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美國,田納西州,納什維爾市。
正是仲夏,得益於副熱帶濕潤氣候,這座位於美國東南部的城市並不算炎熱。晴朗的天氣,和煦的陽光溫暖而不刺眼,極適合出行遊玩。
李銘城停下了腳步,他不敢再往前走了。前麵是一條音樂酒吧街,層層疊疊的招牌令人目眩。這是專屬於納什維爾的特色,但是這種特色對於剛來到這個城市的陌生人有點不友好,因為它們太相像了,不熟悉的遊客很容易迷失在鱗次櫛比的酒吧中找不到回家的路。
走了這麽一會李銘城感到有些熱了,扯開t桖領口透了透風,李銘城看到路邊有賣冰激淩的移動攤位,走過去買了份草莓甜筒。
隨便找了條公共長椅坐下,李銘城咬了一口粉色的冰淇淋球,味道還不錯,最重要的是夠冰爽,之前心裏的那股燥熱一下子就被衝淡了。
離他幾米遠的地方有位女流浪歌手,長而柔順的金發遮住了她的臉,但從她修長姣好的身材來看長得不會太差。入耳的清亮歌聲裏透著一股未脫的稚氣,李銘城判斷女生的年齡應該不超過18歲。
在納什維爾,流浪歌手並不罕見甚至可以說有些泛濫。這座城市被譽為鄉村音樂之鄉,隨時隨地都能看到抱著吉他的流浪歌手,他們有的是為了討生活,但大部分是抱著能被伯樂發掘從此一鳴驚人的心態。倒是不知道眼前這一位是屬於哪一類。
李銘城腦海裏回轉著這些無聊的念頭,一邊應付著手裏的甜筒一邊仔細在嘈雜的環境裏辨認女生的歌聲。她唱的是《thereyou‘llbe》。這首歌有些年頭了,原唱者是美國鄉村天後菲斯希爾。相比於原版,女生用有些甜糯的聲音演繹的版本倒也別具一番風味。
這個時候李銘城很想抽根煙,但是他沒有煙,即使有他也不敢抽,因為他現在還不到15歲,美國《吸煙法》的條例很嚴厲,李銘城可不想自己在美帝遊覽的第一處風景就是警察局。而且他是個華裔,他敢肯定警局裏的白人警官們一定不會對他心慈手軟。
李銘城歎了口氣,心頭那股莫名的燥熱又湧了上來。
他來美國半個月了,確切的說,他重生以來已經有兩個星期了。
兩個星期,說長不長說短不短,但已經足夠讓他以平和淡然的心態去麵對現狀。他也曾幻想過這隻是一個夢,夢醒了他依舊是那個幾近而立事業小成的男人,但冰冷的現實猶如迎頭而來的刺骨涼水無情地澆醒了他天真的幻想。
於是他隻能接受眼前既定的現實。
現在他是一個剛剛畢業的初中生,因為中考取得了不錯的成績,老爹滿足了他擠壓已久的夙願,來到繁華的美國度假。
如果現在李銘城還是那個十四五歲的少年,一定會因第一次出國,將在這個世界上最繁榮的國家生活而心情激蕩。但現在他身體裏是一個快要步入中年的老男孩的靈魂,或許他還有未曾磨滅的激情,但一定不會因為這種事情而覺醒。
重生之前的他二十六歲,事業上小有起色,愛情方麵也有一個到了談婚論嫁的地步的女朋友。
因為家境不錯,所以他可以在讀完大學後成功出國鍍金,並在回國後和同在英國留學的校友一起創業。憑著家庭背景帶來的人脈和在國外學到的先進理念,即使他和他的合作夥伴不算刻苦、不算上進,但一路走來依舊順風順水。
他以為他的一生也就是這樣了,不能名傳千古,但好在輕鬆逍遙。
