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S)結(B)感(S)言
我對惡魔果實沒有興趣 作者:翼赤火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嗐。
鑒於討厭本書的人似乎有些多,原本是不想寫什麽完結感言找罵的;不過畢竟也有喜歡這本書的讀者存在,以及曾經喜歡過這本書的讀者存在過,還是在這最後稍微感言一下吧,也算是給這一段三百萬字的旅程一個交代。就讓我們以一個小花絮作為引子——在一年零八個月之前,應該是在我上傳這本書的第一章前後,一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海賊文同人作者快樂洛某說:你後麵寫到上船的時候提醒我一下,我去你書評區看看熱鬧。
那麽就開始本書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也是最後一次的SBS吧!
D:(鼓掌)(鼓掌),聽您這口音,意思是在寫第一章的時候,就已經決定這本書是個“跟船流”?
Y:?
D:?
Y:你的問題,讓我想起一個小花絮……
D:你怎麽這麽多花絮?
Y:差不多是在本書寫到一百章出頭,林奇和羅賓接連路過機關島、人妖島、波音列島的時候,我也忘了在哪看到過的一個評論,大致意思是:這主角怎麽老往兩年間劇情的島跑,難道後麵要跟船?
D:……所以?
Y:我的意思是,如果你從後往前看的話,這本書上船的味道其實非常明顯。否則的話,為什麽主角第一次進偉大航路,偏偏路過的是那些跟草帽疑惑有關的島?為什麽主角幾乎不自稱什麽什麽海賊團,也從來不招納新船員?為什麽非得拐個彎去九蛇?為什麽明明都到了香波地了,卻偏偏因為意外而沒有去魚人島?諸如此類的(笑)。
Y:對了,第610章,標題是《老子才不要當英雄》,那一章我寫的時候,感覺自己是幾乎在明示了……林奇口中的“英雄論”,基本是照搬的漫畫裏的路飛和索隆相似的發言。
D:?明不明示的先不談;沒有去魚人島,不是為了給白胡子治療嗎?跟後麵上船有什麽關係?
Y:白胡子治療了最後在頂上不還是死了嗎?
D:你這麽一說的話……
Y:給白胡子治療隻是障眼法,掩蓋的就是我絕對不要讓主角以及羅賓在上船之前就去過魚人島。專門拿出來說好像很奇怪,但寫的時候就是有這樣一種自我約束:假如那時候我寫著寫著手一歪,讓林奇和羅賓提前去了魚人島“踩了點”,那我後麵就放棄上船。
D:放棄挺好的,幹啥就沒放棄呢屬於是……
Y:類似的還有:假如一不小心寫了林奇讓除羅賓以外的人上了船,形成了事實意義上的海賊團,那後麵也一樣放棄跟船;甚至如果一不小心將林奇寫成了“我是JOJO海賊團的船長”之類的風格,那後麵也放棄跟船;如果一不小心把前半段的故事寫成了“不那麽像海賊漫畫”的畫風,那後麵也放棄跟船……
D:你等等。寫得像是海賊漫畫的風格,其實是有意為之?
Y:那不然呢?(笑)其實有特別去讓林奇做出一些地球人不會做而放在草帽船上的人就會的事,我自己印象比較深的就是前期在西海,林奇會在麵對槍口的時候有意的玩火;在花船上直接出手搶劫凱撒;在克拉伊咖那島打海伊娜的時候,麵對敵人稀奇古怪的能力,並不會去“思慮周期”,做“萬全之策”……說白了就是有意地讓他“不正經”,“沒腦子”。林奇的說話和行為風格,在盡量不過於地偏離網文主角的路線上,也盡量地去與草帽一夥的氣氛貼合。
D:你這麽一說的話,第一章的時候林奇麵對黑幫的時候會有那種“找死”的反應……
Y:故意那麽寫的(笑),就是突出一個腦子有包。
D:還有,林奇有時候被說成是仁慈的海賊,因為書裏很少寫他怎麽屠殺雜魚的……
Y:如果寫的太血腥,正麵描寫林奇殺了多少多少人的話,總感覺會跟草帽的畫風不太合適啊。所以沒錯,有意規避了殺人的描寫——就像漫畫裏那樣。
D:突然感覺好沒勁啊……
Y:(笑)是你非要從寫作的角度來談的。寫小說本來就很無聊,特別是在最開始寫的時候就已經有了全書的整體大綱脈絡,就更無聊了。但代入故事本身來看,林奇自己是什麽時候決定上船的?是在頂上之戰結束。對當時的林奇來說,上不上船對他的影響並不大,而他本人也不是很介意這件事,加上路飛的堅持,所以很自然就上了——至少是我自己希望達到的效果。
D:並沒有這種效果。
Y:看來是的。
D:所以回到最開始——為什麽是跟船流?這也太過時了,草帽的那艘爛船有什麽好跟的?
