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羅裏達州,棕櫚灘。


    雖然遠沒有迪拜那麽出名,在規模上也小了很多,但是在美國,這裏絕對是富豪最集中的地方。甚至可以說,在棕櫚灘擁有一座臨海別墅就是富豪的象征。在這裏,即便是一棟普通別墅也價值數千萬美元。如果位置比較好、視野開闊的臨海別墅,市場售價在一億美元以上,而且有錢也未必能夠買到。


    住在這裏的富豪,身家至少得有數十億美元。


    可以說,在棕櫚灘,最不缺的就是富豪。


    當然,富豪也有區別。


    也許,對常人來說,擁有幾十億美元的身家,就算得上是頂級富豪了。隻是,對真正的富豪來說,幾十億美元根本不算什麽。


    比如,在錢伯斯眼裏,幾十億美元隻算得上是一個零頭。


    嚴格說來,錢伯斯算不上富豪,他本身沒有多少錢,包括他居住的那棟麵朝海灣的別墅都不屬於他。與家族裏的所有元老一樣,錢伯斯擁有的隻是管理與處置家族資產的權力,而不是所有權。當然,這已經足夠了。由他直接管理的三個家族基金,總價值在一千五百億美元以上,持有包括伯克希爾-哈撒維公司在內的,數百家上市公司的股票,以及價值數百億美元的政府債券。做為基金的直接管理者,錢伯斯-皮特能在不經家族委員會審議的情況下做十億美元以內的投資。他要保證的,隻是在每年年底的家族內部審核中,買通幾名負責審核的家族成員。


    顯然,錢伯斯很有錢。


    如果用常人的眼光來看,站在他的高度上,已經是別無所求了。


    其實,這也是錢伯斯當前的生活狀態。


    所有認識他的人,隻知道他掌管著幾個大型基金,很有錢,從不跟鄰居往來,屬於那種深居簡出的人。當然,他有非常良好的生活習慣,在某些方麵甚至可以說是典範,比如一直堅持晨跑。


    不管什麽時候,錢伯斯都會在每天清晨,在海灘上慢跑一個小時。


    幾十年來,這種習慣從來沒改變過。


    其實,這也是錢伯斯在棕櫚灘定居的主要原因,因為這裏的氣候非常好,即便是夏季也很少有暴風雨。


    這天,與以往一樣。天剛亮的時候,錢伯斯就出現在了海灘上。


    在海灘上慢跑,除了能夠呼吸到新鮮空氣,還與安全有關。這就是,方圓幾千米之內都沒有高大的建築物。那些臨海別墅,全都屬於有權有勢的富豪,而沒有一個富豪會冒險去得罪錢伯斯。也就是說,就算有人要對付錢伯斯,比如花錢請來一名頂級職業殺手,也無法接近錢伯斯。至於埋伏在幾千米之外,使用狙擊步槍對付錢伯斯,更加不可能,這個世界上還沒有那麽厲害的狙擊手。至於設法靠近錢伯斯,更是異想天開。不管在什麽時候,錢伯斯身邊總有一大群保鏢。比如在他晨跑的時候,就會五名保鏢跟隨,攜帶了武器,任何人都別想靠近他。


    雖然已是冬天,但是棕櫚灘清晨的氣溫仍然在十攝氏度以上。


    這是一個非常舒服的溫度,不太冷,而且在運動的時候也不會覺得太熱。


    天氣很好,錢伯斯來到海灘上的時候,太陽已經升起,就在東方的海天線上方,碧空完裏,隻有幾多雲彩。


    慢跑了幾分鍾,在身體熱起來之後,錢伯斯才開始加速。


    事實上,這也是他一天中最輕鬆,最愜意的時候。對他而言,這也許是生活中最大的享受了。


    並不是說,他的生活沒有別的享受,隻是他並不在乎其他的。


    對一個年過五十,而且掌握著上千億美元資產的中年人來說,在錢伯斯看來,真正值得他費力去追求的東西並不多。


    金錢?


    他缺的不是錢。就算那些資產並不屬於他,但是隻要他願意,照樣能夠像皇帝般的活在這個世界上。


    權力?


    依靠金錢,還有掌握的家族基金,以及在家族裏的地位,錢伯斯擁有的權不會低於佛羅裏達州的州長。事實上,州長會隔三插五的來拜訪他,讓他為州裏的某些慈善基金捐款,或者是通過他獲取一些投資。


    女人?


    那是年輕時候的追求,而且錢伯斯不是那種**過於強烈的男人,他還有一個曾經拿過奧斯卡小金人的老婆。當然,在三十年前,他也風流過,有過很多女人,隻是現在他已經看淡了。


    地位?