然而一個神轉折之後,閉眼前他還在和好基友把酒言歡醉生夢死,睜開眼就身在異國他鄉姑姑家的席夢思上。
暴露在陽光下的草莓冰激淩球融化了,粉色的半流質順著蛋筒滑落到李銘城指縫間,李銘城皺了皺眉,手上黏糊糊的感覺讓他很不舒服。
翻遍了全身的口袋李銘城卻發現自己身上並沒有叫紙巾的東西,他隻好強忍住把手指塞進嘴裏的衝動把沒吃完的甜筒丟進了路邊的垃圾桶。
流浪歌手又換了一首歌,她現在唱的是《ifishouldfallbehind》,依舊是菲斯希爾的作品。
李銘城決定打道回府。他出來有一會了,再不回去的話自己的迷糊堂姐估計要急的報警了。
經過那個流浪歌手的時候李銘城用餘光瞄了一眼。走出幾步後他又退了回去,駐足在她身前。
李銘城盯著擺在流浪歌手麵前的空琴包愣了一會,然後他搜了搜口袋翻出了身上所有的美元,微微遲疑了片刻,蹲下來把全部的鈔票放入了空空如也的黑色琴包裏。
“加油。”他鬼使神差地冒出來一句話。
話一出口李銘城就感覺渾身不自在,仿佛心裏掩埋了許久的秘密被挖了出來,堂而皇之地展示在世人的眼光下。
李銘城局促地站了起來,雙手下意識地插進褲兜裏,急匆匆的掉頭離開。
“嘿!”身後有人喊。
是在叫我嗎?李銘城腳下一頓。
仿佛看穿了李銘城的心思,那個聲音接著說:“對,就是你,請等一下!”
李銘城疑惑地回過頭,就看到那位流浪歌手小跑著靠過來。她站起來了李銘城才發現這女生可真夠高的,雖說現在自己正處於發育期,身高堪堪過一米七,但女生穿著平底鞋卻足足高了自己大半個頭。
“我接受你的鼓勵,但是,抱歉,我不能接受這個。”女生站在李銘城身前,衝他伸出手,手裏攥著李銘城之前放下的那疊紙幣。
李銘城皺起了眉頭。這人是個神經病吧?
“額,我的意思是,”察覺到自己有些表意不明而且語氣有些不妥,女生連忙解釋道,“我唱歌不是為了錢,我隻是,恩……因為我喜歡音樂,所以才來這兒。”
雖然女生的表達依然含糊,但李銘城已經能夠理解她的意思了。看來她是第二種人。
“嗯,抱歉。”李銘城想了想說道,同時接過了女生手裏的美刀。
“不不不,該說抱歉的應該是我。”女生連連擺手急聲說道,“不管怎樣你都是一番好意。”
女生局促的樣子略顯可愛,李銘城不自覺露出了善意的笑容,也沒有繼續接話。
一時的沉默倒是讓女生有些不安,低著頭忸怩地站在原地。
原來是個不善交際的孩子啊!李銘城從女生身上感到了一絲熟悉,他前世也有許多這種朋友,專注於自己的喜好而與世隔絕。
“你是美國人嗎?額,我沒有別的意思,我隻是想說……嗯……你應該是亞裔吧?至少看上去是這樣……”女生應該是受不了這種氣氛,蹩腳的開口想要化解尷尬。
然而效果並不盡如人意,氣氛更尷尬了,女生開始變得手足無措起來。
不論是出於不忍心還是紳士風度什麽的,李銘城輕輕歎了口氣開口接話:“我是華夏人,來這探親,或者說度假。”
“哦哦,”女生如釋重負,神色輕鬆了許多,“不過你一點也不像華夏人,……我是說,你的英音很純正,跟我印象中的華夏人完全不一樣。倒像是英格蘭人。”
“我懂你的意思,”李銘城微笑起來,他切換了口音,“你印象裏的華夏人是不是都這樣?”