Y:我也很討厭新世界篇章,特別是大媽篇往後的路飛,甚至是整個草帽一夥。感覺沒有以前的內味兒了。
D:?
Y:所以才會更加懷念前半段的草帽一夥嘛,難道不是嗎?假如將前半段的草帽一夥與後半段的草帽一夥區分成草帽A與草帽B,那我想我之所以想寫跟船,一方麵是覺得草帽A的故事裏,有一些事情如果能做成了的話會更好(比如留下梅麗,帶上拉布),而草帽B的糟糕的、令人不喜歡的故事,如果根本就沒有發生,或者讓草帽A來替代的話,才能讓人念頭通達……比如,就是為了讓路飛對小玉說她的能力很討厭,為了讓路飛說禦田太天真,才不寫不舒服……
D:行了行了,“為了這點醋,包了這頓餃子”,用爛的梗了屬於是……
D:你還沒有回答前一個問題:為什麽是跟船流?你是有什麽癖好嗎難道?
Y:我其實海賊同人看得很少。火影文看得最多,自己也寫過;龍珠同人最喜歡,但看得不多(因為寫的人就少),自己也寫過,還寫了兩本;海賊同人的話……至今能想起來的印象深刻的,一本是《海賊之吾為惡魔》,一本是《海賊王之法師傳奇》……很不幸(笑)的是,這兩本都是所謂的“跟船流”,特別是後者,後者的主角也是自己先冒險,然後上船的模式。
D:……這兩本都是什麽古墳裏挖出來的斷更文了?
Y:所以說我看得不多嘛。加上我也從來沒寫過海賊文,第一次嚐試,有什麽理由不寫我本身比較喜歡的類型呢?
D:哦。所以寫跟船。哦。
Y:決定要寫跟船流的時候,碰到一個很棘手的問題。
D:是這玩意兒根本沒人喜歡看?
Y:是我個人其實不太喜歡保姆式的跟船流主角。雖然上麵的吾為惡魔和法師傳奇,特別是法師傳奇,就有點保姆……另一方麵,其他的海賊文,即使並非跟船流,有時候碰見劇情角色的時候,明明跟主角沒什麽關係,主角仍然會大老遠特意跑過去不求回報地主動付出,這種感覺其實蠻討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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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你他娘的不是說看的海賊文很少嗎?
Y:是少啊,但又不是沒看過。很多都是隨便掃兩眼,不太喜歡那就扔了,所以沒在腦子裏留下什麽印象。
Y:既然我自己不喜歡這樣做的主角,那我寫的時候,就盡量避免類似的感覺。拿本書裏的劇情舉例,個人比較得意的設計,就得數和之國篇的桃之助的安排了——林奇主觀上完全沒有想過特意去針對桃之助一個小屁孩,但桃之助會落到那種下場,又與林奇當初殺了多弗朗明哥的那件事息息相關。總結來說的話,我就是喜歡這種感覺:就算我再怎麽想讓一件事發生,如果不是很適合主角去做的話,那就不強行讓主角親自做。
Y:比如風車村卡普帶著香克斯他們去見艾斯的劇情。這當然是我有意寫的劇情,但表麵上看跟林奇其實並沒有關係。可如果不是林奇,鬱金香就不會活著去風車村,如果不是顧忌鬱金香,卡普就不會提前回東海老家,那就不會碰到還沒來得及離開的香克斯。卡普既然碰到了香克斯,後麵的事情就順理成章了……
D:扯這麽多幹錘子,不是聊跟船的事嗎?
Y:既然我不喜歡保姆式的主角,那首先斃掉的方案,就是從故事開端就跟船的做法。從一開始就跟船,寫個一二百萬字,似乎想不保姆都有點困難。
Y:另一方麵,這種開頭就跟上船的方式,就會有個問題難以處理:碰到的BOSS,到底是給路飛打,還是給主角打?給路飛打,那主角幹嘛來的?給主角打,風頭和經驗都給主角了,路飛又是幹嘛來的?——而如果選擇了跟船,顯然是出於喜歡草帽一夥,反過來又偏要同人主角搶路飛的BOSS和經驗包,搶風頭搶高光時刻,這似乎又顯得本末倒置。
D:……
D:所以這就是別人為什麽不喜歡跟船流也不喜歡寫跟船流的原因所在吧,你沒發現嗎?這題材在網文裏天生畸形啊!
