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碗湯(四)
被清歡製住的男人壓根沒想到自己打贏了監獄一霸方良才,卻輸給了一個看起來嬌嬌弱弱的女人。這道上的人以後該怎麽笑話自己?他;傻眼的甚至忘記了反抗,直到方良才走過來,接過匕首,當著所有人的麵剁掉了一根他的小手指頭。
男人發出慘叫聲,聲音淒厲可怕,清歡卻麵無表情,周圍的犯人們也都冷漠以對。什麽同情憐憫,在這裏是根本不存在的東西,成功登頂的人會有無數人過來跪舔膜拜,可一旦失敗,哪怕隻有一次,也會被立刻踩到塵埃裏去,再也抬不起頭來。
清歡站在一邊,等方良才起身的時候順勢挽住他的胳膊,看起來就像是被豢養的金絲雀纏繞主人的模樣,其實隻有方良才才知道她是想讓自己不要摔的太難看。
隻可惜他們沒來得及走遠,這邊鬧出的動靜太大,竟然把獄警給招了過來。
以前打架鬥毆的事情也不少見,獄警從來不管的,今天怎麽這麽積極?清歡隱隱覺得不對,但她麵上沒有表現出分毫,隻是往方良才手心裏迅速塞了兩顆止痛藥。
監獄裏除了煙以外,就屬藥品最珍貴,清歡費了一番功夫才拿到這點止痛藥,這更堅定了她要快速出去的決心,韜光養晦隱藏了這麽久,她覺得也是時候展現自己的價值了。
方良才將藥丸吞下,沒有被其他人看見,清歡輕聲問他:“還能撐住麽?”見方良才點頭才放下心來。說真的,要說她對方良才有什麽感情也說不上,但真要說完全沒有感情也不可能,雖然這個人腦子不怎麽靈光,但這三年確實是保護了她,讓她免去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煩,不過這也不是白來的,以方良才的身體狀況還能在混合區撐上三年,其中大部分都是清歡的功勞。
獄警們拿著警棍過來了,將鬧事的人一一點名站好,以前鬧的太大的時候也會這樣,但這次不過是剁了一個男囚的手指頭,算得上什麽?這些獄警折磨人的手段可比這狠毒多了,也不見他們尊重過所謂的人權。
更稀奇的是,這次清歡也被算在了鬧事名單內。一個身材高大健壯的獄警用警棍指著清歡的鼻子:“你,跟我過來。”
混合區的女囚為了生存,要討好的並不僅僅是男囚們,還有這些掌握她們生殺大權的獄警。隻不過方良才在獄中吃得開,獄警們也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給他麵子,清歡這三年可沒被任何人碰過一根汗毛,也因此,即使她刻意隱藏自己的美麗,但光華之氣仍然顯露的十分明顯。
在這一片汙濁之中,她就是唯一的光明與溫暖。方良才一聽說獄警要帶清歡走,立刻上前一步,結果卻被清歡用眼神製止了,不知道即將要麵對的是什麽,倒不如去看看,誰知道會不會是轉機呢?在監獄裏生存,怕的不是即將發生什麽,而是不發生什麽,因為那就代表了要在這裏待到死亡。更何況現在的她和三年前可謂是判若兩人,即使是巔峰時期的方良才也不一定是她的對手。
而不管是誰,在看到清歡的第一眼都會認為她柔弱的一陣風都能吹倒,這實在是一個好印象,也讓她的勝率變得更高。
兩個獄警將清歡夾在中間往前帶,方良才等人則被留在原地,當清歡被帶走後,剩下的獄警也都離開了,這就說明他們出現在這鬥毆現場的原因隻有一個——那就是清歡。
監獄的走廊無比陰暗潮濕,還有清晰的滴水聲,散發著腐朽的氣味。四周的牢房裏住著男囚與女囚,他們看到清歡從麵前經過的時候,都露出了驚豔與意|淫的眼神,即使是看慣了這種眼神的獄警都覺得慎得慌,清歡卻麵無表情,半點兒不在意,甚至在經過某個牢房時對裏頭脫了褲子的男人比了個中指,用口型告訴他實在是太小了。
一路穿過走廊,來到盡頭,其中一個獄警打開了地板,清歡才發現這裏還有一個地下入口。
“進去。”
