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看到蘭,我問她:“你怎麽對你父親說我是你男朋友呢?”


    “這樣說,好讓他放心啊。”她回答,顯得極其自然。


    “這樣不好吧!娟知道了,會怎麽看我呢?”


    “可是我問過娟姐了,她說你們已經分手啦!”她看著我的眼神像一個無辜的孩子。可是從她口中證實這個消息比從娟那裏親耳聽到還要更加刺激我的神經。


    我有一種衝動,想去直接問娟。但還是忍住了。我看著對麵的蘭。一件有領子的無袖連衣裙。“這件衣服我也看她穿過。”


    “這也是娟姐給我的。”她小聲說,隨後低下頭。


    我終於了解到我此時在娟心目中的位置,其實和娟的那些曾經最喜歡的衣服一樣,是可以送人的。“好吧,那就讓我暫時假扮一回吧!”


    “你答應了?”她抬起頭,喜上眉梢。


    “記住,隻是暫時的。”


    “那也行啊!”她突然起身跑到我麵前,雙手搭上我的脖子,“那從今天起,你是我的了。”


    我一下推開她。“海哥!”她喊到。


    “在我的辦公室裏不許這樣。還有,請叫我老師。你不知道在我們學校裏師生戀是禁止的麽?”


    “這不公平!”她說,“娟姐也是學生,為什麽可以和你出雙入對?”


    “因為我認識她時,我們都是學生。”


    她看著我沒了話,但眼淚在眼裏打轉。我還得去安撫她,“我剛才把話說重了。沒那麽嚴重。”


    那天晚上我的心情惡劣到了極點。這算是怎麽回事麽!


    第二天我卻接到了娟的電話,“我們談談好麽?”


    娟站在我們以前經常約會的路燈下。一開始我竟以為那是蘭。她穿了一條很短的白色短褲。我不記得曾見過娟在運動場以外的地方穿過這樣的短褲,這更像是蘭的風格。不過走近之後發現,她身上穿的其實是裙褲,上麵分明有很短的熨痕。那別致的腰帶,配上長袖的蕾絲襯衫,完全是時裝化的搭配。而蘭更偏重於牛仔和運動款。


    可是,我認識娟已有兩年之久。我見過她各種打扮的樣子。從風衣到泳裝,從舞廳到運動場。可我接觸蘭才有幾天呢?怎會將娟錯認為蘭呢?


    “你準備陪蘭去東北?”她問。


    “是。”我回答。


    “你真的要陪她去胡鬧麽?你以前不是這樣的啊。”


    “那又怎麽樣呢?……你不是說已經把我讓給蘭了嗎?”我反問。


    “什麽啊?……你當真要做蘭的男朋友麽?”


    “有什麽不可以麽?”


    “你聽我說,蘭這孩子……”


    “怎麽,你擔心我會傷害她?”


    “不是,我擔心她會傷害你!”


    “什麽意思啊?”


    “你知道我為什麽會和她住在一起?”她說,“去年的時候,有一個男孩追求她。大家並不看好他們倆,都覺得他們性格完全不合。我不知道她當時是怎麽想的,反正有一段時間他們一起上課,一起上自習,幾乎形影不離。我一直擔心他們這樣下去早晚會出事。”


    “能出什麽事?”我問。


    “別裝傻!”


    “那出事了嗎?”


    “比出事還嚴重。有一天晚上,蘭把那個男孩刺傷了。就在蘭的宿舍裏。當時別的女孩去上自習了。宿舍裏隻有他們倆個。”


    “那男孩傷得重麽?”


    “流了很多血,但並無大礙。”她說,“男孩的父母來了。蘭的父親也從山東趕來。學院希望息事寧人,讓蘭的父親陪錢了事,但男孩的母親不幹,非要追究蘭的刑事責任。我們沒有辦法,隻能由著她去派出所報案了。你猜怎麽著?派出所拿出一份筆錄,是蘭在出事當天作的。她說那男孩意圖強奸她。她被迫防衛。”


    “用刀麽?”


    “當然不是,那不成了蓄意的了麽。你都想不到她用的什麽凶器。是一支圓珠筆。但不是真的圓珠筆,在筆芯的地方裝的是一根磨尖的粗針。她的身邊肯定一直準備著這件東西。那本來是應該作為證物的。可是她對警察說這是她一個英年早逝的親戚送的,有特別的紀念意義,央求警察千萬不要把它沒收。警察居然就相信了她的話,把那東西還給了她。”


    “那後來呢?”


    “後來這件事不了了之。男孩家沒有拿到一分錢,更不用說追究了。但蘭的父親卻要求學校對他的女兒進行保護。所以就讓我去陪她住。”


    “你見過她這凶器?”


    “我真見過。說真的,看到她把玩那隻筆,我感到渾身發麻。”


    “真的?”


    “信不信由你。”


    說真的,我不信。不是因為這故事太假,而是她說的太急切。


    看著我的表情,她頗為惱怒。“為什麽?我們相處了這麽長時間,你卻懷疑我在騙你。”


    “我沒說你在騙我。”


    “而那小鬼隻說了一句話你就相信了!”


    “哪一句話?”


    “你明知故問!”


    披肩的長發,蕾絲襯衫下急促起伏的胸部,袒露著的修長的雙腿。如果是在以前任何時候,我一定會急切地攬她入懷。可是眼下,我卻沒有任何勇氣,甚至立刻想到了逃走。而我竟然真的這樣做了,把她一個人丟在路燈底下。


    整整兩天,我沒有和她們兩個中的任何一個聯係。我發覺我犯了一個嚴重的錯誤。我隻覺得娟當時有些不可理喻,卻沒有想到這本來應該是挽回我們之間關係的一個機會。而且以蘭那種神經質的性格,真的有可能做出那種恐怖的行為。


    我拿出手機,想給娟去電話。突然看到蘭幾天前的一條信息,裏麵鏈接著一個網址。敢情她還有閑心天天發這麽多字的微博。不過裏麵即沒有我,也沒有寫她的夢,而且絲毫不像我印象中的樣子,字裏行間透出活潑而陽光的信息。


    這不是我在圖書館給蘭拍的照片麽。我查看下麵的跟貼,確實有說她穿的不搭配的,但也不乏“靚麗”、“清純”、“性感”等溢美之辭。我不禁十分欣賞自己的拍攝水平。這女孩的真人哪有照片上這般可愛。


    但我遲早要麵對她們。更何況我還對蘭有個承諾。我撥通了娟的號碼,沒人接聽。後來有人接聽,又馬上掛了。這是怎麽回事?她不會是出了什麽問題。於是我再撥過去,還是無人接聽。她把手機丟了?


    這時手機響了,是娟的回撥。可是裏麵卻是蘭的聲音:“海哥!快來呀,姐姐打我!”伴隨一聲刺耳的撞擊聲,隻剩下了忙音。當我再撥時,提示已關機。


    麻煩了,出事了。我趕緊向娟的宿舍趕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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