Y:不能碰到難題就放棄吧?再想想看呢。然後就是考慮另一個問題:主角要上船,上船的時候,實力要定位在什麽區間?主角上船的時候,實力就小於等於路飛索隆的話,那麽顯然這就是個一同成長的寫法——可這會導致,主角如果成長的速度不如路索,就顯得有些廢,而且實力不如的話,那顯然路上刷的怪的質量也不如路索,將高光時刻和BOSS拱手讓給路飛,雖然我個人是不覺得有什麽,但想也知道肯定不適合網文的閱讀習慣;而如果主角的成長的速度超過路索,這就更扯淡了,這樣的話,路索存在的意義是什麽?路飛索隆這倆角色的特點就在戰鬥上,失去了特色的角色就沒勁了……
D:你這話說的好像林奇的實力不如路索一樣……
Y:超出太多的時候,反而就不影響了(笑),正是基於這樣的看法,才最終敲定了現在的劇情脈絡:前半段是主角自己的冒險,中段頂上之戰後正式上船,主角隻參與後半段新世界的流程。
D:我失憶了?我怎麽記得前半段也寫了的呢?
Y:因為確實想寫嘛。上架感言裏也說了,梅麗怎麽能就那麽放棄了呢???
Y:可這樣也就有了另一個新的問題:既然已經決定頂上之後主角正式上船,那麽顯然彼時主角的實力已經是第一梯隊了的,可又要寫前半段的故事,這樣一來,主角到底是在新世界篇前上船,還是前半段上船呢?如果是後者,主角這保姆似乎就當定了……
D:如今的林奇就不保姆了嗎?直接原地將路飛一夥人升到了滿級,這還不保姆……
Y:仔細品一品的話,難道不正是因為林奇不想當保姆,覺得那樣就沒什麽意思了,所以才會花一年時間,把所有人升到滿級的嗎?
D:?
Y:?
Y:(笑)正因為林奇太強了,所以才有餘裕將後半段的BOSS都讓給路飛,也正因為路飛已經直接升到了滿級,所以也不需要林奇特意插手幫忙刷BOSS。
D:什麽後半段的BOSS都讓給……那不就隻有一個凱多嗎?哦,還有一個黑胡子。大媽、多弗早就被預定了,冰火島凱撒沒了,德雷斯羅薩沒去,佐烏島也沒去……
Y:正是因為知道後續裏草帽不會去佐烏,所以前麵林奇和羅賓提前去了一趟,拿到了紅石;正是因為不想寫德島篇,所以林奇提前解決了德島的隱患,跑了一趟北海弄死了多弗朗明哥……這一點其實有點像我上麵說的“沒事找事”的類型,不過畢竟不是沒事找事地去無償幫助劇情角色,而是沒事找事地踩死一個……所以就感覺還好。前者對主角來說純白給好處,後者到底還能收獲點戰鬥經驗之類的。
Y:回到剛才的話題。現在擺在麵前的就是這樣的局麵:新世界篇上船的時候,主角的實力要特別強,最好強到超然物外的地步;前半段的故事又很想寫,可前半段的故事說實話我印象很好,也不覺得有做巨大改動的必要——可不改動,反而需要一個理由。我第一個反應是:讓主角有不能隨便出手的理由不就好了嘛!
D:……在這兒等著呢?所以『B.I.B』之所以有個“離開本體越久,累積的疲勞就越多”的設定,完全就是為了上船設計的?
Y:把主角分成兩個人好了!就是這麽簡單的想法。所以要這樣寫,另一個主角就必須要暫時下線,否則沒理由不想辦法解決不能隨便出手的原因,而老實地待在船上……當時剛好在看JOJO第五部的動畫黃金之風,覺得替身這東西就很適合這個思路,於是就拿來用了。
Y:為什麽要在九蛇呆那麽久呢?因為想讓主角和羅賓與路飛“沾親帶故”,但願能削弱一點後期上船的不適感;為什麽開局就碰到羅賓,並且長期隻有羅賓一個同伴呢?其實就是為了中期主角的掉線鋪墊,最初的打算是因為羅賓的身份暴露而引來世界政府的追殺……不過寫著寫著,這一點似乎說服力不太足夠了,沒辦法讓主角掉線,不得已提前引入了伊姆。設定上林奇是羅賓的粉絲,很抱歉我並不是,海賊裏的美女角色我都挺喜歡的,但可惜在本書的劇情安排裏,開局的女主隻能從羅賓和娜美裏頭選一個,娜美顯然沒有羅賓合適。女帝成為第二個女主其實是個意外……我寫到九蛇的時候,才突然想起來這檔子事。因為女帝本身的萬人迷設定,所以說服了我自己,讓本身並沒有開後宮心態的林奇左擁右抱了。因為也隻有例外的女帝才有那麽一絲可能性讓羅賓也接受,其他的女角色,諸如海伊娜、阿玉、娜美、白星……我再怎麽想,也隻好算了。
D:……我還沒從那句必須要讓主角掉線回過神來呢。
D:說起來你是不是有虐主的癖好啊?上本書就在虐,這本又來,有完沒完了?
