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先高務實雖然有很強的高層影響力,但畢竟個人實際政治地位不夠高,泛泛而談、影響皇帝的思維是可以的,但具體經手或者甚至操控某些事那就比較為難了。
軍工私營是借高拱的手辦下來的,打下了如今明軍武器裝備遠超曆史同期的基礎;《紓驛路疏》不僅借了高拱的手,而且借了郭樸回朝的勢,最終是在“郭樸時代”全麵完成,為大明甩脫了第一個大包袱,並且強化了驛站體係,後續的漠南之戰、西北之戰其實都有這件事的功勞。
他自己一手辦成的國家層麵大事,說起來還隻有京營改製一項,而且事情雖然辦下來了,但目前還在“鞏固期”,不像軍工、驛站兩件事那麽牢不可破。
而現在,借著升任戶部尚書的風頭,高務實不僅打算趁機穩固京營改製的成果,而且因為終於專管一方,打算動一動大明的財政體係了。
當然,基本財政體係暫時他還不敢輕易觸碰,比如讓他直接把大明變大宋,那他是肯定不敢的,也不現實,且沒必要。
核心暫時不敢動,那就先試探試探,找一個既有“群眾基礎”,又是其他人不敢輕動的方向。
比如說:完全承認商人的合理社會地位,但同時要求商人承擔其應該承擔的社會責任。
這件事之所以說它有“群眾基礎”,不是在開玩笑,這個時代的農民其實是知道商人比自己“厲害”的,尤其是大商人。
道理很簡單,大商人不僅有錢,而且必然在官場上有些背景。這些背景,有可能本身就在家族裏麵培養出了讀書人、官員,有可能是投資了某位、某些官員——這個前文有述,就不多說。
總之,但凡稱得上大商人的,一定在背後有官府的背景,超級豪商投資中樞重臣,大豪商投資督撫布政,中小豪強投資府尊縣尊,再不濟一些的也會投資府縣吏員——別看吏員甚至不算官,有很多職務論實權的話,幾乎相當於後世的副縣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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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尋常農民呢?不好意思,他多半連縣衙都進不去,而且也不想、不敢進去。
商人隻分大小,農民卻不是,“大農民”那是另一個階層,是地主階級了,他們可不把自己當農民看待。
所以在農民眼裏,商人哪怕是挑著扁擔、推著獨輪車的遊方貨郎,那也比他們強,至少見多識廣——這種思維在解放初的好些農村都有。
所以中國古代的商人階層挺不容易的,一邊被某些人當麵鄙夷,一邊被某些人暗暗羨慕,這裏的“某些人”有時候還有重疊。
但不管怎麽說,商人在民間的地位實際上並沒有很低,這是可以肯定的,他們的“地位卑下”主要是在朝廷和朝廷官員麵前。
然而,這種情況也並非一成不變的,事實上大明立國兩百年,這種局麵始終在不停的變化,並且其總的趨勢是商人逐漸受到朝廷的待見——對高務實而言這個程度還遠遠不夠,但趨勢還是要肯定。
即便是在原曆史上,自俺答封貢完成以後,商人地位的提升也很明顯。
為什麽?因為自那以後,大明朝廷幾乎在所有邊境都開放了貿易(大概隻除察哈爾以外),清末思想家魏源在《聖武記》中評價這次和議政策“為本朝開二百年之太平(因為清朝延續了北疆邊貿)。”
開放邊關貿易的政策,是明朝國際政策的一個十分重大的轉折點,同時也是對山西商人的一個重要的商業機會。
從此,晉商相繼逐漸進入了糧食業、茶業、棉布業、畜牧販賣業等行業,一舉成為了明朝時期最重要、經濟最活躍的邊關貿易經營者。明代的著名學者謝肇淛在《五雜俎》中說:“富室之稱雄者,江南則推新安,江北則推山右。”也就是說,大明最富裕的商幫,南方以徽商最富,北方則是晉商。(注:江浙商人有很多跑去和徽商同流或合作。)
事實上到了嘉靖以後,太祖朱元璋建國時所規定的:“庶民廬舍,不過三間、五架”,早已經被時人拋到了腦後,徽商如鹽商等“盛宮室、美衣服、侈飲食、擁趙女”,這些富商追求財富的熱情一時間遠遠高於了任何朝代。
