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警局局長辦公室內,眾人都緊鎖著眉頭,不知道怎麽辦?
剛剛省廳的某領導又打電話下來了,詢問案件的進展情況,並責令盡快破案,還原事實真相,平息社會輿論的壓力。
表麵上!該領導是在關心這件事,說的也是官話。可是!很明顯!是在給下麵的辦案警壓力,讓你盡快結案。
要想盡快結案,就必須“分段”結案。
什麽叫分段結案,就是公布表麵上的案情,然後通報案件經過、宣布處理結果。而案情牽扯到深層次問題或者是大案,就暫時隱瞞下來。不能全部公布,不然會影響案件的進一步調查。
可是?如果上麵有內鬼,你給出的分段結案人家就不同意。不達到他們的滿意結果他們就不同意,然後就一個勁地給你施壓。
現在!南市警局的領導就遇上了這個難題。所以!局長就把辦案警都叫到一起,商量著怎麽辦?
剛才省廳的某領導以祁廳長的名義,打電話下來過問這件事,要求南市警方盡快破案,平息互聯網上麵的輿論壓力,給網民們事實真相。
表麵上!沒有問題!可實際上!就是在給南市警方施壓。
南市警局局長匯報說:這件案件牽扯麵大,一時無法結案。要想結案,就隻能“分段結案”。就說這一幫社會青年看八中的某同學不順眼,然後就翻牆進了學校砸學校的玻璃,被校保衛和校門口警察以及八中的學生給抓住了。
可是!上麵的那個領導說:你這樣的結案能有說服力麽?互聯網上不是這麽說的,互聯網上麵說!八中存在嚴重的校園暴力,有學生在八中被同學打了,遭遇校園暴力了。有人不服,才帶領一幫社會青年翻牆進的八中,砸八中的玻璃。
局長匯報說:那是謠言,事實不是那麽回事。
上麵的領導就追問:那是什麽回事?
“這個?具體情況還在進一步核實!”
“什麽具體情況?”
“現在還不能透露!”
“連我也不能透露麽?”
“不能!”
“我是省廳的人!我是祁廳長的**!”
“對不起!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在案情偵破期間,我們是要遵守保密原則和相關規定的……”
“你們這是在敷衍!在尋找托詞”對方把電話掛了。
明擺著:上麵的某些人假借督促辦案,其實是在給下麵的辦案警施壓。反正!你怎麽答複他們都不滿意。隻有你作出他們滿意的答複,他們才會滿意。
可是?作為一個人民警察,怎麽能那麽做呢?
明明知道上麵有人在幹擾,下麵的人卻無法說某某某領導對這件事怎樣怎樣……你要是這樣說了,人家領導說他是關心這個案子,隻是心裏急了,多問了兩句。再則!真正地幕後人,還不一定是他。
比如說!剛才打電話的那個省廳的領導,人家說他是祁廳長身邊的什麽工作人員,是祁廳長在關心這個案子。
祁廳長是誰?他是省廳的廳長。人家就透露了那麽一句,他是祁廳長關心這個案子,你就無話可說了。作為省廳的廳長,關心一個案子有錯麽?所以!明明是上麵的人在給下麵的人施壓,下麵的人卻沒有半點辦法。
“那麽?我們去找黃芸,問一下事實?”一個辦案警問道。
局長苦笑道:“他們誣陷南市的市長受賄,我們還要去問市長?或者?把他們誣陷的話轉到反貪局、紀檢委?那!國家辦案人員還就被這些假舉報的人牽著鼻子跑?他們不提供有力的證據,都不能作為證據,都不予采納。”
“可是?這次他們好像是專門針對黃芸的!混黑、打地下黑拳賽,又與我們掌握的情況是一致的。局長?我們?”又一個警察問道。
“我們掌握的情況,是內部絕密,沒有幾個人知道。而他們要是親眼所見,就必須提供有力地證據,人證和物證等相關證據。望風捕影的舉報,我們是不能采納的!
對於望風捕影的舉報,不予采納但必須記錄在案卷中。
現在!市麵上已經在傳了,南市最近在某地下車庫舉行黑拳比賽。可是!我們對該車庫進行了調查,調取了監控,並沒有發現問題。”
“這?”辦案警見局長壓著這件事,他們也就不好辦了。
要是以他們的辦案經驗,舉報人的舉報與世麵上的傳聞相吻合,他們就會進一步核實,就會去找黃芸。隻有從黃芸那裏得到證實,才能還原事實真相。
去找黃芸詢問情況,不是直接去找黃芸的麻煩。所以!是可以的。可是!領導不同意。認為黃芸是未成年人,一個不慎會惹出大事的。
“他們這十幾個人,就是有人故意放進來的。你們注意到了沒有?作為他們這個級別的人,哪裏會傻到翻牆跑到八中校園內公開砸玻璃呢?另外!他們還不跑!
