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明一朝的京察既分北察南察,又分四品以上自陳、五品以下堂審兩類。也就是說,對於不同品級的官員,其考察方式亦有差別。故時人稱:“大臣與小臣不同,出處進退自有法度”。
而這一法度,即是“四品以上及翰林院學士,例該自陳;其餘各衙門堂上五品及所屬五品以下等官,合照節年事例,本部會同都察院並該衙門堂上官考察,分別奏請定奪”。
四品以上官員及翰林學士,通過向皇帝上呈自陳疏,靜候皇帝的宸斷的形式來完成京察程序;而五品以下的官員則由吏部與都察院共同舉行堂審,予以考察。
楊巍所主北察、海瑞所主南察,本質上是對於南北二京所管諸布政司(省)的五品以下官員進行“去留考察”,之所以王錫爵會擔心海瑞,並不是擔心海瑞直接把他本人如何如何了,而是擔心牽連。
此前多次說過,明代官場的特色,既有師生關係,又有鄉黨關係,到了如今甚至還有派別關係。王錫爵作為心學派的台柱之一,許多門生安排在南京所管的衙門那是再正常不過了。
如果王錫爵的門生在京察中大量被黜落,勢必會引起朝野關注。而到了這一步,實學派方麵十有八九便會趁熱打鐵,開始猛烈彈劾王錫爵本人,那麽事情就一發不可收拾了。
不過對於五品以下官員的考察一貫比較複雜,還有許多流程要走,此時暫不詳述。且說最為便捷的“大臣”自陳,尤其是北察自陳引發的此番丁亥京察第一場“戰鬥”。
所謂自陳,即“兩京官員每遇六年一考察,四品以上皆令自陳(不職)。舉職業者留之,不職者退之”。
所有官員的自陳,皆“不下部覆,竟稟上裁”,即采用官員直接向皇帝上呈自陳疏的方式來進行。
自陳有一定之順序,掌察官員於堂審前自陳,按“先本部、都察院正堂,次左、右堂”的順序進行。而其他官員多在堂審結束之後方行自陳,即所謂“考察後自陳,例先內閣,次各衙門二品堂上官,次三品、次四品”。
但這裏必須要說,規定是規定,而實際上自萬曆期開始,明代部分內閣學士等大臣並不嚴格遵循“考察後自陳”之規定,而是在考察之前即己呈上自陳疏。
如原曆史的萬曆二十一年二月京察,早在正月二十三日,內閣輔臣王錫爵就呈上了自陳疏。又如天啟三年二月京察,內閣輔臣葉向高更是早在正月初八便呈上了自陳疏。
而今年尤其不同? 往常大多與二月進行的京察因為西北之亂等事被拖延到了將近中秋? 很多事都要趕早,於是高官的自陳皆大舉提前。
有明一朝之所以於京察中令四品以上官員及翰林院學士自陳並取自上裁,是因為四品以上官員? 幾乎全為大小九卿之官,平時即可立於朝堂之上與皇帝麵議朝政? 故皇帝對各官都有初步之了解。
另外,四品以上已屬體尊之官,為顯示對高官的尊重? 亦不可使其與五品以下之中低級官員同堂受審。而翰林院眾學士本身即為“清華之選”? 且“官為學士? 職在論思”? 不必過多參與政務的處理;此外,學士與皇帝過從甚密? 其行能如何必然為皇帝所知曉,故亦不需被吏部與都察院考察。
當然,實際上四品以上官和翰林學士的自陳,並非從來皆然,而是經曆了一段時間的反複,方為定製的。
有關官員於京察中的自陳,在成化四年之前都沒有相關之記載。成化四年方才有“兩京大臣許令自陳休致”的記載,然此並非自陳之定製,隻是在言官的建議下才間或行之,而且對所謂之“大臣”為何,也沒有明示。
“弘治十年二月,吏部以考察京官,請會同都察院如例考察在京五品以下官……上從之。又以禦史鄭惟恒等奏,欲兼考大臣,請通行兩京四品以上官,令自陳。上曰:兩京堂上官不必自陳”。
可見直至弘治十年之時,大臣仍遊離於京察之外,自陳仍不是京察的固定程式,即使言官奏請,皇帝亦不予采納。到了正德四年時,才於行京察之詔書中有明確之規定:“堂上官四品以上令自陳”。自此,四品以上官員於京察中進行自陳方為定製。