後麵一句話李銘城是用中式口語的方式並且對口音加以誇大後說出來的。女生聽完後明顯愣了一秒,然後誇張地大笑起來。
雖然她的笑聲令人不敢恭維,甚至有些魔性,但不可否認女生笑起來的樣子特別好看。
其實光從五官上來看,她長得不是十分漂亮,因為她的眼睛有些小,屬於睜眼閉眼沒區別的類型,再加上眼型略顯狹長,就使得她的眼睛顯得更小了。
但是她笑起來的時候卻完全變了個樣子,那對笑眼彎成了好看的月牙,可以說起到了一種畫龍點睛的作用,整張臉變得生動起來,活像一個精明嫵媚的小狐狸。
“你笑起來的樣子真好看!”李銘城脫口而出,話一說完就忍不住想給自己一個嘴巴子。
這話怎麽聽怎麽像是用來撩妹的啊喂!
“謝謝。”好在美帝人民天生性格開朗,女生並沒有讀出話裏的深層含義,隻是把它當成了簡單的讚美,“之前可沒人對我說過這種話。”
“哦,那這倒算是我的榮幸。”喂喂,似乎在撩妹的道路上一去不返了耶!
“咳咳,”李銘城幹咳了兩聲決定轉移話題,他可不想出國一趟就光榮脫單了,“你很喜歡菲斯希爾?”
話題轉得有點生硬,但好在效果不錯。
“你聽出來了?”女生的雙眼泛出光來,那對不大的眼睛都因此變得明亮,“她可是我的偶像!你也喜歡她嗎?”
“算是吧,不過相比之下我更喜歡她的愛人。”李銘城說。
“麥格勞嗎?我也很喜歡他,我還寫了一首和他同名的歌呢!”女生俏皮地吐了吐舌頭,“雖然和他並沒有什麽關係。”
“但我想那一定是一首好歌。”李銘城感覺自己模模糊糊捕捉到了什麽關鍵信息,但當他刻意去想的時候又毫無頭緒。
“嘿嘿……你要是想聽的話下次我可以唱給你聽哦。”
“榮幸之至。”
話題到這突然斷了,沉默了幾秒鍾女生幽幽地歎了一口氣,“可惜rca要等兩年之後才願意幫我發唱片……”
她目露神往:“什麽時候我才能成為像她那樣的歌手啊?”
李銘城愣住了,女生的眼神激起了他擠壓在心髒深處的回憶。
他沉思了一會,微笑著緩緩說道:“那一天應該不會太遠。”。
“謝謝!”這一次的語氣較之前強烈不少,壓抑不住的笑意從她月牙般的雙眼中溢出來。
女生的神情讓李銘城有種馬上就會接到“攻略成功”提示的錯覺。甚至讓他胡思亂想起來:這算什麽?命中注定的邂逅?omg!真見鬼!自己現在可沒這麽多精力節外生枝。
不管怎樣,反正李銘城覺得是時候終結這次閑聊了。
“我……那什麽,我該回去了,要不然家裏人得擔心我了……”李銘城斟酌著措辭。
“哦哦,我的失誤,抱歉……我是說……再見!”女生眼底有不易察覺的失落,但很快又被慌亂取代。
“再見。”
“等等!”
李銘城剛邁開步子,女生又叫住了他。
在李銘城疑惑的目光中,女生小心翼翼地開口說道:“你明天還會過來嗎……我的意思是……我每天上午都會來這唱歌,你要是喜歡的話,可以過來聽……”她的聲音越來越小,“還有那首歌……”
這句話的意思難道是……約嗎?
李銘城很想說我不約,但是女生眼神中的期待輕輕撥動了李銘城心中的某根弦,女生雙眼泛光一臉憧憬的可愛樣子浮現於眼前。
於是他下意識的開口:“當然。我很喜歡,”意識到自己的話裏有歧義,李銘城連忙補充道,”我是說……你唱的歌。”
“那就這麽說定了,”女生又微笑起來,“明天見!”
“恩,明天見。”
李銘城第三次邁步離開。
“嘿!”
