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星娛樂公司”專門出資包下的酒店頂層。
難得忙裏偷閑的林悠悠,此時獨坐落地窗前,而眼睛盯著的方向,則始終是姐姐的家。
沒錯,短短半個多月,林悠悠的身份地位便扶搖直上,僅僅是四時令的版權,就讓她一夜之間獲得了不可估量的財富。
更不要說紛至遝來的電影、代言、通告等等,無數讓人眼紅的合約。
可以這麽說,走遍大街小巷,說時下最火歌最好聽的,大家幾乎都會一致推崇一個名字,那就是“時音”,也就是林悠悠。
倒不是她改名了,而是因為四時令的專輯名就是時音,別人看到的時候就誤以為那是她的名字,傳開了,也就幹脆叫時音了,反而是她的真名,卻幾乎鮮少有人知道。
當然了,會變成現在這樣,林悠悠除了感激羅南之外,這其中功勞最大的,可能還要數她的新經紀人艾琳了。
同樣的,艾琳也是個音樂狂熱者,26歲未談戀愛,一輩子就把自己交給音樂了,用艾琳的話來說,“音樂就是她的初戀!”
同時也正是因為她的專業,令林悠悠投入工作之後,就立刻開始不遺餘力的對她進行包裝炒熱,並迅速在各大平台躥紅!
這原本吧,完全可以說兩人是伯樂與千裏馬的關係,但讓林悠悠感到震驚且難過的是,自己剛跟艾琳合作才半個月,她就私底下找到林悠悠,說出了已經在幾天前就向公司提出辭職的事情。
林悠悠起初以為自己做錯了什麽,不過很快就被艾琳否認,林悠悠於是極力挽留,可是不管怎樣,艾琳都始終鐵了心要離職。
這不今晚,就是艾琳跟林悠悠待的最後一晚了。
“你之前告訴我,你家人好像要過生日,你不去看看嗎?”
看著林悠悠孤單的背影,艾琳默歎一聲,眼中劃過一絲不忍。
說真的,她也不想辭職,更不想離開林悠悠,但她還有更重要的事要去做,所以才不得不離開。
“不去了,我跟那些人不親,虧你還記得。”
林悠悠頭也不回的看著窗外,一邊呢喃自語道。
“我當然記得,你說過的每句話我都記得,因為我是那麽的在乎你。”
艾琳走到林悠悠身邊,然後將雙手輕輕的從後麵圈住她的脖子,說道。
林悠悠沒有拒絕,也沒有表現的很開心,而是忽然有些哀傷的歎了口氣,便忍不住最後掙紮道:“真的,非要辭職不行麽?”
艾琳聞言身子明顯僵了一下,但最終還是歎聲說道:“抱歉了。”
林悠悠沒有接受艾琳的道歉,而是忽然轉過臉頰盯著她,說道:“你知道嗎?你是除了我姐之外第二個真心待我的人,我本以為我又多了一個親人,可是你……為什麽!”
艾琳眼中閃過一絲痛苦,雖然隻有短短半個多月,但這段時間,艾琳的確是已經拿她當親妹妹一樣看待了。
而如今,眼看著悠悠難過的樣子,她也曾無數次想要勸說自己留下,但是結果,自己還是放不下“那件事”。
“唔,是麽?有點意外,難道我不是第三個嗎?沒記錯的話,排在第二的,應該是一個叫‘那個誰’的家夥吧?畢竟被你天天掛在嘴上不是嗎?”
大概是為了掩飾自己的難過,艾琳很快就強裝笑容的調侃起了林悠悠。
一絲羞澀劃過林悠悠的粉頰,卻意外的沒有否認。
是啊,如果是別人這麽說,林悠悠肯定死不承認,但是艾琳不同,她們無話不談,是真正的閨蜜知己。
“掛在嘴邊又怎樣?我知道我跟那個家夥基本是不可能的,而且他喜歡的人也不是我。”
不否認是一回事,但事實她也必須麵對。
艾琳有些震驚,以前林悠悠雖然經常念叨“那個誰”,但也很少跟她提起過兩人之間的關係。
原本艾琳還自以為倆人應該是郎情妾意,卻沒想到,反而好像是林悠悠在單相思!
這就讓艾琳沒想到了。
是啊,林悠悠有多漂亮自不用說,直觀來講就是要姿色有姿色,要身材有身材,要氣質有氣質,最難能可貴的是,她還很純潔,沒有被任何人沾染過!
