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鄭餘,今年十八歲,如花般的年紀,剛穿越了,沒錯,你沒看錯,我穿越了。


    剛打完遊戲,睡了一覺,然後我就穿越了,鬼知道是怎麽回事,而且這地方鳥不拉屎的,讓老子怎麽活啊?!好歹來個人吧啊喂!


    合上日記本,鄭餘歎了口氣,這個日記本和筆是穿越過來唯一哦不,唯二帶著的東西了。恩…對,還有身上的衣服。


    還有,誰能告訴我這個鬼稱號是怎麽來的啊啊啊啊!


    …


    “叮!恭喜宿主成功捕捉‘要發要發紅眼金剛兔’一隻,請做出以下選項。”


    1.清蒸(無材料)


    2.紅燒(無材料)


    3.爆炒(無材料)


    4.叫花兔(和‘叫花雞’原理相同)


    5.生吃


    6.燒烤一下就吃


    7.吃草


    8.吃樹


    這些個坑爹選項我也是服了,看了看任務上的倒計時,鄭餘想了想,覺得要是選擇4或者6的話,時間是不太夠。而7和8則完全是多餘了,兔子都逮到了,還吃什麽草啊。


    123則自動忽略。別說沒材料,就算有材料他都不會做的。


    生吃什麽的,這事兒貝爺不經常幹麽,而且看樣子都很美味。


    “所以,我選5。”


    鄭餘輕點屏幕,隨後屏幕瞬間消失。


    眼前的兔子不斷變化,最終剩下了一隻兔子腿。


    鄭餘深吸一口氣,舉起這隻兔子腿,“為什麽…特喵的會有馬賽克啊!!??!?!”


    整條兔子腿泛著紅光,看樣子應該是‘流血特效’,係統居然打上了馬賽克屏蔽,不得不說是蠻人性化的,點個讚。


    張口撕下來一大口肉,鄭餘津津有味的咀嚼起來。


    這兔子肉雖然是生的,但是味道確實是很不錯。有點煙熏的味道,肌肉有彈性,富含較勁,一點不像是生肉。


    “恩,味兒不錯。”


    一大條兔子腿很快便被吃得幹幹淨淨。


    “叮!”


    (這下子任務該通過了吧?)


    正與在心裏如是的想到。


    “因為兔子身體中富含大量寄生蟲和細菌,生吃更易感染,宿主死亡。”


    “臥槽?!”


    鄭餘,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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