身後,女生第三次叫住了他。
李銘城第三次回過了頭,好看的笑靨就闖入了視線,恰如今天納什維爾的陽光一般,溫暖,但不刺眼。
“我叫泰勒,泰勒·斯威夫特。”女生說,“很高興認識你。”
正是仲夏,得益於副熱帶濕潤氣候,這座位於美國東南部的城市並不算炎熱。晴朗的天氣,和煦的陽光溫暖而不刺眼,極適合出行遊玩。
李銘城停下了腳步,他不敢再往前走了。前麵是一條音樂酒吧街,層層疊疊的招牌令人目眩。這是專屬於納什維爾的特色,但是這種特色對於剛來到這個城市的陌生人有點不友好,因為它們太相像了,不熟悉的遊客很容易迷失在鱗次櫛比的酒吧中找不到回家的路。
走了這麽一會李銘城感到有些熱了,扯開t桖領口透了透風,李銘城看到路邊有賣冰激淩的移動攤位,走過去買了份草莓甜筒。
隨便找了條公共長椅坐下,李銘城咬了一口粉色的冰淇淋球,味道還不錯,最重要的是夠冰爽,之前心裏的那股燥熱一下子就被衝淡了。
離他幾米遠的地方有位女流浪歌手,長而柔順的金發遮住了她的臉,但從她修長姣好的身材來看長得不會太差。入耳的清亮歌聲裏透著一股未脫的稚氣,李銘城判斷女生的年齡應該不超過18歲。
在納什維爾,流浪歌手並不罕見甚至可以說有些泛濫。這座城市被譽為鄉村音樂之鄉,隨時隨地都能看到抱著吉他的流浪歌手,他們有的是為了討生活,但大部分是抱著能被伯樂發掘從此一鳴驚人的心態。倒是不知道眼前這一位是屬於哪一類。
李銘城腦海裏回轉著這些無聊的念頭,一邊應付著手裏的甜筒一邊仔細在嘈雜的環境裏辨認女生的歌聲。她唱的是《thereyou‘llbe》。這首歌有些年頭了,原唱者是美國鄉村天後菲斯希爾。相比於原版,女生用有些甜糯的聲音演繹的版本倒也別具一番風味。
這個時候李銘城很想抽根煙,但是他沒有煙,即使有他也不敢抽,因為他現在還不到15歲,美國《吸煙法》的條例很嚴厲,李銘城可不想自己在美帝遊覽的第一處風景就是警察局。而且他是個華裔,他敢肯定警局裏的白人警官們一定不會對他心慈手軟。
李銘城歎了口氣,心頭那股莫名的燥熱又湧了上來。
他來美國半個月了,確切的說,他重生以來已經有兩個星期了。
兩個星期,說長不長說短不短,但已經足夠讓他以平和淡然的心態去麵對現狀。他也曾幻想過這隻是一個夢,夢醒了他依舊是那個幾近而立事業小成的男人,但冰冷的現實猶如迎頭而來的刺骨涼水無情地澆醒了他天真的幻想。
於是他隻能接受眼前既定的現實。
現在他是一個剛剛畢業的初中生,因為中考取得了不錯的成績,老爹滿足了他擠壓已久的夙願,來到繁華的美國度假。
如果現在李銘城還是那個十四五歲的少年,一定會因第一次出國,將在這個世界上最繁榮的國家生活而心情激蕩。但現在他身體裏是一個快要步入中年的老男孩的靈魂,或許他還有未曾磨滅的激情,但一定不會因為這種事情而覺醒。
重生之前的他二十六歲,事業上小有起色,愛情方麵也有一個到了談婚論嫁的地步的女朋友。
因為家境不錯,所以他可以在讀完大學後成功出國鍍金,並在回國後和同在英國留學的校友一起創業。憑著家庭背景帶來的人脈和在國外學到的先進理念,即使他和他的合作夥伴不算刻苦、不算上進,但一路走來依舊順風順水。