而這都不算她現如今已是萬眾矚目的明星,或者也可以說是眾星拱月般的存在,多少人夢寐以求能夠一親芳澤都不得其門,卻沒想到被一個不明覺厲的家夥霸占了內心!
話說“那個誰”真的這麽拽嗎?
“艾琳姐,我們不談他了好麽?”看著吃愣在那裏的艾琳,林悠悠扭頭對著身後的艾琳說道:“我們說說你吧,之前我一直沒問發生了什麽,隻是一廂情願的挽留你,卻從不考慮你的感受,所以現在,我想知道一下,究竟是什麽,讓你選擇這麽絕情的離開我。”
原本愣在那裏的艾琳,聞言立刻清醒,隻見她眼中閃過一抹悲傷,接著稍微猶豫了一下,這才歎聲解釋起來。
原來,早在十九年前,艾琳的父親曾遭到朋友陷害,以殺人罪被捕入獄,雖然總是喊冤,但因為所有掌握到的證據都指向他,所以一直未能翻案。
而她的父親最終,也在獄中鬱鬱而死,至於她的母親,則早在父親入獄之後沒多久,就也因為身體狀況日漸惡化,最終撒手人寰,臨終前,她還一直念叨,自己丈夫無罪。
為此,艾琳一直以來都想翻案,但問題是,隨著時間越拖越久,當年的線索也越來越無從查起。
這讓艾琳悲傷的同時,也越發感到絕望。
至於說為什麽現在忽然要辭職,原因也很簡單,因為再有兩天,這個案子就正好滿二十年,到那時,就會因為沒有新增證據宣布超過追訴期。
也就是說,到時候即便是找出凶手,最終也無法將他繩之於法。
“那你想怎樣呢?憑你一個人的力量,你能三天時間裏,改變二十年都改變不了的事情嗎?”
林悠悠聽完,在同情之餘,忍不住非常擔心的問道。
“不,我不打算改變了,我現在隻想做一個了結,老天爺不給我機會,我隻能自己試著給自己找機會了。”
艾琳淒然一笑,接著說出了一句意味深長的話來。
也不知為何,當林悠悠看到艾琳這個表情的時候,莫名的就感覺她似乎要做傻事,於是忍不住就跟著擔心了起來。
怎麽辦?到底該怎麽辦啊,誰來幫幫我?誰來幫幫艾琳姐……
難得忙裏偷閑的林悠悠,此時獨坐落地窗前,而眼睛盯著的方向,則始終是姐姐的家。
沒錯,短短半個多月,林悠悠的身份地位便扶搖直上,僅僅是四時令的版權,就讓她一夜之間獲得了不可估量的財富。
更不要說紛至遝來的電影、代言、通告等等,無數讓人眼紅的合約。
可以這麽說,走遍大街小巷,說時下最火歌最好聽的,大家幾乎都會一致推崇一個名字,那就是“時音”,也就是林悠悠。
倒不是她改名了,而是因為四時令的專輯名就是時音,別人看到的時候就誤以為那是她的名字,傳開了,也就幹脆叫時音了,反而是她的真名,卻幾乎鮮少有人知道。
當然了,會變成現在這樣,林悠悠除了感激羅南之外,這其中功勞最大的,可能還要數她的新經紀人艾琳了。
同樣的,艾琳也是個音樂狂熱者,26歲未談戀愛,一輩子就把自己交給音樂了,用艾琳的話來說,“音樂就是她的初戀!”
同時也正是因為她的專業,令林悠悠投入工作之後,就立刻開始不遺餘力的對她進行包裝炒熱,並迅速在各大平台躥紅!
這原本吧,完全可以說兩人是伯樂與千裏馬的關係,但讓林悠悠感到震驚且難過的是,自己剛跟艾琳合作才半個月,她就私底下找到林悠悠,說出了已經在幾天前就向公司提出辭職的事情。
林悠悠起初以為自己做錯了什麽,不過很快就被艾琳否認,林悠悠於是極力挽留,可是不管怎樣,艾琳都始終鐵了心要離職。
這不今晚,就是艾琳跟林悠悠待的最後一晚了。
“你之前告訴我,你家人好像要過生日,你不去看看嗎?”
看著林悠悠孤單的背影,艾琳默歎一聲,眼中劃過一絲不忍。
說真的,她也不想辭職,更不想離開林悠悠,但她還有更重要的事要去做,所以才不得不離開。
“不去了,我跟那些人不親,虧你還記得。”
林悠悠頭也不回的看著窗外,一邊呢喃自語道。
“我當然記得,你說過的每句話我都記得,因為我是那麽的在乎你。”
艾琳走到林悠悠身邊,然後將雙手輕輕的從後麵圈住她的脖子,說道。
林悠悠沒有拒絕,也沒有表現的很開心,而是忽然有些哀傷的歎了口氣,便忍不住最後掙紮道:“真的,非要辭職不行麽?”
