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廢話,我要知道的是金毛浣熊現在的行情。”莫路見店員吹噓了一分鍾還不打算進入正題,當即不耐煩的問道。


    店員見莫路不想聽了,當即解答道:“是這樣的,作為冒險者,您想必也知曉金毛浣熊在鎮上的價值,我也不瞞您,市場上絕對是供不應求,我們店給出的價格,我敢保證是鎮上最好的。”


    “一隻至少二十銀幣以上!”


    莫路聽完店員所說,笑了笑道:“哦是麽,價格是鎮上最好的?那我可要好好比對一下才行。”


    說著,莫路就牽著馬,似乎想要去其他野獸商店瞧瞧。


    店員一愣,他沒想到莫路就連討價還價的程序都不走,直接要去其他野獸商店,頓時有些急了。


    他給出的價格確實不低了,但也隻是市麵上的常規價格,作為店員,他必然會留有一點客人還價的餘地。


    其他的野獸商店同樣會給出這個價,甚至還會高上一些。


    金毛浣熊在野外並不容易遇見,也很難狩獵到,若能夠幫助自家商店拿下這幾隻金毛浣熊資源,完全可以在近期策劃一場關於金毛浣熊的銷售活動,以此提高商店在鎮上的知名度以及品牌。


    不能讓這小子走,若是被其他野獸商店得到這幾隻金毛浣熊,對方肯定也會大張旗鼓的宣傳做策劃,這對他們必然會非常不利。


    “客人請留步!”


    莫路隻見那名店員突然滿頭大汗的跑到他身前攔住了他。


    “我覺得這個價格,我們還能再談一談......”


    “嗬嗬。”莫路麵上笑意不變,道:“如果你能給出讓我滿意的價格,那麽我也懶得再去一家家野獸商店詢問了。”


    “是是是,一定讓您滿意。”店員放低姿態忙點頭,也沒有之前的從容樣子了。


    一些進出店門的冒險者,在見到這一幕後,也都是好奇的側目。


    稍微動腦子想想就能夠知道,能夠讓店員如此挽留,這個牽馬的小夥子手裏必然有稀有的野獸屍體。


    “呦,生麵孔啊,這趟收獲不錯吧。”一個糙大漢路過時,十分自然熟的對著莫路打了個招呼。


    “還可以吧,運氣好呢。”莫路點點頭,笑著做出回應。


    這些人都以為莫路是鎮上的一名年輕冒險者,誰有能想到他過兩天就要回學校上課了。


    就這樣,莫路被迎進了野獸商店,見到了店長。


    經過一番洽談,得到了一份不錯的收購價格。


    地刺鼠三個銀幣,兩隻豺犬屍體一共八個銀幣,最後是四隻金毛浣熊屍體,價格都不一。


    一隻是二十三銀幣,一隻是二十六銀幣,剩下兩隻體型稍大些的均是一口價三十銀幣。


    賣出這批野獸屍體後,他得到的價值總和是一百二十個銀幣。


    可以說,這輩子莫路都沒有見到過如此巨額的一筆金錢。


    哪怕他父母尚在,也從沒有過上百銀幣的積蓄。


    怪不得冒險者這個職業盡快大家都知道非常危險,一不小心就會死在野外。


    但每年依然會有大量的人成為冒險者,外出狩獵野獸。


    畢竟高風險的職業,也帶來了高回報。


    像莫路這樣,一旦狩獵到珍稀的野獸,瞬間暴富就不僅僅隻是夢想而已了。


    另外,金毛浣熊果然非常值錢,在得到這份價格表時,莫路心中的第一反應就是再去一趟逆風平原,找找到那窩浣熊群。


    反正那頭浣熊王已經被他給幹掉了,剩下的浣熊對於他的骷髏戰士來說,並不能構成怎樣的威脅。


    要不是他的召喚物在死後,屍體會自行消散,他甚至可以喪心病狂的通過召喚浣熊,然後自己宰了拿去賣錢。


    一隻至少價值二十銀幣以上,而成本則是一個召喚幣和一顆堅果,怎麽算都是劃算的。


    但可惜,這個方法行不通,他的那隻小骷髏陣亡後,那些被浣熊王分解的骨頭都在之後被自動收回了,完全的消失匿跡。


    “那麽合作愉快,今後你有什麽獵物收獲都可以來找我們,絕對都是市場以上的價格。”店長笑著和莫路握了握手,說道。


    莫路隨口應下,如果價格合理,他確實如他之前所說,懶得再一家家野獸商店比對過去了。


    婉拒了店長的之後想要籠絡他的飯局,離開了這家商店。


    將馬寄放回馬場,當然需要支付一點管理費。


    “辛苦了。”安撫了一會兒馬後,莫路就回到了壇子小屋。


    洗去一身的風塵與疲憊,慵懶的上到了樓頂吹風。


    回顧今天的狩獵,在遭遇到金毛浣熊群時,確實非常危險。


    如果那時骷髏戰士沒能擊殺掉那頭浣熊王,他可能就要交代在那裏了。


    “真是不容易呢。”莫路喃喃自語道。


    拋了拋手中的錢袋子,錢幣在其中發出清脆的響聲,甚至悅耳。


    這就是他一天狩獵的回報。


    打開錢袋,在二十來個銀光閃閃的銀幣中,一抹金光分外惹眼。


    這是一枚金幣,價值一百枚銀幣。


    作為價值更高的一種貨幣,莫路也是第一次得到,之前甚至就連見都沒有見到過。


    “如今,我應該算是有錢人了吧。”莫路自語道。


    在鎮上,擁有金幣就是有錢人的象征,哪怕隻有一枚,但卻相當於擁有了一百枚銀幣。


    足夠普通的一家三口在鎮上什麽都不幹生活幾年了。


    莫路並沒有忘記這筆錢財是靠自己的召喚物得來的,所以他並不打算守著這筆錢,而是想要靠這筆錢召喚第二隻屬性不錯且有成長潛力的金毛浣熊。


    不像是骷髏戰士,金毛浣熊他完全可以平時就帶在身邊,警戒於可能會出現的危險,類似於保鏢一般。


    當然,這也有一定的問題,比如金毛浣熊本身的價值外人都知道,難保莫路在鎮上養著這麽一隻寵物不會被人看上。


    不過比較違禁品骷髏戰士而言,金毛浣熊作為寵物這一身份至少隻是被人惦記,而不是會為他招來禍事。


    就算當下擔心惹麻煩,今後也可以嚐試召喚,反正現在作為在校的學生而言,也很少會招惹到什麽麻煩事。


    “今天的夜景也依然美麗呢。”莫路放鬆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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