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務實的《稅者取之於民而用之於民疏》所造成的影響是巨大的,這不是在平靜的湖麵投下一顆小石子,而是往海裏扔下了一顆原子彈——它掀起的絕不是區區漣漪,而是驚世狂瀾、滔天巨浪。


    我大明自太祖高皇帝起,一直就以輕徭薄賦、與民生息著稱,怎麽你高務實好的不學,偏要學那苛政猛如虎的前宋?


    前宋“苛政”有多出名?明人提起之時,常言其苛捐雜稅十倍於漢、五倍於唐,以至於廣泛出現“不舉子”。


    舉者,養也。不舉子,就是不肯養育自己所出的子女。這麽說或者太文雅了一些,不妨說得更直白一點:不舉子也叫“生子不舉”,即生了孩子不養育,把嬰兒溺死或扔掉。


    宋朝的沉重稅負是其出現廣泛的殺嬰現象、殺嬰習俗的主要原因之一。


    按理說,類似於“不舉子”這一類的現象,一般隻會發生在極少數極端貧困的家庭之中,或發生在自然災害和戰爭動亂的民不聊生時期。


    然而在“以富著稱”的宋朝,即使是沒有災害與戰爭動亂的階段,仍然出現廣泛的“不舉子”現象,甚至演變成一種社會習俗——殺嬰習俗。


    蘇軾在《與朱鄂州書一首》中說:荊湖北路,“嶽、鄂間田野小人,例隻養二男一女,過此輒殺之。”他被貶黃州,又見“黃州小民,貧者生子多不舉,初生便於水盆中浸殺之”(出自《東坡誌林》)。


    可不是隻有蘇軾記載這些,朱熹的父親朱鬆在《韋齋集·戒殺子文》也說,在江西婺源,民“多止育兩子,過是不問男女,生輒投水盆中殺之。”


    然而要說殺溺幼嬰風俗最盛之地,恐怕還屬福建。朱鬆在福建為官,“聞閩人不喜多子,以殺為常……雖有法而不能勝。”王得臣的《麈史·風俗》則謂,在一般情況下,“閩人生子多者,至第四子則率皆不舉”,“若女則不待三,往往臨蓐,以器貯水,才產即溺之,謂之洗兒。”


    當時一些士大夫曾對此風加以嚴厲斥責,“東南不舉子之俗傷絕人理”(《宋史·範如圭傳》),要求朝廷嚴刑禁止。官府確也采取過多種措施,企圖加以製止,然而不舉子風俗並不見好轉,不僅禁而不止,甚至一些地方還愈演愈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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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類似情況的記載絕非零星散記,實在舉不勝舉,可見宋朝的稅負已經重到讓人連人倫大道都顧忌不得的地步了。其實別說道德規範不了,連嚴刑峻法都已遏製不住。


    朱元璋立國時便以絕前宋苛政為要,但高務實在疏文中依然毫不畏懼地拿宋朝舉例並進行了對比,不是他活得不耐煩了,而是其中有些簡單的數據就已經很能說明當下存在的問題。


    宋朝既然“生產力”不及大明,那麽其真實財貨的豐富程度自然也是不及大明的。可是,宋人即便是盛行“不舉子”之風的地區,人們好歹也還是先有“二子一女”之後,這才開始殺嬰,此事意味著什麽?


    意味著苛捐雜稅雖重,但三個孩子還是勉勉強強能夠養活的。


    那麽問題就來了:宋朝收入近乎大明十倍,相當於稅負也比大明也重了十倍,可是即便如此,貧民之家依然能養活三個孩子。那麽,推而廣之一看,大明的貧民之家豈不是能養活三十個孩子?這還叫貧民嗎?這……是真的嗎?


    以上推論肯定不是真實情況,且不必說其他,單說大明民間那許多以自宮而求為宦官的人,難道都是天上掉下來的倒黴蛋?


    自然不是,他們大多都是失地農民,本來就被盤剝得厲害,一旦出點什麽天災人禍,就隻好行此下策。


    但這裏麵還是略有不同的,即在大明活不下去的人主要以農民為主,了不起加上一些衛所軍戶。而宋朝活不下去的人卻幾乎不分職業屬性,除了朝廷官員、皇親貴戚等極少數人之外,誰都有可能活不下去。


    如此回過頭來一看,就會發現大明朝的商人、工匠等至少肯定比農民的處境要好得多,雖然他們的“理論社會地位”比農民還不如,但其實過得遠比農民要好。


    這合理嗎?顯然不合理啊!


