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七十七章、命案隱情
從三十而已開始的影視攻略 作者:極致風華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在人群散開後,那邊的情形也就完整地展現出來了。
這裏本是自樓梯過來進入二樓廳堂的一個拐角,隻要進出一經過就能發現異狀。
此刻在那根漢白玉廊柱的後麵,正仰麵躺著一具麵無人色的屍體,除了麵部淤血外,沒有與人搏鬥的痕跡,看起來更像是被下毒致死,那血中還帶著點黑色。
李勇目力驚人,哪怕在隔開的人群中這個距離,也能夠看清楚那邊屍體的情況,而望著那死者的麵目,他眸光突然一閃。
這卻不正是他先前上茅房時,在樓梯間碰到那起爭執的其中一人?
而且正是那個遣散了另一個大漢後,應該便徑自回來的個子瘦削、麵容陰鷙的中年。
卻沒想到,李勇這一回頭過來,就看到了他的死狀。
他自然是第一時間想到了那壯漢便是凶手,不過回頭掃了一眼,對方那麽明顯的特征,在這裏沒道理看不到,那就隻能是不在此處。
是殺完人就逃了?
還是,凶手其實另有其人。
「死的是誰?」旁邊也免不了有人小聲議論著,李勇立刻側耳傾聽。
「是吳縣尉的小舅子,縣衙裏的班頭韓達,平日主管緝盜、治安……」
「哦,這怕是哪個仇家暗中下的手了吧?」
「誰知道呢?他那位置得罪的人不少,個個都有嫌疑。」
「個個都有嫌疑,但敢下手的怕還是少數,何況還是在這種場合。」
「那便要看咱們這位知縣大人,如何應對了……」
李勇聞言,心裏默默揣度起來。
以宋的官製來說,一縣之中按照常例,是有最少四位朝廷任命的官員,分別是縣令、縣丞、主簿與縣尉,之外可根據情況再設一名鎮砦(寨)官。
「諸鎮置於管下人煙繁盛處,設監官,管火禁或兼酒稅之事。砦置於險扼控禦去處,設砦官,招收土軍,閱習武藝,以防盜賊。」
水滸中的花容便是這個職務,雖屬朝廷命官,但手下統領的卻不算是官軍,隻算是「民兵」。
而宋江的押司,則是屬於「捉筆小吏」,在主簿手下,操刀些公文、檔桉一類的文事。
至於武鬆的都頭一職,這時候其實是叫做班頭,是縣尉手下分管治安、緝盜等事的吏員。
如果套用後世的叫法,對應的差不多就是局長跟隊長,隻不過班頭、押司這些,都是知縣、縣尉等一言可決,所以知縣其實屬於他們的恩主。
武鬆打虎後被委任為都頭,便是當地知縣的手筆,所以為此知遇之恩,他最終宰了潘金蓮、王婆等人後,直接到縣衙束手就擒,也沒有叫恩主為難。
錢塘縣作為一個大縣,雖然隻設立了一名縣尉,但縣尉手下自然是有不止一二位班頭效力,一個班頭手底下就有一百多人,整個錢塘縣的「官兵」差不多有四五百之數。
當然實際上按照宋的兵製,地方上根本沒有所謂的官兵,隻是在地方上各有駐紮不等的兵力。
而錢塘所屬的,乃是兩浙路路治杭州府,在淳化三年改軍號為寧海軍節度。
在劇中,正是寧海軍節度的判官招趙盼兒過去,而宋姐姐為其頂缸,最終被逼墜樓慘死。
所以錢塘縣裏的這些,叫衙役或是官差更準確些。
而這些縣衙的衙役們,平日裏也多是做一些治安、緝盜的工作,並不參與軍事行動。
隻是因為錢塘這兩年深受匪患困擾,按照大送調兵遣將的麻煩,又不可能讓寧海軍隨時駐紮於此,故而俞知縣、吳縣尉便一並向節度府申報,為縣中能夠自保,便將一部分衙役以廂軍待遇,來練兵衛戍。
不求殺敵多少,但求危急關頭能夠多支撐會兒,直到寧海軍趕到。
所以吳縣尉現在除了留下百多人留在縣中維持治安,剩下的人全都領出去鎮守各路碼頭峽口。
至於這位韓達韓班頭,作為縣尉的小舅子,算是一個被知縣默許的關係戶。
他所領的,其實是各家與縣衙協商之後,另外再聘用的一批兼職,畢竟縣內的治安還是需要人手來為此的。
不過平日間行事可能就跋扈了些,再加上這位子本身就容易得罪人,所以不少人對他的死沒覺得有什麽稀奇,都感到情理之中、遲早的事情。
隻是在這個時機就不太合適,因為不隻是打俞知縣的臉,還會讓錢塘縣內眾豪族老爺們感到危機,若是被逼得團結起來,這其實未必是某些人樂意看到的。
所以李勇覺得,這也許並非源於誰的謀劃,而更像是一時衝動下的毒手。
當然,也不排除想要作壁上觀的第三方勢力。
這一小小的錢塘縣,看起來也是暗流湧動啊。
……
俞知縣此時同樣也在審訊,他心情無疑是很糟糕的。
原本這中秋團圓之夜,邀請大家一起來賞月作詩,順便吃點孝敬,招個賢婿,大家也算其樂融融。
可這突如其來的命桉,打亂了他的計劃,也令他感覺顏麵大失。
堂堂知縣設宴,竟發生這樣的事情,不管是誰,這都是在公然打他的臉麵。
更不用說,死的還是吳縣尉的小舅子,之後又要如何與他交代?
