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也沒什麽就是想單純看看你怕死不怕死。”秦墨撣了撣煙灰,“你這麽怕死的人,應該不會孤注一擲,說吧,外麵還有誰,都老實交代了,把名單給我。


    我呢,心情一好,說不定就不殺你了。


    怎麽說,你也算是我的逆徒,小舅子,我還真的下不去手呢。”


    “你少騙我。”阿嗣怒聲道:“我看起來有這麽愚蠢嗎”


    “你知道阿嗣這個名字是誰起的嗎”


    “我爹。”


    秦墨皺起眉頭,隨即搖搖頭,“他娘的,我就知道又是個死冒牌貨,這個名字,我起的,不知道吧”


    椅子上的‘阿嗣’眼神逐漸呆滯,“你起的”


    “你還記得你七歲那一年,我帶你做了什麽事情嗎”


    “那麽長時間過去了,我哪裏知道!”


    “這小子雖然不是個東西,但是記性很好。”秦墨碾滅了煙,“他不僅記性好,而且還很怕死,哦,不是很怕死,我認識的所有人裏,就沒見過比他害怕死的人。


    他怎麽可能會親自帶領隊伍跑過來送死呢


    就算是九成九的把握,他也不會親自麵對我的。


    除非已經贏了。”


    “所以,你就因為這個才懷疑我是假的可笑,我不是真的阿嗣,誰又是真的阿嗣”


    “那你說,我最喜歡做什麽吃的給你”


    眼前的阿嗣又再次呆滯了起來,“我的口味早就變了......”


    秦墨搖搖頭,“一個人的口味當然會變,但是而是最愛吃的東西,是不會忘記的。


    你最愛吃的,是老子用豆腐皮做的辣條,沒有哪個小孩能夠抵抗這種誘惑。”


    “我當然知道是辣條,你要覺得我不是,大可以殺了我。”阿嗣冷笑道。


    “你看,你又錯了,如果是阿嗣的話,這會兒肯定已經打感情牌,不住的向我求饒認錯了,是絕不可能求死的。


    一個貪生怕死的人去求死,這怎麽可能。


    這些年,他活的這麽卑微,都沒有去死。


    當了亡國之君,都沒有去死,現在又怎麽可能會死呢


    大風大浪都過來了,如果能活著,又為什麽要死”


    秦墨拿出一把刀子,劃破了他身前的衣服,前胸有個傷疤,“這小子死裏逃生過一次,他知道死的痛苦,那種瀕死感是非常讓人恐懼的,一個人體驗過後,是絕對不會在輕易嚐試的。


    那些年,他的確醉生夢死,可據我所查,大多數都是養生酒,要麽就是湯水。


    每日在自己身上灑滿酒水,就是為了裝出一副醉生夢死的樣子。


    他心髒有問題,知道過度飲酒,一定會死。


    他花費了幾年時間,製造了這種假象。


    又知道我們的關係,根本不可能會去給他送行。”


    說到這裏,秦墨頓了頓,“你這傷口不對,雖然是按照當年的傷疤痕跡去做的,但是太新了。


    幾十年的傷疤不是這樣的,仔細看,甚至還能看到新肉,當初割你的時候,很疼吧


    傷疤可不那麽容易營造。”


    說著,秦墨手裏拿出了一疊照片,全都是阿嗣當年留下的照片,有做完手術後留下的,也有康複之後留下來的。


    仔細一對比,其實還是能看出很大的差別的。


    傷口也許可以造假,但是唯一的差別就是醫生縫合的差別。


    當年主刀的,是昝贏的兒子,是心內一把.手,縫合第一高手。


    所以阿嗣傷口縫合特別好,恢複的也特別好。


    反觀眼前這個阿嗣,就差太多了。


    “你長的挺像阿嗣的,之所以敢模仿他,是因為這麽多年沒見,他老了,臉上皺紋多了後,一些特征就不那麽明顯了。


    我也多年沒見過他,記憶難免有偏差。


    就算不幸被抓,也沒關係,隻需要知道一些基本的信息,就夠了。”


    秦墨再次點燃一根煙,“但是我這個人,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已經上過一次當後,我不會在同一個問題上被絆倒兩次,你懂嗎“


    “隨你怎麽說,反正我就是阿嗣。”


    “知道我怎麽對待敵人嗎”秦墨一抬手,就有人提了兩個榔頭進來。


    當啷!


    兩個榔頭砸在地上,發出的聲響,讓眼前的阿嗣渾身一顫。


    “大錘八十,小錘四十。”秦墨呼出一口煙氣,“有口氣憋在老子心裏很久了。”


    “你,你......你想做什麽,砸死我”


    秦墨丟掉煙,也不知道從哪裏找來了一塊破抹布,塞進了他口中,然後又找了一塊布蓋在了他的腦袋上,“大人做事,小孩子別看。”


    被塞住嘴巴,蓋住眼睛的阿嗣,整個人無比的惶恐。


    透過布的縫隙,他看到那錘子停下了自己的麵前。


    這一刻,聽覺和視覺無限放大,他渾身的汗毛豎起,雞皮疙瘩都冒了出來。


    嗚嗚!


    他死命的掙紮,卻無法動彈半分。


    “呸呸!”


    秦墨往手上吐了口唾沫,搓了搓手,提溜著小錘子,猛地往地板上砸去,“四十!”


    砰!


    隻一錘,便將阿嗣的腳趾砸的粉碎。


    大量的鮮血從鞋子裏滲出來。


    十指連心,難道腳趾就不連心了


    阿嗣劇烈的抖動起來,就像是羊癲瘋一樣,渾身的青筋都暴起。


    “這麽高興,看來你挺喜歡,那我換個大錘子,這一錘子下去,可安逸了!”


    秦墨甚至還嘿嘿笑了笑。


    阿嗣開始瘋狂的搖晃腦袋,腦袋上的布終於被甩開,卻恰好看到了高高揚起的大鐵錘。


    唔!


    他瞪大了眼睛,瞳孔中,鐵錘無限放大。


    砰!


    榔頭砸爛了他的腳趾,撞擊在地麵上,火星四濺。


    “啊”


    阿嗣雙目充血,幾乎痛的昏死過去。


    但是很快劇痛,又將他拉回現實。


    “砸腳趾不爽,接下來就是腳背,腳踝,我一寸寸的往上砸,據說膝蓋波棱蓋是下半身最硬的地方,我倒要看看是不是真的很硬!”


    說著,秦墨又往手心吐了兩口唾沫,“怎麽這麽調皮,還把頭巾給甩掉了。”


    秦墨撿起地上的頭巾,走到他麵前,安慰道:“別怕,我在砸十幾下過過癮,你忍忍,很快就過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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