與四品以上官由不自陳到遵例自陳不同,翰林院學士則經過了一個由被察之官轉為自陳之官的過程。早在成化四年京察之時,時任掌翰林院學士柯潛便以本院屬官“無事績文案可考”為由,要求僅將本院屬官公同內閣考察,並獲得憲宗批準,然此年考察,翰林院屬官無一降黜。
成化十三年也依成化四年之舊例。但或是因為翰林院會同內閣主持的京察效果不甚明顯,弘治元年吏部開始參與對翰林院官員的考察。然此舉卻引起了翰林院學士的異議,弘治十年京察之時,掌翰林院學士楊守阯向孝宗上疏:
臣與掌詹事府學士王鏊,俱當聽部考察。但臣等各有屬員,進與吏部會考所屬,則坐堂上;遐而聽考,又當候階下。我朝優假學士,慶成侍宴,班四品上,車駕臨雍,坐彝倫堂內,視三品,此故事也。今四品不與考察,則學士亦不應與。臣等職講讀撰述,稱否在聖鑒,有不待考察者。
孝宗覺得他所言不虛,於是從諫如流,采納了楊守阯的建議,故自此之後,“凡官至學士者,遇考察皆自陳”。《明史》亦稱:“學士不與考察,自守恥(阯)始”。
既然高官們今年都搶先自陳,那麽就按照剩餘的規矩,即“例先內閣,次各衙門二品堂上官,次三品、次四品”的順序,先由內閣諸位閣老上疏,套路都是一樣的:自陳不職。皇帝的批複也很套路化,全部“溫言慰勉,不允辭”。
等到“各衙門二品堂上官”自陳時,高務實便也上了自陳不職疏。
“戶部尚書臣高務實謹奏:
為自陳不職,乞賜罷黜以肅察典事。吏部谘,準吏部谘。該本部為遵舊例嚴考察以勵庶官事,內開京官考察四品以上例該自陳,其各衙官員本部會同都察院考察,仍行南京一體查照施行等。
因題奉欽依,備谘到臣,除北京例該考察官員,欽遵會同考察具奏外,臣例該自陳。
臣係河南新鄭官籍,萬曆八年蒙錄為進士。初為翰林院修撰,以主筆會典功得重;因初仕不謹,外放廣西巡按;以平土司亂及撫平安南回任;出使土默特,賴皇上洪福,擊圖們、俘辛愛,擢遼南兵備;以遼南大捷,擢遼東巡撫;年後回京,任戎政侍郎;今年初,以西北戰事故,任七鎮經略,督軍往定;亂平回朝,改任今職。
臣之被遇鴻私,先今不次,如此高天厚地,莫知所報,頻年依戀,亦欲矢竭渭塵。畢誌桑榆,空抱樸忠,短長蔑睹,則有曲士之致,信無當於受大也。
陳力不能,分宴當止。知臣年僅二十有五矣,秉掌國財,天下疑心。昔人所歎毫且不知,終然何為,負將日深,是用大惕。
臣年少德薄,才輕曆淺,是以初任即為論劾。況臣所思所慮,今天下財賦皆係一農,實不當為二祖列宗本意,惟廣納商稅以輕農賦,方為重農之所當為。此心此念,斷不可易,故與同僚難得一心。
上不能解聖上之憂,下不能得同僚之諒,則今日其較注者已不稱之,計黜請自臣始。
伏乞宸斷賜罷,使中外知明廷肅典章,掌罔逸罰,所為砥礪臣工當不淺鮮矣。臣無任悚息待罪之至,為此具本,專差辦事吏何晨廉捧奏聞,伏侯敕旨。”
高務實的這道《自陳不職疏》,從格式上而言非常典型。
自陳疏的第一句,首先自報姓名和官銜,這與一般奏疏並無太大差別,不贅述。自第二句開始,便開始顯露出京察的特色。
以高務實此文為例,第二句是“為自陳不職,乞賜罷黜以肅察典事”,此一句即根據官員身份的不同,開始呈現出差別。
因高務實本身已是戶部堂上官,在察典之中是有為本部填寫考語之權的,故其奏疏便稱“乞賜罷黜”是為了重察典——因為若連掌察官員之一都因自陳而受到降黜,顯然能起到重察典體製的作用。
他這裏就和此前諸位內閣輔臣的自陳不職疏有區別了,內閣輔臣其“乞賜罷黜”的理由通常會寫做“清政本”。
<a id="wzsy" href="http://m.xiaoshuting.org">小書亭</a>
如昨日內閣首輔申時行在自陳中稱:“為遵例自陳乞賜罷免以清政本事”、王錫爵自陳亦是“為遵例自陳乞罷以清政本事”,張學顏、吳兌、王家屏等亦皆同此例。