有了錢當然好,但每當他們要去麵見官員時就比較不爽了——你得把這些盛裝換下來,穿上粗布衣裳去拜會,而且低三下四、唯唯諾諾。哪怕你就是那位官員的“金主”,有時候都隻能如此。
有沒有辦法改變呢?也不能說沒有,比如說你很有錢,但是又實在不是讀書的那塊料,那麽你可以想法子捐個監生——也就是國子監學生的身份。
這個身份要說有多貴重倒也未必,畢竟它隻是個相當於“國子監在讀”,甚至不是“在讀”,而是“曾讀”。但國子監無所謂畢業不畢業,因為本身那隻是為科舉準備的學校,無非檔次比較高罷了。
那麽類比一下,捐的這個監生其實就好比“國子監函授班”——讀是讀過,有沒有讀出什麽名堂來那就隻有天知道了。
但是不要急,“讀過”國子監本身就有一點很厲害,因為監生在政治地位上基本是類比生員的,有了“監生”這個名號,你就不再是一個到哪都被鄙視的銅臭商賈,而是相當於秀才老爺了。
然而也就到此為止,商人能“搞到”的社會地位,基本上到監生也就到頭了,再往上除非你讀書考科舉並且中了舉人、進士什麽的,否則“類比生員”就是你政治地位的巔峰。
這個地位,若是隻在縣、府一級,或許還能湊合:在縣衙有坐,在府衙有個位置給你站,但倘若再往上,那就不好意思,該你跪的,你還得跪。
而在現在這個世界的大明,由於實學派的主導已經持續了將近二十年,商人的地位更是比原曆史中還要更高一些。
這不奇怪,高拱早年就專門寫書談過“義利之分”,隨著高拱持續當政,實學派改革不斷前進,這種觀點對於民間的影響乃至於官方的影響都是不可估量的。
而且,高務實本人還樹立了一個典範:文為狀元,商則首富。
雖然限於“祖宗法度”,他名下的各部分都有族人、家丁充當白手套,但天下人誰還不知道他才是京華真正的東家嗎?
而京華又是一個什麽樣的存在呢?不是說規模,是說社會貢獻:京華在大明的各部分產業,去年全年上繳了一百七十三萬兩各類賦稅,其中最後能夠收到中樞的就有五十九萬兩,接近於大明全年戶部總收入的十分之一。
這麽大的社會貢獻,你說高務實這個“商人”是壞蛋?
民間層麵如此,官員層麵也同樣變化了。實學派不必說了,一貫主張提高商人地位;心學派方麵其實在這一點上也是和實學派一致的——其實心學派官員背後的大商人更多呢!
從朝廷官員這方麵來看,影響最大的如邱濬、王守仁、王廷相、高拱等人,全都是支持提高商人地位的,各種理論早已奠基完成,就差最後成事了,可不是高務實憑空來玩這一手。
這裏就有一個疑問:既然那麽多大佬都支持提高商人地位,為啥到現在還沒搞成?
答案並不複雜:社會地位要與社會貢獻掛鉤,朝廷或者說皇帝才可能接受。
你光要求提高地位,但我皇帝、朝廷半點好處沒看見,我憑什麽答應你啊?我幫你改革這個玩意你以為是沒有成本的?我要考慮頑固派會不會頂牛,要考慮變更祖製帶來的“正統性”動搖,還有其他各個方麵都要考慮到。
你光是動動嘴皮子我就給你辦,你是哪邊臉長得那麽漂亮啊?
然而,問題就是在這裏卡殼了,因為在高務實出現之前,幾乎沒有哪個商人願意去承擔什麽“社會責任”。
又或者換句話說,現在的商人們覺得他們已經承擔了很多社會責任了。
什麽?你們連稅都不肯交,承擔了什麽狗屁責任?
這裏還真有點誤會。
高務實眼中的社會責任,繳稅幾乎是最基本的一項,因為稅收這東西原則上就是“取之於民,用之於民”,然而問題在於這個觀點與當今大明這個時代的主流觀點並不相符。
主流觀點是:天下是皇帝的天下,故天下人供財於皇帝。
別說民間都是這麽想,實際上連很多官員都是這麽看的,這就糟糕了。
天下萬民養你一家一姓,我們都是被統治階級,都是吃虧的人啊,那當然是交得越少越好啦!
這個問題如果要展開、要全麵改革的話,皇帝對於戶部的財權都必須限製,因為隻有皇帝無法把戶部的錢拿去私用(比如賞賜潞王那種),天下人才不會覺得這錢全是交給皇帝個人了,但高務實顯然還搞不了這個。
不過,這事不能總想著皇帝先妥協,否則今天拖明天,明天拖後天,拖到天荒地老也解決不了。
權力有限,還是先搞定商人這塊。
商人們之所以沒交多少稅還認為自己承擔了社會責任,原因在於什麽?