    如此,再加上高務實刻意渲染的“十倍論”,任誰來算這筆賬都會覺得大明的這種“輕徭薄賦”,對農民而言似乎幫助並不算很大,反倒是對於工匠、商人而言那是太過分了——他們近乎沒有稅負了。


    如此說來,咱們也不必按照苛政猛如虎的前宋來征稅,最起碼我征它個前宋的十一(十分之一),這總不為過吧?


    前宋的雜稅加起來七千萬貫,就算隻征其十一,那也有七百萬貫啊!


    好,就算咱們的稅種沒有前宋那麽多,就再打個對折罷了,可那也是三百五十萬貫啊!


    (注:兩朝的一貫都等於一兩銀子,但其一兩銀子的購買力,在宋朝和在明朝並不對等,甚至在明朝的不同時期也有不小的出入[參考萬曆會計錄]。隻是這就太複雜了,我要這麽寫的話估摸會寫成財政史,沒有必要。)


    如果大明朝廷每年硬生生的增加三百五十萬兩銀子的歲入,那意味著什麽?幾乎意味著連開藩禁這件事,都可以暫時不用考慮了!而現在開藩禁不可能遽然停止,則意味著……


    與“可能被加征商稅”關係不大的官員們頓時興奮起來,而十有八九可能要被加征商稅所影響的官員,則出離的憤怒起來。


    別看高務實在《取用疏》中把朝廷用度問題特意指出,說要加強監管,但官員們清楚,你再如何加強監管,了不起也就是不好貪墨了。可至少,朝廷越有錢,就意味著控製這些錢的官員們越有權勢,這總是顛補不破的道理。


    更何況,朝廷一旦有錢了,最起碼不會再給我們折奉、欠奉了吧?說不定還能再加一些“津貼”呢!


    於是乎,一部分“不怕交商稅”的官員就開始上疏支持高務實,而另一部分“怕死了交商稅”的官員則開始強烈反對高務實。


    當然,世上總有理中客,不獨後世鍵盤俠群體中不少,大明朝廷同樣也有。於是也有一部分官員上疏呼籲,有的說推行商稅“利弊參半”,有的說此事“成敗難料”,有的說“茲事體大,不如緩行”,有的說“還需詳細考究,再作計較”。


    總而言之,不是和稀泥,就是打太極。


    不過,這些理中客的屁話成不了主流,在實學派與心學派爭鋒相對的當下,還是隻有這兩派官員的態度最為緊要。


    實學派方麵有兩類風格的題奏,雖然因為高務實擺出了高拱,所以大致上看來,好像都是支持高務實的,但其實還是有所分別。


    其中一類算是高務實的鐵杆支持者,這些人完全讚同高務實的意見,言辭之中幾乎恨不得明天——不對,恨不得今天就開始全麵征收商稅,並立刻組建“審計署”和“關稅署”。


    另一類則是本來不同意或者有些猶豫要不要這麽做的官員,他們隻是因為高務實打著繼承高拱遺誌旗號而不得不違心表示讚同,因此他們在表示讚同之後,卻也如那些理中客一般,又說幾句“緩和氣氛”的話,大抵也就是要不咱們先搞個試點推行,亦或者咱們老成謀國,還是不可輕易全麵鋪開等說法。


    雖然如此,但至少這一次實學派的總體表現要比此前團結不少,最起碼沒人跳出來明確表示反對。


    不過心學派一方就不同了,他們的表現更加團結——清一色的強烈反對。其用詞之激烈已經幾近於罵街,疏文之中把高務實比作桑弘羊、蔡京等奸佞之流者,那是大有人在。


    這樣一來,高務實就創下了他本人的一次記錄:上任履新第四日便被“滿朝彈劾”。


    如果隻是被彈劾施政手段,高務實是可以暫不理會,先等皇帝表態的。但現在他被人罵做奸佞,按照大明官員的習慣,他就隻能閉門府上,不肯出而視事了。


    申時行是旗幟鮮明反對高務實《取用疏》的最高官員,但他作為首輔,對於題奏疏文之用詞非常講究,絕不肯胡亂拔高,去罵高務實“奸佞”,隻是就事論事,找高務實疏文中的破綻。


