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驕陽如同一個大火球,掛在同人誌即拍會的上空,哪怕到了傍晚,氣溫依舊沒有下降的意思。


    這是雲海市最大的漫畫同人誌即拍會,很多漫畫愛好者會來到這裏碰碰運氣,希望能找到心儀的同人誌。


    太陽西斜,同人展依舊是人山人海,圍在攤點的讀者,隨手翻閱著桌麵上的同人誌。


    一個站在攤位後的年輕人擦了一下額頭,稍微喘了口氣。


    這個年輕人有十七八歲,一頭中碎發,皮膚白皙,左眼的眼角處留有一顆淚痣,雙眼炯炯有神,時常露出微笑,給人一種鄰家男孩的感覺。


    他在這個世界的名字叫沈昕。


    一個月前,他還隻是一個三流的網絡小說作者,現在卻意外穿越到這個世界,成為了一名一年級的美術係學生。


    都怪那個粗心的死神,看錯名字,把他拉出了原來的世界。


    在得知工作失誤後,死神立刻承認錯誤。但他的屍體已經被火化,沒辦法還陽。


    死神隻能另辟蹊徑,讓他成功穿越到這個名叫沈昕的人身上,同時,也贈送給他三枚功效不同的漫畫膠囊。


    在吃下漫畫膠囊之後,沈昕才知道它們的作用。


    首先,他在地球看過的漫畫,都能清晰的回憶起來——這個世界,除了有手塚治蟲的漫畫外,再沒有地球其他的漫畫。


    其次,他掌握了漫畫家的相關經驗,漫畫相關的內容,包括分鏡、構圖、工具的使用,都包含在內。在他使用蘸水筆的時候,這些便會清晰地浮現在腦海中,他所欠缺的,就是把這些知識,化為己用,這一顆藥丸相當於補充了理論知識。


    第三,他在練習繪畫的時候,更容易提高繪畫水平,讓他在短時間內,提高畫工、水彩等諸多方麵的能力,這一顆藥丸提升了他動手繪製漫畫的水平。


    他知道,這就是網絡小說中的金手指,但是拜托,他是一名網絡小說作者,給他一枚漫畫膠囊做什麽?


    然而,等他真正了解了這個世界,才明白了死神的良苦用心——這個世界並沒有網絡小說。更悲催的是,華夏最流行的小說雜誌,比如武俠,他們更看重文筆,而不是腦洞。


    比文筆?


    不是說大話,在文筆方麵,他還從來沒贏過同等成績的網文作家,更毋庸說小說雜誌的作者了。


    相較之下,受到11區的影響,華夏的漫畫也變得非常紅火,單期超過三百萬份的漫畫雜誌,就有三本。


    這三本雜誌被華夏漫友稱為“三大刊”。


    至於宿主,生前是一名美術係的學生,同時他還勵誌成為“三大刊”台柱漫畫家,這些屬性與漫畫膠囊非常契合。


    嗯……這麽一想,死神對他還挺不錯的。


    等等……死神不就是把他搞死的那個混蛋嗎?


    想到這裏,沈昕就感到說不出的鬱悶。


    他在穿越之前,就是一個死宅,漫畫看的比較多。


    穿越後,成為沈昕的他,日子節奏也沒多大改變,除了親人在一年前發生車禍,全部喪生外,也多了一個沒有血緣關係的妹妹,生活的節奏並沒有發生太大的改變。他平時依舊宅在屋裏,隻是奮鬥的工具由鍵盤換成了蘸水筆。


    沈昕賣出一份同人誌後,拿起礦泉水瓶,把最後一口喝進肚裏,但咽喉依舊幹燥。


    “楊波那家夥……隻是買個水,卻拖到了現在,都還沒回來。”沈昕歎了口氣。


    這次,他和漫研社的社友來到“同人展”,一方麵是為了出售同人誌,另一方麵,他希望碰碰運氣。


    在大型的同人展上,通常會有一些漫畫雜誌的編輯租賃一個攤位,專門接受同人作者的投稿。


    宿主很缺錢,生前也向幾家大型漫畫雜誌社投稿,結果,全部沒有音訊。


    本來,他希望能借助這次同人展,尋找一些機會,但隨著時間的推移,機會也變得渺茫起來。


    這時,一瓶冰鎮的礦泉水突然出現在沈昕的麵前,嚇了他一跳,緊接著一個熟悉的聲音,在他的耳邊響起。


    “你的。”


    沈昕抬起頭,看到一頭金發,穿著白襯衫的年輕人正笑嘻嘻地看著他。


    “楊波,你還知道回來?我都快渴死了。”沈昕接過礦泉水,猛地喝了一大口,冰涼的礦泉水進入喉嚨,一股甘甜充滿了口腔。


    當他放下礦泉水瓶時,裏麵已經空空如也。


    “我為了你,可是跑了大半個同人展呢。”


    “為我?”沈昕一頭霧水。


    “雜誌社的攤位在11區,你要是想去投稿,就趕緊過去。”楊波咧嘴,露出了雪白的牙齒。


    11……11區?


    這個區……感覺好奇怪?


    華夏的隔壁,不就是11區嗎?


