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軍法不是作生意,當然沒得談。
雷遠直接拒絕了甘寧,而他的部屬們開始向前威逼。
那是真正的威逼,甚至可以說是作戰的準備,絕非花架子,甘寧看得出來。負責具體指揮的,是站立在校場後方的郭竟,隨著他低聲下達指示,一個個傳令兵沿著校場邊緣奔走,將原本從江州城各處匯集過來,部伍散亂的雷氏部曲一點點地微調。
適才甘寧仗著抓了一個違背軍法的雷氏部曲什長,有些疏忽了,這時候注意力轉回來,才發現整座校場的局勢已經不同。
弓弩手就位,槍矛手就位,刀盾手就位。甚至在甘寧身後的郡府裏麵,也開始傳來將士們快速接近的甲葉鏗鏘聲。
在火光的掩映之下,上千將士們毫不掩飾地調整隊列,也毫不掩飾己方的高度戒備。甘寧毫不懷疑,自家的部屬們再敢亂說亂動,立即就會被斬殺於當場。
這些部屬們追隨甘寧時間最長的,已經有二十多年。他們一起縱橫在大江之上肆意劫掠,一起轉戰荊州、江左,每個人都是殞身不恤、談笑赴死的好漢。甘寧常常感歎自己一個人的精力終究有限,所以他始終隻能糾合起這樣規模的力量,固然剽悍酷烈、敢鬥敢殺,數量卻難免少了一點。
但今天甘寧看到了完全不同的治軍手段。
雷遠的個人勇武,放在甘寧麵前不值一提,想必在將士眼中也沒什麽威風;他不擅飲酒,極少參與飲宴遊玩,遠不如甘寧那樣重視與麾下將士的親密往來;他行事繁瑣細密,總是不斷拿各種東西來約束部下,據說在宜都的時候,一個月裏推行的部曲運作條例多達六十條,號稱每日兩更全勤,從武器甲胄的保養管到吃飯喝水的須知,還勒令基層將士們熟讀牢記,以致苦不堪言。
這樣的治軍方法,幾乎每一方麵都是與甘寧習慣的套路反著來。所以甘寧雖然身為雷遠的副將,卻素來對廬江雷氏部曲的戰鬥力不以為然。
尤其在甘寧投入左將軍麾下,隨同雷遠一起深入巴西以後,他發現無論對抗徐晃,還是奪取江州,都是自己發揮其超群勇力對抗敵軍主將,而雷氏部曲中那些校尉、司馬們,老實說乏善可陳,並沒有什麽突出的地方。
軍隊當中? 分別高下的唯一途徑就是戰鬥力的比拚。之所以甘寧選擇在奪取江州的當日悍然屠殺嚴顏滿門? 有一部分原因便是甘寧覺得雷遠必然依賴他的勇武? 因為依賴? 也就必然寬待。
可現在的情況顯然與預想不同。雷遠並沒有表現出對甘寧所部的特別依賴? 或者說,哪怕他有所依賴,也不會因此而寬縱軍法上的要求。
就在片刻之前,他理直氣壯地殺死了自家部曲中違反軍法的七個人? 與此同時,他的部下們沒有人求情? 沒有人表示哪怕一丁點的異議!
甘寧青年以後? 頗曾讀書。他記得《尉繚子》中曾說,“古之善用兵者? 能殺士卒之半,其次殺其十三? 其次殺其十一。能殺其半者,威加海內;殺十三者,力加諸侯;殺十一者? 令行士卒。”如雷氏部曲這般,至少便是令行士卒之軍。
這代表雷遠對軍法的要求已經滲透到了這支軍隊的骨子裏? 他還有一整套的辦法來作為支撐。這樣一支軍隊在戰場上會多麽可怕?
