一把斧子,右邊挎著個墨鬥,背上還背著不少零碎。


    漢子嘿嘿一笑,道:“韓兄弟,你認錯了,那個樵夫叫魯班,我叫公輸班,我們是兩個人,隻不過長得有點兒像而已。”


    “不可能吧?!”東方朔一臉不可思議道。


    旁邊的曹建仁則拍了拍他,道:“公輸兄弟的手段你還不了解嗎,這木鳥都能飛,還有什麽做不出來的,就算做出來一個魯班也是很正常的。”


    他這一提醒,東方朔這才明了。


    是了,既然韓信能用【傀儡機關術】當替身,這公輸班也難保不會,他有【傀儡機關鳥】,用【傀儡機關術】弄個什麽魯班當替身也是很正常的。


    可是,問題來了,當時那大鳥背上難道是司馬遷和公輸班?


    司馬遷竟然夥同敵人,來捉弄甚至是對付自己人?


    一想到此,東方朔都要炸了。


    轉身就要找司馬遷算賬。


    “小四,你給我說清楚,你當時是不是…”


    東方朔轉身扯住司馬遷,就要讓對方解釋清楚。


    沒想到,這時,司馬遷正低著腦袋,在竹簡上奮筆疾書呢。東方朔一扯他,反而讓司馬遷不樂意了,一把打掉了他的手,不耐道:


    “別妨礙我,讓我先記完這一段!”


    根本就不理他。


    東方朔一肚子火,無處發泄,隻好轉向曹建仁:“大哥,你也不管管他,咱們有小七吃裏扒外就算了,這又多一個,這還怎麽玩啊?”


    曹建仁拍了拍他,道:“稍安勿躁,稍安勿躁。小四,不是,這個司馬遷你還不了解嗎,天大地大也大不過他的筆,他要寫東西的時候,誰也擋不住的。且等著吧,不差這一會半會的。”


    曹建仁這邊剛說完,這司馬遷就寫完了一段了,就聽他朗聲誦道:


    “某年某月某日:有儒生司馬相如字長卿者,遊曆天下,於洛水之畔遇一浣沙女子出浴,心生愛慕,女子吟《蒹葭》,男和《鳳求凰》,遂結為連理。


    不久,心生悔意,出走者再三,均為好事之村民尋回。


    又某日,有同鄉捎來家書,言說家中父母尋其回家成親。


    相如歸家心切,遂遺書一封相訣別。


    女子閱後,高歌一曲《白頭吟》相送,歌曰:‘聞君有兩意,故來相決絕。願得一人心,白首不相離。’相如聞之,幡然悔之,兩人終重歸於好。


    【太史公曰】:……”


    司馬遷剛說了句【太史公曰】,


    東方朔急忙就高聲喊停:


    “停停停!小四,你可先別曰了,你怎麽就給曰上了?”


    “怎麽了?”司馬遷詫異道。


    “不是,這事情還沒了結呢,你怎麽就【太史公曰】了呢,誰不知道你這一曰就等於蓋棺定論了,可是,你沒看小七還在門口站著往這邊看嗎,你怎麽就知道他不會再出來了呢?你這曰也曰的太早了點了吧。”


    公輸班在旁邊也適時插嘴道:“子長兄弟,你這記得也太不嚴謹了吧,這女子的名字都沒有,不太合適吧,太簡略了吧?”


    司馬遷衝兩人笑了笑,道:


    “二哥,我這邊曰不曰的不重要,你隻看到小七現在是在朝這邊看,但你沒看他現在身邊站的是誰,是阿施姑娘。這不是我給他定論不定論蓋棺不蓋棺,而是他自己已經決定了。再說了,我這【太史公曰】說的是我自己的看法,難道我還不能發表一下我個人意見了。”


    跟東方朔解釋完,司馬遷又對公輸班道:


    “公輸兄,這個記史一定要精準無誤,一定要言簡意賅,不能夾雜一些亂七八糟的東西。這阿施姑娘,隻是一個村女,姓字名誰不重要,能在這裏留下一筆已經很不錯了。曆史上,三皇五帝,那麽多大人物,他們的母親難道不重要嗎,可是又有幾個能留下名字的。要知道,我這是在記載曆史,該簡略的地方一定簡略,該詳細的地方,我一定會詳細的。一定要詳略得當。如果這個阿施姑娘,做了什麽驚天動地的大事,我一定會濃墨重彩寫她一筆的。”


    司馬遷這一番解釋,不但說得自己這邊的東方朔半天無語,也讓公輸班大張其嘴,啞口無言。合著弄了半天,我們的西施姑娘在你的筆下,連個名字都沒混上。


    司馬遷給兩位解釋完,立即又低下頭又寫上了。


    東方朔也是服了。


    “我說小四,你這又寫什麽呢?不會是在寫揚雄吧?我很想知道你是怎麽寫我跟大哥的,尤其我們在索橋那一段的?”


    東方朔一堆問題,司馬遷也來不及回答,隻往背上一指,那意思是你自己看,他依舊埋頭奮筆疾書,寫個不停。


    東方朔隻好自己動手,從他的書簍裏,拿出一卷書簡來。


    展開來看,隻見上麵寫道:


    “某年某月某日:董仲舒與東方朔二人欲渡洛水,遇一船夫,自稱為陶朱公者,願渡兩人過河。問價幾何,曰一文錢耳。兩人欣然上船。船到中流,船夫求付船資,遂與錢一文。船夫卻拒之曰:非我收,乃它收。兩人看時,卻是一隻烏龜。龜吐人言:曰我徐甲也,領道祖之命在此收費,隻需將我背上之龜甲布滿銅錢即可。又言:收費隻為保爾等平安耳。


    兩人無奈,隻得遵從。


    不想,那龜甲如無底洞般,凡有金銀銅錢,皆一一吞噬不見。


    兩人大驚失色。


    思之良久,董仲舒乃草擬一道詔文,願以【鑄幣權】抵船資。


    遂安。


    得渡。


    【太史公曰】:


    子不語怪力亂神,董仲舒東方朔皆讀聖賢書,明聖賢事,何以一入廟堂,即如兩世為人,船夫所言徐甲者何其荒誕也,卻輕信之,輕諾之,自古禍國殃民者,皆如是之。


    更以國家之重,換一己私利,董、東方,國賊也!”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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