那吳縣尉並未出席此次晚宴,不過實際上雙方有默契,他這小舅子便是兩邊聯絡的一個關鍵節點。
如今他沒了,損失的可不僅是表麵上看著這一點。
俞知縣麵色陰沉的轉過臉去,突然問了一句:「最先發現屍體的是何人?」
「是……是小人……」一個身著布衣、畏畏縮縮的年輕男子站了出來,突然一下子成為眾人的焦點,讓他打了個哆嗦,差點就站不住了。
但是頂著眾人的目光,他還是不得不往下說下去:「小人是這兒的小二,這位韓大爺先前從下麵上來找小人進去拿酒吃,小人見他在這兒像是等著什麽人,就趕緊進去拿了一壺酒來給他。
「哪知道酒拿來了之後,韓大爺喝下去沒多久就這樣了……」說著說著,他自己也覺得是在劫難逃了,癱倒在地哀求道:「小人當真什麽都不曉得啊,那酒也是小人直接從裏邊拿出來的,有許多人都能看到。
「小人哪裏想得到,這韓大爺喝了酒,便成了這樣。這不關小人的事,求知縣明察秋毫,求知縣明察秋毫——」
「哼!先將他拿下去,押後審問。午作可查出了什麽來?」
「啟稟知縣,韓班頭他,確實中毒而亡,隻是這毒是不是在這酒中,尚不知曉。還需要帶回去再行檢驗……」
「哦?」俞知縣看了眼旁邊灌了酒後依然活蹦亂跳的狗子,眸光一閃,卻沒有再多說什麽。
這裏本是自樓梯過來進入二樓廳堂的一個拐角,隻要進出一經過就能發現異狀。
此刻在那根漢白玉廊柱的後麵,正仰麵躺著一具麵無人色的屍體,除了麵部淤血外,沒有與人搏鬥的痕跡,看起來更像是被下毒致死,那血中還帶著點黑色。
李勇目力驚人,哪怕在隔開的人群中這個距離,也能夠看清楚那邊屍體的情況,而望著那死者的麵目,他眸光突然一閃。
這卻不正是他先前上茅房時,在樓梯間碰到那起爭執的其中一人?
而且正是那個遣散了另一個大漢後,應該便徑自回來的個子瘦削、麵容陰鷙的中年。
卻沒想到,李勇這一回頭過來,就看到了他的死狀。
他自然是第一時間想到了那壯漢便是凶手,不過回頭掃了一眼,對方那麽明顯的特征,在這裏沒道理看不到,那就隻能是不在此處。
是殺完人就逃了?
