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識沉入係統,樂明仔細的查看了起來,這係統到底是幹啥的?啥叫養成化?


    看過才明白,所謂的養成化,便是將自己的身體給數據化,就跟玩兒單機遊戲一樣,從此以後再也不用擔心瓶頸問題,而且還不用擔心走火入魔,最妙的是,自己從此以後也是有了血條的人,隻要不死,還有一絲的血,都可以通過嗑藥補滿狀態。


    至於這個養成係統,卻是一套練武輔助係統,宗旨是將自己培養成舉世無雙,英明神武,風流倜儻,女人見了想脫褲子,男人見了想叩拜的天下第一大俠。


    具體用法這破係統語焉不詳,不過有一點是可以肯定的,從此以後自己就是武曲星下凡,天資好的不要不要的。


    試驗一下,樂明前世的時候,知道一門武功,叫做鐵掌功,乃是現代頂了尖的一門武學,修煉難度極高,非數十載童子功不能練成,樂明前世研究了許久,始終不能入門,這時拿出來驗證一下係統功能正合適。


    這鐵掌功,並不是什麽掌法,它既不是內功也不是外功,而是用特殊運勁方法鍛煉手掌,使手掌平時與常人無異,靈活度不減,但一旦運勁,卻能硬如鋼鐵,刀劍難傷,而且對拳法掌法還有加成,當真是妙用無窮,隻是現代社會打拳一般都帶著手套,而且也沒有什麽空手接白刃的機會,頗有些雞肋,可放到這江湖之中,卻是一套想當實用的功夫。


    想到就做,樂明運勁雙手,開始嚐試這鐵掌功的修煉,發現果然在腦海中顯示出了熟練度的進度條,前世鑽研許久始終無法入門,這次卻是輕而易舉,而且修煉起來完全沒有一點難度。


    以此觀之,這係統果然了得。隻是更多的妙用,卻要以後慢慢探索了。


    經過打聽,樂明才知道,此時乃是大明正統十年,正是大明王朝最鼎盛的一年,也因此,其實瓦剌隻能散兵出動打打草穀,並沒有成建製的大局扣邊。


    他前世便是一個習武的天才,要不然也不可能成為拳王,對武學有著極大的興趣,這下來到了六百年前,一個俠士滿地走的時代,又有金手指在身,自然要好好在這江湖裏走上一遭。


    於是,樂明一人牽著那兩個瓦剌的戰利品,獨自一人,醉步牽馬,平野客宿,走起了江湖路,此一去,江湖中便再也容不下別的名字了。


    初出江湖,樂明看著這六百年前的風景,隻覺得無處不新鮮,無處不新奇,抬眼望去,隻見一酒樓頗為富麗堂皇,突感腹中饑餓,便邁步走了進去。


    “客官裏邊兒請,您吃點兒什麽?”


    樂明道:“有什麽拿手好菜直管做來。”


    不一會兒,樂明的桌前便擺了四碟八碗十二個菜,樂明運筷如飛,風卷殘雲一般的,吃了個肚皮溜圓。


    填飽了五髒廟,樂明高喊一聲:“小二,結賬。”


    那小二跑過來低頭哈腰道:“誠惠,一共是一兩銀子”、


    樂明道:“巧了,身上卻是沒有帶錢,我外邊有兩匹馬,你便隨便拿走一匹吧,我算你十兩銀子,你倒找我九兩,可好?”


    這古代,馬匹的價值可一點不輸於現代的汽車,還是頂級跑車的那種,樂明這馬別說十兩,便是一百兩也值了,隻是他素來對金銀之物沒什麽在意,再加上他人生地不熟,也不知道這馬能往哪賣,這般抵給這酒店,也算是圖個省事。


    本以為,這天大的好事兒,那店小二肯定得美死,卻不想,那小二卻是麵色大變,看上去極為為難,扭捏在一旁,好似十分不願。


    樂明卻是詫異,開口道:“怎們,莫非你覺得我一匹馬,竟然不值十兩銀子不成?”


    那店小二連忙賠笑道:“客官說笑了,這等上好的馬匹,那是再值錢不過的,如何不值區區十兩銀子,隻是。。。朝廷早有律法,非馬市不可交易馬匹,似這等戰馬,更是非軍中不能騎乘,卻不知客官是從何而來?”


    明朝缺馬,因此對馬匹的管理自然極嚴,不是達官貴人,普通百姓休想騎乘,便是有錢也沒地方買去,此時,店小二已經將樂明當作逃兵之流了,這明朝對逃兵管理可是極嚴格的,他又如何敢收這軍馬?


    樂明卻是有些怒了,當即一拍桌子,開口道:“小爺昨日碰到了瓦剌打草穀,當場殺了一支小隊,這才弄得這馬匹,你當小爺是那作奸犯科之人不成?”


    說著,樂明便把那兩名瓦剌士兵的一些隨身之物往桌上狠狠一摔,頗帶幾分威勢的瞅著那小二。


    那小二此時卻是緊張極了,這一句給他噎的不輕,一時間僵在那裏,不知如何是好,想要結果桌上那些東西看看真假,卻是不敢,想要幹脆去牽馬,又覺得不妥。


    這時便聽樓上響起一頗為雄厚豪邁的聲音道:“你這小二,好不曉事,你看那馬頭大頸短,體魄強健,胸寬鬃長,皮厚毛粗,分明是地道的蒙古馬,還有何疑慮,似這般殺瓦剌的小英雄,如何敢欺他落難,今日你要是敢牽這馬,信不信爺爺砸了你的鳥店。這位小兄弟的賬算在我頭上。”


    那小二聽得這話,不但不惱,反而如蒙大赦,這天底下沒有白撿的便宜,這蒙古馬豈是這般好收的?便是收了也是落在掌櫃的手裏,跟自己又有啥關係,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既然有人付賬,他自然不會多話,連忙衝二樓說話的人行了一禮,又朝樂明深深鞠了一躬,急忙退下了。


    樂明朝二樓一看,隻見一魁梧大漢,端坐在椅子上,濃眉大眼,高鼻闊口,一張四方國字臉,頗有風霜之色,顧盼之際,威勢十足,不由心中暗歎道:“好一條好漢”


    那大漢開口道:“小兄弟能殺退瓦剌,想來也是吾輩中人,我李楓一聲最好交朋友,你若不嫌棄,便上來陪我喝上一杯,如何?”


    看這大漢的氣質作派,妥妥的江湖人,樂明初入江湖對這江湖半點沒有了解,這下有人相邀,自然沒有拒絕的道理,當下行了一禮,也不扭捏,邁步而上,坐在了這大漢的對麵,跟他喝了起來。


    觥籌交錯,三杯兩盞下肚,兩人也熟絡了起來,甚至交談也頗為投機,隱隱有相見恨晚之感。


    兩人熟絡之後,樂明問道:“李大哥來這小鎮,可是有什麽事情要做麽?”


    李楓道:“不錯,我來此是要與人比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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