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歲那年,我媽咪決定跟她的第二任丈夫離婚。原因是受不了那個粗魯的農夫每次酗酒後都把她往死裏打。


    媽咪說要帶我去倫敦,那裏的霧是紫色的,人和人之間不用看得太清楚,這樣就沒有人能注意到我們臉上身上的那些傷疤了。


    西西爾頓農場上的太陽總是下山得那麽早,媽咪說讓我抱著書包,在院子後門等她。


    她會把繼父用來運送家禽的老爺車開過來,我們一起逃走。


    我討厭那種車,裏麵全是發酵的死雞毛味道,就像繼父萬年不洗澡的體臭。


    可是一直等到卡西嬸嬸拖著她大腹便便的鬥篷從遠處的工地上給她丈夫送飯回來,破破爛爛的老爺車才開過來。


    可是車門一開,我沒看到媽咪。胡子繼父跳下來,拎著我的脖子把我像抓雞一樣丟進後座箱。


    我就趴在,我媽咪還沒涼透的屍體上。


    她被繼父用一根紮雞用的鐵鉤子穿了喉嚨,兩眼還瞪著。


    我有一雙跟媽咪一樣漂亮的眼睛,藍的就像艾汶河的水。


    繼父叼著酒,在哼歌,一首濫調陳詞很汙穢的歌。


    然後整個車子撞上了前麵的施工瞭望塔!


    我滾倒的時候,媽咪的身子壓了上來。她的血很暖,就像無數個絕望的夜晚,她抱著我入眠的時候,眼淚滴在我臉上的溫度。


    我從媽咪最後的保護裏爬出來,繼父像一頭被閹割過的死豬,趴在方向盤上直哼哼。


    我繞過去,看著他。


    他罵罵咧咧,衝我喊:“fuc*-the-godshit,u–stupid-help-me!”


    我撒腿就跑,跑到車廂後麵,抱住那桶備用汽油從上麵直接淋在那混蛋的頭上。


    然後抓起角落麻袋裏的碎雞毛,洋洋灑灑丟下去。


    就像媽咪之前跟我玩枕頭大戰那樣——


    繼父還在嚎叫,等我點燃了火柴,他的嚎叫就變成了慘叫。


    看,誰說西西爾頓農場的太陽會落山,那邊的火球不是照得大家心裏都安暖麽?


    我逃走了。


    沒有人會給一個七歲的男孩合適的工作,所以我說,我很漂亮,我什麽都能做。


    我扯開自己傷痕累累的衣服,說我甚至知道應該怎麽做。


    因為我繼父教過我了,教了我……整整一年。


    收留我的女人大約五十幾歲,我和其他十幾個男孩子在一起,都叫她羅爾斯太太。


    她是個善良又懂得生活情調的女人。


    說她善良是因為她把我們喂養的白白胖胖,


    說她有情調是因為她心靈手巧,給我們做好多漂亮的洋裝,打扮的很惹眼。


    我前麵有說過我們都是男孩子麽?對,我們都是男孩子,但她把我們扮成女孩子,然後編上號。


    一個一個,一雙一雙,來了走,走了來。


    直到我十四歲那年,被漂洋過海地送去t國,我才明白羅爾斯太太做的是什麽生意。


    在地下暗藏管的三年裏,我過得還不錯。


    真的,至少比我繼父那滿身臭雞毛好多了。因為那些客人大多都是現實中有著至高無上權利和財富的,才敢這麽玩。


    上流社會的人,做起下流的事,一點不含糊。


    那天一個客人發了酒瘋,把包房裏砸的昏天暗地,我趁亂,用碎裂的啤酒瓶子戳他眼珠裏了——為什麽?嗬,比其他之前對我做的,已經算是便宜他了。


    所以當我第一次見到江先生的時候,差點以為他也是來尋歡的。


    後來知道他是這家店的股東,我重新撿起了剛剛放開手的酒瓶子。


    我隻知道我們這兒的老板是個姓淩的華人,隻有一條腿,很少露麵。


    所以著實沒想到,今天這一場小小的騷亂,竟然把兩個boss都請出來了。


    “阿楠,你沒跟我說過你還在賺這麽缺德的錢。”


    “是麽?”眼鏡男嗬嗬道:“我以為你知道有人喜歡男孩子。”


    “那是人家的自由,但是異裝癖什麽的……把他假發摘了,看著惡心。”


    他竟然一眼就能看出我是個男人?


    那一刻,我有了近十年來第一次恥辱的感覺。


    一把扯掉身上的床單和亂蓬蓬的假發,我跳到他身前。


    我說求你救我。


    “一個貧窮而美貌的男人,想改變命運就隻能揮起拳頭。”


    這是江左易對我說的第一句話。


    於是我操起手邊的酒瓶,就要往自己那張比女人還要嫵媚精致的臉上劃。


    “你幹什麽!”他捏住我的手腕。


    我笑著看他,說這樣做不行麽?這樣,我就再也不能做這行了。


    他怔了一下,然後說:“我喜歡你的眼睛,像狼。像皮毛很華麗的狼,但依然是狼。


    你叫什麽名字?”