Y:關於這點,我隻能說,上本的前期,我自己也看不下去……這本的話,就像上麵說了的那麽一大堆解釋的,目的不在於虐主,而是要讓林奇本體掉線。我也有在讓林奇掉線的期間過得盡量滋潤了屬於是……
D:羅賓唯二的角色標簽,其中之一就是“妮可羅賓自閉的十年”,你管這叫滋潤……
Y:隻能讓她自閉。難道要這樣寫:主角這邊坐著牢,女主在外麵開開心心地玩……這其實也是之所以開局選擇羅賓的原因。說句不好聽的,羅賓這個角色本身在漫畫裏就有自閉的基因,所以這時候寫起來也不至於違和。也是出於同樣的原因,那段劇情,我認為也必須以羅賓為主視角展開……如果將視角放在林奇這邊,蹲了十年牢後抬頭一看,老婆帶著一幫人熱熱鬧鬧地來找自己了。觀感未免就有點奇怪。鑒於現在這樣寫之後也甚至有人加群怒噴“綠帽”“送老婆”之類讓我難以理解的論調,我實在不敢想象假如直接跳過羅賓的視角隻寫林奇的話會是個什麽反響……
D:總之,一句話來說:你想寫跟船,而現在這樣是你唯一想到的並且願意寫喜歡寫的跟船的方式,是這樣嗎?
Y:差不多吧。
D:既然如此,幹什麽沒有在簡介裏標明是跟船流?
Y:那樣的話難免就會有這樣的情景:想看跟船的因為簡介進來一看,看了幾萬字,十幾萬字,幾十萬字,怎麽他娘的還沒跟船,急死個人?而另一方麵我畢竟也有這樣的想法:隻要我將前半段的故事的氛圍,盡量寫得更漫畫風格一點,更“草帽”一點,就未必不能讓人在看到後半段上船的時候,更容易接受一點……退一萬步說,哪怕隻從功利的角度來說,如果在簡介裏標個跟船流,說不準就有人起哄“沒意思,反正後麵是跟船,前麵越好看越沒意思”,整天接收這樣的反饋的話,我很懷疑自己能不能寫完這本書。
D:說得這麽好聽,不就是想騙更多人進來看嗎?
Y:你要硬這麽說的話也可以。這裏也對哪怕看到了這裏也無法接受,“被傷害了”的讀者道個歉。本人主觀上確實沒有故意,這屬於這本書結構性的根本性的矛盾,我已經盡我所能地圍繞上船的這條線改善閱讀體驗啦,一百多萬字都不能讓人接受的話那我也沒招了,起碼也有了一百多萬字,就當那裏就完本了吧!最後,我個人對明明是海賊王的同人卻要將“跟船”“傾向草帽”這些元素當成唯恐避之不及的臭狗屎、需要特意標注事先警告的風氣感到有點無奈……有一說一,這本書寫下來,對海賊王題材感到相當厭煩了屬於是……
D:以後不寫海賊文了?
Y:還會寫兩本。
D:?
Y:(笑)這是在本書寫到後半程心煩意亂的時候想到的點子,以百合生林奇的不同的時間點分化出另外的兩個同人故事,兩本的大致走向和收尾一不留神就考慮得差不多了,這要是不寫的話好像有點可惜。特別是其中一本的分卷卷名和簡介已經敲定,【“奇林準將,請問你當初為什麽選擇了那樣一座偏遠的南海支部,而不是位於馬林梵多的海軍本部?我想大家都知道,以你的天分,可以輕鬆地通過馬林梵多的入伍考核。”“因為離家比較近。”】,哪怕僅僅為了這個簡介,我也想給它整出來。
Y:不過應該不是下本就寫。因為說對海賊題材感到厭煩,這是真心的……緩口氣先。
Y:至於第三本海賊,決定等尾田畫完海賊王,漫畫故事塵埃落定了再說。
D:想得還挺多啊你。好了,感言寫了這麽多,應該也足夠將這本書的字數衝到三百萬了,反正感言也不收費,不用再水了。就到這裏,做個最後的總結吧!
Y:(笑)按照定好的大綱,大差不錯地沒有偏離軌道,順順利利寫完了一個小說,這是有別於以前稀裏糊塗沒頭蒼蠅一樣瞎勾八寫的另一種從來沒有過的經驗(特別是在打完海伊娜之後,在那個時候徹底完善了後續的大綱,所以在那之後更新的速度也一下子又穩又快了起來),總之,很高興寫完了這本書。
D:還有呢?
Y:章頭連載真是天才般的想法!隔壁洛某說用這東西水字數特別好用來著!頂上之戰部分的章頭黑暗來襲是我最喜歡的一次,章頭連載和正文完美同步,太讚了!
D:還有呢?
Y:跟船流,傻逼才寫。我是傻逼!
