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東額鹽兩百萬斤,之前在營口附近聚集的鹽丁最多時有三四萬之多,後來遼東鹽場雖然衰落了,加上有不少鹽丁逃亡,到了高務實遣散鹽丁之時,剩下的鹽丁已經不足兩萬,但大致也還有一萬七八千左右。
按照常理而言,這一萬七八千鹽丁遣散回衛之後,由於將來的京華鹽場會補上額鹽,實際上他們本身並不會成為本衛的負擔,反而因為京華鹽場承諾額鹽保質保量的緣故,衛所實際上還有賺。
然而朝廷中的聲音顯然不會從這個方向來。
都察院山東道監察禦史(中樞層麵的,不是巡按)上疏,說近兩萬鹽丁世代製鹽,除製鹽外別無長技,遼東苑馬寺卿陡然裁撤,一旦歸衛,百事難為,必為衛所嫌棄。苑馬寺卿雖發放一年薪俸,然一年之後何如?如此,久之必成地方隱患。
再加上彼等既無一技傍身,本衛徒養之於衛中,亦為本衛負擔,而遼東諸衛原已清苦,如何承擔?此情既久,上下皆怨,豈能無禍?
高務實並不認識這位禦史,也沒有興趣了解,不過這道奏疏上去之後,引起的後續風波卻馬上就到了。
一開始還隻是某些科道官上疏,說辭無非是高務實此舉造成了遼東各衛的隱患,這自然有實學一派的官員上疏抗辯回敬,說既然今後額鹽能夠保質保量,各衛所獲遠勝於昔日,即便白養這批鹽丁,也能確保無虞。
再者,這些鹽丁雖然長於製鹽,但既然能做鹽丁,身體素質本來也不會太差,回到衛所之後即便不足以上陣打仗,但犁田這一類的事情總不會難於學習,怎能說就成了衛所負擔呢?
雙方正在爭執,一時陷入僵持,內閣方麵也似乎有某種異議之聲,連續七八天過去都沒有傳出消息來,也就是沒有論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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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時,遼東方麵忽然送來了一堆奏報,皆是各衛送來,大多數衛所表達的意思都對高務實很是不利。
其中比較有代表性的說法有兩個:一是這些鹽丁雖然歸屬本衛,但實際上在國朝開國之初就已經去了營口製鹽,已經是近兩百年未能回衛,因此“雖隸本衛,實如生人”,如今陡然遣散歸衛,則必與本衛軍戶發生矛盾,甚至引發衝突。
二是本衛所屬之地早已分配完,這些鹽丁回來之後根本沒有土地可以安置,但如果不安置,那他們就成了閑人,即便京華鹽場確保額鹽足質足量,衛所養下這批人也不行——按照古往今來的經驗,越是閑人越容易遊手好閑,滋擾地方,造成隱患。
這些衛所為什麽忽然如此步調一致地通過遼東都司上疏反對,那是用腳都能想通的道理——遼東都司雖然理論上不受總兵管轄。
但事實上在遼東這種地麵,都司根本不能和總兵媲美,哪怕它的正式上級是遼東巡撫,可其實遼東總兵對都司的影響力是足夠大的,甚至於現在的遼東都司已經進入遼東將門的升遷體係一環。
比如說現任遼東都司馮文弼,他從萬曆七年就開始兼任著廣寧左營遊擊[由《神宗實錄》查得],而廣寧左營遊擊這個位置,想都不用想,肯定是李成梁的嫡係。
所以高務實很快收到了京裏的快馬來信,讓他趕緊把自己的想法跟京裏通通氣。
來說這話的自然是張四維,張四維雖然比不得高拱當年的聖眷,也比不得郭樸那樣深厚的資曆,但他一來作為閣臣的資曆還比較足,二來又是實學派現在的首領,三來更是名正言順的首輔,實際上他是可以決定要不要把事情壓下去的。
但問題在於,他也不知道高務實在皇帝那裏到底領的什麽諭旨,又擔心把李成梁打壓得太狠,真的搞得遼東一下子力量真空了,會被圖們占便宜,所以不得不暫時作壁上觀,任由下麵的人表演。
然而他顯然不是真的想要作壁上觀,所以事情一出,他就立刻讓留守燕京的高陌以最快的速度聯絡高務實,詢問他對李成梁的態度,以方便決策。
因為京華有這個時期大明最好的快馬,高務實的回信也很快。
在給張四維的回信中,高務實對於如何處理李成梁的問題給了一個不算很清晰,但也不算特別模糊的答案:“暫不追究寧遠伯,以下皆可酌情。”
與此同時,高務實還給張四維吃了一顆定心丸,他在回信中說關於鹽丁的安置其實很好辦,各衛所不肯接收這批鹽丁也根本不成問題,絲毫不必為此擔心,隻管把這件事丟給我就好,我有經驗。
張四維收到信之後,思來想去也隻想到一個原因,那就是高務實打算收留這批鹽丁,應該是直接收進京華鹽場。
在他看來,這倒的確是個好主意,畢竟京華鹽場辦起來也是要用人的,雖然自己這位外甥的家丁多到令人咋舌,但其實也是一個蘿卜一個坑,都是有“本職工作”的,並不是說他養著大批閑人,隨時都可以轉行去做鹽丁。
而這批鹽丁既然被各衛所拒絕接收,那他們的軍籍就得被注銷才行,到時候這批人改成什麽戶籍,本身也是個問題。
但高務實接收過去就好辦了,不管是收為家丁,還是作為雇工,總能有個安置,同時京華鹽場也就有了人手。
唯一的問題大概是京華鹽場方麵需要再出一次錢,不過嘛……張四維估計高務實不太可能在乎這個。
高務實既然給了準信,張四維就不猶豫了,而且下手還有點狠。
接信的第六天,山東巡按禦史安九域的奏疏到京,他倒是沒管之前遼東鹽場的問題,而是彈劾遼東都司馮文弼。
安直指彈劾馮文弼的罪名有兩點,一是“假差”,二是“私放軍犯”。
“假差”是指捏造一項朝廷的差遣,讓遼東都司下屬的衛所去辦;私放軍犯是指對某些衛所逃丁不予追究。
嗯……怎麽說呢,這兩條罪名,安直指其實都不用去查,曆任遼東都司除非上任不到一個月的,否則一查一個準。
如果不“假差”,我這個都司家裏的事情誰幫我辦啊?我請家丁不花錢的麽?都司下屬二十五個衛,你們就不能幫我幹點活嗎?