    申元輔覺得高務實疏文中最大的破綻,便是他因為要收商稅而製定的新式財政製度。


    首先,這些製度如要實現,都必須增加官員。例如高務實說“入賬出賬,非一人可為;入庫出庫,非一人可掌。”


    這意味著全國上下但凡管賬之人,都必須設置成“左右主官製度”,其中左主官管賬,右主官查賬。且不說這會不會造成左右主官互相敵視,引起不和甚至內鬥,單說這麽一來朝廷所要增派的官員,那就絕非一個小數目。


    按照明人習慣於“小政府”的思路,你這就是人為的增加冗官,增加朝廷開支。換言之,就是變相的增加了百姓的負擔。


    管賬的是如此,掌管各類庫房的也是同樣道理。而且申時行很清楚,大明朝的“庫管人員”本就很多——因為各地都建有各種倉庫,糧草、軍器、布帛、貢獻、儀仗等等,不一而足。


    如此庫管人員也要加倍,這要造成多大的財政浪費?


    更不必說高務實的加強監管到底是不是能杜絕貪墨,那也是沒準的事。


    深悉官場之道的申時行太清楚這其中的貓膩了,別的不說,就說你右主官固然可以監督左主官,但倘若這左右主官兩人合謀,一起貪墨分贓,你怎麽辦?


    哦,你說你還有審計署?好,那我問你,你這審計署要多大的編製才能監督天下間如此數量巨大的賬目、倉庫等機構?我就是給你一個都察院,隻怕你也管不過來吧!


    申時行的奏疏寫到此處,就開始引出他們心學派的“道統級論調”:治理官員,還是要看教化,不能僅靠這些“平白無故增添人手”的手段,唯有人人為君子,道德出眾,自律嚴謹,這才能清明吏治,才能真正輕徭薄賦、與民生息。


    申時行的奏疏呈遞去司禮監之後,他才看起百官們對高務實的彈劾。這一看不得了,他發現可能要出事了。


    一些和他類似,“就事論事”的彈劾也就罷了,關鍵是彈劾之中混入了很多彈劾高務實“奸佞”、“遺毒”甚至“謗君”的說法。


    這其中最讓申時行驚出一身冷汗的,就是彈劾高務實“謗君”。


    謗君?高務實怎麽就謗君了?


    還真有,這些奏疏都抓住高務實《取用疏》裏的一段話開始怒斥:


    “或曰:古有湯昌,亦有桀紂。我皇上固神文聖武,焉知後世子孫皆盡賢德?倘有一二不肖,薄賦尚有可限,重稅豈非虐民?”


    有人說:古時候既有商湯、周文(姬昌)這樣的明君,也有夏桀、商紂這樣的暴君。我皇上雖然英明神武到了極點,但怎麽知道皇上的後世子孫也是個個都像皇上這樣完美呢?萬一要是有一兩個不肖子孫,則我朝製度若是輕徭薄賦,那還影響不大,因為那不肖的皇帝也能浪費的錢財也還有所限度;可如果已經開始收了重稅,這不肖的皇帝豈不是拿著百姓的血汗在揮霍無度?那是虐民啊!


    從行文的角度而言,高務實這段話屬於“設問”,因為他後麵有“自答”。從道理上來看,似乎也沒有什麽問題,因為這是一個很正常的假設——誰還能保證自家從來不出不肖子孫嗎?


    然而問題在於,你假設誰家可能會出不肖子孫都沒關係,但你怎麽能假設天家出現不肖子孫呢!


    為什麽不能這麽假設?因為哪怕天家真的出了不肖子孫,當這個不肖子孫成了皇帝,他依然是你的君上,你說他不肖,依然就是“謗君”!


    所以此處的“謗君”,不是說他毀謗了今上,而是毀謗了將來的皇帝(們)!


    這是你為人臣子該做、能做之事?


    於是,很多彈劾都把高務實的這個罪名擺在了首位,惟獨首輔申時行看得冷汗涔涔。


    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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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今晚有事,提前更新。


    另PS:不知道為什麽,我回複的書評好像顯示不出來了,難道我自己在我自己的書評區還能被禁言或者被係統刪掉?什麽鬼啊這都是,我手機打字回複本來就慢,還被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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