她看了獄警一眼,又看了看他們腰間的槍,考慮了一下自己奪槍然後越獄的可能性有多大——不過這也就是隨便想想,她答應過方良才,不會把他一個人留在這裏。再說了,越獄,如果想要那樣逃走的話,她為什麽要在監獄裏待三年之久?就算越獄成功,也要背負一個逃犯的身份,她要的,是光明正大的回去,並且拿回自己應得的。
地下台階很長,長的清歡走了許久都要懷疑這是不是自己的錯覺了。好在就在她不想走的時候,兩個獄警分別鉗住了她的臂膀,讓她停在一扇朱紅色的木門前。
門口站的是穿著黑色西裝戴著墨鏡的男人,清歡抬頭看了一下燈,很想問問他們這麽黑的地方戴墨鏡究竟有什麽意義,難道不會看不清麽?就算外頭是白天,這裏頭黑成這個鬼樣子,戴墨鏡是不是腦子有問題。
看見清歡到了,門邊的兩個男人一人拉開一扇門,微微傾身,示意清歡進去。他們不僅訓練有素,而且極有禮貌,對待清歡的態度都不像是對個囚犯,反倒像是對什麽千金小姐。
清歡毫不畏懼的走了進去。
她剛進去門就關上了,對此清歡不表示任何看法——反正也沒有人在意她的看法,她的注意力已經全部被這個房間的擺設裝修給吸引走了。
知道的曉得這裏是監獄的地下,不知道的還以為是什麽風景名勝的地方呢。裝修的這麽豪華,清歡家裏也算是很有錢的了,青梅竹馬更是身出名門,可她還是第一次看到這樣低調奢華的地方,哪怕是地毯都價值不菲。
地方很大,一眼望過去幾乎望不到邊,很難想象在地下會有這樣一棟建築。清歡往前慢慢地走,每走幾步就會有一個黑西裝男人站著守衛,並且給她指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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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她到了一個房間門口,黑西裝男人敲了敲門,然後將門打開。
清歡走進去後才發現這裏像是辦公室,隻不過非常簡潔,而且幹淨的嚇人,似乎除了黑白二色就沒有其他的顏色了,冷色係看得清歡瞳仁疼。
不過最惹人注目的當屬坐在辦公椅上正“看”著她的男人。
這個男人看不出年紀,因為他的麵容瞧著像是二十幾歲的年輕人,可眼角又分明有著歲月的痕跡,說年輕,那身氣度不是年輕人能有的,說蒼老,偏偏又長了一張童顏。此刻這個男人正在閉目養神,似乎對進來的清歡渾然未覺。
清歡的眼睛向四周看了看,確認這裏是處於非常嚴密的監控下的,如果她對這個男人有什麽不好的想法,那麽毫無疑問,她會在一分鍾內被掃射成篩子。
“你是誰,為什麽要我到這裏來?”
最終是清歡先打破了僵局,因為她覺得自己要是不說話這個男人能跟自己耗到明天。
男人雙眼看向她,不知為何,清歡總覺得他的眼神有些古怪,至於是哪裏古怪又說不上來,這男人的黑眼珠很大,又是那種深沉的黑色,似乎一眼望過去就能看穿人的心思,讓人無所遁形。
聽到清歡的問話,他的嘴角微微翹了一翹:“你很厲害。”
清歡聳肩:“我該說謝謝麽?”
“我一直在觀察你。”男人說,他的聲音清朗溫柔,看起來也像是個非常溫和的人,可溫柔的人怎麽會住在監獄地下,周圍還有那麽多帶槍的保全?“結果讓我很滿意。”
“你是說哪個方麵?”清歡低頭看了看自己的身材,她對自己的外在條件還是非常有自信的。“你不會是看上我了吧?”
聞言,男人輕笑,他的笑聲也很好聽,就像是在寵溺一個淘氣的說了俏皮話的孩子。“你太有自信了,這和以前的你不一樣。”
“以前的我也沒坐過牢,誰知道那時候的我什麽樣子呢。”清歡一點遺憾都沒有,她不想變回過去的自己,被人欺負不說,連反抗與難過都不敢,為了那一點點小小的希望把自己置於最底層,低到塵埃裏的結果就是沒有人珍視她,所有人都認為她的犧牲是理所當然的,不容反駁的。
可是她根本什麽都沒有做錯,這些罪孽憑什麽要她來承擔?