D:……
Y:第一本海賊文就寫了跟船流真是太好了。下本書再見!
鑒於討厭本書的人似乎有些多,原本是不想寫什麽完結感言找罵的;不過畢竟也有喜歡這本書的讀者存在,以及曾經喜歡過這本書的讀者存在過,還是在這最後稍微感言一下吧,也算是給這一段三百萬字的旅程一個交代。就讓我們以一個小花絮作為引子——在一年零八個月之前,應該是在我上傳這本書的第一章前後,一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海賊文同人作者快樂洛某說:你後麵寫到上船的時候提醒我一下,我去你書評區看看熱鬧。
那麽就開始本書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也是最後一次的SBS吧!
D:(鼓掌)(鼓掌),聽您這口音,意思是在寫第一章的時候,就已經決定這本書是個“跟船流”?
Y:?
D:?
Y:你的問題,讓我想起一個小花絮……
D:你怎麽這麽多花絮?
Y:差不多是在本書寫到一百章出頭,林奇和羅賓接連路過機關島、人妖島、波音列島的時候,我也忘了在哪看到過的一個評論,大致意思是:這主角怎麽老往兩年間劇情的島跑,難道後麵要跟船?
D:……所以?
Y:我的意思是,如果你從後往前看的話,這本書上船的味道其實非常明顯。否則的話,為什麽主角第一次進偉大航路,偏偏路過的是那些跟草帽疑惑有關的島?為什麽主角幾乎不自稱什麽什麽海賊團,也從來不招納新船員?為什麽非得拐個彎去九蛇?為什麽明明都到了香波地了,卻偏偏因為意外而沒有去魚人島?諸如此類的(笑)。
Y:對了,第610章,標題是《老子才不要當英雄》,那一章我寫的時候,感覺自己是幾乎在明示了……林奇口中的“英雄論”,基本是照搬的漫畫裏的路飛和索隆相似的發言。
D:?明不明示的先不談;沒有去魚人島,不是為了給白胡子治療嗎?跟後麵上船有什麽關係?
Y:白胡子治療了最後在頂上不還是死了嗎?
D:你這麽一說的話……
Y:給白胡子治療隻是障眼法,掩蓋的就是我絕對不要讓主角以及羅賓在上船之前就去過魚人島。專門拿出來說好像很奇怪,但寫的時候就是有這樣一種自我約束:假如那時候我寫著寫著手一歪,讓林奇和羅賓提前去了魚人島“踩了點”,那我後麵就放棄上船。
D:放棄挺好的,幹啥就沒放棄呢屬於是……
Y:類似的還有:假如一不小心寫了林奇讓除羅賓以外的人上了船,形成了事實意義上的海賊團,那後麵也一樣放棄跟船;甚至如果一不小心將林奇寫成了“我是JOJO海賊團的船長”之類的風格,那後麵也放棄跟船;如果一不小心把前半段的故事寫成了“不那麽像海賊漫畫”的畫風,那後麵也放棄跟船……
D:你等等。寫得像是海賊漫畫的風格,其實是有意為之?
Y:那不然呢?(笑)其實有特別去讓林奇做出一些地球人不會做而放在草帽船上的人就會的事,我自己印象比較深的就是前期在西海,林奇會在麵對槍口的時候有意的玩火;在花船上直接出手搶劫凱撒;在克拉伊咖那島打海伊娜的時候,麵對敵人稀奇古怪的能力,並不會去“思慮周期”,做“萬全之策”……說白了就是有意地讓他“不正經”,“沒腦子”。林奇的說話和行為風格,在盡量不過於地偏離網文主角的路線上,也盡量地去與草帽一夥的氣氛貼合。
D:你這麽一說的話,第一章的時候林奇麵對黑幫的時候會有那種“找死”的反應……
Y:故意那麽寫的(笑),就是突出一個腦子有包。
D:還有,林奇有時候被說成是仁慈的海賊,因為書裏很少寫他怎麽屠殺雜魚的……
Y:如果寫的太血腥,正麵描寫林奇殺了多少多少人的話,總感覺會跟草帽的畫風不太合適啊。所以沒錯,有意規避了殺人的描寫——就像漫畫裏那樣。
D:突然感覺好沒勁啊……
Y:(笑)是你非要從寫作的角度來談的。寫小說本來就很無聊,特別是在最開始寫的時候就已經有了全書的整體大綱脈絡,就更無聊了。但代入故事本身來看,林奇自己是什麽時候決定上船的?是在頂上之戰結束。對當時的林奇來說,上不上船對他的影響並不大,而他本人也不是很介意這件事,加上路飛的堅持,所以很自然就上了——至少是我自己希望達到的效果。
D:並沒有這種效果。
Y:看來是的。
D:所以回到最開始——為什麽是跟船流?這也太過時了,草帽的那艘爛船有什麽好跟的?