    這個世界的11區和華夏,和地球時的關係,相差無幾。


    “我可沒騙你,是真的。”楊波把礦泉水遞給社團其他人。


    “那……楊波,我先去11區看一下,回頭請你吃飯。”沈昕連忙抓起最後一本同人誌,匆忙離開了攤位。


    雲海在華夏並不是一線城市,二次元的氛圍卻比較濃厚,漫展馬上就要結束,而參展的人數卻絲毫沒有減少。這便是一個很好的例子。


    同時,由於出色的漫畫氛圍,也孕育出了一些漫畫雜誌,隻是銷量不是太高,大部分在幾萬到十幾萬冊間。


    沈昕拿著自己的畫冊,匆忙來到11區。


    天色已晚,大部分攤位已經收攤,所剩的雜誌社都不怎麽出名,每個月的銷量應該都在幾萬冊左右。


    靠著幾萬冊的銷量,就算沈昕使用地球有名的漫畫投稿,但也難掀起什麽浪花來。


    除了自身實力外,平台也很重要。


    沈昕掃了一圈攤位,把銷量隻有幾萬的雜誌排出,符合他要求的,就隻剩下一個攤位——《月刊dreamer》。


    這本雜誌的單本銷量在六七十萬冊左右,在國內也有一定的知名度。


    美中不足的是,這本雜誌是月刊,一個月隻發售一本,和周刊雜誌有明顯的區別。


    如果是周刊就好了,畢竟畫得越多,拿到的稿費就越多。


    沈昕沒有選擇餘地,在深吸了一口氣後,他邁開腳步,來到《dreamer》雜誌的攤點前。


    正在聊天的兩位編輯在看到沈昕後,立刻坐直了身體。


    “你好。”一名穿著花襯衫的年輕人站起身來,對著沈昕微微鞠躬。


    這名編輯應該有二十五六歲,比沈昕稍微高一點,應該在一米七八左右。他體態消瘦,戴著黑色鏡框的眼鏡,露出溫馨的笑容。


    “你好,這裏是《dreamer》雜誌吧?”沈昕握著雜誌,看著年輕人。


    “沒錯,我是編輯王聞弘,請問有什麽地方可以幫你嗎?”年輕人盡量保持著微笑。


    網文紅?好名字。


    沈昕突然對王聞弘有了好感,把手中的畫冊放到桌上,“這是我的作品,我想問一下,這種水平可以在貴雜誌連載嗎?”


    年輕人笑眯眯地拿起畫冊,突然感到手上有些潮濕,心裏頓時有些不痛快。


    “哦,我剛才喝了水,可能有水滴濺在上麵吧?”沈昕解釋道。


    “這樣啊。”王聞弘的臉色立刻恢複正常,會心一笑,“天這麽熱,可以理解,我先看一下畫冊的內容……嗯,名字叫《魔女》,對吧?”


    “沒錯。”沈昕微微點頭。


    這本同人誌的大綱和name是宿主生前繪製的,因為時間太趕,他也就沒再多做加工,稍微進行修改name後,便開始勾線、繪製同人誌。


    故事的可讀性一般,但依靠漫畫膠囊帶給他的經驗,讓他確信漫畫的分格和構圖絕對沒問題。


    果然,王聞弘看過之後,立刻點頭,“很不錯,畫工紮實,女孩的特點都展現了出來。不過……”


    王聞弘停了一下,“我們兩個也隻是編輯而已,不能立刻給你答複……要不然,你留下聯係方式,等有了消息,我好聯係你,怎麽樣?”


    “好的。”


    沈昕大喜過望,立刻將姓名和電話寫在了畫冊的封麵上。


    看到沈昕消失在人海中,王聞弘的臉色瞬間冷淡下來。


    “王哥,沒想到你一天挖到了兩塊寶。”坐在他旁邊的女編輯調侃道。


    “你以為隨便哪塊石頭就是寶貝?它有可能是璞玉,也有可能是臭茅坑的石頭。故事是漫畫的靈魂,這本畫冊嘛……故事沒什麽新意。”說著,王聞弘將沈昕的畫冊丟到了地上,“我手裏已經有璞玉了,怎麽可能對臭石頭感興趣?”


    “誒?可是您剛才不是留下他的電話了嗎?”女編輯不解道。


    “嘁,我要是直接拒絕他,他該有多傷心?”王聞弘話中充滿了調侃的味道。


    “那萬一他癡癡等你回複呢?”女編輯問道。


    “那說明他就是個傻子,和我有什麽關係?你要是心疼他,就撿起來自己留著。”王聞弘輕笑著說道。


    女編輯冷眼看向地上的畫冊,皺著鼻子,連連搖頭,她才不要別人丟掉的東西呢。


    “看,你不也覺得他不行嗎?好了,時間差不多了,趕緊收攤。”王聞弘伸了一下懶腰。


    女編輯把收到的雜誌放進箱子裏,王聞弘抱起箱子,和女編輯一起離開了攤位。


    兩個人剛走沒多久,一名身材高挑的女人走過《月刊dreamer》的攤位,腳步突然停下,低頭看向腳下的畫冊。


    “《魔女》?”女人把畫冊撿了起來,大致翻閱了一遍,眉頭微皺,她又認真地看了一遍漫畫,便把這本被人丟棄的畫冊放進了包裏,“沈昕?有趣了……”


    女人鬱悶一天的心情,在這一刻一掃而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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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章和簡介有一小點不同,過幾天會修改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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