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什維爾其實是個特別有情調的城市。雖然城市現代化的發展不可避免地加快了人們的生活節奏,但是當你真正在這座城市生活,你會發現它在快節奏的外衣下其實掩藏著一股子透入骨髓的悠然,就像你行走在納什維爾任何一個街頭隨時隨地都能聽到的傳統美國鄉村音樂,怡然而悠閑。


    不遠處的大叔唱完了那首經典老歌《500miles》,然後他換了一首,還是典型的鄉村歌曲。


    歌曲旋律很好聽,但是李銘城沒聽過,事實上除了那幾首膾炙人口的經典,李銘城真的沒聽過幾首鄉村歌曲,這類型的音樂很像華夏的民歌,沒有和他們相同習俗相同環境相同經曆的狀態下其實很難真正欣賞到歌曲中特殊的美感。


    李銘城看著眼前的女生,十幾天不見她變了許多,光從五官上看或許看不出太多的變化,但她的氣質已經和十幾天前的她截然不同了。她已經漸漸褪去了青澀,眉眼間綻放出屬於成熟女性特有的魅惑與豔麗。現在的她,越來越像李銘城記憶中的那位風靡全球的流行小天後了。


    與那雙明眸對視,李銘城忽然有些心虛,忍不住想閃躲女生那對律動睫毛下的雙瞳。


    “要不,我們走走?”李銘城幾乎是強撐著說出了這句話,這句話仿佛帶走了他全身的力氣,他感覺自己快要窒息了。


    好在泰勒很快點頭應道:“好,走走。”


    李銘城如釋重負,偷偷長舒了一口氣。


    兩人沿著人行道緩緩往前走。兩人之間隔著一段不長不遠的距離,融在神色匆匆的人潮中,很像兩個素不相識的城市旅人。


    人行道前方通往酒吧街的深處,層層疊疊大同小異的酒店招牌令人目眩,在此之前,李銘城從來沒有闖入這片彌漫著酒香的“森林”的念頭,因為他有點路癡屬性,他害怕他會迷失在其中。


    但這一次,伴著女生輕盈的步伐,他義無反顧地踏入了這片被他視為禁區的街道。


    “對了,你看了我發的視頻嗎?”李銘城開始沒話找話。主要是他實在不想兩個人好不容易見了一麵,到頭來就是隻說了一句“好久不見”。這到了以後自己想回憶回憶也沒素材啊。


    “你說呢?”泰勒白了他一眼,“我要說我沒看你信嗎?”


    “當然……不信。”李銘城尷尬地笑了笑。


    “那你還問!”泰勒哼哼道,又問,“……對了,你那個短片誰給你拍的?”


    “額,我堂姐。”李銘城撓了撓頭。


    “哦,是嗎?”泰勒裝作不經意地瞥了他一眼,迅速收回目光直視前方,“拍的不錯,你很上鏡嘛!”


    李銘城嘴角一抽。


    大姐你什麽欣賞水平?怪不得前世她的演技會那麽為人詬病,她這根本就是不懂電影嘛!就黛西那業餘得不能再業餘的導演和拍攝技術,簡直讓咱作為演員的尷尬症都要犯了好嗎?!


    兩人鑽進了酒吧街深處,周圍行人漸漸變得稀少,街道兩邊的酒吧裏傳出悅耳的吉他彈唱,很好聽。


    不知道什麽時候兩個人跨過了之間的那段不長不短的距離,幾乎是零距離接觸,時不時地左手和右手就會撞在一起。


    “對了,那首歌,你什麽時候寫的?”泰勒撩起垂到眼睛前的長發,側過頭看過來。


    “額……”李銘城眼珠子轉了轉,含糊道,“兩三個月前吧。”


    “那你怎麽那次不唱給我聽!”泰勒道。


    李銘城愣了愣,有些局促地道:“那時候你不是沒問嗎……再說,你可是專業的,我怎麽敢在你麵前獻醜……”


    “放屁!”泰勒抬手照著李銘城右肩就是一巴掌,“你嘲諷我是不是?”


    “怎麽可能!”李銘城連忙叫道,“你又不是不知道,我……我……”


    “你什麽?”泰勒眯起眼睛看他,目光裏透著股子狡黠的意味。


    李銘城在她的目光下一下子就慌了神,一張臉迅速憋的通紅,“就是,就是……反正,我吧……就覺得你唱歌特好聽!”


    頓了頓,他認真地想了想,道:“比瑪利亞還好聽!”


    “又瞎說!”泰勒翻了個加大號白眼,然而她嘴角壓抑不住的笑意已經出賣了她對李銘城這句認真的奉承十分受用。


    李銘城撓了撓後腦勺,傻笑起來。


    和她相處的時候,李銘城總是會忘記自己的真實狀況,真正地投入進一個十四五歲的懵懂少年的角色中去。


    兩人走到了酒吧街的盡頭,不約而同的轉過頭來,相視一笑,然後默契地掉頭往回走。


    或許是李銘城太久沒有說話,泰勒偏頭瞄了他一眼,突然主動揭開了話匣子。


    “我給你講個故事吧。”她定定地看著李銘城道。


    李銘城一愣,認真地看了她一眼,不知道她突然抽什麽風,但還是下意識地點了點頭。


    然後泰勒就轉過頭去,醞釀了一會,接著用一種特平淡地語調悠悠地開口。


    “有一個女孩,出生在美國一個特別特別小的小縣城。她性格有點孤僻,長得也不是特別好看,別人家孩子都活潑地成群結隊滿世界亂瘋的時候,她卻老是呆在家裏寫一些有的沒的奇奇怪怪的東西,所以她鄰居家的小孩都不願意和她玩。她也就沒有什麽朋友。”


    “她家裏有個農場,於是對於她來說,農場的那棵聖誕樹就是她童年最深刻的記憶。”


    “後來,她搬家了,在新的地方,她找到了另一個新的愛好,那就是音樂。她開始經常參加各種歌唱比賽,去各種活動上表演。她發現她已經漸漸愛上了這種在舞台上的感覺,甚至比寫詩寫小說還要愛!周圍的大人們也對她說,嘿,你應該去當一個歌手!”