    因為不是嫡係後裔,所以在進入了家族委員會,成為家族元老之後,錢伯斯已經不可能獲得更高的地位。不管是誰掌管家族,他都不可能成為家族繼承人,更不可能取代老皮特的那些女兒與女婿。


    對錢伯斯來說,值得追求的,隻是好好活下去。


    至少,在過去的十多年裏,這是他唯一的追求。


    其實,這也是他堅持鍛煉的主要原因,而且在他的認識中,很多跟他相似的富豪都很注重健康。


    對任何人來說,都無法戰勝時間。


    身體開始冒汗,錢伯斯再次加快步伐。


    緊隨其後的幾名保鏢都有點驚訝,因為錢伯斯不是在慢跑,而是在快跑,以往從沒發生過這樣的事情。


    當然,保鏢沒有阻止錢伯斯,隻是加快步伐跟了上去。


    對這些年輕力壯的保鏢來說,追上一個五十歲的中年人不算什麽難事。


    十多年來,錢伯斯的生活一成不變,隻是現在發生了改變。


    雖然可以繼續埋頭過太平日子,但是錢伯斯知道,如果他保持沉默,像以往那樣渾渾噩噩的活著,那麽這樣的太平日子也不會持續多久。不是他希望改變,而是當前局勢讓他不得不改變。


    傑克遜已經死了,羅琳也死了,而安吉拉又遠在澳大利亞,家族變得混亂不堪。


    收到消息的時候,錢伯斯並沒感到驚訝。早在幾年前,他就知道,傑克遜遲早會殘死在某個刺客手裏。至於羅琳,就算沒有被殺死,也會因為酗酒死於肝癌。問題是,錢伯斯沒想到,他們會同時完蛋。


    接到那個電話的時候,錢伯斯已經上床,正準備睡覺。


    如果說,傑克遜與羅琳活著的時候,家族的內部關係還勉強能夠維持。那麽在他們突然完蛋之後,局勢就失去了控製。關鍵是,家族的第一順位繼承人已經去了澳大利亞,而且根本不關心家族的事情。雖然羅琳還有兩個妹妹,但是在此之前,從來沒有明確過兩人的繼承順序。此外,當初為了防止大權旁落,老皮特組建家族委員會,並且由家族委員會掌握家族資產,導致家族元老的野心急劇膨脹。正是如此,安吉拉出走澳大利亞,主動放棄了家族繼承權。雖然錢伯斯沒有多少野心,因為無論如何輪不到他上位,但是並非所有元老都與他有著相同的想法。


    錢伯斯不想做出選擇,卻不得不做出選擇。


    在這個關鍵時刻,像他這樣的人根本無法保持中立。


    對其他元老來說,他不是朋友,就是敵人!


    顯然,這是一個非常困難的選擇。


    選對了,還能再活幾十年,也許能夠掌握更多的家族資產。選錯了,不但會死無葬身之地,還將失去現在擁有的一切。


    問題是,錢伯斯不是那種擅長選擇的人。


    當年,加入家族委員會的時候,也不是他自己做出的選擇,而是老皮特的安排,他什麽都沒做。


    他隻想好好活下去。


    可是現在,他必須做出選擇。


    錢伯斯想了一整夜,卻沒想出個名堂來。他有點苦惱,更加煩躁。當然,在快速奔跑的時候,他能忘記一切。


    至少,在專注於邁出的步伐時,能夠暫時忘記那些煩人的事情。


    狂奔了幾百米,在感覺到呼吸變得困難的時候,錢伯斯放滿了步伐。


    幾名保鏢跟了上來,隻是依然跟他保持著十米左右的距離。雖然海灘上已經有了一些清晨出來鍛煉的男男女女,而且很多都很年輕,但是保鏢認識這些人,知道他們都是住在附近的居民。當然,他們也認識錢伯斯,知道錢伯斯的來頭。沒有絕對必要,他們不會靠近錢伯斯,也就沒有威脅。


    像往常一樣,保鏢自覺的在錢伯斯四周散開。


    雖然保鏢的警惕性都很高,但是他們並不相信有危險存在。


    風刮得很大,而且風向紊亂。就算有狙擊手埋伏在幾百米外的別墅裏麵,也無法保證一槍擊斃錢伯斯。


    顯然,沒有一個保鏢認識到,錢伯斯的生命隻剩下了最後幾秒鍾。


    “轟——”


    爆炸突然發生,沒有一個保鏢及時反應了過來。強大的衝擊波,把離錢伯斯最近的兩名保鏢拋入空中。雖然另外兩名保鏢離得稍微遠一點,但是也被拋出了好幾米。等他們爬起來的時候,錢伯斯已經不見了。他開始站立的地方有一個巨大的彈坑,四周散落著被炸碎的人體器官。


    海灘上,頓時亂成一團。


    晨跑者被嚇得魂飛魄散,特別是那幾個年輕女人。


    襲擊不是來自地麵,而是來自空中。擊中錢伯斯,並且將其炸成碎片的是一枚從天空中落下來的炸彈!


    保鏢反應過來的時候,那架投下炸彈的無人機已經飛走。


    隻是一枚小當量的激光製導炸彈,裝填幾千克炸藥,要不然的話,附近的所有人都會被炸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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