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紮克把錢放進口袋,非常放鬆的把身體在椅子上舒展開來,“老蒼頭,這次的點子可是紮手的很,你都不親自去照看一下?”


    “哼!蒼狼團怎麽可能會害怕兩個軍隊裏邊的?我們可不是那群土包子,蒼狼團收的人都是亡命徒。”老板對卡紮克的擔心嗤之以鼻,“上個月那批巴黎的糧食我們都吃下了,別說這支小小的車隊了。”


    卡紮克嘿嘿一笑也不反駁,他隻是提供情報,關於這些盜賊團成敗與否,都和他一點關係都沒有。他伸了個懶腰,起身準備離開。


    “卡紮克,按理說你手頭的錢足夠你花幾輩子了吧,你還不打算洗白?”在卡紮克手觸碰到門把手的那一刻,老蒼頭突然開口問道。


    卡紮克身體僵了一下,深深看了老蒼頭一眼,“我做這個不是為了錢,我隻是想做成一件事情罷了。”


    “什麽事情?”


    “掀翻頭頂的那個鬼東西。”說完這句話卡紮克打開房門離開了,老蒼頭皺著眉頭,看了看頭頂的房子,不解的嘟噥道:“這家夥莫非是想要把客棧給拆了?不對,頭頂的那個東西是……”老蒼頭仰頭一看,一枚印有路易十六頭像的硬幣正卡在房門上方……


    中午時分最是讓人昏昏欲睡,程林跟隨著馬車的節奏搖晃著,雷克也微眯起了眼睛,靠在車廂上睡著了。隻有對麵那個冰冷的年輕人還一直維持著嚴肅的表情,正襟危坐,似乎永無睡意。


    這個時候車夫聲音傳來:“先生們,快醒醒,強盜來了!”


    年輕人皺了皺眉頭,迅速的解開了他背在背後的那捆長布條,是法軍軍隊標配的“1777款”的滑膛槍,他拿出彈藥袋看了一眼,並很快把它放下了。他知道如此近距離的戰鬥根本來不及他開槍,所以他迅速的裝上了刺刀,準備近身肉搏。雖然他迫於父親的壓力已經離開軍隊五年了,但是他依舊悄悄的搞來了一把槍,並長期保持著規範的訓練,他認定自己就是為了戰爭而生,因此關於戰場的技藝絕對不能荒廢。


    雷克驚訝的看著年輕人拿出了槍並且安裝好了刺刀,嘴角浮現出了一絲微笑:“不要輕舉妄動,年輕人,你這樣會送命的。”


    “我知道我可能會送命,但是軍人的榮譽不允許我對這群強盜低下頭顱!”年輕人輕蔑的瞥了雷克一眼,他在之前就注意到了這兩個人,雖然他們似乎對自己是持善意的態度的,但是他並不想理睬這兩個陌生人。尤其是當他看到那個自稱程林·布宛納的年輕人表露出一絲慌張之後,他就更看不起他了,對這個無動於衷的大叔他更是輕蔑的很。


    雷克看到年輕人的眼神啞然失笑,他大概知道這個年輕人把他當作是什麽人了。他也懶得解釋,非常嫻熟的拿出了一把和年輕人手中一模一樣的槍,隻見他略微將扣簧向前推,露出擊發槽。隨後他將槍機扳到安全位置,從腰間取出了彈藥紙包,用牙齒輕輕咬破彈藥紙包上端,向擊發槽中點入少量火藥。火藥入槽的刹那,他扳回扣簧蓋住擊發槽,槍身一退,將餘下火藥連同彈丸由槍口灌入。緊接著他迅速抽出了槍管下的裝填杆,一手抵住槍托,一手用裝填杆壓實火藥,以增加子彈的初始速度。程林和年輕人被雷克這一連串行雲流水的動作驚呆了,所謂外行看熱鬧,內行看門道,程林吃驚隻是因為雷克的動作看起來非常流暢,甚至可以稱得上是藝術。而年輕人則是發現之前教他的教官的裝彈速度比眼前這個大叔要慢足足七八秒,這已經不是一點點的差距了,簡直是天差地別。


    “先生,請原諒我的冒昧……我隻是……”年輕人臉臊得通紅,肅然起敬,他知道眼前這位肯定是一位功勳老兵,他一個新的不能再新的新兵蛋子合情合理的認了慫,他是一個非常實在的人,或者說他清楚軍隊的規矩——一切憑實力說話。


    “不要在意這些細枝末節了。”雷克擺了擺手,他本來就是一個不拘小節的人,更別說現在他還有使命在身,一切都以解決當前危機為主。“現在,一切聽我指揮,你能做到嗎?”雷克突然嚴肅了起來,這個懶洋洋的中年大叔突然間變成了一把出鞘的利劍,鋒芒畢露。


    “能!”