之所以如此,是因為內閣乃“政本之地”,而閣員在自陳疏中,又必然提及是因為自己的不職故而乞求降黜,因此一旦真的被斥,自然便起到了“清政本”之作用。
像高務實這樣的尚書、侍郎等官,其“乞賜罷黜”的理由則是為“嚴考察”、“嚴計典”、“公考察”等。因為此類官員本身為朝廷大員,如大員被黜,自然能達到風勵小臣、以儆效尤的目的,如此則考察自嚴、計典自公。
以上是自陳疏開頭的常規模式,但若遇到因新帝登基而舉行的京察,其開頭則是“乞賜罷免以光新政事”、“以嚴新政事”等,以此凸顯因新帝登基而帶來的萬象更新之感。
接下來的數句,便是訴說上自陳疏的緣由。
因有明一朝對於京察自陳有著較為嚴格之規定,官員必須等到皇帝有關京察的聖旨下達後方可自陳,若隨意自陳,則屬冒瀆宸聽,難逃不敬之嫌。故原曆史葉向高為相時曾有謂:“吏部、都察院及臣等大僚,皆待此旨下而後敢自陳”。
所以在自報官、名和說明上疏目的後,高務實便開始交代自己進行自陳的背景。
因今年本是例行京察之年,故高務實全文引用吏部的谘文和皇帝關於舉行京察的聖旨,一是為了凸顯對皇上的尊敬,避免禮儀上的冒犯;一是為了表現自己是在接到上諭後方才自陳,並無冒昧之嫌。
若遇非京察之年,如因新帝登基而行之京察,則對自陳緣由的交代又采用另一副“模版”。如隆慶元年之京察便是因新帝登基而行,當年高拱自陳疏的開頭便是:“伏睹詔書內一款,兩京六部等衙門四品以上官俱著自陳去留,取自上裁,欽此。臣拱謹欽遵自陳者”。
自陳的第三步,是詳細介紹自己的相關信息。因各位大員,尤其是遠在南京的大員並不為皇上所熟知,有些先朝舊臣老臣甚至未曾與皇帝謀得一麵,故皇帝對各位官員的情況知之甚少。
而自陳又不像堂審那樣需要先期進行幾個月的準備,所以各位官員便隻有在自陳疏中給皇帝開報自己的籍貫、登第時間及任官履曆,使皇帝對自己有初步的了解。但因皇帝對高務實足夠熟悉,所以他“報履曆”非常簡單,寥寥幾句就把自己稱得上傳奇的七八年仕途生涯說完了。
這也就是他了,遇到旁人撈了這麽多的功勞,那還不得大書特書一番,生怕皇帝忘記?
開報完自身履曆之後,自陳的準備工作便已做完。官員便可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及各自不同的政治訴求,進入到自陳的核心內容之中。
自陳的核心大體上圍繞“說恩遇-談職守-訴不職-論意義”的順序來展開。
這個套路高務實就不能例外了,其首先說明皇帝對自己的“高天厚地之恩,莫知所報”,繼而論及自己,“臣年僅二十有五矣,秉掌國財”;緊接著訴說自己“年少德薄,才輕曆淺,是以初任即為論劾”;而後進行自陳,講述罷黜自己的意義在於“使中外知明廷肅典章,掌罔逸罰,所為砥礪臣工當不淺鮮矣。”至此自陳得核心內容便告完結。
然而,高務實的這道自陳,卻偏偏鬧出事端來了。
原因不在別處,就在於他在這道自陳疏中明確提到了當前的政局:
“況臣所思所慮,今天下財賦皆係一農,實不當為二祖列宗本意,惟廣納商稅以輕農賦,方為重農之所當為。此心此念,斷不可易,故與同僚難得一心。
上不能解聖上之憂,下不能得同僚之諒,則今日其較注者已不稱之,計黜請自臣始。”
好家夥,你自陳不職就自陳不職,偏偏要把這“不職”與你非要收商稅的施政手段聯係起來,還說跟同僚不能取得一致,因此才請皇上黜免你?
什麽意思啊?你是在要挾皇上,在你和“同僚”之間做個選擇嗎?
因此,高務實的自陳疏一到通政司,外廷心學派官員得知,立刻嘩然。
----------
感謝書友“霜之寶瓶”、“雪碧無量”、“書友111220192513078”、“啊裏巴巴四十大盜”的月票支持,謝謝!
