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人都是你打的?”警察領導走過來問道。


    剛才府天的校衛們把紋身哥的馬仔給收拾了,下手很重,基本上都是傷殘。


    紋身哥雖然沒有死,也被打殘了。而且!紋身哥的身上,幾乎是遍體鱗傷。


    可以看出,他身體的這些傷,大多是黃芸幹的。


    他與黃芸打鬥了好長時間,隻有黃芸才有這個機會。而校衛們進去後,也就把他打暈,把黃芸救了。


    剛才的時候!其實是黃芸贏了。可是!紋身不服,采取了魚死網破的打法,讓黃芸最後吃了虧。


    你打我啊?我讓你打!我寧願傷殘。但是!隻要我逮住機會了,我就要你的命。


    在紋身男的這種打法下,才單臂鎖喉把黃芸給鎖住了。要不是校衛及時趕到,黃芸可能要吃大虧。人家任由你怎麽打他,他就是鎖住你的脖子不放。除非!你把他打死。


    當時!要不是校衛及時進到,黃芸在肘擊無果的情況下,就要爆對方的鳥蛋。隻有捏爆對方的鳥蛋,讓對方疼痛無比不得不鬆手。


    在警察的追問下,方天這才注意到現場的情況。先前的時候,他跟校衛打鬥了,沒有注意到。


    府天的校衛把紋身男的小弟收拾後,再把他們拖到一邊。所以!你要是不注意你還真的發現不了。地麵上,除了散落的物件外,就是血跡。那些被收拾的馬仔,都躺在一邊或者靠在哪裏?


    “他們不是我打的!不是我打的!我也是受害者!”方天趕緊辯解道。


    “嗬嗬嗬!”為首的領導苦笑道:“你又是受害者啊?”


    心想:你怎麽淨是受害者呢?


    在火車站站前廣場的時候,你是受害者,遇上訛詐你的人,說你踩了他的皮鞋。在朝陽廣場地下商業圈的時候,你又是受害者,光頭哥追著你打。現在!你還是受害者!


    到底是怎麽回事呢?你老是受害者!怎麽會呢?倒黴的事都被你碰上了。而且!還是在短短地一段時間裏。距離上次受害,才幾個小時吧?你又受害了!


    幹脆!你回家躲在家裏算了!走在外麵,說不定天上掉下一片樹葉就把你給砸了!


    “不信你們可以看監控啊?”方天著急地辯解道。


    “看監控!看監控!先跟我們去局裏一趟吧!”領導表態道。


    “又去局裏?”


    領導沒有說話,苦笑著搖了搖頭。


    發生這麽大事了,你不僅參與了打架,還是目擊證人,能不進局裏做筆錄?


    “我隻是來喝酒的!我這不是?心情不好?……”


    “心情不好就打架啊?”一個警察上前,作出“請”的手勢,一邊說道。


    “我?我沒有!我?”方天想說:我沒有打架。可是!你明明打架了,還能抵賴。


    隻得解釋道:“不是我要跟他們打架,是他們!他們打我!扇了我一個耳光!很響的,我的嘴巴當場就流血了。不信你們可以調查啊?當時周圍的人都聽到了,都朝著我看著。這還不算,他還揪著我的衣領,讓我滾!”


    “你滾不就得了?”


    “我為什麽滾?”


    “還不是?你忍讓一下,不就不會打架了?是不是?”


    “我為什麽要讓他?我是花錢來消費的!他有什麽權利趕我走?是不是?他又不是酒吧的人!就是酒吧的人,也無權不讓我消費啊?”


    “那你也不能打架啊?”


    “他打我我還不能還手?”


    “那還不是?你打架了你就得進局子,把話說清楚!以後我們調查核實!走走走!”


    警察說著,上前拉了一下方天的手臂。


    方天一個擺脫,辯解道:“我們為什麽要被動挨打?任人宰割?我們為什麽就不能反抗?反抗就要進局子?你們這不是?支持別人野蠻麽?保護那些野蠻者麽?”


    “進局子隻是做筆錄,詢問你啊?又不是把你給扣下?關你?是不是?這是法定程序啊?對你進行詢問調查!是不是?”


    “可是!”方天辯駁道:“你要考慮社會影響啊?一個人進警察局做筆錄,就代表他有說不清楚的事,就會被人誤解,說你可能幹了什麽見不得人的事!”


    “這這?這都什麽話呢?”


    又一個警察過來,問道:“方天?誰跟你打架的?是他們?”


    方天朝著紋身男等人看了一下,搖頭道:“好像不是他們?他們是後來的,跟我沒有關係。”


    “誰跟你打架的?”


    “我?我不知道?”


    “你不知道?”


    “好像是跟他們打架的那一幫人,他們不讓我在裏麵喝酒,趕我走。我不服!他們就打我!”


    “那你?後來又跑進來幹嘛?”


    “我?”方天想說:後來為什麽又跑進來?我還不是?看黃芸?


    “我不服!我還想!……”


    “還想什麽?想跟他們打架?”


    方天不敢承認,隻得默認。


    就這麽著!府天的人全部跑了,他一個無辜的人反而被帶去了警察局做筆錄。


    做完筆錄,方天並沒有放出來。因為他參與了打架,必須把事情搞清楚,屬於正當防衛有人保釋你,警察才會放人。


    警察調取了酒吧的監控,發現方天沒有說謊。是別人先打他,又揪著他的衣領拖他出去。在這種被動的情況下,方天才反抗的。後來!對方又上來一個,兩個打他一個。


    雖然打架了,但沒有造成傷害。所以!可以不負任何責任。說服教育一番,就可以放人。


    方天打電話給府天學校後,府天學校又把他保釋出來了。


    府天創始人梁寬得知情況,又苦笑起來。


    這個方天!讓他去巡城他還真的認真負責啊?


    這才幾個小時?他就三進警察局了!


    嘿嘿!要是這樣下去,不僅南市的警察局頭痛,就連西廣省省廳的領導都要頭痛!


    是不是?西廣省或者說南市,很亂啊?


    社會治安狀況不好啊!是不是?


    要不然?我們的學生才出去一會兒,就到處出事?是不是?


    不要找我們府天學生方天的茬子?想想是不是?事情都不是他主動招惹的,都是別人招惹他的。或者說!別人幹壞事都被方天給撞見了!是不是?


    要是你們西廣省社會治安好的話?怎麽會接二連三地出事呢?


    (本章完)

章節目錄

閱讀記錄

都市修仙晉級群所有內容均來自互聯網,uu小說網隻為原作者壯鄉漢子的小說進行宣傳。歡迎各位書友支持壯鄉漢子並收藏都市修仙晉級群最新章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