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看著無數綠油油的鬼火一般的東西在緩緩靠近,程哥一夥人幾乎崩潰。


    恐懼的心理在這些人中間蔓延,甚至就連一向天不怕地不怕的程哥心中也不免惴惴。


    這尼瑪究竟是什麽地方?也太邪門了吧?


    這些鬼火究竟是什麽東西?


    一時間,程哥的心中已經被恐懼所充斥。


    他的身體在不斷的後退,雙腿更是不斷的顫抖,此刻,他甚至有一種扭頭就跑的衝動。


    不管什麽時候,保住自己的性命才是王道。


    就在他準備逃跑的時候,一聲淒厲的嚎叫聲傳來。


    聲音充滿了殘忍和瘋狂。


    當他聽到這個聲音的瞬間,程哥的身體一下子僵在了那裏。


    他已經聽出來了,這根本就是野狼的聲音。


    可問題是,這裏可不是在深山老林裏,為什麽這裏會有野狼的出現?程哥表示無法理解。


    此刻,程哥已經冷靜了下來。


    眼前的那些綠光根本就是不是什麽鬼怪,而是狼,一群野狼,那綠光根本就是他們的眼睛。


    咕嚕!


    程哥的喉結上下聳動一下,下意識的吞咽了一口唾沫。


    在知道他即將麵對的不是鬼怪而是野狼的時候,程哥非但沒有感覺到輕鬆,反而心情變得越發的凝重。


    在森林中麵對成群的野狼,他們這些小混混根本就不是對手。


    要知道,這些野狼可不是人類,它們不懂得畏懼,更加不懂得法律,它們存在唯一的目標就是殺人生存。


    眼看著密密麻麻的野狼緩緩的爬了過來,程哥的臉色變得慘白。


    “大哥,怎麽辦呀?咱們不會被咬死在這裏吧?”一個混混哆嗦著身體,用顫抖的聲音問道。


    還沒等程哥說話,突然,一個混混高聲喊道:“老子不幹了,我可不想也野狼咬死。”說完,他轉身就要逃跑。


    可惜,還沒等他逃跑,程哥一刀就砍在他的後背。


    瞬間,一道不小傷口出現,那個人慘叫一聲,身體就摔倒在地上,鮮血流了一地。


    看到這一幕,這些混混無不驚恐的看著程哥。


    程哥冷冷的說道:“如果誰敢逃跑,別怪我對你們不客氣。”


    其實程哥也是心裏有苦說不出,如果逃跑真的有用的話,說不定他會第一個逃跑。可是他非常清楚,一旦他們同時逃跑,那就是將後背留給野狼,到時候他們死的更快。


    所以為了避免引起眾人的效仿,程哥隻能出此下策。


    可惜,程哥做事雖然果決,但是卻忘了一點,那就是鮮血對野狼的刺激可不是一點半點。


    整個空氣中彌漫著淡淡的血腥氣,那些野狼在聞到這絲氣息後,似乎變得越發的暴躁起來,喉嚨中裏起咕嚕咕嚕的響聲,身體微微向前傾斜,做出了攻擊的姿勢。


    看到野狼變成這個樣子,這些混混無不感覺頭皮發麻。


    他們的手中雖然緊握武器,但是這些武器卻絲毫不能帶給他們任何的安全感。


    突然,程哥高聲喊道:“兄弟們,如果不想死的,就給我衝,殺死這幫畜生。”


    說完,帶頭就衝了出去。


    他的那些手下聽到這話,也清楚在這樣僵持下去的話,最終倒黴的還是自己,所以他們也衝了出去。


    看到這些混混的行為,坐在樹上的李霄嘴角微微翹起,露出不屑的表情。


    在李霄看來,這些混混不過是在找死。


    如果拚命就能夠戰勝野狼群的話,野狼也就不會是森林中的霸主了。


    果然,一切和李霄預料的一樣,在看到那些混混衝鋒的時候,野狼群一下子四下分開,然後開始單獨狩獵。


    無論是力量,速度,還是敏捷,這些混混都不是野狼的對手,他們唯一的仰仗或許就是手上還有武器。


    可惜這些武器也分在使用的人。


    如果是李霄,這種武器或許還能夠對野狼造成威脅。


    但是如果是這些混混使用,卻和燒火棍沒有什麽區別。


    那些野狼在這些混混中不斷的穿梭,時不時在他們的身體上咬上一口。


    因為天色已經逐漸暗下來,在這種環境下,眾人的視力受阻,根本就無法阻擋那些野狼的攻擊。


    不小片刻,混混中就發出了各種各樣的慘嚎聲。


    “啊,我的胳膊掉了,痛死我了。”


    “我的眼睛,我的眼睛被抓瞎了,完了,我什麽都看不到了。”


    “啊,別咬我,我錯了,我不想死呀。”


    ……


    聽到這些慘嚎聲,李霄連半點同情的表情都沒有露出。


    這夥人做的壞事根本就數不清,他們根本不值得同情。


    也正是以為如此,李霄通知阿大糾集狼群的時候,已經告訴他讓狼群對這些混混下重手,隻要不弄出人命即可。


    李霄可不想弄出人命。


    畢竟一旦出了人命,那就是大案子。


    要知道,這裏可是進入寧鄉村的必經之路,一旦死了人,必將鬧得沸沸揚揚。


    等道路修通後,李霄可是有將寧鄉村弄成旅遊開發區的想法,可是如果這裏有野狼出沒的消息傳出去,那還有誰敢到這裏來旅遊?這不是自砸招牌嗎?


    所以在一開始,李霄就隻是想給這些人一個狠狠的教訓,並未有要人性命的意思。


    沒過多久,地上就躺了一地人,也包括那個程哥。


    因為他衝的最前,所以身上的傷勢最重,他的衣服早就已經破爛,傷口布滿了全身,尤其是手臂上,更是缺少了好幾塊肉,汩汩的鮮血正順著手臂向下流淌著。


    此刻,程哥連站起來的力氣都沒有,隻能和別人一樣,躺在地上哼哼。


    見野狼的工作完成的差不多了,李霄就傳給阿大一道意念,讓這些野狼離開。


    本來在這種充滿血腥氣味的地方絕對是野狼最喜歡的,可惜有阿大這頭狼王的存在,其餘的野狼縱然心中不甘,也隻能灰溜溜的離開。


    那些混混躺在地上,本以為自己必死無疑,可是讓他們做夢也沒想到的是,那些野狼竟然不知道因為什麽原因離開了。


    發現了這種情況,那些混混竟然掙紮著站了起來。


    或許是害怕那些野狼再次回歸,他們掙紮的受傷的身體,踉蹌的離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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