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在地圖上史洛布城圖標的手指又往回拉了一半的距離。


    中年人說:“我們家大概就是在這個位置,不過小鄉村有點偏僻,你的地圖上是沒有標注的啦,哈哈。”他笑起來很有文盲大漢的直爽,“我們可以把熊送回家後,再開車送你去史洛布城呢。”


    “開車送我就不用了。”王超婉拒。


    “這是為什麽?”中年人不解。


    王超剛想說,因為我在進行修業呢,不想投機取巧、偷懶。


    要是真想作弊的話,幹脆搶點錢買飛行器飛到包子山得了。但這有什麽用呢?或許沒有曆經磨難走過去的王超,根本達不到孫悟飯收徒的標準。


    等到王超張嘴時,他意識到,自己才跟對方講過自己失憶了來著…於是幹脆就說:“我有交通工具惡心症,一坐就吐。”


    中年人很驚訝:“沒聽過的病症哩!”


    侄子仰頭評價:“真怪。”


    王超一笑,並不介意,心想:尾巴長在屁股後麵的人才叫怪哩。


    中年人叔侄去準備發動皮卡車。


    王超在外麵活動手腳,隨口問道:“你們進森林去,是有別的事吧?”


    “是啊!”中年人在發動車子。


    “我爸爸和姐姐失蹤了…”男孩爬上副駕駛座,低落地說,“好幾天沒有他們的消息了。”


    王超腳尖點地,晃動腳腕,問道:“沒有找警察幫忙嗎?你們居然自己進這樣的森林裏找人…”


    中年人歎道:“四周一帶都找遍了,沒人知道我哥和他女兒在哪兒。我早就聯係了史洛布城的警察,他們也沒有任何結果。我是實在沒辦法了,來我哥偶爾來打獵的這個森林裏碰碰運氣…”摸了摸副駕駛的侄子腦袋,“這孩子,他死活要跟著我一起來。”


    王超猶豫道:“那…”


    中年人看出來他的意思,擺手道:“我算是看出來了,不是我哥那種老獵手,或者王超你這樣的奇人、高手,在這樣危險的叢林裏,我自己一個人都活不下來,更何況還帶著一個小孩。唉!回去了,回去了…我哥跟我侄女,就等警察那邊的消息吧。”


    “不好意思。”王超也沒辦法,“我在森林裏轉了這幾天,也沒有碰見其他人的蹤跡。”


    中年人點點頭,握著方向盤啟動了。


    王超抬腳在車旁邊跟上。


    剛開始,中年人顧慮著王超的速度,開的很慢。


    “你們加速吧,沒事的。”王超在窗外大聲提醒他們。


    ……


    二十分鍾後。


    皮卡副駕駛座上的男孩滿眼驚奇地看著窗外,王超正在飛速狂奔。


    在男孩眼裏,這應該就是全速的狂奔了,極限跑的那種。


    外麵奔跑中的王超,在車內男孩的視覺裏,簡直就像是靜止的,除了兩條胳膊和兩條腿甩得飛快,身體軀幹基本上一直保持在車窗口看出去範圍的裏,正中央的位置不動。


    換成我,光是甩胳膊甩這麽久都要累死了…男孩傻乎乎地想。


    駕駛座上的中年人更加吃驚。


    二十分鍾前,王超拒絕了上車的邀請,說他要用兩隻腳跑的時候,他還存著等會兒看笑話的心思呢,看完笑話再讓王超上車就是了。


    中年人低頭一看儀表,時速五十開到現在了,外麵這小家夥居然還沒有落下一步。


    而且看他的臉色,完全沒有那種很勉強的感覺。


    這還是人嗎?


    哦對,能徒手捶熊的十歲男孩,本來就不像個人!中年人感覺,自己總被王超的外表欺騙。明明看上去人畜無害的小男孩的模樣,可體內卻隱藏著比熊還猛的爆發力,而且……還巨特麽的能跑!


    “真持久啊!”中年人感慨了一句。


    “你們…全速…先開…回去…吧…沒關…係的!不用…遷就我!”窗外,奔跑中的王超有節奏的兩個字兩個字大聲喊道,“我跟…著你…們的…車轍…印跑…就好…”徒步修業是他自己的節奏,沒必要影響別人。


    中年人對著副駕駛窗外路上奔跑的王超喊道:“不用轉彎,直走就能經過一個村子,你進去看到我車停的就是我們家了…”


    見王超點點頭,中年人這才一踩油門,漸漸拉遠了距離。


    王超並沒有勉強提速,長跑和短距離的爆發衝刺不一樣,貿然提速隻會打亂自己的節奏,浪費很多體力。


    現在的這種速度,是王超比較適應和習慣的。


    王超沿著中年人的皮卡車留下的車轍印一路向前跑。


    在自己思維又開始發散的時候,王超強行收攏心神,就像在森林裏那幾天一樣,有意識地訓練自己思維上的集中力。當年王超念書瞎玩不認真的那幾年就有過類似的體驗,很久不認真看書的話,再拿到一本書的時候,他發現自己剛看幾行字就無法集中注意力了,思維開始發散,一不留神就會發好久的呆,堅持看下去的話甚至還會犯困。


