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民們驚呆了,群眾驚呆了,林薇薇的粉絲驚呆了,笑薇薇及我是小白的粉絲也全部驚呆了!


    特別是那些喜歡悟空傳,但不喜歡壞蛋,喜歡壞蛋但討厭悟空傳的人,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這新聞......被黑客入侵了?要不然怎麽可能會報道這樣的新聞?這都是林薇薇?林薇薇怎麽可能這麽吊?這還寫歌,還唱歌,這竟然還搞起了?


    不過這些新聞,這些曝光,給林薇薇帶來的卻是人氣的增長,小白和笑薇薇的人氣疊加到林薇薇身上,這一下字竟然讓林薇薇衝到了二線上遊,離二線第一的位子,也就差了那麽兩個名次而已!


    但是於娜就歎了一口氣:“要是你不提前曝光你的身份的話,按照我的運作,說不定可以直接讓你到達一線明星的位子,但是現在可惜了!”


    林薇薇:“.......”


    林薇薇對這個人氣的提升已經很滿意了,因為網絡寫手雖然也算得上是明星,但是就算是至高神,也僅僅隻能算一個四線明星而已,因為網絡寫手一本很少在群眾麵前曝光,沒有曝光率,雖然是至高神,粉絲無數,但是在明星排行榜上排名就是上不去!


    林薇薇算是網絡寫手中,算是第一個衝破三線明星的,而且隱隱有突破一線明星的兆頭!


    而林薇薇關注的可不是人氣提升了多少,相比而言,她更在意自己的信仰之力漲了多少,老乞丐告訴她,她要是把周身信仰之力全部吸收完畢,突破到天靈三層應該沒問題。


    一個星期如期而過,而壞蛋是咋練成類,也到了尾聲,林薇薇把好幾部硬生生的壓縮到了一部,而且隻有將近二百萬字,內容不是很完美,但是林薇薇隻能做到這些了!


    大家知道了林薇薇就是我是小白之後,都在勸林薇薇別寫了,因為即使林薇薇打字這麽快,但是幾乎半個小時一章,甚至兩章,這樣就算林薇薇的身體是鐵打的,她也受不了啊!


    甚至有人說,即使林薇薇把壞蛋完本,他們也不會去看這本書的,當然,這隻是單純的關心林薇薇,希望她不要繼續寫下去了,她們怕林薇薇的身體出啥意外!


    但是林薇薇覺得做事要有始有終,既然自己選擇了這部,就應該把它寫完。


    令人大跌眼鏡的是,林薇薇竟然真的寫完了,將近二百萬字,在網文界也算是比較長的篇幅了!


    眾人唏噓!


    “壞蛋這本書沒事越看越上癮,這麽好的一本書就要下架了,實在是可惜啊!”


    “真不知道薇薇女神這一個星期拚命地把這本書完本是為了什麽?有那個閑空,還不如多寫幾首歌呢?”


    “不過薇薇女神打字的速度還真快,一個星期竟然寫了將近二百多萬字?這在網文界估計是前無古人,後無來者!”


    “薇薇女神的身體沒事吧?去醫院檢查一下吧?這一個星期更新將近二百萬字,肯定沒吃好也沒睡好,如果為了寫這本書把身體給累壞了,可就得不償失了!”


    “就是啊,薇薇女神去醫院檢查一下吧!”


    ......


    越來越多的人,關心林薇薇的身體,越來越多的人勸她去醫院檢查一下,對此林薇薇隻能發微博表示感謝,她自己的身體她能不知道嗎?別說一個星期不睡覺,就算是一年不睡覺,估計也沒啥事情,而且林薇薇這幾天來也不僅僅是在打字,其實在第四天的時候,她就在章心怡的幫助下,已經把所有的稿子給寫完了。


    而且是非常輕鬆的寫完了!畢竟是修真者,就算是一個整天和左右手談戀愛,談了二十年的老司機,也不可能有一個修真者的速度快啊!


    其實在直播的時候,林薇薇還沒有用自己最快的速度打字,如果他要是用自己最快的速度打字,估計會嚇傻一部分人,因為那樣的話,普通人可能根本看不清她的手......


    完本之後,趙星宇也來了信,他同意和天尚集團合作,林薇薇把合作的事情交給自己母親了,同時,拿出很多跨時代的設計界方案,比如藍牙耳機什麽的.....