他以為他的一生也就是這樣了,不能名傳千古,但好在輕鬆逍遙。
然而一個神轉折之後,閉眼前他還在和好基友把酒言歡醉生夢死,睜開眼就身在異國他鄉姑姑家的席夢思上。
暴露在陽光下的草莓冰激淩球融化了,粉色的半流質順著蛋筒滑落到李銘城指縫間,李銘城皺了皺眉,手上黏糊糊的感覺讓他很不舒服。
翻遍了全身的口袋李銘城卻發現自己身上並沒有叫紙巾的東西,他隻好強忍住把手指塞進嘴裏的衝動把沒吃完的甜筒丟進了路邊的垃圾桶。
流浪歌手又換了一首歌,她現在唱的是《ifishouldfallbehind》,依舊是菲斯希爾的作品。
李銘城決定打道回府。他出來有一會了,再不回去的話自己的迷糊堂姐估計要急的報警了。
經過那個流浪歌手的時候李銘城用餘光瞄了一眼。走出幾步後他又退了回去,駐足在她身前。
李銘城盯著擺在流浪歌手麵前的空琴包愣了一會,然後他搜了搜口袋翻出了身上所有的美元,微微遲疑了片刻,蹲下來把全部的鈔票放入了空空如也的黑色琴包裏。
“加油。”他鬼使神差地冒出來一句話。
話一出口李銘城就感覺渾身不自在,仿佛心裏掩埋了許久的秘密被挖了出來,堂而皇之地展示在世人的眼光下。
李銘城局促地站了起來,雙手下意識地插進褲兜裏,急匆匆的掉頭離開。
“嘿!”身後有人喊。
是在叫我嗎?李銘城腳下一頓。
仿佛看穿了李銘城的心思,那個聲音接著說:“對,就是你,請等一下!”
李銘城疑惑地回過頭,就看到那位流浪歌手小跑著靠過來。她站起來了李銘城才發現這女生可真夠高的,雖說現在自己正處於發育期,身高堪堪過一米七,但女生穿著平底鞋卻足足高了自己大半個頭。
“我接受你的鼓勵,但是,抱歉,我不能接受這個。”女生站在李銘城身前,衝他伸出手,手裏攥著李銘城之前放下的那疊紙幣。
李銘城皺起了眉頭。這人是個神經病吧?
“額,我的意思是,”察覺到自己有些表意不明而且語氣有些不妥,女生連忙解釋道,“我唱歌不是為了錢,我隻是,恩……因為我喜歡音樂,所以才來這兒。”
雖然女生的表達依然含糊,但李銘城已經能夠理解她的意思了。看來她是第二種人。
“嗯,抱歉。”李銘城想了想說道,同時接過了女生手裏的美刀。
“不不不,該說抱歉的應該是我。”女生連連擺手急聲說道,“不管怎樣你都是一番好意。”
女生局促的樣子略顯可愛,李銘城不自覺露出了善意的笑容,也沒有繼續接話。
一時的沉默倒是讓女生有些不安,低著頭忸怩地站在原地。
原來是個不善交際的孩子啊!李銘城從女生身上感到了一絲熟悉,他前世也有許多這種朋友,專注於自己的喜好而與世隔絕。
“你是美國人嗎?額,我沒有別的意思,我隻是想說……嗯……你應該是亞裔吧?至少看上去是這樣……”女生應該是受不了這種氣氛,蹩腳的開口想要化解尷尬。
然而效果並不盡如人意,氣氛更尷尬了,女生開始變得手足無措起來。
不論是出於不忍心還是紳士風度什麽的,李銘城輕輕歎了口氣開口接話:“我是華夏人,來這探親,或者說度假。”
“哦哦,”女生如釋重負,神色輕鬆了許多,“不過你一點也不像華夏人,……我是說,你的英音很純正,跟我印象中的華夏人完全不一樣。倒像是英格蘭人。”
“我懂你的意思,”李銘城微笑起來,他切換了口音,“你印象裏的華夏人是不是都這樣?”