“說的也是。”對於清歡有理有據的解釋,男人還點了下頭,雖然他看起來很好相處又溫柔,但清歡仍然能夠感受到對方身上透出的強烈的壓力,這樣的人怎麽會是個慈善家,今天叫她到這裏來,還說什麽觀察她很久了,一聽就很變態好不好。
不過這也證明她的直覺沒有錯,確實有人在囚犯裏物色著什麽,這也是為何她有意無意會展現自己能力的原因。當個被人保護的花瓶當然舒服,可她更願意成為睥睨天下的王者。
被清歡製住的男人壓根沒想到自己打贏了監獄一霸方良才,卻輸給了一個看起來嬌嬌弱弱的女人。這道上的人以後該怎麽笑話自己?他;傻眼的甚至忘記了反抗,直到方良才走過來,接過匕首,當著所有人的麵剁掉了一根他的小手指頭。
男人發出慘叫聲,聲音淒厲可怕,清歡卻麵無表情,周圍的犯人們也都冷漠以對。什麽同情憐憫,在這裏是根本不存在的東西,成功登頂的人會有無數人過來跪舔膜拜,可一旦失敗,哪怕隻有一次,也會被立刻踩到塵埃裏去,再也抬不起頭來。
清歡站在一邊,等方良才起身的時候順勢挽住他的胳膊,看起來就像是被豢養的金絲雀纏繞主人的模樣,其實隻有方良才才知道她是想讓自己不要摔的太難看。
隻可惜他們沒來得及走遠,這邊鬧出的動靜太大,竟然把獄警給招了過來。
以前打架鬥毆的事情也不少見,獄警從來不管的,今天怎麽這麽積極?清歡隱隱覺得不對,但她麵上沒有表現出分毫,隻是往方良才手心裏迅速塞了兩顆止痛藥。
監獄裏除了煙以外,就屬藥品最珍貴,清歡費了一番功夫才拿到這點止痛藥,這更堅定了她要快速出去的決心,韜光養晦隱藏了這麽久,她覺得也是時候展現自己的價值了。
方良才將藥丸吞下,沒有被其他人看見,清歡輕聲問他:“還能撐住麽?”見方良才點頭才放下心來。說真的,要說她對方良才有什麽感情也說不上,但真要說完全沒有感情也不可能,雖然這個人腦子不怎麽靈光,但這三年確實是保護了她,讓她免去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煩,不過這也不是白來的,以方良才的身體狀況還能在混合區撐上三年,其中大部分都是清歡的功勞。
獄警們拿著警棍過來了,將鬧事的人一一點名站好,以前鬧的太大的時候也會這樣,但這次不過是剁了一個男囚的手指頭,算得上什麽?這些獄警折磨人的手段可比這狠毒多了,也不見他們尊重過所謂的人權。
更稀奇的是,這次清歡也被算在了鬧事名單內。一個身材高大健壯的獄警用警棍指著清歡的鼻子:“你,跟我過來。”
混合區的女囚為了生存,要討好的並不僅僅是男囚們,還有這些掌握她們生殺大權的獄警。隻不過方良才在獄中吃得開,獄警們也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給他麵子,清歡這三年可沒被任何人碰過一根汗毛,也因此,即使她刻意隱藏自己的美麗,但光華之氣仍然顯露的十分明顯。
在這一片汙濁之中,她就是唯一的光明與溫暖。方良才一聽說獄警要帶清歡走,立刻上前一步,結果卻被清歡用眼神製止了,不知道即將要麵對的是什麽,倒不如去看看,誰知道會不會是轉機呢?在監獄裏生存,怕的不是即將發生什麽,而是不發生什麽,因為那就代表了要在這裏待到死亡。更何況現在的她和三年前可謂是判若兩人,即使是巔峰時期的方良才也不一定是她的對手。
而不管是誰,在看到清歡的第一眼都會認為她柔弱的一陣風都能吹倒,這實在是一個好印象,也讓她的勝率變得更高。
兩個獄警將清歡夾在中間往前帶,方良才等人則被留在原地,當清歡被帶走後,剩下的獄警也都離開了,這就說明他們出現在這鬥毆現場的原因隻有一個——那就是清歡。
監獄的走廊無比陰暗潮濕,還有清晰的滴水聲,散發著腐朽的氣味。四周的牢房裏住著男囚與女囚,他們看到清歡從麵前經過的時候,都露出了驚豔與意|淫的眼神,即使是看慣了這種眼神的獄警都覺得慎得慌,清歡卻麵無表情,半點兒不在意,甚至在經過某個牢房時對裏頭脫了褲子的男人比了個中指,用口型告訴他實在是太小了。
一路穿過走廊,來到盡頭,其中一個獄警打開了地板,清歡才發現這裏還有一個地下入口。
“進去。”