    在這個世界,藍牙功能不是很普及,隻有個別的高端手機支持藍牙功能,而且藍牙耳機,還真沒有人往這個方向研究!


    當然人,合作自然少不了葉家!


    安排好一切之後,這簽證護照啥的也都辦好了,於是就出發去了美國!


    林薇薇沒有和國際學生交流會一起去,她想先去美國玩兩天,所以就先出發了。


    其實林薇薇還真有點怕坐飛機,雖然她在國內坐飛機不要錢吧,但是做飛機....萬一再遇到劫機的了咋辦


    林薇薇選的是頭等艙,反正無論是經濟艙還是頭等艙機場都不會收林薇薇的錢,估計就算林薇薇想做駕駛艙,都沒多大的問題!


    有專業的人員鑒定過林薇薇開飛機似的視頻,視頻上顯示,林薇薇對飛機的操作熟練程度,不亞於一個開飛機開了二三十年的老飛行員!華夏航天局的人都想邀請林薇薇去做飛行員!


    這可是華夏少有的人才啊!


    頭等艙的人不多,除了林薇薇和於娜之外,就隻有一個西方女孩,女孩十八九歲的樣子,很漂亮的樣子,到是沒認出來林薇薇,但是她倒是一臉熱情的用憋嘴的中文和林薇薇和於娜聊天!


    “這位妹妹,你們華夏真是太美了,我很喜歡這裏,你到美國,是去旅遊嗎?”


    對方可是一位西方美眉哎,人家主動和她聊天,林薇薇正求之不得呢,於是倆人就聊了起來,大有一副相見恨晚的樣子!


    在女孩的口中,林薇薇得知,這個女孩名叫露莎,巧了,這個她也是一個歌手,但是不是很出名,在美國算是一個五六線的樣子。


    這一次來華夏,主要是為了參加華夏的一個歌曲選秀節目,她特別喜歡華夏文化,所以就想來華夏發展,她的經濟人不同意,連漢語都說不清,還去華夏發展?嗬嗬噠.......就連她的簽約公司也是反對的,這次來華夏參加選秀節目,是她自己偷偷來的,結果連淘汰賽都沒過,就被刷下來了。


    其實也不能說露莎唱歌不好聽,但是問題是她參加的節目是“華夏的歌”


    華夏的歌在華夏算是一個比較火的綜藝節目了,收視率比超級新人也差不了多少,這個節目主要是發掘一些優秀的華夏歌曲。


    露莎參加這個節目自然是選擇的華夏歌曲,她很喜歡林薇薇的那首明天會更好,而且唱得很好,但是為啥被淘汰了呢?


    因為露莎唱著唱著就變味了,前幾句還好,後麵的盧露莎竟然忘詞了!


    這也不怪她,本來她的中文說的就不咋地,好在沒有造成尷尬,露莎把忘詞的部分用英語唱了起來。


    雖然露莎用英語唱歌唱得更好聽,那麽問題來了,這個節目的目的就是發掘有潛力的華夏歌曲,要不然怎麽叫華夏的歌?


    而露莎除了前幾句唱的好不錯之外,後麵的全部都是英文,評委老師自然不可能讓她晉級啊!


    於是露莎就回國了,相信她的經紀人現在一定是急瘋了!


    聽了露莎的話,林薇薇很奇怪,自己的明天會更好這麽有名?一個外國女孩竟然喜歡聽?


    林薇薇說道:“這首明天會更好很有名嗎?”


    露莎回答:“這首歌是一個華夏人唱的,叫什麽......李薇薇?和你的名字還真像,這首歌有英文版本,漢語版本,還有粵語版本,我自然是最喜歡聽英語版本的!”


    “而這首歌在我們國家也是十分受歡迎的,還有李薇薇那首“.end”也非常流行!對了,你認識李薇薇嗎?聽說她在你們華夏很火的樣子?”


    林薇薇:“.....”


    於娜也是一臉無語:“.......”


    周圍的空姐想笑不出來........


    “李薇薇啊,我不認識,我們華夏的歌手就沒有叫李薇薇的,而這首明天會更好卻是林薇薇的歌!”


    “林薇薇?這名字聽的好耳熟啊?”


    求林薇薇的心理陰影麵積,於娜一臉無語......