這不明擺著?他們就是要讓警方抓的。就是要八中的師生從教室內湧出來的畫麵,以及八中同學抓捕他們的畫麵。然後!說你八中存在校園暴力。這是製造證據。
其二!他們的另外一個目的!就是要報複黃芸!
隻有他們進來了,才能向警方舉報黃芸如何如何。他們與黃芸有仇什麽地,黃芸與這次打黑拳比賽有關等什麽地。
沒有發生什麽事,就沒有說服力。所以!對方必須安排人進局子,然後舉證,說他們與黃芸有直接關係。隻有這樣!警方才會去查黃芸。
而我們要是不先進行鑒別,就聽信他們的舉報。那麽!我們就上了他們的當,就會被他們牽著鼻子走。
關於黃芸的檔案,你們也都看過了。她手下是有一班小弟,可她並沒有主動參與任何事件。幾次的約架,都是有人在背後操縱的。她隻是帶著小弟們正好遭遇,被動參與了約架。
她是打架了!可她沒有過錯啊?別人打你,你難道還不能還手嗎?是不是?
關於黃芸這次有沒有參與地下打黑拳比賽的事,我們也不能就定性她為混黑的,或者是某恐組織成員。
參加地下打黑拳比賽的人,並不一定都是恐組織的人。也有一些武術愛好者,是為了那筆巨額獎金去的。
我們可以通過事件的前因後果,把它們連接起來進行整體分析!是不是?我們要是把這些事件全部連接起來,就會發生!一切矛頭都指向黃芸。目的是什麽?就是要把黃芸送進少年管教所。
你們覺得?黃芸是要上少年管教所接受教育的人嗎?”
在局長的分析下,辦案警才如夢方醒,不住地點頭。可是?上麵領導的施壓,還是沒有化解。
案子就是這麽一個簡單的案子,可是!上麵有人給你施壓,就很容易讓人著急上火,作出錯誤判斷,辦錯案子。
剛剛省廳的某領導又打電話下來了,詢問案件的進展情況,並責令盡快破案,還原事實真相,平息社會輿論的壓力。
表麵上!該領導是在關心這件事,說的也是官話。可是!很明顯!是在給下麵的辦案警壓力,讓你盡快結案。
要想盡快結案,就必須“分段”結案。
什麽叫分段結案,就是公布表麵上的案情,然後通報案件經過、宣布處理結果。而案情牽扯到深層次問題或者是大案,就暫時隱瞞下來。不能全部公布,不然會影響案件的進一步調查。
可是?如果上麵有內鬼,你給出的分段結案人家就不同意。不達到他們的滿意結果他們就不同意,然後就一個勁地給你施壓。
現在!南市警局的領導就遇上了這個難題。所以!局長就把辦案警都叫到一起,商量著怎麽辦?
剛才省廳的某領導以祁廳長的名義,打電話下來過問這件事,要求南市警方盡快破案,平息互聯網上麵的輿論壓力,給網民們事實真相。
表麵上!沒有問題!可實際上!就是在給南市警方施壓。
南市警局局長匯報說:這件案件牽扯麵大,一時無法結案。要想結案,就隻能“分段結案”。就說這一幫社會青年看八中的某同學不順眼,然後就翻牆進了學校砸學校的玻璃,被校保衛和校門口警察以及八中的學生給抓住了。
可是!上麵的那個領導說:你這樣的結案能有說服力麽?互聯網上不是這麽說的,互聯網上麵說!八中存在嚴重的校園暴力,有學生在八中被同學打了,遭遇校園暴力了。有人不服,才帶領一幫社會青年翻牆進的八中,砸八中的玻璃。
局長匯報說:那是謠言,事實不是那麽回事。
上麵的領導就追問:那是什麽回事?
“這個?具體情況還在進一步核實!”
“什麽具體情況?”
“現在還不能透露!”
“連我也不能透露麽?”
“不能!”
“我是省廳的人!我是祁廳長的**!”