    “現在,我們要麵臨的是二十個騎著馬來的強盜。”


    “啊?”年輕人一時沒理解雷克是如何得知共有二十個強盜。


    “沒時間解釋了,臭小子,你現在如果想要活命的話,就無條件的服從我!”雷克盯著年輕人吼道,就像一頭憤怒的獅子。不,他本來就是一頭獅子,隻是歲月給了他一層良好的保護衣,但再老的獅子也不會成為一隻貓。他的爪子可能無法破開獵物的皮毛,他的牙齒可能連咽喉都無法撕裂,但是他還是一頭獅子,草原之王的吼聲依舊讓八方臣服。


    雷克他曾經是一個龍騎兵(注1),而且不是一般的龍騎兵,是最精銳的龍騎兵,雖然他不是擲彈騎兵,但是他的地位和擲彈騎兵(注2)並無兩樣。天下沒有天生的精銳,最精銳的士兵都是在戰場中成長起來的,雷克也是這樣。


    在雷克十五歲那年,他第一次踏上了戰場,那時正值七年戰爭。而在北美,英國和法國已經開戰四年有餘了。這場改變了歐洲格局的世界型大戰卻隻是起源於一場可笑的衝突。戰爭最初爆發於北美殖民地之間,英國雖然早想要挑戰法國歐洲霸主的地位,但是英國並不想率先挑起戰亂。但英屬北美殖民地的人們可不買英國國王的帳,他們直接幹脆的違反了英法兩國的約定——以阿巴拉契亞山脈俄亥俄穀為界限——肆意的進行著為了爭奪土地的西進運動。


    遠赴重洋來到北美的人大部分都不是什麽善茬,他們中的大多數是都是投機者、罪犯和賭徒,當殖民地的土地不能滿足他們的需要的時候,他們大肆西進,並且進入了法國的殖民地之中,在那裏開墾土地,砍伐樹木。法國軍隊很快發現了這些不法的移民,法軍不勝其煩的驅逐著這些家夥,但是他們就像生命力旺盛的小強,你永遠想不到那些家夥會從哪個角落裏鑽出來。


    而就在這個敏感的時期,喬治·華盛頓上尉帶領了一支二十餘人的弗吉尼亞州民兵進入了俄亥俄穀,他們碰到了十多個法軍,並且迫使法軍投降。但是他的印第安人向導卻不知發了什麽瘋,或許是因為法軍攻擊過這位印第安人的部落?他把長矛插入了這個軍官的咽喉,並且殘忍的取下了他的頭顱。當時華盛頓驚呆了,他沒想到會出現這樣的事情,這位後來的美國國父此時還是一位忠誠的英國紳士,他很清楚這樣做的後果——這會帶來一場戰爭。正如華盛頓所想的那樣,之後雙方的談判很不愉快:


    法國:“英國,你是不是欠揍!我可是歐洲的老大,你這是要挑釁我嗎?”


    英國:“你是老大,你是老大,我處理掉那個犯錯的印第安人還不行嗎?”


    法國:“你是不是看不起我?我們法國人的性命隻能換一個印第安人的腦袋?你必須把那個軍官給交出來!”


    英國;“你是不是欺人太甚了?我都交出凶手了,你們還想要殺我大英帝國的公民?”


    法國:“我是老大我怕誰?你是不是想打架?”


    英國:“戰就戰!我大不列顛怕過誰?”


    擊敗了西班牙、荷蘭的英國此時已成為了海上霸主,而英王垂涎密西西比河地區也已經很久了,法國的不退讓使得英王名正言順的發動了北美殖民地戰爭。法王路易十五也看不慣英國很久了,他興高采烈的開了戰。但是戰爭的結果總是那樣的不盡如人意,太陽王路易十四辛辛苦苦將法國扶上了歐洲霸主的寶座,但他的繼承人路易十五卻很快將法國推下了神壇,這個敗家子也成為了法國曆史上最不受歡迎的國王之一。


    注1:龍騎兵並非是字麵意思上騎著龍的士兵,早期的龍騎兵隻是一種騎馬的步兵(mountedinfantry),後來逐漸演變為騎兵的一種。拿破侖時代,龍騎兵的情況較為複雜。法國的龍騎兵更是複雜,作者所查的一些書籍中有的認為法國龍騎兵是重騎兵的一種,有的則認為是輕騎兵。此外,更權威的一種說法認為法軍的龍騎兵是單獨的一類。作者也比較傾向於這種說法。可以這樣說,龍騎兵就是法軍中的“多用途兵種”。除了輕、重騎兵慣常的追擊、偵察、掩護交通線、衝擊敵陣等任務以外,拿破侖甚至複古地利用龍騎兵下馬作戰。這就綜合了騎兵的機動力和步兵的火力,頗有點“摩托化步兵”的味道。更為誇張的是,1805年法軍竟然編組了若幹“徒步龍騎兵”(footdragoon)團,目的是渡海登陸英國後利用英國的馬匹!總結而言,龍騎兵在法國可以說就是騎兵中的特種部隊。


    注2:擲彈騎兵顧名思義是馬背上的擲彈兵,是不折不扣的重騎兵。法國近衛軍中擲彈騎兵要求身高在5.6法尺(約181cm)以上,比近衛擲彈步兵的要求還高了3cm。全團配備黑色或深褐色的高頭大馬(號手為白馬),近衛擲彈步兵式的熊皮帽,紅色羽飾,但是沒有鷹徽。如此人高馬大,再加上嚴格精準的隊列和傲慢不遜的態度,使觀者望而生畏。因為近衛擲彈騎兵團的強悍,法軍送給這個團的綽號是“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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