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哈的大笑聲中,楚南歌看著坐在粗壯漢子身旁已經略顯老態的小雲,輕笑道:“你們結婚了?”
粗壯漢子叫廖文星,他身旁的女子則叫李雲,是很久以前楚南歌在酒吧中認識的人,那時候他們就已經是情侶。
至於另外三人也是那時候認識的,玩得非常近,隻是說到熟絡,卻是廖文星和李雲最為親近。
“很久了,兒子都七歲了,今天要不是他奶奶帶著,我也不能出來遊泳,煩死了那小子。”
楚南歌看著粗聲粗氣的人神色飛揚,沒問為什麽不知道這件事,他們這些人離開那個黑夜本就不太會聯絡。
白日裏各自活著人,沒找很是正常。
看了眼方晴與小雲他們有一答,沒一答的閑聊,喝了一小口啤酒,楚南歌輕笑道:“還在道上混?”
“沒了,那些東西又賺不了錢,大大的一個小太子等著我養,混個屁。”
拍了拍廖文星手臂上的飛鷹,楚南歌道:“也是,那現在做什麽?”
“紮鐵唄,能做什麽,反正那種粗活最能掙錢,我就做什麽,隻要不犯法,管他娘的。”
“哈哈哈...,能掙錢就是好工作。”
楚南歌看著比以前更壯的廖文星和微微發福的小雲,輕笑道:“小雲還在做侍應?有沒有興趣來幫我忙?店裏有一位經理下個月要離職了,我正在找人。”
“咦,fate?”小雲訝異的看了眼楚南歌,笑著回道:“可以啊,什麽價錢?便宜了,我可不幹,畢竟我現在也是經理,就是店麵小了點,沒什麽出路。”
楚南歌知道小雲與自己一樣,一直都在做飲食業,從杯酒中亦看出她的為人處事不錯,就是貪杯而已。
醉酒後最見性格,賭台上最見人品。
小雲當然知道楚南歌一直在fate裏當廚師,畢竟喝完酒,什麽瑣碎事都能聊一聊,因此聽到他的話,便笑問起價錢。
對現在的小雲來說,掙錢才是第一位。
“你下次排休的時候,給我個電話,到時候帶你去見老板再詳談,放心,價錢少不了。”
“好啊,你電話換了嗎?”
“沒換,仍是那個號碼。”
啪。
廖文星再拉開一鑵啤酒,輕碰了一下楚南歌手上的啤酒笑道:“酒都熱了,快喝,嫂子也喝。”
楚南歌笑了笑與幾人碰了碰啤酒鑵,一口氣便全喝下肚子,看著眼前多年不見的人,寂寞的雙眼在恍恍惚惚間,便好像映照出那個意氣風發的年代。
我曾持劍光芒萬丈,獨自流浪在人間,酒醉後大夢一場,看盡百花世態炎涼,笑走黑夜,悲嘯白雲,千古悠悠掩不住心中熱血愁長....。
那是一首楚南歌以前很喜歡的歌,大海的沙灘上,音樂彷佛在他耳邊響起,那首歌是他年輕時的寫照,隻是這一切都已經成為過去。
如今的他在歲月洗禮下,早就磨去棱角,磨圓磨滑,剩下的就隻有抽離,寂寞感。
那怕他依然能為自己糊上一張張不同的臉孔,不同的笑語妙句,可仍然遮不去雙眼中的寂寞。
那是一種風霜的感覺,無法對人訴說的感覺,即使如何書桓他們也說不出口。
因為每個人的世界都不一樣,每個人對生活的領悟都不一樣。
海風徐徐的陽光下,光芒萬丈,可楚南歌的心隨著海浪起伏不定,沒有掙紮,沒有想法,就那樣靜靜看著天空,看著遠方,看著四周的人群和身旁笑語的人。
除了偶爾的插嘴外,再無多餘的話。
原本溫馨的氣氛被打破,方晴也不覺什麽。
小雲和傻豬兩人,一個豪爽,一個略顯呆笨,而這樣的她們,向來是炒熱氣氛的高手。
特別是那一件件舊事,糗事被揭破時,方晴更是笑得合不攏嘴,楚南歌除了無奈還是無奈,互相攻擊對方的舊事,向來是他們這些人的習慣。
例如喝醉酒抱著柱子在裝死不回家,抱著馬桶在吐,躺在樓梯上睡覺,輸拳輸酒後賴皮不喝等等事,簡直數不勝數。