PS:文官的政爭由文章而起,在當時曆史上來說是常事,但我不確定這麽“寫實”會不會有些“太深”了,且試一試水。
而這一法度,即是“四品以上及翰林院學士,例該自陳;其餘各衙門堂上五品及所屬五品以下等官,合照節年事例,本部會同都察院並該衙門堂上官考察,分別奏請定奪”。
四品以上官員及翰林學士,通過向皇帝上呈自陳疏,靜候皇帝的宸斷的形式來完成京察程序;而五品以下的官員則由吏部與都察院共同舉行堂審,予以考察。
楊巍所主北察、海瑞所主南察,本質上是對於南北二京所管諸布政司(省)的五品以下官員進行“去留考察”,之所以王錫爵會擔心海瑞,並不是擔心海瑞直接把他本人如何如何了,而是擔心牽連。
此前多次說過,明代官場的特色,既有師生關係,又有鄉黨關係,到了如今甚至還有派別關係。王錫爵作為心學派的台柱之一,許多門生安排在南京所管的衙門那是再正常不過了。
如果王錫爵的門生在京察中大量被黜落,勢必會引起朝野關注。而到了這一步,實學派方麵十有八九便會趁熱打鐵,開始猛烈彈劾王錫爵本人,那麽事情就一發不可收拾了。
不過對於五品以下官員的考察一貫比較複雜,還有許多流程要走,此時暫不詳述。且說最為便捷的“大臣”自陳,尤其是北察自陳引發的此番丁亥京察第一場“戰鬥”。
所謂自陳,即“兩京官員每遇六年一考察,四品以上皆令自陳(不職)。舉職業者留之,不職者退之”。
所有官員的自陳,皆“不下部覆,竟稟上裁”,即采用官員直接向皇帝上呈自陳疏的方式來進行。
自陳有一定之順序,掌察官員於堂審前自陳,按“先本部、都察院正堂,次左、右堂”的順序進行。而其他官員多在堂審結束之後方行自陳,即所謂“考察後自陳,例先內閣,次各衙門二品堂上官,次三品、次四品”。
但這裏必須要說,規定是規定,而實際上自萬曆期開始,明代部分內閣學士等大臣並不嚴格遵循“考察後自陳”之規定,而是在考察之前即己呈上自陳疏。
如原曆史的萬曆二十一年二月京察,早在正月二十三日,內閣輔臣王錫爵就呈上了自陳疏。又如天啟三年二月京察,內閣輔臣葉向高更是早在正月初八便呈上了自陳疏。
而今年尤其不同? 往常大多與二月進行的京察因為西北之亂等事被拖延到了將近中秋? 很多事都要趕早,於是高官的自陳皆大舉提前。
有明一朝之所以於京察中令四品以上官員及翰林院學士自陳並取自上裁,是因為四品以上官員? 幾乎全為大小九卿之官,平時即可立於朝堂之上與皇帝麵議朝政? 故皇帝對各官都有初步之了解。
另外,四品以上已屬體尊之官,為顯示對高官的尊重? 亦不可使其與五品以下之中低級官員同堂受審。而翰林院眾學士本身即為“清華之選”? 且“官為學士? 職在論思”? 不必過多參與政務的處理;此外,學士與皇帝過從甚密? 其行能如何必然為皇帝所知曉,故亦不需被吏部與都察院考察。
當然,實際上四品以上官和翰林學士的自陳,並非從來皆然,而是經曆了一段時間的反複,方為定製的。
有關官員於京察中的自陳,在成化四年之前都沒有相關之記載。成化四年方才有“兩京大臣許令自陳休致”的記載,然此並非自陳之定製,隻是在言官的建議下才間或行之,而且對所謂之“大臣”為何,也沒有明示。
“弘治十年二月,吏部以考察京官,請會同都察院如例考察在京五品以下官……上從之。又以禦史鄭惟恒等奏,欲兼考大臣,請通行兩京四品以上官,令自陳。上曰:兩京堂上官不必自陳”。
可見直至弘治十年之時,大臣仍遊離於京察之外,自陳仍不是京察的固定程式,即使言官奏請,皇帝亦不予采納。到了正德四年時,才於行京察之詔書中有明確之規定:“堂上官四品以上令自陳”。自此,四品以上官員於京察中進行自陳方為定製。
與四品以上官由不自陳到遵例自陳不同,翰林院學士則經過了一個由被察之官轉為自陳之官的過程。早在成化四年京察之時,時任掌翰林院學士柯潛便以本院屬官“無事績文案可考”為由,要求僅將本院屬官公同內閣考察,並獲得憲宗批準,然此年考察,翰林院屬官無一降黜。