    前世的話,還能得過且過,混一混也就完事兒了。


    不過現在,每一個能提高自己的地方,都將是自己以後變強的基礎。


    王超現在還不懂如何練武,但讓自己變得更好,總歸是沒錯的。


    “呼…呼…”


    時速五十的王超,仿佛一個人形機車。


    不過將視野拉高到天上朝下看的話,荒野路上奔跑的王超彷如一個艱難前行的小螞蟻。路途漫漫,他也慢慢,但是至少已經且一直在保持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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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年人和侄子帶著熊屍回村到家當然,是他大哥家。


    找來各種工具,中年人費了老大的勁,才將熊屍收拾停當,熊皮盡量完整地剝下,熊肉一堆一堆放好,熊骨以及各種內髒也都收拾好。


    中年人不是個好獵手,但以前就經常幫他大哥處理獵物,倒是個好廚子。


    簡單地弄完熊屍,過去了將近一個小時,累得中年人滿頭汗。


    “那個大哥哥打死這隻熊都沒有你這樣累!”他侄子給他端了一碗水,順便嘲笑了一句。


    中年人不跟侄子一般見識,等他長大了就知道了,這世界上有些人就是不一樣,是你打死也比不過的。


    又過了一會兒,叔侄倆在門口看到從村口一路跑過來的王超。


    “不得了啊,這速度都沒怎麽變慢的…”中年人做輕微的撒旦狀,喃喃道,“小小年紀,能打能跑,還寧願走也不坐車,真是怪人!”


    “他好像在唱歌誒。”男孩耳朵尖,不過以王超的速度,在他聽見的時候也很快跑到他們這兒了,男孩隻覺得是一個大火球衝到了家門口!下意識往後退了兩步,男孩目瞪口呆地對王超說:“你身上好多汗…好熱啊!”


    “呼…呼…”


    王超大口呼吸,胸膛快速地一鼓一收,他嘴唇泛白,滿臉的汗像是淋雨一樣直往下滾,露出的皮膚也燙得發紅,頭頂甚至能見到一縷縷白色的熱蒸汽在飄。中年人注意到,王超居然很快就將劇烈的喘息平複了下來,停下來後緩步轉悠了幾圈,喘了一會兒,似乎就已經恢複了。


    “怪物呀…”中年人不知道多少次感慨了。


    “有水嗎?”王超不好意思地抿抿嘴唇。


    侄子男孩很快端了一碗清水出來:“給你。”


    “謝謝。”王超端起,咚咚咚,一飲而盡,爽!


    他之前在南都正常的晨跑,跑完就跟沒事兒人似的,喝不喝水都無所謂,但這次的距離要長一倍,第一次一口氣跑這麽遠,即使是王超也渴極了。


    男孩拿著空碗問他:“你剛才唱的什麽歌?”


    “埃米納姆的歌,跑步必備嘛!”王超隨口說,“就是歌詞太難背,我就是瞎哼哼!”


    “怪物呀…”中年人想,“這麽跑,還能騰出勁兒哼歌?”


    “你要去史洛布城的話,等明天我們一起吧?”中年人開口說,他想留王超吃飯過夜,“一頭完好無損的整熊實在太貴重了,我們分點肉就行。剩下的熊皮熊肉熊骨,明天去史洛布城,咱們一起去賣了。你如果真的要去地圖上標的地方的話,看起來…”


    他打量了一下王超獸皮衣、蛇皮腰帶、破爛運動褲、藤蔓草鞋,除此之外空手啥也沒有的的造型,委婉地說:“你還是需要帶點錢,置辦一些行李的。”


    王超也正想著怎麽弄錢呢,聽中年人這麽說,也行。


    “那就太感謝了。”


    晚上,王超在龍珠世界第一次跟別人圍著桌子吃飯。


    端起碗的時候,他愣了好一會兒。


    “你怎麽了?”中年人見王超盯著飯碗發呆,好心問了一句。


    王超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沒事,就是已經忘了上次跟家人一起吃飯,是什麽時候的事了…”


    男孩啃著熊肉啃得滿嘴油,嬉笑道:“因為你失憶了嘛!”


    “也對。”


    王超也開始扒飯,拎起一塊熊肉就狂啃。


    吃完就睡,王超累了這麽些日子,躺在軟軟的床鋪上,竟然還有些不習慣。


    不過,集中力的自我訓練到底還是有效果的,王超專注於睡意,果然沒多久就漸漸入睡…隻是晚上的時候,那個男孩腳丫子老踢到王超的臉上,讓在森林裏走出來的王超一次又一次地驚醒。


    淩晨四點五十,王超準時起床。


    推門走出去,偏僻的小村莊在暗淡的星光下,顯得如此靜謐。


    因為今天要接著跑去史洛布城,王超便沒有晨練太大運動量,隻是在這小村子裏隨意溜達了幾圈。


    不過,正因如此,王超閑來無事,突然回憶起來那個神秘老頭子在公園裏經常打拳的動作。


    “慢悠悠的,怎麽打的來著?”


    王超在村裏一片空地上模仿著老頭在公園的練拳方式,反正就是瞎搗鼓,倒是引得村裏的幾條狗對著他亂叫,不過被王超的火眼金睛給瞪跑了。


    “也不知道被人看我的眼睛是個啥感覺,是覺得帥還是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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