在於他們經常也會為了在鄉梓之地的名聲而去做些修路鋪橋的“義舉”,還有就是像高務實當年那樣出錢賑災,這都是商人們常做的,也是他們認為自己其實是承擔了社會責任的主要原因。
除此之外還有,比如那些年鬧倭寇厲害的時候,很多商人也會捐獻銀兩(或者被迫捐獻),來供當地加強守備等用。
此外還有種種,地方上要搞什麽建設也好,要搞什麽防務也罷,動不動就會召集商人“納捐”、“認捐”,商人們不管是真心還是假意,麵對地方官也沒有多少底氣說不,於是……社會責任不就承擔了嗎?
但高務實認為這種“承擔”是很扭曲的,而且作為朝廷而言,這玩意根本不可控!
曆史上崇禎皇帝自己窮得龍袍都要打補丁了,後宮嬪妃們首飾都快捐空了,京師商人捐了多少銀子嗎?有,但沒多少。甚至於京師官員更狠:我是清官啊,我沒錢捐啊!
然後李自成一來,直接查抄出的數目都超過了兩千萬兩。
高務實的觀點很簡單,你的錢是合法所得,再多都沒問題,朝廷不該打你這些錢的主意,但是該交的稅你得交。至於納捐什麽的,你有心有力,願意獻這一份心力當然好;反之,你不肯納捐,其實也沒什麽不對,不能搞道德捆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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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這事不能總想著皇帝先妥協,否則今天拖明天,明天拖後天,拖到天荒地老也解決不了。
權力有限,還是先搞定商人這塊。
商人們之所以沒交多少稅還認為自己承擔了社會責任,原因在於什麽?
在於他們經常也會為了在鄉梓之地的名聲而去做些修路鋪橋的“義舉”,還有就是像高務實當年那樣出錢賑災,這都是商人們常做的,也是他們認為自己其實是承擔了社會責任的主要原因。
除此之外還有,比如那些年鬧倭寇厲害的時候,很多商人也會捐獻銀兩(或者被迫捐獻),來供當地加強守備等用。
此外還有種種,地方上要搞什麽建設也好,要搞什麽防務也罷,動不動就會召集商人“納捐”、“認捐”,商人們不管是真心還是假意,麵對地方官也沒有多少底氣說不,於是……社會責任不就承擔了嗎?
但高務實認為這種“承擔”是很扭曲的,而且作為朝廷而言,這玩意根本不可控!
曆史上崇禎皇帝自己窮得龍袍都要打補丁了,後宮嬪妃們首飾都快捐空了,京師商人捐了多少銀子嗎?有,但沒多少。甚至於京師官員更狠:我是清官啊,我沒錢捐啊!
然後李自成一來,直接查抄出的數目都超過了兩千萬兩。
高務實的觀點很簡單,你的錢是合法所得,再多都沒問題,朝廷不該打你這些錢的主意,但是該交的稅你得交。至於納捐什麽的,你有心有力,願意獻這一份心力當然好;反之,你不肯納捐,其實也沒什麽不對,不能搞道德捆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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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現在,借著升任戶部尚書的風頭,高務實不僅打算趁機穩固京營改製的成果,而且因為終於專管一方,打算動一動大明的財政體係了。
當然,基本財政體係暫時他還不敢輕易觸碰,比如讓他直接把大明變大宋,那他是肯定不敢的,也不現實,且沒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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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理很簡單,大商人不僅有錢,而且必然在官場上有些背景。這些背景,有可能本身就在家族裏麵培養出了讀書人、官員,有可能是投資了某位、某些官員——這個前文有述,就不多說。
總之,但凡稱得上大商人的,一定在背後有官府的背景,超級豪商投資中樞重臣,大豪商投資督撫布政,中小豪強投資府尊縣尊,再不濟一些的也會投資府縣吏員——別看吏員甚至不算官,有很多職務論實權的話,幾乎相當於後世的副縣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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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中國古代的商人階層挺不容易的,一邊被某些人當麵鄙夷,一邊被某些人暗暗羨慕,這裏的“某些人”有時候還有重疊。
但不管怎麽說,商人在民間的地位實際上並沒有很低,這是可以肯定的,他們的“地位卑下”主要是在朝廷和朝廷官員麵前。
然而,這種情況也並非一成不變的,事實上大明立國兩百年,這種局麵始終在不停的變化,並且其總的趨勢是商人逐漸受到朝廷的待見——對高務實而言這個程度還遠遠不夠,但趨勢還是要肯定。
即便是在原曆史上,自俺答封貢完成以後,商人地位的提升也很明顯。
為什麽?因為自那以後,大明朝廷幾乎在所有邊境都開放了貿易(大概隻除察哈爾以外),清末思想家魏源在《聖武記》中評價這次和議政策“為本朝開二百年之太平(因為清朝延續了北疆邊貿)。”
開放邊關貿易的政策,是明朝國際政策的一個十分重大的轉折點,同時也是對山西商人的一個重要的商業機會。