還是,凶手其實另有其人。
「死的是誰?」旁邊也免不了有人小聲議論著,李勇立刻側耳傾聽。
「是吳縣尉的小舅子,縣衙裏的班頭韓達,平日主管緝盜、治安……」
「哦,這怕是哪個仇家暗中下的手了吧?」
「誰知道呢?他那位置得罪的人不少,個個都有嫌疑。」
「個個都有嫌疑,但敢下手的怕還是少數,何況還是在這種場合。」
「那便要看咱們這位知縣大人,如何應對了……」
李勇聞言,心裏默默揣度起來。
以宋的官製來說,一縣之中按照常例,是有最少四位朝廷任命的官員,分別是縣令、縣丞、主簿與縣尉,之外可根據情況再設一名鎮砦(寨)官。
「諸鎮置於管下人煙繁盛處,設監官,管火禁或兼酒稅之事。砦置於險扼控禦去處,設砦官,招收土軍,閱習武藝,以防盜賊。」
水滸中的花容便是這個職務,雖屬朝廷命官,但手下統領的卻不算是官軍,隻算是「民兵」。
而宋江的押司,則是屬於「捉筆小吏」,在主簿手下,操刀些公文、檔桉一類的文事。
至於武鬆的都頭一職,這時候其實是叫做班頭,是縣尉手下分管治安、緝盜等事的吏員。
如果套用後世的叫法,對應的差不多就是局長跟隊長,隻不過班頭、押司這些,都是知縣、縣尉等一言可決,所以知縣其實屬於他們的恩主。
武鬆打虎後被委任為都頭,便是當地知縣的手筆,所以為此知遇之恩,他最終宰了潘金蓮、王婆等人後,直接到縣衙束手就擒,也沒有叫恩主為難。
錢塘縣作為一個大縣,雖然隻設立了一名縣尉,但縣尉手下自然是有不止一二位班頭效力,一個班頭手底下就有一百多人,整個錢塘縣的「官兵」差不多有四五百之數。
當然實際上按照宋的兵製,地方上根本沒有所謂的官兵,隻是在地方上各有駐紮不等的兵力。
而錢塘所屬的,乃是兩浙路路治杭州府,在淳化三年改軍號為寧海軍節度。
在劇中,正是寧海軍節度的判官招趙盼兒過去,而宋姐姐為其頂缸,最終被逼墜樓慘死。
所以錢塘縣裏的這些,叫衙役或是官差更準確些。
而這些縣衙的衙役們,平日裏也多是做一些治安、緝盜的工作,並不參與軍事行動。
隻是因為錢塘這兩年深受匪患困擾,按照大送調兵遣將的麻煩,又不可能讓寧海軍隨時駐紮於此,故而俞知縣、吳縣尉便一並向節度府申報,為縣中能夠自保,便將一部分衙役以廂軍待遇,來練兵衛戍。
不求殺敵多少,但求危急關頭能夠多支撐會兒,直到寧海軍趕到。
所以吳縣尉現在除了留下百多人留在縣中維持治安,剩下的人全都領出去鎮守各路碼頭峽口。
至於這位韓達韓班頭,作為縣尉的小舅子,算是一個被知縣默許的關係戶。
他所領的,其實是各家與縣衙協商之後,另外再聘用的一批兼職,畢竟縣內的治安還是需要人手來為此的。
不過平日間行事可能就跋扈了些,再加上這位子本身就容易得罪人,所以不少人對他的死沒覺得有什麽稀奇,都感到情理之中、遲早的事情。
隻是在這個時機就不太合適,因為不隻是打俞知縣的臉,還會讓錢塘縣內眾豪族老爺們感到危機,若是被逼得團結起來,這其實未必是某些人樂意看到的。
所以李勇覺得,這也許並非源於誰的謀劃,而更像是一時衝動下的毒手。
當然,也不排除想要作壁上觀的第三方勢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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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知縣此時同樣也在審訊,他心情無疑是很糟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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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這突如其來的命桉,打亂了他的計劃,也令他感覺顏麵大失。
堂堂知縣設宴,竟發生這樣的事情,不管是誰,這都是在公然打他的臉麵。
更不用說,死的還是吳縣尉的小舅子,之後又要如何與他交代?
那吳縣尉並未出席此次晚宴,不過實際上雙方有默契,他這小舅子便是兩邊聯絡的一個關鍵節點。
如今他沒了,損失的可不僅是表麵上看著這一點。
俞知縣麵色陰沉的轉過臉去,突然問了一句:「最先發現屍體的是何人?」
「是……是小人……」一個身著布衣、畏畏縮縮的年輕男子站了出來,突然一下子成為眾人的焦點,讓他打了個哆嗦,差點就站不住了。
但是頂著眾人的目光,他還是不得不往下說下去:「小人是這兒的小二,這位韓大爺先前從下麵上來找小人進去拿酒吃,小人見他在這兒像是等著什麽人,就趕緊進去拿了一壺酒來給他。
「哪知道酒拿來了之後,韓大爺喝下去沒多久就這樣了……」說著說著,他自己也覺得是在劫難逃了,癱倒在地哀求道:「小人當真什麽都不曉得啊,那酒也是小人直接從裏邊拿出來的,有許多人都能看到。
「小人哪裏想得到,這韓大爺喝了酒,便成了這樣。這不關小人的事,求知縣明察秋毫,求知縣明察秋毫——」
「哼!先將他拿下去,押後審問。午作可查出了什麽來?」
「啟稟知縣,韓班頭他,確實中毒而亡,隻是這毒是不是在這酒中,尚不知曉。還需要帶回去再行檢驗……」
「哦?」俞知縣看了眼旁邊灌了酒後依然活蹦亂跳的狗子,眸光一閃,卻沒有再多說什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