成化十三年也依成化四年之舊例。但或是因為翰林院會同內閣主持的京察效果不甚明顯,弘治元年吏部開始參與對翰林院官員的考察。然此舉卻引起了翰林院學士的異議,弘治十年京察之時,掌翰林院學士楊守阯向孝宗上疏:
臣與掌詹事府學士王鏊,俱當聽部考察。但臣等各有屬員,進與吏部會考所屬,則坐堂上;遐而聽考,又當候階下。我朝優假學士,慶成侍宴,班四品上,車駕臨雍,坐彝倫堂內,視三品,此故事也。今四品不與考察,則學士亦不應與。臣等職講讀撰述,稱否在聖鑒,有不待考察者。
孝宗覺得他所言不虛,於是從諫如流,采納了楊守阯的建議,故自此之後,“凡官至學士者,遇考察皆自陳”。《明史》亦稱:“學士不與考察,自守恥(阯)始”。
既然高官們今年都搶先自陳,那麽就按照剩餘的規矩,即“例先內閣,次各衙門二品堂上官,次三品、次四品”的順序,先由內閣諸位閣老上疏,套路都是一樣的:自陳不職。皇帝的批複也很套路化,全部“溫言慰勉,不允辭”。
等到“各衙門二品堂上官”自陳時,高務實便也上了自陳不職疏。
“戶部尚書臣高務實謹奏:
為自陳不職,乞賜罷黜以肅察典事。吏部谘,準吏部谘。該本部為遵舊例嚴考察以勵庶官事,內開京官考察四品以上例該自陳,其各衙官員本部會同都察院考察,仍行南京一體查照施行等。
因題奉欽依,備谘到臣,除北京例該考察官員,欽遵會同考察具奏外,臣例該自陳。
臣係河南新鄭官籍,萬曆八年蒙錄為進士。初為翰林院修撰,以主筆會典功得重;因初仕不謹,外放廣西巡按;以平土司亂及撫平安南回任;出使土默特,賴皇上洪福,擊圖們、俘辛愛,擢遼南兵備;以遼南大捷,擢遼東巡撫;年後回京,任戎政侍郎;今年初,以西北戰事故,任七鎮經略,督軍往定;亂平回朝,改任今職。
臣之被遇鴻私,先今不次,如此高天厚地,莫知所報,頻年依戀,亦欲矢竭渭塵。畢誌桑榆,空抱樸忠,短長蔑睹,則有曲士之致,信無當於受大也。
陳力不能,分宴當止。知臣年僅二十有五矣,秉掌國財,天下疑心。昔人所歎毫且不知,終然何為,負將日深,是用大惕。
臣年少德薄,才輕曆淺,是以初任即為論劾。況臣所思所慮,今天下財賦皆係一農,實不當為二祖列宗本意,惟廣納商稅以輕農賦,方為重農之所當為。此心此念,斷不可易,故與同僚難得一心。
上不能解聖上之憂,下不能得同僚之諒,則今日其較注者已不稱之,計黜請自臣始。
伏乞宸斷賜罷,使中外知明廷肅典章,掌罔逸罰,所為砥礪臣工當不淺鮮矣。臣無任悚息待罪之至,為此具本,專差辦事吏何晨廉捧奏聞,伏侯敕旨。”
高務實的這道《自陳不職疏》,從格式上而言非常典型。
自陳疏的第一句,首先自報姓名和官銜,這與一般奏疏並無太大差別,不贅述。自第二句開始,便開始顯露出京察的特色。
以高務實此文為例,第二句是“為自陳不職,乞賜罷黜以肅察典事”,此一句即根據官員身份的不同,開始呈現出差別。
因高務實本身已是戶部堂上官,在察典之中是有為本部填寫考語之權的,故其奏疏便稱“乞賜罷黜”是為了重察典——因為若連掌察官員之一都因自陳而受到降黜,顯然能起到重察典體製的作用。
他這裏就和此前諸位內閣輔臣的自陳不職疏有區別了,內閣輔臣其“乞賜罷黜”的理由通常會寫做“清政本”。
<a id="wzsy" href="http://m.xiaoshuting.org">小書亭</a>
如昨日內閣首輔申時行在自陳中稱:“為遵例自陳乞賜罷免以清政本事”、王錫爵自陳亦是“為遵例自陳乞罷以清政本事”,張學顏、吳兌、王家屏等亦皆同此例。
之所以如此,是因為內閣乃“政本之地”,而閣員在自陳疏中,又必然提及是因為自己的不職故而乞求降黜,因此一旦真的被斥,自然便起到了“清政本”之作用。