直到今天之前,甘寧還覺得自家在公安城外若能放手一搏,未必就會被雷遠打敗,但這時候他忽然有點明白過來:他所熟悉的那套領兵的手段,能夠用好數十人、數百人,但雷遠所推行的,才是足以統領數千乃至數萬人的辦法。
或許雷遠離開了雷氏部曲的支撐就什麽也不是,但隻要他和他的部曲、和他的龐大地方勢力捆綁在一處,甘寧的力量根本無法與之相提並論,更不要妄想與之對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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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情況下,懇求又有什麽用呢?雷遠已經支撐起如此令行禁止的體係,就絕不可能網開一麵、自挖牆角。
雷遠平靜地看著甘寧,什麽話也不說。
而甘寧的臉色越來越沉重。他慢慢地鬆開攀住雷遠臂膀的雙手,後退一步。
雷氏部曲們繼續逼近,越過兩人對話的位置。幾名甘寧的部下開始罵罵咧咧,有人擺出反抗的姿態,立即被十七八杆長槍兜頭蓋臉地逼住,分毫動彈不得。
隨即執法隊如狼似虎向前,將跟隨甘寧從郡府中出來的數十人全都拖到校場中央。
校場之內,近千將士甲胄鮮明,刀槍銳利;校場外圈,摻雜著益州民伕的部隊陸續匯合過來,民伕們的紀律性稍微差一些,雖然不敢大聲喧嘩,低聲言語的響動卻嗡嗡不止。
有人壓著嗓子問:“不是打贏了麽?為何還要殺人?殺的是誰?”
領隊的都伯道:“雷將軍入城之前頒下三條軍令,你可記得?”
“不得濫殺、不得擾民、不得縱火?”
“正是。適才殺的,便是廬江雷氏部曲中,違抗軍令、入室劫財的七個人;此刻要懲治的,則是甘將軍所部,濫殺嚴太守家眷的那一批。”
“卻不知怎麽個懲治?”
“甘將軍解職,那些部屬們,全都杖責一百。”
“杖責一百!那豈不是……真是軍紀森嚴……”
甚至連校場遠處,各個裏坊的綿延牆頭,也開始有百姓小心翼翼地探頭觀看。
眾目睽睽之下,田漠親領人手,挨個行刑。
甘寧的服軟求懇發揮了一點效果,此前隨他在郡府中大肆屠殺的,合計四十七人,其中有十二人在戰鬥中受了不輕的傷,斷然熬不過一百軍棍。這十二人權且寄下,其餘三十五人,五個一批,輪流來。
軍棍行刑,較之於斬首還要殘酷的多。粗長的軍棍起落不休,受刑的將士有的慘叫,有的呻吟,大多數咬牙不語,最後全都氣息奄奄。軍棍上很快就沾了血,每次抬起,甚至還帶起破碎的、黑紫色的皮肉……這是紮紮實實的一百軍棍,是能活活打死人的!