後麵一句話李銘城是用中式口語的方式並且對口音加以誇大後說出來的。女生聽完後明顯愣了一秒,然後誇張地大笑起來。
雖然她的笑聲令人不敢恭維,甚至有些魔性,但不可否認女生笑起來的樣子特別好看。
其實光從五官上來看,她長得不是十分漂亮,因為她的眼睛有些小,屬於睜眼閉眼沒區別的類型,再加上眼型略顯狹長,就使得她的眼睛顯得更小了。
但是她笑起來的時候卻完全變了個樣子,那對笑眼彎成了好看的月牙,可以說起到了一種畫龍點睛的作用,整張臉變得生動起來,活像一個精明嫵媚的小狐狸。
“你笑起來的樣子真好看!”李銘城脫口而出,話一說完就忍不住想給自己一個嘴巴子。
這話怎麽聽怎麽像是用來撩妹的啊喂!
“謝謝。”好在美帝人民天生性格開朗,女生並沒有讀出話裏的深層含義,隻是把它當成了簡單的讚美,“之前可沒人對我說過這種話。”
“哦,那這倒算是我的榮幸。”喂喂,似乎在撩妹的道路上一去不返了耶!
“咳咳,”李銘城幹咳了兩聲決定轉移話題,他可不想出國一趟就光榮脫單了,“你很喜歡菲斯希爾?”
話題轉得有點生硬,但好在效果不錯。
“你聽出來了?”女生的雙眼泛出光來,那對不大的眼睛都因此變得明亮,“她可是我的偶像!你也喜歡她嗎?”
“算是吧,不過相比之下我更喜歡她的愛人。”李銘城說。
“麥格勞嗎?我也很喜歡他,我還寫了一首和他同名的歌呢!”女生俏皮地吐了吐舌頭,“雖然和他並沒有什麽關係。”
“但我想那一定是一首好歌。”李銘城感覺自己模模糊糊捕捉到了什麽關鍵信息,但當他刻意去想的時候又毫無頭緒。
“嘿嘿……你要是想聽的話下次我可以唱給你聽哦。”
“榮幸之至。”
話題到這突然斷了,沉默了幾秒鍾女生幽幽地歎了一口氣,“可惜rca要等兩年之後才願意幫我發唱片……”
她目露神往:“什麽時候我才能成為像她那樣的歌手啊?”
李銘城愣住了,女生的眼神激起了他擠壓在心髒深處的回憶。
他沉思了一會,微笑著緩緩說道:“那一天應該不會太遠。”。
“謝謝!”這一次的語氣較之前強烈不少,壓抑不住的笑意從她月牙般的雙眼中溢出來。
女生的神情讓李銘城有種馬上就會接到“攻略成功”提示的錯覺。甚至讓他胡思亂想起來:這算什麽?命中注定的邂逅?omg!真見鬼!自己現在可沒這麽多精力節外生枝。
不管怎樣,反正李銘城覺得是時候終結這次閑聊了。
“我……那什麽,我該回去了,要不然家裏人得擔心我了……”李銘城斟酌著措辭。
“哦哦,我的失誤,抱歉……我是說……再見!”女生眼底有不易察覺的失落,但很快又被慌亂取代。
“再見。”
“等等!”
李銘城剛邁開步子,女生又叫住了他。
在李銘城疑惑的目光中,女生小心翼翼地開口說道:“你明天還會過來嗎……我的意思是……我每天上午都會來這唱歌,你要是喜歡的話,可以過來聽……”她的聲音越來越小,“還有那首歌……”
這句話的意思難道是……約嗎?
李銘城很想說我不約,但是女生眼神中的期待輕輕撥動了李銘城心中的某根弦,女生雙眼泛光一臉憧憬的可愛樣子浮現於眼前。
於是他下意識的開口:“當然。我很喜歡,”意識到自己的話裏有歧義,李銘城連忙補充道,”我是說……你唱的歌。”
“那就這麽說定了,”女生又微笑起來,“明天見!”
“恩,明天見。”
李銘城第三次邁步離開。
“嘿!”
身後,女生第三次叫住了他。
李銘城第三次回過了頭,好看的笑靨就闖入了視線,恰如今天納什維爾的陽光一般,溫暖,但不刺眼。
“我叫泰勒,泰勒·斯威夫特。”女生說,“很高興認識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