一次出醜,最少得說個一頭半月,從來沒聽楚南歌說過這些的方晴,還是第一次聽到如此有趣的事。
“南歌,怎麽我認識你這麽久都沒聽說過。”
楚南歌溫柔地笑道:“沒什麽好說,就他們扯著不放,不說起我都忘了。”
“你說早十年認識你就好了,一定很精彩,現在的你一點都不好玩。”
看著方晴雙眼中的神色,看著活力四射的她,楚南歌心中暗道了一句,是啊,早十年就好了。
“早十年我可殘暴得很,小雲他們誰沒被我灌趴在路上睡覺,還得被我踩兩腳。”
廖文星轉頭哈哈大笑道:“哈哈哈,我還記得每天睡醒,頭都很痛,翹班很多次,小雲一直說要報仇。”
嬉嬉哈哈大笑中,小雲沒好氣的瞪了一眼廖文星,掐著他的手臂道:“你還好說,那時候你不幫忙就算了,還老是和南歌一起攻擊我,我出糗十有八九都是你的鍋。”
廖文星咧了咧嘴,嗤笑道:“誰叫你那時候囂張到連我都看不過眼,不針對你,針對誰?就是傻豬才會幫你,我又不傻。”
粉紅色比堅尼的傻豬聞言揚了揚拳頭道:“你才傻。”
“的確傻。”坐在傻豬身旁,穿著連身泳衣的雨傘掩著嘴輕笑道:“你看我不就沒事?換南歌的話來說就是,別多想,先當一回縮頭烏龜,等你們拚死拚活後再撿漏殺。”
眾人不禁沒好氣的瞪了一眼長髪及腰的雨傘,那時候她下班最晚,往往來到後,眾人都在半醉狀態,所以基本上勝者都是她。
就連喝酒喝得最凶最快最猛的強子都喝不過她。
無他,酒桌上的長途賽,未跑她已經贏了一半,誰能玩死一位半途加入的人,何況雨傘的酒量亦是不淺。
楚南歌看著一直隻知道叫雨傘的女子,輕聲笑了起來,他記得自己對她很有好感,隻可惜最終沒有在一起。
因為那時候,楚南歌不願有任何的束縛,隻想一個人在遊走,想做什麽就做什麽,想去那裏就那裏。
粗壯漢子叫廖文星,他身旁的女子則叫李雲,是很久以前楚南歌在酒吧中認識的人,那時候他們就已經是情侶。
至於另外三人也是那時候認識的,玩得非常近,隻是說到熟絡,卻是廖文星和李雲最為親近。
“很久了,兒子都七歲了,今天要不是他奶奶帶著,我也不能出來遊泳,煩死了那小子。”
楚南歌看著粗聲粗氣的人神色飛揚,沒問為什麽不知道這件事,他們這些人離開那個黑夜本就不太會聯絡。
白日裏各自活著人,沒找很是正常。
看了眼方晴與小雲他們有一答,沒一答的閑聊,喝了一小口啤酒,楚南歌輕笑道:“還在道上混?”
“沒了,那些東西又賺不了錢,大大的一個小太子等著我養,混個屁。”
拍了拍廖文星手臂上的飛鷹,楚南歌道:“也是,那現在做什麽?”
“紮鐵唄,能做什麽,反正那種粗活最能掙錢,我就做什麽,隻要不犯法,管他娘的。”
“哈哈哈...,能掙錢就是好工作。”
楚南歌看著比以前更壯的廖文星和微微發福的小雲,輕笑道:“小雲還在做侍應?有沒有興趣來幫我忙?店裏有一位經理下個月要離職了,我正在找人。”
“咦,fate?”小雲訝異的看了眼楚南歌,笑著回道:“可以啊,什麽價錢?便宜了,我可不幹,畢竟我現在也是經理,就是店麵小了點,沒什麽出路。”
楚南歌知道小雲與自己一樣,一直都在做飲食業,從杯酒中亦看出她的為人處事不錯,就是貪杯而已。
醉酒後最見性格,賭台上最見人品。
小雲當然知道楚南歌一直在fate裏當廚師,畢竟喝完酒,什麽瑣碎事都能聊一聊,因此聽到他的話,便笑問起價錢。
對現在的小雲來說,掙錢才是第一位。
“你下次排休的時候,給我個電話,到時候帶你去見老板再詳談,放心,價錢少不了。”
“好啊,你電話換了嗎?”