軍法尉大聲報數,田漠麵色如鐵,緩步巡行其間。
第一批受刑的五人當場死了三個,剩下兩個血肉模糊的傷員被拖到另一邊,自有醫官為之緊急救治。
雷氏部曲當中,每百人配備專門的衛生員,並有士卒三五人學習過簡單的外傷處理。每個校尉麾下,則有專門的醫官若幹。有罪必懲,這是軍法;有傷病必得救治,這也是軍法。
而在田漠這邊,動作不停,一聲令下,帶出第二批受刑之人。
這一批被當場打死兩個。
負責施刑的軍法隊士卒換了兩班,俱都胳臂酸軟。田漠一聲令下,原本報數得上前負責施刑。
第三批又打死了兩個。
待到第四批的時候,全軍莫不失色,在外圍觀看的民伕或百姓,甚至有驚駭哭泣出聲的。此時甘寧部下最凶悍的士卒都忍不住腿軟。軍法隊出了十個人,將他們拖到校場中央,繼續行刑。
甘寧滿頭大汗,以手遮麵,不忍觀看。
而雷遠按劍而立,神色絲毫不變。
待到天色微明,三十五人執刑完畢,當場杖斃十七人。全城、全軍為之肅然。
雷遠直接拒絕了甘寧,而他的部屬們開始向前威逼。
那是真正的威逼,甚至可以說是作戰的準備,絕非花架子,甘寧看得出來。負責具體指揮的,是站立在校場後方的郭竟,隨著他低聲下達指示,一個個傳令兵沿著校場邊緣奔走,將原本從江州城各處匯集過來,部伍散亂的雷氏部曲一點點地微調。
適才甘寧仗著抓了一個違背軍法的雷氏部曲什長,有些疏忽了,這時候注意力轉回來,才發現整座校場的局勢已經不同。
弓弩手就位,槍矛手就位,刀盾手就位。甚至在甘寧身後的郡府裏麵,也開始傳來將士們快速接近的甲葉鏗鏘聲。
在火光的掩映之下,上千將士們毫不掩飾地調整隊列,也毫不掩飾己方的高度戒備。甘寧毫不懷疑,自家的部屬們再敢亂說亂動,立即就會被斬殺於當場。
這些部屬們追隨甘寧時間最長的,已經有二十多年。他們一起縱橫在大江之上肆意劫掠,一起轉戰荊州、江左,每個人都是殞身不恤、談笑赴死的好漢。甘寧常常感歎自己一個人的精力終究有限,所以他始終隻能糾合起這樣規模的力量,固然剽悍酷烈、敢鬥敢殺,數量卻難免少了一點。
但今天甘寧看到了完全不同的治軍手段。
雷遠的個人勇武,放在甘寧麵前不值一提,想必在將士眼中也沒什麽威風;他不擅飲酒,極少參與飲宴遊玩,遠不如甘寧那樣重視與麾下將士的親密往來;他行事繁瑣細密,總是不斷拿各種東西來約束部下,據說在宜都的時候,一個月裏推行的部曲運作條例多達六十條,號稱每日兩更全勤,從武器甲胄的保養管到吃飯喝水的須知,還勒令基層將士們熟讀牢記,以致苦不堪言。
這樣的治軍方法,幾乎每一方麵都是與甘寧習慣的套路反著來。所以甘寧雖然身為雷遠的副將,卻素來對廬江雷氏部曲的戰鬥力不以為然。
尤其在甘寧投入左將軍麾下,隨同雷遠一起深入巴西以後,他發現無論對抗徐晃,還是奪取江州,都是自己發揮其超群勇力對抗敵軍主將,而雷氏部曲中那些校尉、司馬們,老實說乏善可陳,並沒有什麽突出的地方。
軍隊當中? 分別高下的唯一途徑就是戰鬥力的比拚。之所以甘寧選擇在奪取江州的當日悍然屠殺嚴顏滿門? 有一部分原因便是甘寧覺得雷遠必然依賴他的勇武? 因為依賴? 也就必然寬待。
可現在的情況顯然與預想不同。雷遠並沒有表現出對甘寧所部的特別依賴? 或者說,哪怕他有所依賴,也不會因此而寬縱軍法上的要求。
就在片刻之前,他理直氣壯地殺死了自家部曲中違反軍法的七個人? 與此同時,他的部下們沒有人求情? 沒有人表示哪怕一丁點的異議!
甘寧青年以後? 頗曾讀書。他記得《尉繚子》中曾說,“古之善用兵者? 能殺士卒之半,其次殺其十三? 其次殺其十一。能殺其半者,威加海內;殺十三者,力加諸侯;殺十一者? 令行士卒。”如雷氏部曲這般,至少便是令行士卒之軍。
這代表雷遠對軍法的要求已經滲透到了這支軍隊的骨子裏? 他還有一整套的辦法來作為支撐。這樣一支軍隊在戰場上會多麽可怕?