像高務實這樣的尚書、侍郎等官,其“乞賜罷黜”的理由則是為“嚴考察”、“嚴計典”、“公考察”等。因為此類官員本身為朝廷大員,如大員被黜,自然能達到風勵小臣、以儆效尤的目的,如此則考察自嚴、計典自公。
以上是自陳疏開頭的常規模式,但若遇到因新帝登基而舉行的京察,其開頭則是“乞賜罷免以光新政事”、“以嚴新政事”等,以此凸顯因新帝登基而帶來的萬象更新之感。
接下來的數句,便是訴說上自陳疏的緣由。
因有明一朝對於京察自陳有著較為嚴格之規定,官員必須等到皇帝有關京察的聖旨下達後方可自陳,若隨意自陳,則屬冒瀆宸聽,難逃不敬之嫌。故原曆史葉向高為相時曾有謂:“吏部、都察院及臣等大僚,皆待此旨下而後敢自陳”。
所以在自報官、名和說明上疏目的後,高務實便開始交代自己進行自陳的背景。
因今年本是例行京察之年,故高務實全文引用吏部的谘文和皇帝關於舉行京察的聖旨,一是為了凸顯對皇上的尊敬,避免禮儀上的冒犯;一是為了表現自己是在接到上諭後方才自陳,並無冒昧之嫌。
若遇非京察之年,如因新帝登基而行之京察,則對自陳緣由的交代又采用另一副“模版”。如隆慶元年之京察便是因新帝登基而行,當年高拱自陳疏的開頭便是:“伏睹詔書內一款,兩京六部等衙門四品以上官俱著自陳去留,取自上裁,欽此。臣拱謹欽遵自陳者”。
自陳的第三步,是詳細介紹自己的相關信息。因各位大員,尤其是遠在南京的大員並不為皇上所熟知,有些先朝舊臣老臣甚至未曾與皇帝謀得一麵,故皇帝對各位官員的情況知之甚少。
而自陳又不像堂審那樣需要先期進行幾個月的準備,所以各位官員便隻有在自陳疏中給皇帝開報自己的籍貫、登第時間及任官履曆,使皇帝對自己有初步的了解。但因皇帝對高務實足夠熟悉,所以他“報履曆”非常簡單,寥寥幾句就把自己稱得上傳奇的七八年仕途生涯說完了。
這也就是他了,遇到旁人撈了這麽多的功勞,那還不得大書特書一番,生怕皇帝忘記?
開報完自身履曆之後,自陳的準備工作便已做完。官員便可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及各自不同的政治訴求,進入到自陳的核心內容之中。
自陳的核心大體上圍繞“說恩遇-談職守-訴不職-論意義”的順序來展開。
這個套路高務實就不能例外了,其首先說明皇帝對自己的“高天厚地之恩,莫知所報”,繼而論及自己,“臣年僅二十有五矣,秉掌國財”;緊接著訴說自己“年少德薄,才輕曆淺,是以初任即為論劾”;而後進行自陳,講述罷黜自己的意義在於“使中外知明廷肅典章,掌罔逸罰,所為砥礪臣工當不淺鮮矣。”至此自陳得核心內容便告完結。
然而,高務實的這道自陳,卻偏偏鬧出事端來了。
原因不在別處,就在於他在這道自陳疏中明確提到了當前的政局:
“況臣所思所慮,今天下財賦皆係一農,實不當為二祖列宗本意,惟廣納商稅以輕農賦,方為重農之所當為。此心此念,斷不可易,故與同僚難得一心。
上不能解聖上之憂,下不能得同僚之諒,則今日其較注者已不稱之,計黜請自臣始。”
好家夥,你自陳不職就自陳不職,偏偏要把這“不職”與你非要收商稅的施政手段聯係起來,還說跟同僚不能取得一致,因此才請皇上黜免你?
什麽意思啊?你是在要挾皇上,在你和“同僚”之間做個選擇嗎?
因此,高務實的自陳疏一到通政司,外廷心學派官員得知,立刻嘩然。
----------
感謝書友“霜之寶瓶”、“雪碧無量”、“書友111220192513078”、“啊裏巴巴四十大盜”的月票支持,謝謝!
PS:文官的政爭由文章而起,在當時曆史上來說是常事,但我不確定這麽“寫實”會不會有些“太深”了,且試一試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