“對不起!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在案情偵破期間,我們是要遵守保密原則和相關規定的……”
“你們這是在敷衍!在尋找托詞”對方把電話掛了。
明擺著:上麵的某些人假借督促辦案,其實是在給下麵的辦案警施壓。反正!你怎麽答複他們都不滿意。隻有你作出他們滿意的答複,他們才會滿意。
可是?作為一個人民警察,怎麽能那麽做呢?
明明知道上麵有人在幹擾,下麵的人卻無法說某某某領導對這件事怎樣怎樣……你要是這樣說了,人家領導說他是關心這個案子,隻是心裏急了,多問了兩句。再則!真正地幕後人,還不一定是他。
比如說!剛才打電話的那個省廳的領導,人家說他是祁廳長身邊的什麽工作人員,是祁廳長在關心這個案子。
祁廳長是誰?他是省廳的廳長。人家就透露了那麽一句,他是祁廳長關心這個案子,你就無話可說了。作為省廳的廳長,關心一個案子有錯麽?所以!明明是上麵的人在給下麵的人施壓,下麵的人卻沒有半點辦法。
“那麽?我們去找黃芸,問一下事實?”一個辦案警問道。
局長苦笑道:“他們誣陷南市的市長受賄,我們還要去問市長?或者?把他們誣陷的話轉到反貪局、紀檢委?那!國家辦案人員還就被這些假舉報的人牽著鼻子跑?他們不提供有力的證據,都不能作為證據,都不予采納。”
“可是?這次他們好像是專門針對黃芸的!混黑、打地下黑拳賽,又與我們掌握的情況是一致的。局長?我們?”又一個警察問道。
“我們掌握的情況,是內部絕密,沒有幾個人知道。而他們要是親眼所見,就必須提供有力地證據,人證和物證等相關證據。望風捕影的舉報,我們是不能采納的!
對於望風捕影的舉報,不予采納但必須記錄在案卷中。
現在!市麵上已經在傳了,南市最近在某地下車庫舉行黑拳比賽。可是!我們對該車庫進行了調查,調取了監控,並沒有發現問題。”
“這?”辦案警見局長壓著這件事,他們也就不好辦了。
要是以他們的辦案經驗,舉報人的舉報與世麵上的傳聞相吻合,他們就會進一步核實,就會去找黃芸。隻有從黃芸那裏得到證實,才能還原事實真相。
去找黃芸詢問情況,不是直接去找黃芸的麻煩。所以!是可以的。可是!領導不同意。認為黃芸是未成年人,一個不慎會惹出大事的。
“他們這十幾個人,就是有人故意放進來的。你們注意到了沒有?作為他們這個級別的人,哪裏會傻到翻牆跑到八中校園內公開砸玻璃呢?另外!他們還不跑!
這不明擺著?他們就是要讓警方抓的。就是要八中的師生從教室內湧出來的畫麵,以及八中同學抓捕他們的畫麵。然後!說你八中存在校園暴力。這是製造證據。
其二!他們的另外一個目的!就是要報複黃芸!
隻有他們進來了,才能向警方舉報黃芸如何如何。他們與黃芸有仇什麽地,黃芸與這次打黑拳比賽有關等什麽地。
沒有發生什麽事,就沒有說服力。所以!對方必須安排人進局子,然後舉證,說他們與黃芸有直接關係。隻有這樣!警方才會去查黃芸。
而我們要是不先進行鑒別,就聽信他們的舉報。那麽!我們就上了他們的當,就會被他們牽著鼻子走。
關於黃芸的檔案,你們也都看過了。她手下是有一班小弟,可她並沒有主動參與任何事件。幾次的約架,都是有人在背後操縱的。她隻是帶著小弟們正好遭遇,被動參與了約架。
她是打架了!可她沒有過錯啊?別人打你,你難道還不能還手嗎?是不是?
關於黃芸這次有沒有參與地下打黑拳比賽的事,我們也不能就定性她為混黑的,或者是某恐組織成員。
參加地下打黑拳比賽的人,並不一定都是恐組織的人。也有一些武術愛好者,是為了那筆巨額獎金去的。
我們可以通過事件的前因後果,把它們連接起來進行整體分析!是不是?我們要是把這些事件全部連接起來,就會發生!一切矛頭都指向黃芸。目的是什麽?就是要把黃芸送進少年管教所。
你們覺得?黃芸是要上少年管教所接受教育的人嗎?”
在局長的分析下,辦案警才如夢方醒,不住地點頭。可是?上麵領導的施壓,還是沒有化解。
案子就是這麽一個簡單的案子,可是!上麵有人給你施壓,就很容易讓人著急上火,作出錯誤判斷,辦錯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