艾琳聞言身子明顯僵了一下,但最終還是歎聲說道:“抱歉了。”
林悠悠沒有接受艾琳的道歉,而是忽然轉過臉頰盯著她,說道:“你知道嗎?你是除了我姐之外第二個真心待我的人,我本以為我又多了一個親人,可是你……為什麽!”
艾琳眼中閃過一絲痛苦,雖然隻有短短半個多月,但這段時間,艾琳的確是已經拿她當親妹妹一樣看待了。
而如今,眼看著悠悠難過的樣子,她也曾無數次想要勸說自己留下,但是結果,自己還是放不下“那件事”。
“唔,是麽?有點意外,難道我不是第三個嗎?沒記錯的話,排在第二的,應該是一個叫‘那個誰’的家夥吧?畢竟被你天天掛在嘴上不是嗎?”
大概是為了掩飾自己的難過,艾琳很快就強裝笑容的調侃起了林悠悠。
一絲羞澀劃過林悠悠的粉頰,卻意外的沒有否認。
是啊,如果是別人這麽說,林悠悠肯定死不承認,但是艾琳不同,她們無話不談,是真正的閨蜜知己。
“掛在嘴邊又怎樣?我知道我跟那個家夥基本是不可能的,而且他喜歡的人也不是我。”
不否認是一回事,但事實她也必須麵對。
艾琳有些震驚,以前林悠悠雖然經常念叨“那個誰”,但也很少跟她提起過兩人之間的關係。
原本艾琳還自以為倆人應該是郎情妾意,卻沒想到,反而好像是林悠悠在單相思!
這就讓艾琳沒想到了。
是啊,林悠悠有多漂亮自不用說,直觀來講就是要姿色有姿色,要身材有身材,要氣質有氣質,最難能可貴的是,她還很純潔,沒有被任何人沾染過!
而這都不算她現如今已是萬眾矚目的明星,或者也可以說是眾星拱月般的存在,多少人夢寐以求能夠一親芳澤都不得其門,卻沒想到被一個不明覺厲的家夥霸占了內心!
話說“那個誰”真的這麽拽嗎?
“艾琳姐,我們不談他了好麽?”看著吃愣在那裏的艾琳,林悠悠扭頭對著身後的艾琳說道:“我們說說你吧,之前我一直沒問發生了什麽,隻是一廂情願的挽留你,卻從不考慮你的感受,所以現在,我想知道一下,究竟是什麽,讓你選擇這麽絕情的離開我。”
原本愣在那裏的艾琳,聞言立刻清醒,隻見她眼中閃過一抹悲傷,接著稍微猶豫了一下,這才歎聲解釋起來。
原來,早在十九年前,艾琳的父親曾遭到朋友陷害,以殺人罪被捕入獄,雖然總是喊冤,但因為所有掌握到的證據都指向他,所以一直未能翻案。
而她的父親最終,也在獄中鬱鬱而死,至於她的母親,則早在父親入獄之後沒多久,就也因為身體狀況日漸惡化,最終撒手人寰,臨終前,她還一直念叨,自己丈夫無罪。
為此,艾琳一直以來都想翻案,但問題是,隨著時間越拖越久,當年的線索也越來越無從查起。
這讓艾琳悲傷的同時,也越發感到絕望。
至於說為什麽現在忽然要辭職,原因也很簡單,因為再有兩天,這個案子就正好滿二十年,到那時,就會因為沒有新增證據宣布超過追訴期。
也就是說,到時候即便是找出凶手,最終也無法將他繩之於法。
“那你想怎樣呢?憑你一個人的力量,你能三天時間裏,改變二十年都改變不了的事情嗎?”
林悠悠聽完,在同情之餘,忍不住非常擔心的問道。
“不,我不打算改變了,我現在隻想做一個了結,老天爺不給我機會,我隻能自己試著給自己找機會了。”
艾琳淒然一笑,接著說出了一句意味深長的話來。
也不知為何,當林悠悠看到艾琳這個表情的時候,莫名的就感覺她似乎要做傻事,於是忍不住就跟著擔心了起來。
怎麽辦?到底該怎麽辦啊,誰來幫幫我?誰來幫幫艾琳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