    “姐姐,再重新介紹一下我自己,我姓林,名薇薇......”林薇薇又說道。


    這次露莎長大了嘴巴:“什麽?你竟然是林薇薇?唱明天會更好的那個?”


    林薇薇點了點頭,有些驕傲的說道:“確實是我的作品!”


    “啊,妹妹,你好厲害啊.....”露莎,瞬間激動了起來!


    ........


    這一路上有個伴也不錯,到了美國之後,由於林薇薇先國際學生交流組的人來了幾天,所以國際學生交流組的人還沒來,露莎熱情的邀請林薇薇去自己家住!


    但是這怎麽好意思呢?想著自己和露莎認識還不到一天,雖然在飛機上聊的很開心,但是畢竟不是很熟不是?這就去人家家?.....那就去吧!露莎可是一個美女啊!


    還能省幾天住宿費呢!


    於是林薇薇就和於娜跟著露莎去了她家!


    這走在大路上,都是老外,林薇薇一時間還不適應,這算她兩輩子以來第一次走出國門!


    但是在這個國家,可就沒人認識林薇薇,所以走在大家上的回頭率雖然很高,但是大部分人都是看美女的......


    很快,到了露莎的家。


    露莎的家庭條件還算不錯,應該是個富二代,要不然一個五六線的明星,怎麽會在美國最繁華的城市買一套別墅?


    但是露莎卻說道,這房子是她租的.......


    好吧,租的......


    “這房子是我一個朋友的,所以租金不是很貴,要不然我也祖不起這麽好的房子啊!”露莎說道。


    其實林薇薇還真有些向往美國人那種開放的生活,就拿房子來說事,在華夏,很多人奮鬥了一輩子,就是為了買一套房子,當房子下來之後,人也老了,還沒享受幾天呢,就奔西了!


    但是美國人不同,美國人不會把房子看的太重,有些人甚至願意去租一套房子,也不會去買,買多浪費錢啊!反正房子這東西生不帶來死不帶去的。所以美國人不會為了一套房子而辛苦勞累大半輩子!


    露莎的家可不隻住著她一個人,還有露莎的經紀人,一個四十多歲的女人,露莎管她叫阿姨。


    “我的小姑奶奶,你這一個星期去哪玩了啊?也不告訴我一聲.....咦,來客人了?”露莎的經紀人看到了林薇薇兩人


    露莎笑著對經紀人介紹道:“我這幾天去華夏玩了,在回來的路上遇到了她們兩個,這位是華夏的以為很火的明星,叫做林薇薇,你不是很喜歡聽那首明天會更好?那首歌就是林薇薇的作品!”


    “這一位是薇薇妹妹的經紀人,於娜!”然後露莎又介紹了自己的經紀人:“這是我的經紀人,金迪莎!”


    金迪莎聽到這個女孩是林薇薇的時候,她愣了一下!


    金迪莎很喜歡聽那首英文版的明天會更好,所以她就對這個華夏女孩產生了濃濃的興趣,金迪莎知道林薇薇是個創作型歌手,而且還會寫英文歌曲,而且寫的還不錯!


    金迪莎沒想到這個創造形的才女竟然來了美國?還是帶著經紀人一起來的?還遇到了露莎?還和露莎成為了好朋友?


    本來因為露莎自己一個人一聲招呼都不打的跑去了華夏,金迪莎還想說道說道露莎呢,但是這家夥,竟然帶來了一位能寫歌的搖錢樹啊!


    一個歌手,想要出名,最重要的就是歌曲的質量了,像露莎這種不喜歡被潛規則的,即使長得再漂亮也很難上位,沒人包裝她,也沒人給她寫經典的歌曲,這樣就出不了名,但是露莎竟然認識了林薇薇?


    金迪莎不僅聽過林薇薇唱歌那幾首英文歌曲,就連林薇薇給章心怡寫的英文歌曲,金迪莎也聽了,聽過之後頓時驚為天人.....這歌曲的質量,也太高了....


    所以,金迪莎認為,林薇薇就是一個,可以寫出經典歌曲的搖錢樹!和她打好關係,給露莎寫幾首歌,還愁火不了?


    林薇薇倒是不曉得,在美國認識自己的人不多,但是在編曲作詞界,認識她的人,還是很多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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