“沒換,仍是那個號碼。”
啪。
廖文星再拉開一鑵啤酒,輕碰了一下楚南歌手上的啤酒笑道:“酒都熱了,快喝,嫂子也喝。”
楚南歌笑了笑與幾人碰了碰啤酒鑵,一口氣便全喝下肚子,看著眼前多年不見的人,寂寞的雙眼在恍恍惚惚間,便好像映照出那個意氣風發的年代。
我曾持劍光芒萬丈,獨自流浪在人間,酒醉後大夢一場,看盡百花世態炎涼,笑走黑夜,悲嘯白雲,千古悠悠掩不住心中熱血愁長....。
那是一首楚南歌以前很喜歡的歌,大海的沙灘上,音樂彷佛在他耳邊響起,那首歌是他年輕時的寫照,隻是這一切都已經成為過去。
如今的他在歲月洗禮下,早就磨去棱角,磨圓磨滑,剩下的就隻有抽離,寂寞感。
那怕他依然能為自己糊上一張張不同的臉孔,不同的笑語妙句,可仍然遮不去雙眼中的寂寞。
那是一種風霜的感覺,無法對人訴說的感覺,即使如何書桓他們也說不出口。
因為每個人的世界都不一樣,每個人對生活的領悟都不一樣。
海風徐徐的陽光下,光芒萬丈,可楚南歌的心隨著海浪起伏不定,沒有掙紮,沒有想法,就那樣靜靜看著天空,看著遠方,看著四周的人群和身旁笑語的人。
除了偶爾的插嘴外,再無多餘的話。
原本溫馨的氣氛被打破,方晴也不覺什麽。
小雲和傻豬兩人,一個豪爽,一個略顯呆笨,而這樣的她們,向來是炒熱氣氛的高手。
特別是那一件件舊事,糗事被揭破時,方晴更是笑得合不攏嘴,楚南歌除了無奈還是無奈,互相攻擊對方的舊事,向來是他們這些人的習慣。
例如喝醉酒抱著柱子在裝死不回家,抱著馬桶在吐,躺在樓梯上睡覺,輸拳輸酒後賴皮不喝等等事,簡直數不勝數。
一次出醜,最少得說個一頭半月,從來沒聽楚南歌說過這些的方晴,還是第一次聽到如此有趣的事。
“南歌,怎麽我認識你這麽久都沒聽說過。”
楚南歌溫柔地笑道:“沒什麽好說,就他們扯著不放,不說起我都忘了。”
“你說早十年認識你就好了,一定很精彩,現在的你一點都不好玩。”
看著方晴雙眼中的神色,看著活力四射的她,楚南歌心中暗道了一句,是啊,早十年就好了。
“早十年我可殘暴得很,小雲他們誰沒被我灌趴在路上睡覺,還得被我踩兩腳。”
廖文星轉頭哈哈大笑道:“哈哈哈,我還記得每天睡醒,頭都很痛,翹班很多次,小雲一直說要報仇。”
嬉嬉哈哈大笑中,小雲沒好氣的瞪了一眼廖文星,掐著他的手臂道:“你還好說,那時候你不幫忙就算了,還老是和南歌一起攻擊我,我出糗十有八九都是你的鍋。”
廖文星咧了咧嘴,嗤笑道:“誰叫你那時候囂張到連我都看不過眼,不針對你,針對誰?就是傻豬才會幫你,我又不傻。”
粉紅色比堅尼的傻豬聞言揚了揚拳頭道:“你才傻。”
“的確傻。”坐在傻豬身旁,穿著連身泳衣的雨傘掩著嘴輕笑道:“你看我不就沒事?換南歌的話來說就是,別多想,先當一回縮頭烏龜,等你們拚死拚活後再撿漏殺。”
眾人不禁沒好氣的瞪了一眼長髪及腰的雨傘,那時候她下班最晚,往往來到後,眾人都在半醉狀態,所以基本上勝者都是她。
就連喝酒喝得最凶最快最猛的強子都喝不過她。
無他,酒桌上的長途賽,未跑她已經贏了一半,誰能玩死一位半途加入的人,何況雨傘的酒量亦是不淺。
楚南歌看著一直隻知道叫雨傘的女子,輕聲笑了起來,他記得自己對她很有好感,隻可惜最終沒有在一起。
因為那時候,楚南歌不願有任何的束縛,隻想一個人在遊走,想做什麽就做什麽,想去那裏就那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