    “她開始變成大人們之間最喜愛的孩子,可是……她還是沒能交到朋友。”


    “後來,她偶然看到了菲斯希爾的演唱會視頻,她突然明白,自己想要的就是這種生活!朋友什麽的都見鬼去吧!”


    “於是她央求她媽媽要去納什維爾,那裏是鄉村音樂之鄉,在那裏,她一定能完成她的音樂夢想!”


    “然後事情變得順利起來,她如願去到了納什維爾,她學會了彈吉他,她學會了寫歌,她結識了一大批和她一樣熱愛音樂的人們,甚至她還得到了一份來自大公司rca的音樂合約!她覺得自己的夢想很快就要實現了!”


    “可是,事與願違……當她信心滿滿的對公司的管理人員說我準備好了,我可以出專輯了的時候,他們卻對她說,不不,還不夠,再等等。”


    “等等?她已經等了五六年了,為什麽還要再等等!她不服,她不樂意,她跟公司的人爭論……可是不管怎麽爭論她得到的回答永遠都是那兩個字——等等……”


    “然後她一氣之下和公司解約,她抱著她的吉他跑出了公司,她要證明給他們看,她已經完全準備好了!”


    “可是……很快她就發現這一次她好像真的錯了……她抱著她的吉他在納什維爾街頭唱她最愛的歌,然而卻從來都不會有一個人因為她的歌聲而停下匆忙的腳步,哪怕是短短的一秒鍾也沒有。”


    “就在她想要放棄的時候……女孩遇見了一個人。”


    泰勒說到這突然停了下來。


    她頓住了腳步,轉過頭,睜大那雙狐媚的眼睛盯著李銘城,目光迷離。


    李銘城忍不住微微抬起頭去看她,聽到這裏他已經大概能明白她講的是一個怎樣的故事。


    然後他聽到泰勒繼續講述道:“那是一個很特別的人,特別到女孩第一眼就從擁擠的人潮中發現了他。因為,他是一個華夏小子。”


    泰勒笑了起來,“那個華夏小子真的很特別,跟她之前見過的所有同齡人都不一樣。他雖然看上去隻有十四五歲,但是當他安靜地坐在她麵前,她又有種他已經三四十歲了的錯覺。”


    “而最最特別的是——”


    “他是這麽多天來唯一一個在她身前停下腳步的人,他是唯一一個會聽她唱歌的人,他是唯一一個對她說加油的人,他是唯一一個願意把所有的錢都塞到她琴包裏的人……”


    “……他還是,女孩這輩子,第一次對她說你真好看的人。”


    泰勒臉上的笑意越來越深,長長的睫毛下的一雙明眸越來越醉人。


    “於是本來打算放棄的女孩突然間充滿了動力,因為她知道,這個世界上,有人是喜歡她的,喜歡她的音樂,喜歡她寫的歌。”


    “她終於鼓起勇氣,做了一件她一直想做卻不敢做的事!”


    “她去了久負盛名的藍鳥咖啡館駐唱,然後她打動了一名唱片公司的老板。那個老板簽下她,並且答應她馬上就給她發屬於她的個人唱片。”


    “夢想終於要實現了,可是女孩卻突然有些失落……因為她知道,她可能再也不能去街頭為男孩一個人唱歌了。甚至,她可能再也見不到那個男孩了……”


    “所以,在她見那個男孩最後一麵的時候,她把她人生第一把吉他也是她唯一一把吉他送給了他。她想,這樣他就不會忘了她吧!”


    “臨別之刻,女孩對男孩提了一個任性的要求,她讓男孩給她唱一首歌,她想留下點什麽,她想以後回憶起這段時光的時候,是生動的,是有色彩的。”


    不遠處流浪歌手大叔滄桑的歌聲傳來,李銘城突然感覺自己的眼眶有些酸澀。


    “然後呢?”他問。


    “然後?”泰勒低下頭看著眼前比自己矮了半個頭的華裔男生,輕聲道,“然後女孩覺得自己大概這輩子都不能忘記這個男孩了吧。”


    李銘城語塞了,他好像突然喪失了語言能力。


    “李奧,以後我寫了新歌都第一個唱給你聽好不好?”泰勒說。


    “好。”李銘城點頭。


    “以後你寫了新歌也要第一個唱給我聽好不好?”泰勒又說


    “好。”李銘城再次點頭。


    “你簽來我公司好不好?”


    “好……你說什麽?”李銘城驚訝地抬起頭。


    泰勒突然笑了起來,像一隻狡黠的小狐狸,魅惑動人。


    “我說,我們一起發唱片吧!”


    李銘城看著女生向她伸出的白嫩的小手,覺得自己大概這輩子都不能忘記這個女孩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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