從此,晉商相繼逐漸進入了糧食業、茶業、棉布業、畜牧販賣業等行業,一舉成為了明朝時期最重要、經濟最活躍的邊關貿易經營者。明代的著名學者謝肇淛在《五雜俎》中說:“富室之稱雄者,江南則推新安,江北則推山右。”也就是說,大明最富裕的商幫,南方以徽商最富,北方則是晉商。(注:江浙商人有很多跑去和徽商同流或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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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錢當然好,但每當他們要去麵見官員時就比較不爽了——你得把這些盛裝換下來,穿上粗布衣裳去拜會,而且低三下四、唯唯諾諾。哪怕你就是那位官員的“金主”,有時候都隻能如此。
有沒有辦法改變呢?也不能說沒有,比如說你很有錢,但是又實在不是讀書的那塊料,那麽你可以想法子捐個監生——也就是國子監學生的身份。
這個身份要說有多貴重倒也未必,畢竟它隻是個相當於“國子監在讀”,甚至不是“在讀”,而是“曾讀”。但國子監無所謂畢業不畢業,因為本身那隻是為科舉準備的學校,無非檔次比較高罷了。
那麽類比一下,捐的這個監生其實就好比“國子監函授班”——讀是讀過,有沒有讀出什麽名堂來那就隻有天知道了。
但是不要急,“讀過”國子監本身就有一點很厲害,因為監生在政治地位上基本是類比生員的,有了“監生”這個名號,你就不再是一個到哪都被鄙視的銅臭商賈,而是相當於秀才老爺了。
然而也就到此為止,商人能“搞到”的社會地位,基本上到監生也就到頭了,再往上除非你讀書考科舉並且中了舉人、進士什麽的,否則“類比生員”就是你政治地位的巔峰。
這個地位,若是隻在縣、府一級,或許還能湊合:在縣衙有坐,在府衙有個位置給你站,但倘若再往上,那就不好意思,該你跪的,你還得跪。
而在現在這個世界的大明,由於實學派的主導已經持續了將近二十年,商人的地位更是比原曆史中還要更高一些。
這不奇怪,高拱早年就專門寫書談過“義利之分”,隨著高拱持續當政,實學派改革不斷前進,這種觀點對於民間的影響乃至於官方的影響都是不可估量的。
而且,高務實本人還樹立了一個典範:文為狀元,商則首富。
雖然限於“祖宗法度”,他名下的各部分都有族人、家丁充當白手套,但天下人誰還不知道他才是京華真正的東家嗎?
而京華又是一個什麽樣的存在呢?不是說規模,是說社會貢獻:京華在大明的各部分產業,去年全年上繳了一百七十三萬兩各類賦稅,其中最後能夠收到中樞的就有五十九萬兩,接近於大明全年戶部總收入的十分之一。
這麽大的社會貢獻,你說高務實這個“商人”是壞蛋?
民間層麵如此,官員層麵也同樣變化了。實學派不必說了,一貫主張提高商人地位;心學派方麵其實在這一點上也是和實學派一致的——其實心學派官員背後的大商人更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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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流觀點是:天下是皇帝的天下,故天下人供財於皇帝。
別說民間都是這麽想,實際上連很多官員都是這麽看的,這就糟糕了。
天下萬民養你一家一姓,我們都是被統治階級,都是吃虧的人啊,那當然是交得越少越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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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還有,比如那些年鬧倭寇厲害的時候,很多商人也會捐獻銀兩(或者被迫捐獻),來供當地加強守備等用。
此外還有種種,地方上要搞什麽建設也好,要搞什麽防務也罷,動不動就會召集商人“納捐”、“認捐”,商人們不管是真心還是假意,麵對地方官也沒有多少底氣說不,於是……社會責任不就承擔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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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還有,比如那些年鬧倭寇厲害的時候,很多商人也會捐獻銀兩(或者被迫捐獻),來供當地加強守備等用。
此外還有種種,地方上要搞什麽建設也好,要搞什麽防務也罷,動不動就會召集商人“納捐”、“認捐”,商人們不管是真心還是假意,麵對地方官也沒有多少底氣說不,於是……社會責任不就承擔了嗎?
但高務實認為這種“承擔”是很扭曲的,而且作為朝廷而言,這玩意根本不可控!
曆史上崇禎皇帝自己窮得龍袍都要打補丁了,後宮嬪妃們首飾都快捐空了,京師商人捐了多少銀子嗎?有,但沒多少。甚至於京師官員更狠:我是清官啊,我沒錢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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