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到現在,發現自己不知不覺地寫偏,寫得無比別扭。


    我隻是想寫一本無腦歡樂的同人,卻寫偏成了枯燥的說理文章,這已然影響到了這本書輕鬆、荒誕的主基調。


    每次寫完一個小副本,評論區裏必然會出現兩種截然不同的論調。


    主角殺海賊,會有人說主角是殺人魔;


    主角放過某人,又會被人說是跪舔、聖母。


    兩種思路都十分極端,一邊想看的是真正的聖騎士,另一邊則是要求主角變成加強版赤犬。


    為了盡量避免被懟,我不得不在文中一次又一次地強調主角的態度和理念——


    要升級,就必須殺人,這種機製注定了他不可能是什麽聖騎士。


    而殺人,主角肯定會殺他認為能殺的人。


    但是主角自己也隻是一個複雜而多變的人,會被利益、喜好、心情等各種因素影響自己的判斷。


    所以他根本不可能成為某些人眼中期待的絕對冷酷無情的執法機器。


    ..................


    一個正常人,怎麽可能那麽極端、那麽完美、能顧及到方方麵麵?


    每個人都是愚蠢、粗鄙、有缺陷的。


    ..................


    然後....


    我終於發現不對勁了——


    我tm在書裏解釋這些東西做什麽?


    什麽人該死、怎樣的罪行該死,這種問題連現代法律都不一定能保證絕對公平公正沒有差錯。


    就算是法院的判決,都不可能讓每一個人都讚同。


    我一個碼字的,怎麽可能說得清楚?


    我隻能寫我覺得對的事。


    而人也隻會相信自己已然相信的事情。


    所以無論主角怎麽做,在同我理念不合的人眼中都會是錯的。


    而我卻為了說服這些本就無法說服之人,在文中裏摻雜了那麽多個人理念的內容,把自己的風格都寫沒了。


    ..............


    總而言之...


    我隻想寫點荒誕不經而歡樂有趣的故事,僅此而已。


    所以不管以後怎麽被懟...


    我都不會再寫這些東西向質疑者解釋主角的行為了。


    這樣子影響這本書本身的趣味性、影響讀者的閱讀體驗,更影響我本人的寫作熱情。


    .............


    額...


    碼字這東西熱情是很重要的,真懷念我當年3000收藏撲街還能一天三更、四更的滿腔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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