Y:我也很討厭新世界篇章,特別是大媽篇往後的路飛,甚至是整個草帽一夥。感覺沒有以前的內味兒了。
D:?
Y:所以才會更加懷念前半段的草帽一夥嘛,難道不是嗎?假如將前半段的草帽一夥與後半段的草帽一夥區分成草帽A與草帽B,那我想我之所以想寫跟船,一方麵是覺得草帽A的故事裏,有一些事情如果能做成了的話會更好(比如留下梅麗,帶上拉布),而草帽B的糟糕的、令人不喜歡的故事,如果根本就沒有發生,或者讓草帽A來替代的話,才能讓人念頭通達……比如,就是為了讓路飛對小玉說她的能力很討厭,為了讓路飛說禦田太天真,才不寫不舒服……
D:行了行了,“為了這點醋,包了這頓餃子”,用爛的梗了屬於是……
D:你還沒有回答前一個問題:為什麽是跟船流?你是有什麽癖好嗎難道?
Y:我其實海賊同人看得很少。火影文看得最多,自己也寫過;龍珠同人最喜歡,但看得不多(因為寫的人就少),自己也寫過,還寫了兩本;海賊同人的話……至今能想起來的印象深刻的,一本是《海賊之吾為惡魔》,一本是《海賊王之法師傳奇》……很不幸(笑)的是,這兩本都是所謂的“跟船流”,特別是後者,後者的主角也是自己先冒險,然後上船的模式。
D:……這兩本都是什麽古墳裏挖出來的斷更文了?
Y:所以說我看得不多嘛。加上我也從來沒寫過海賊文,第一次嚐試,有什麽理由不寫我本身比較喜歡的類型呢?
D:哦。所以寫跟船。哦。
Y:決定要寫跟船流的時候,碰到一個很棘手的問題。
D:是這玩意兒根本沒人喜歡看?
Y:是我個人其實不太喜歡保姆式的跟船流主角。雖然上麵的吾為惡魔和法師傳奇,特別是法師傳奇,就有點保姆……另一方麵,其他的海賊文,即使並非跟船流,有時候碰見劇情角色的時候,明明跟主角沒什麽關係,主角仍然會大老遠特意跑過去不求回報地主動付出,這種感覺其實蠻討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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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你他娘的不是說看的海賊文很少嗎?
Y:是少啊,但又不是沒看過。很多都是隨便掃兩眼,不太喜歡那就扔了,所以沒在腦子裏留下什麽印象。
Y:既然我自己不喜歡這樣做的主角,那我寫的時候,就盡量避免類似的感覺。拿本書裏的劇情舉例,個人比較得意的設計,就得數和之國篇的桃之助的安排了——林奇主觀上完全沒有想過特意去針對桃之助一個小屁孩,但桃之助會落到那種下場,又與林奇當初殺了多弗朗明哥的那件事息息相關。總結來說的話,我就是喜歡這種感覺:就算我再怎麽想讓一件事發生,如果不是很適合主角去做的話,那就不強行讓主角親自做。
Y:比如風車村卡普帶著香克斯他們去見艾斯的劇情。這當然是我有意寫的劇情,但表麵上看跟林奇其實並沒有關係。可如果不是林奇,鬱金香就不會活著去風車村,如果不是顧忌鬱金香,卡普就不會提前回東海老家,那就不會碰到還沒來得及離開的香克斯。卡普既然碰到了香克斯,後麵的事情就順理成章了……
D:扯這麽多幹錘子,不是聊跟船的事嗎?
Y:既然我不喜歡保姆式的主角,那首先斃掉的方案,就是從故事開端就跟船的做法。從一開始就跟船,寫個一二百萬字,似乎想不保姆都有點困難。
Y:另一方麵,這種開頭就跟上船的方式,就會有個問題難以處理:碰到的BOSS,到底是給路飛打,還是給主角打?給路飛打,那主角幹嘛來的?給主角打,風頭和經驗都給主角了,路飛又是幹嘛來的?——而如果選擇了跟船,顯然是出於喜歡草帽一夥,反過來又偏要同人主角搶路飛的BOSS和經驗包,搶風頭搶高光時刻,這似乎又顯得本末倒置。
D:……
D:所以這就是別人為什麽不喜歡跟船流也不喜歡寫跟船流的原因所在吧,你沒發現嗎?這題材在網文裏天生畸形啊!