而私放軍犯……哈哈,真正的軍犯肯定不會被私放,遼東都司在這一點上還是執法嚴厲的,因為那都是都司-衛所的農奴。那麽,被私放的軍犯都是怎麽回事,放去哪裏了呢?
答案是,放去做將門的家丁了——這些人都是衛所中難得的佼佼者,比較能打,所以呢,就找個罪名加害一下,然後打成軍犯。
這個時候,就會有看上他的將門人士出麵搭救,表示說隻要你肯做我家家丁,你的罪名我就給你一筆勾銷。
你要是這位私犯,是願意蒙冤砍頭,或者“流三千裏”,還是願意去做吃香喝辣的將門家丁?用腳指頭都能正確選擇啊!
為什麽衛所越來越弱雞,而將門家丁越來越能打?還不就是這麽來的!
所以安直指這彈劾一上去,聰明人就知道馮文弼保不住了——李成梁親自出麵都保不住。
誰讓他做了這隻出頭鳥呢?高務實又交待不能動李成梁本人,那……不打你打誰?
而張四維為什麽這麽短的時間就能說動山東巡按禦史(兼巡遼東)出麵?
嗯,因為安九域安直指是隆慶五年進士,河南開封府禹州人士,家住高務實“隔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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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朝廷中的聲音顯然不會從這個方向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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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者,這些鹽丁雖然長於製鹽,但既然能做鹽丁,身體素質本來也不會太差,回到衛所之後即便不足以上陣打仗,但犁田這一類的事情總不會難於學習,怎能說就成了衛所負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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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本衛所屬之地早已分配完,這些鹽丁回來之後根本沒有土地可以安置,但如果不安置,那他們就成了閑人,即便京華鹽場確保額鹽足質足量,衛所養下這批人也不行——按照古往今來的經驗,越是閑人越容易遊手好閑,滋擾地方,造成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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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事實上在遼東這種地麵,都司根本不能和總兵媲美,哪怕它的正式上級是遼東巡撫,可其實遼東總兵對都司的影響力是足夠大的,甚至於現在的遼東都司已經進入遼東將門的升遷體係一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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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高務實很快收到了京裏的快馬來信,讓他趕緊把自己的想法跟京裏通通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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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京華有這個時期大明最好的快馬,高務實的回信也很快。
在給張四維的回信中,高務實對於如何處理李成梁的問題給了一個不算很清晰,但也不算特別模糊的答案:“暫不追究寧遠伯,以下皆可酌情。”
與此同時,高務實還給張四維吃了一顆定心丸,他在回信中說關於鹽丁的安置其實很好辦,各衛所不肯接收這批鹽丁也根本不成問題,絲毫不必為此擔心,隻管把這件事丟給我就好,我有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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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他看來,這倒的確是個好主意,畢竟京華鹽場辦起來也是要用人的,雖然自己這位外甥的家丁多到令人咋舌,但其實也是一個蘿卜一個坑,都是有“本職工作”的,並不是說他養著大批閑人,隨時都可以轉行去做鹽丁。
而這批鹽丁既然被各衛所拒絕接收,那他們的軍籍就得被注銷才行,到時候這批人改成什麽戶籍,本身也是個問題。
但高務實接收過去就好辦了,不管是收為家丁,還是作為雇工,總能有個安置,同時京華鹽場也就有了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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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直指彈劾馮文弼的罪名有兩點,一是“假差”,二是“私放軍犯”。
“假差”是指捏造一項朝廷的差遣,讓遼東都司下屬的衛所去辦;私放軍犯是指對某些衛所逃丁不予追究。
嗯……怎麽說呢,這兩條罪名,安直指其實都不用去查,曆任遼東都司除非上任不到一個月的,否則一查一個準。
如果不“假差”,我這個都司家裏的事情誰幫我辦啊?我請家丁不花錢的麽?都司下屬二十五個衛,你們就不能幫我幹點活嗎?
而私放軍犯……哈哈,真正的軍犯肯定不會被私放,遼東都司在這一點上還是執法嚴厲的,因為那都是都司-衛所的農奴。那麽,被私放的軍犯都是怎麽回事,放去哪裏了呢?
答案是,放去做將門的家丁了——這些人都是衛所中難得的佼佼者,比較能打,所以呢,就找個罪名加害一下,然後打成軍犯。
這個時候,就會有看上他的將門人士出麵搭救,表示說隻要你肯做我家家丁,你的罪名我就給你一筆勾銷。
你要是這位私犯,是願意蒙冤砍頭,或者“流三千裏”,還是願意去做吃香喝辣的將門家丁?用腳指頭都能正確選擇啊!
為什麽衛所越來越弱雞,而將門家丁越來越能打?還不就是這麽來的!
所以安直指這彈劾一上去,聰明人就知道馮文弼保不住了——李成梁親自出麵都保不住。
誰讓他做了這隻出頭鳥呢?高務實又交待不能動李成梁本人,那……不打你打誰?
而張四維為什麽這麽短的時間就能說動山東巡按禦史(兼巡遼東)出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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