她看了獄警一眼,又看了看他們腰間的槍,考慮了一下自己奪槍然後越獄的可能性有多大——不過這也就是隨便想想,她答應過方良才,不會把他一個人留在這裏。再說了,越獄,如果想要那樣逃走的話,她為什麽要在監獄裏待三年之久?就算越獄成功,也要背負一個逃犯的身份,她要的,是光明正大的回去,並且拿回自己應得的。
地下台階很長,長的清歡走了許久都要懷疑這是不是自己的錯覺了。好在就在她不想走的時候,兩個獄警分別鉗住了她的臂膀,讓她停在一扇朱紅色的木門前。
門口站的是穿著黑色西裝戴著墨鏡的男人,清歡抬頭看了一下燈,很想問問他們這麽黑的地方戴墨鏡究竟有什麽意義,難道不會看不清麽?就算外頭是白天,這裏頭黑成這個鬼樣子,戴墨鏡是不是腦子有問題。
看見清歡到了,門邊的兩個男人一人拉開一扇門,微微傾身,示意清歡進去。他們不僅訓練有素,而且極有禮貌,對待清歡的態度都不像是對個囚犯,反倒像是對什麽千金小姐。
清歡毫不畏懼的走了進去。
她剛進去門就關上了,對此清歡不表示任何看法——反正也沒有人在意她的看法,她的注意力已經全部被這個房間的擺設裝修給吸引走了。
知道的曉得這裏是監獄的地下,不知道的還以為是什麽風景名勝的地方呢。裝修的這麽豪華,清歡家裏也算是很有錢的了,青梅竹馬更是身出名門,可她還是第一次看到這樣低調奢華的地方,哪怕是地毯都價值不菲。
地方很大,一眼望過去幾乎望不到邊,很難想象在地下會有這樣一棟建築。清歡往前慢慢地走,每走幾步就會有一個黑西裝男人站著守衛,並且給她指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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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歡走進去後才發現這裏像是辦公室,隻不過非常簡潔,而且幹淨的嚇人,似乎除了黑白二色就沒有其他的顏色了,冷色係看得清歡瞳仁疼。
不過最惹人注目的當屬坐在辦公椅上正“看”著她的男人。
這個男人看不出年紀,因為他的麵容瞧著像是二十幾歲的年輕人,可眼角又分明有著歲月的痕跡,說年輕,那身氣度不是年輕人能有的,說蒼老,偏偏又長了一張童顏。此刻這個男人正在閉目養神,似乎對進來的清歡渾然未覺。
清歡的眼睛向四周看了看,確認這裏是處於非常嚴密的監控下的,如果她對這個男人有什麽不好的想法,那麽毫無疑問,她會在一分鍾內被掃射成篩子。
“你是誰,為什麽要我到這裏來?”
最終是清歡先打破了僵局,因為她覺得自己要是不說話這個男人能跟自己耗到明天。
男人雙眼看向她,不知為何,清歡總覺得他的眼神有些古怪,至於是哪裏古怪又說不上來,這男人的黑眼珠很大,又是那種深沉的黑色,似乎一眼望過去就能看穿人的心思,讓人無所遁形。
聽到清歡的問話,他的嘴角微微翹了一翹:“你很厲害。”
清歡聳肩:“我該說謝謝麽?”
“我一直在觀察你。”男人說,他的聲音清朗溫柔,看起來也像是個非常溫和的人,可溫柔的人怎麽會住在監獄地下,周圍還有那麽多帶槍的保全?“結果讓我很滿意。”
“你是說哪個方麵?”清歡低頭看了看自己的身材,她對自己的外在條件還是非常有自信的。“你不會是看上我了吧?”
聞言,男人輕笑,他的笑聲也很好聽,就像是在寵溺一個淘氣的說了俏皮話的孩子。“你太有自信了,這和以前的你不一樣。”
“以前的我也沒坐過牢,誰知道那時候的我什麽樣子呢。”清歡一點遺憾都沒有,她不想變回過去的自己,被人欺負不說,連反抗與難過都不敢,為了那一點點小小的希望把自己置於最底層,低到塵埃裏的結果就是沒有人珍視她,所有人都認為她的犧牲是理所當然的,不容反駁的。
可是她根本什麽都沒有做錯,這些罪孽憑什麽要她來承擔?
“說的也是。”對於清歡有理有據的解釋,男人還點了下頭,雖然他看起來很好相處又溫柔,但清歡仍然能夠感受到對方身上透出的強烈的壓力,這樣的人怎麽會是個慈善家,今天叫她到這裏來,還說什麽觀察她很久了,一聽就很變態好不好。
不過這也證明她的直覺沒有錯,確實有人在囚犯裏物色著什麽,這也是為何她有意無意會展現自己能力的原因。當個被人保護的花瓶當然舒服,可她更願意成為睥睨天下的王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