Y:不能碰到難題就放棄吧?再想想看呢。然後就是考慮另一個問題:主角要上船,上船的時候,實力要定位在什麽區間?主角上船的時候,實力就小於等於路飛索隆的話,那麽顯然這就是個一同成長的寫法——可這會導致,主角如果成長的速度不如路索,就顯得有些廢,而且實力不如的話,那顯然路上刷的怪的質量也不如路索,將高光時刻和BOSS拱手讓給路飛,雖然我個人是不覺得有什麽,但想也知道肯定不適合網文的閱讀習慣;而如果主角的成長的速度超過路索,這就更扯淡了,這樣的話,路索存在的意義是什麽?路飛索隆這倆角色的特點就在戰鬥上,失去了特色的角色就沒勁了……
D:你這話說的好像林奇的實力不如路索一樣……
Y:超出太多的時候,反而就不影響了(笑),正是基於這樣的看法,才最終敲定了現在的劇情脈絡:前半段是主角自己的冒險,中段頂上之戰後正式上船,主角隻參與後半段新世界的流程。
D:我失憶了?我怎麽記得前半段也寫了的呢?
Y:因為確實想寫嘛。上架感言裏也說了,梅麗怎麽能就那麽放棄了呢???
Y:可這樣也就有了另一個新的問題:既然已經決定頂上之後主角正式上船,那麽顯然彼時主角的實力已經是第一梯隊了的,可又要寫前半段的故事,這樣一來,主角到底是在新世界篇前上船,還是前半段上船呢?如果是後者,主角這保姆似乎就當定了……
D:如今的林奇就不保姆了嗎?直接原地將路飛一夥人升到了滿級,這還不保姆……
Y:仔細品一品的話,難道不正是因為林奇不想當保姆,覺得那樣就沒什麽意思了,所以才會花一年時間,把所有人升到滿級的嗎?
D:?
Y:?
Y:(笑)正因為林奇太強了,所以才有餘裕將後半段的BOSS都讓給路飛,也正因為路飛已經直接升到了滿級,所以也不需要林奇特意插手幫忙刷BOSS。
D:什麽後半段的BOSS都讓給……那不就隻有一個凱多嗎?哦,還有一個黑胡子。大媽、多弗早就被預定了,冰火島凱撒沒了,德雷斯羅薩沒去,佐烏島也沒去……
Y:正是因為知道後續裏草帽不會去佐烏,所以前麵林奇和羅賓提前去了一趟,拿到了紅石;正是因為不想寫德島篇,所以林奇提前解決了德島的隱患,跑了一趟北海弄死了多弗朗明哥……這一點其實有點像我上麵說的“沒事找事”的類型,不過畢竟不是沒事找事地去無償幫助劇情角色,而是沒事找事地踩死一個……所以就感覺還好。前者對主角來說純白給好處,後者到底還能收獲點戰鬥經驗之類的。
Y:回到剛才的話題。現在擺在麵前的就是這樣的局麵:新世界篇上船的時候,主角的實力要特別強,最好強到超然物外的地步;前半段的故事又很想寫,可前半段的故事說實話我印象很好,也不覺得有做巨大改動的必要——可不改動,反而需要一個理由。我第一個反應是:讓主角有不能隨便出手的理由不就好了嘛!
D:……在這兒等著呢?所以『B.I.B』之所以有個“離開本體越久,累積的疲勞就越多”的設定,完全就是為了上船設計的?
Y:把主角分成兩個人好了!就是這麽簡單的想法。所以要這樣寫,另一個主角就必須要暫時下線,否則沒理由不想辦法解決不能隨便出手的原因,而老實地待在船上……當時剛好在看JOJO第五部的動畫黃金之風,覺得替身這東西就很適合這個思路,於是就拿來用了。
Y:為什麽要在九蛇呆那麽久呢?因為想讓主角和羅賓與路飛“沾親帶故”,但願能削弱一點後期上船的不適感;為什麽開局就碰到羅賓,並且長期隻有羅賓一個同伴呢?其實就是為了中期主角的掉線鋪墊,最初的打算是因為羅賓的身份暴露而引來世界政府的追殺……不過寫著寫著,這一點似乎說服力不太足夠了,沒辦法讓主角掉線,不得已提前引入了伊姆。設定上林奇是羅賓的粉絲,很抱歉我並不是,海賊裏的美女角色我都挺喜歡的,但可惜在本書的劇情安排裏,開局的女主隻能從羅賓和娜美裏頭選一個,娜美顯然沒有羅賓合適。女帝成為第二個女主其實是個意外……我寫到九蛇的時候,才突然想起來這檔子事。因為女帝本身的萬人迷設定,所以說服了我自己,讓本身並沒有開後宮心態的林奇左擁右抱了。因為也隻有例外的女帝才有那麽一絲可能性讓羅賓也接受,其他的女角色,諸如海伊娜、阿玉、娜美、白星……我再怎麽想,也隻好算了。
D:……我還沒從那句必須要讓主角掉線回過神來呢。
D:說起來你是不是有虐主的癖好啊?上本書就在虐,這本又來,有完沒完了?