直到今天之前,甘寧還覺得自家在公安城外若能放手一搏,未必就會被雷遠打敗,但這時候他忽然有點明白過來:他所熟悉的那套領兵的手段,能夠用好數十人、數百人,但雷遠所推行的,才是足以統領數千乃至數萬人的辦法。
或許雷遠離開了雷氏部曲的支撐就什麽也不是,但隻要他和他的部曲、和他的龐大地方勢力捆綁在一處,甘寧的力量根本無法與之相提並論,更不要妄想與之對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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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遠平靜地看著甘寧,什麽話也不說。
而甘寧的臉色越來越沉重。他慢慢地鬆開攀住雷遠臂膀的雙手,後退一步。
雷氏部曲們繼續逼近,越過兩人對話的位置。幾名甘寧的部下開始罵罵咧咧,有人擺出反抗的姿態,立即被十七八杆長槍兜頭蓋臉地逼住,分毫動彈不得。
隨即執法隊如狼似虎向前,將跟隨甘寧從郡府中出來的數十人全都拖到校場中央。
校場之內,近千將士甲胄鮮明,刀槍銳利;校場外圈,摻雜著益州民伕的部隊陸續匯合過來,民伕們的紀律性稍微差一些,雖然不敢大聲喧嘩,低聲言語的響動卻嗡嗡不止。
有人壓著嗓子問:“不是打贏了麽?為何還要殺人?殺的是誰?”
領隊的都伯道:“雷將軍入城之前頒下三條軍令,你可記得?”
“不得濫殺、不得擾民、不得縱火?”
“正是。適才殺的,便是廬江雷氏部曲中,違抗軍令、入室劫財的七個人;此刻要懲治的,則是甘將軍所部,濫殺嚴太守家眷的那一批。”
“卻不知怎麽個懲治?”
“甘將軍解職,那些部屬們,全都杖責一百。”
“杖責一百!那豈不是……真是軍紀森嚴……”
甚至連校場遠處,各個裏坊的綿延牆頭,也開始有百姓小心翼翼地探頭觀看。
眾目睽睽之下,田漠親領人手,挨個行刑。
甘寧的服軟求懇發揮了一點效果,此前隨他在郡府中大肆屠殺的,合計四十七人,其中有十二人在戰鬥中受了不輕的傷,斷然熬不過一百軍棍。這十二人權且寄下,其餘三十五人,五個一批,輪流來。
軍棍行刑,較之於斬首還要殘酷的多。粗長的軍棍起落不休,受刑的將士有的慘叫,有的呻吟,大多數咬牙不語,最後全都氣息奄奄。軍棍上很快就沾了血,每次抬起,甚至還帶起破碎的、黑紫色的皮肉……這是紮紮實實的一百軍棍,是能活活打死人的!
軍法尉大聲報數,田漠麵色如鐵,緩步巡行其間。
第一批受刑的五人當場死了三個,剩下兩個血肉模糊的傷員被拖到另一邊,自有醫官為之緊急救治。
雷氏部曲當中,每百人配備專門的衛生員,並有士卒三五人學習過簡單的外傷處理。每個校尉麾下,則有專門的醫官若幹。有罪必懲,這是軍法;有傷病必得救治,這也是軍法。
而在田漠這邊,動作不停,一聲令下,帶出第二批受刑之人。
這一批被當場打死兩個。
負責施刑的軍法隊士卒換了兩班,俱都胳臂酸軟。田漠一聲令下,原本報數得上前負責施刑。
第三批又打死了兩個。
待到第四批的時候,全軍莫不失色,在外圍觀看的民伕或百姓,甚至有驚駭哭泣出聲的。此時甘寧部下最凶悍的士卒都忍不住腿軟。軍法隊出了十個人,將他們拖到校場中央,繼續行刑。
甘寧滿頭大汗,以手遮麵,不忍觀看。
而雷遠按劍而立,神色絲毫不變。
待到天色微明,三十五人執刑完畢,當場杖斃十七人。全城、全軍為之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