    “andy,andy-zickar!”


    這是我本名,我已經快忘記了。在這裏,人們叫我hite-ruby。白色的紅寶石,媽蛋什麽變態想出來的!


    “andy?”江左易說:“那就姓安,叫安迪好了,我懶得記。”


    就像撿到一隻黑狗後,隨意起名叫小黑一樣,也太不負責任了吧。


    於是那天我跟他走了。


    洗了澡換好衣服,我鬼使神差地來到他的房間。他還在電腦前工作,我也不知道自己是怎麽了,就手往他的大床上一躺。


    可能,是習慣了。


    他給了我一槍,真的槍。打穿了我瘦弱的肩胛骨,血染床墊。


    我咬著牙翻起身來,問他是不是喜歡帶點血的才刺激?


    “你身上有很多傷疤,但沒有一處是該屬於男人的。


    這一槍,讓你記住該怎麽做個男人。”


    一周以後,我吊著個胳膊,被他扔進了保鏢培訓基地。


    那裏不允許笑,跟我以前接受的訓練正相反。


    我們每天要進行八到十小時的超負荷體能訓練,餘下的時間就是認識各種各樣的武器。


    我十個月畢業,成為同屆中最優秀的學員。


    江先生當然不會來接我,隻是托前來的助手送了我一柄軍刺,作為結業禮物。


    那柄匕首一直被我藏在軍靴裏,隨身攜帶。如果我知道後來那次差點要了江先生的命,我寧願換成一把尺子。


    詹毅告訴我說,他有新的任務要去執行,以後江先生的身邊就由你來照應。


    不是洗手就足夠的,他以前畢竟仇家甚多。


    所以出入都要小心,像今天這樣的傷,下一次不一定就很好運了。


    那時我偷偷地想,他之所以沒有親自來接我結業,原來是因為受傷了?


    我可以這麽想麽?隻偷偷想一下,沒問題吧。


    來到他的房間,醫生剛剛走。


    他背上叫人突然襲擊了一條二十公分的砍傷,已經高燒了三天三夜。


    我是他的保鏢,但我更像做保姆怎麽辦?


    江先生,我可以不要工資麽?


    當護士進來說要我幫忙給他換衣服的時候,我第一次這麽近距離地接觸到他的身體。


    小麥色的胸肌,光滑緊致,雖然滿是猙獰傷疤遍布,卻鐫刻了讓人忍不住駐足的底蘊。


    我想我終於明白他對我開的那一槍的含義,因為這才是,真正該屬於男人的傷疤。


    而不是我那些,燙傷,烙傷,抓傷,咬傷,每一寸都是下賤的恥辱,都是不可磨滅的噩夢。


    我忍不住摸了一下,護士用異樣的眼光看我。


    我紅著臉轉過頭。她說你幹什麽,還不快係扣子,他發著燒,很冷。


    後來我去了洗手間,對著鏡子看著脫胎換骨一樣的自己。我想不同,這些年來我以為自己在那些畜生的折磨下早就已經失去的能力,竟會在這一刻奇跡般複蘇了!


    我想,這大概,就是愛情。


    江左易你教會了我怎麽做一個男人,可是卻永遠教不會我,怎麽才能不愛你。


    我被自己的念頭嚇到了,開始盡量避開他私密的生活起居,開始避免碰到他身邊形形色色的女人。開始告訴自己,我這一生為你而忠誠,與什麽樣的情感無關。


    直到那天早上,他穿著半開的襯衣從我身邊走過,突然一手搭在我肩膀上吐了一口煙圈:“喂,你要是什麽時候想嫁人了,跟哥說一聲。


    幫你物色個靠譜的男人——”


    我:“!!!”


    江左易你這個賤人,你知道?!


    他哼笑了一聲,推門的同時撂下一句話:“別再打我主意了。”


    我:“……”


    我終於明白,語言可以抵賴,但眼神是什麽都騙不了的。


    他和我一樣缺少愛,所以他像我一樣敏感,很容易發現愛。


    “喂,江先生——”


    我追了兩步衝出去,我說你別趕我走行麽?


    他驚詫了一下,旋即笑得很沒節操:“我為什麽要趕你走?你看看我,身邊那些女人,有一個是真心想要對我的麽?


    除了不能跟你……咳,你比他們強多了。乖,好好幹。”


    我:“……”


    我想,我大概會在他身邊守候多久呢?到他找到能夠陪他共度一生的女人?還是像個愚蠢的衛士為他擋下最後一顆子彈?


    於是我選了能讓他永遠記住我的方式,因為在江左易的眼中,他從來都把我當成一個尊嚴自主人格獨立的男人來看待。


    而我愛他,隻不過是一不小心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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