Y:關於這點,我隻能說,上本的前期,我自己也看不下去……這本的話,就像上麵說了的那麽一大堆解釋的,目的不在於虐主,而是要讓林奇本體掉線。我也有在讓林奇掉線的期間過得盡量滋潤了屬於是……
D:羅賓唯二的角色標簽,其中之一就是“妮可羅賓自閉的十年”,你管這叫滋潤……
Y:隻能讓她自閉。難道要這樣寫:主角這邊坐著牢,女主在外麵開開心心地玩……這其實也是之所以開局選擇羅賓的原因。說句不好聽的,羅賓這個角色本身在漫畫裏就有自閉的基因,所以這時候寫起來也不至於違和。也是出於同樣的原因,那段劇情,我認為也必須以羅賓為主視角展開……如果將視角放在林奇這邊,蹲了十年牢後抬頭一看,老婆帶著一幫人熱熱鬧鬧地來找自己了。觀感未免就有點奇怪。鑒於現在這樣寫之後也甚至有人加群怒噴“綠帽”“送老婆”之類讓我難以理解的論調,我實在不敢想象假如直接跳過羅賓的視角隻寫林奇的話會是個什麽反響……
D:總之,一句話來說:你想寫跟船,而現在這樣是你唯一想到的並且願意寫喜歡寫的跟船的方式,是這樣嗎?
Y:差不多吧。
D:既然如此,幹什麽沒有在簡介裏標明是跟船流?
Y:那樣的話難免就會有這樣的情景:想看跟船的因為簡介進來一看,看了幾萬字,十幾萬字,幾十萬字,怎麽他娘的還沒跟船,急死個人?而另一方麵我畢竟也有這樣的想法:隻要我將前半段的故事的氛圍,盡量寫得更漫畫風格一點,更“草帽”一點,就未必不能讓人在看到後半段上船的時候,更容易接受一點……退一萬步說,哪怕隻從功利的角度來說,如果在簡介裏標個跟船流,說不準就有人起哄“沒意思,反正後麵是跟船,前麵越好看越沒意思”,整天接收這樣的反饋的話,我很懷疑自己能不能寫完這本書。
D:說得這麽好聽,不就是想騙更多人進來看嗎?
Y:你要硬這麽說的話也可以。這裏也對哪怕看到了這裏也無法接受,“被傷害了”的讀者道個歉。本人主觀上確實沒有故意,這屬於這本書結構性的根本性的矛盾,我已經盡我所能地圍繞上船的這條線改善閱讀體驗啦,一百多萬字都不能讓人接受的話那我也沒招了,起碼也有了一百多萬字,就當那裏就完本了吧!最後,我個人對明明是海賊王的同人卻要將“跟船”“傾向草帽”這些元素當成唯恐避之不及的臭狗屎、需要特意標注事先警告的風氣感到有點無奈……有一說一,這本書寫下來,對海賊王題材感到相當厭煩了屬於是……
D:以後不寫海賊文了?
Y:還會寫兩本。
D:?
Y:(笑)這是在本書寫到後半程心煩意亂的時候想到的點子,以百合生林奇的不同的時間點分化出另外的兩個同人故事,兩本的大致走向和收尾一不留神就考慮得差不多了,這要是不寫的話好像有點可惜。特別是其中一本的分卷卷名和簡介已經敲定,【“奇林準將,請問你當初為什麽選擇了那樣一座偏遠的南海支部,而不是位於馬林梵多的海軍本部?我想大家都知道,以你的天分,可以輕鬆地通過馬林梵多的入伍考核。”“因為離家比較近。”】,哪怕僅僅為了這個簡介,我也想給它整出來。
Y:不過應該不是下本就寫。因為說對海賊題材感到厭煩,這是真心的……緩口氣先。
Y:至於第三本海賊,決定等尾田畫完海賊王,漫畫故事塵埃落定了再說。
D:想得還挺多啊你。好了,感言寫了這麽多,應該也足夠將這本書的字數衝到三百萬了,反正感言也不收費,不用再水了。就到這裏,做個最後的總結吧!
Y:(笑)按照定好的大綱,大差不錯地沒有偏離軌道,順順利利寫完了一個小說,這是有別於以前稀裏糊塗沒頭蒼蠅一樣瞎勾八寫的另一種從來沒有過的經驗(特別是在打完海伊娜之後,在那個時候徹底完善了後續的大綱,所以在那之後更新的速度也一下子又穩又快了起來),總之,很高興寫完了這本書。
D:還有呢?
Y:章頭連載真是天才般的想法!隔壁洛某說用這東西水字數特別好用來著!頂上之戰部分的章頭黑暗來襲是我最喜歡的一次,章頭連載和正文完美同步,太讚了!
D:還有呢?
Y:跟船流,傻逼才寫。我是傻逼!
D:……
Y:第一本海賊文就寫了跟船流真是太好了。下本書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