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庸走出了酒吧,看了看天空。


    已經淩晨一點了,城市的燈光好像也消弭減弱了一些,可以清楚看到璀璨的星空。


    突然,林庸看到一顆帶著尾巴移動的星星。


    “流星……今天什麽日子,竟然能看到流星?”林庸繼續盯著流星看。


    越看越覺得不對勁,那顆流星竟然奔著他而來。


    林庸開始快速往巷子南麵跑去。


    邊跑,邊回頭看著。


    流星速度很快,眼看著就要追上林庸了。


    林庸麵上帶著驚訝,“艸……”


    接著,林庸就眼看著那顆核桃大小的流星帶著火光砸上了自己的額頭。


    一陣疼痛,林庸暈過去了。


    ……


    “老板,老板,醒醒,醒醒……”


    林庸迷迷糊糊睜開眼睛,看到了方瑜。


    首先看到的是方瑜的胸。


    方瑜的胸前鼓鼓囊囊,很傲人,麵上神色有些焦急。


    方瑜是半緣酒吧的調酒師兼侍應生。


    已經在酒吧工作了三年了。


    不用說,林庸就是半緣酒吧的老板了。


    林庸回神,摸了摸自己的額頭,沒有血,看起來不是很嚴重。


    接著,林庸起身,四處看了看,“那顆流星呢?”


    方瑜瞪著林庸,“老板,你糊塗了?什麽流星?還有,你為什麽會暈倒在巷子裏?你該去做個全麵的身體檢查,別忌病諱醫。”


    林庸恨恨說道,“我是被一顆流星砸暈的。”


    方瑜麵上帶著驚愕的神情,“老板,哪裏有什麽流星,你是不是太累了,出現幻覺了?”


    林庸正要解釋……


    “叮咚,符合寄宿條件,係統開始綁定宿主……”


    “叮咚,綁定完畢。恭喜宿主獲得了主角終結者係統。”


    “老板,你怎麽又愣神?我建議你還是去看看醫生……”


    “老板,精神疾病一點都不可怕,隻要得到很好的治療,還是可以和平常人一樣生活的……”


    “老板,幻覺也不可怕,有一些藥物,可以治療幻覺……”


    “老板……”


    “老板……”


    林庸沒有管方瑜,徑直往酒吧走去。


    方瑜跟隨在林庸身後,喊著“老板”,嘮嘮叨叨。


    走到了酒吧門口,林庸又小心翼翼抬頭看了看星空,這次沒有看到什麽流星。


    半緣酒吧是林庸的父親留給林庸的。


    三年前,父親車禍去世,林庸接手了酒吧。


    半緣酒吧在這條名為楓葉領的巷子裏。


    巷子以酒吧門口一棵百年老楓樹命名。


    地點有點偏僻,生意也是馬馬虎虎。


    眼前的小樓是二層的。


    一層就是半緣酒吧,二層是林庸,方瑜住的地方。


    林庸上樓,回去了自己的房間,關上了門,“出來,你這個什麽係統?”


    “主角終結者係統。”係統的聲音,在林庸的腦海裏響起。


    係統,林庸也不是第一次聽說。


    在很多小說裏,獲得係統的主角都是人生開掛,混得風生水起,獲得金錢,財富,實力與權勢,走向人生巔峰,迎娶白富美。


    林庸估計,自己獲得這個係統,可能和被流星砸了有關係。


    可是,這個什麽主角終結者係統是個什麽鬼?


    林庸正準備細細問問有關這個係統的事情,就聽到,樓下傳來了方瑜的尖叫聲。


    林庸暗叫一聲“不好”,連忙下樓。


    就看到,酒吧裏,湧進來了十幾個人。


    領頭的叫做輝哥,是一個二十多歲,身材強壯的男人。


    林庸順手拿起了樓梯旁邊的棒球棒。


    輝哥笑了,“你以為憑借小小的棒球棒就能打贏我麽?”


    輝哥看上了半緣酒吧,想要買下來。


    半緣酒吧是林庸父親留下來的,為了紀念父親,林庸不會賣。


    而且,半緣酒吧連帶房子,地皮大約價值三百多萬,這個輝哥隻願意出一百萬。


    擺明了要半搶半買。


    已經威脅林庸好幾次了。


    林庸雖然是個普通人,也有股強脾氣。


    不是那麽容易給人低頭的人。


    “叮咚,發現帶有金手指的主角輝哥。請宿主接受任務,擊敗這個主角,剝奪這個主角的金手指。”


    林庸都想罵娘了。


    這個係統是傻叉麽?


    這個輝哥是有金手指的主角,讓自己擊敗這個輝哥,不是給自己出難題是什麽?


    還要剝奪這個輝哥的金手指……


    “傻叉……”林庸口中蹦出來一個詞。


    輝哥的麵色就變了,“行啊,小子,會罵人了……”


    林庸繃著臉,自然不會給輝哥解釋,他其實罵的是係統。


    “叮咚,從現在開始,宿主獲得輝哥所擁有的金手指半個小時。請在半小時內擊敗主角輝哥,剝奪他的金手指。”


    接著,林庸眼前出現了一個界麵。


    主角:輝哥


    種族:人類


    金手指:五倍的力量增幅


    獲得金手指時間:三年


    林庸稍稍思量了一下,這個輝哥的確是三年前出現在這片區域的。


    三年來,一步步,從一個小混混,成為了一方大佬。


    看來,這個輝哥能混出來,和他的金手指不無關係。


    係統又稍稍給林庸解釋了一下。


    比如,這個輝哥的金手指是力量,林庸隻要在力量上勝過他,就算擊敗了他,就能剝奪他的金手指,收藏起來。


    至於收藏起來幹什麽,係統沒有說。


    林庸看著輝哥,說道,“你是道上的人,就要講規矩。不如,我們來比試一下。你贏了,我就把酒吧一百萬賣給你。如果我贏了,你以後別再來找事。”


    輝哥盯著林庸,“比試什麽?總不會和我比試吃飯,吃屎吧?”


    林庸笑了,“我們比試力量。”


    聽了林庸的話,輝哥“哈哈”大笑,他的那些小弟也笑了起來。


    林庸接著說道,“其他力量的比試也麻煩,找個簡單的,我們比比扳手腕吧。”


    “哦,哦,有傻瓜要和輝哥比試扳手腕了……”


    “傻瓜難道不知道,輝哥扳手腕從來沒有輸過。”


    “傻瓜就是傻瓜,怎麽能知道輝哥的厲害呢。”


    方瑜一直沒有說話,看著林庸。


    如果不是這些人在這裏,方瑜一定也會罵林庸是傻瓜。


    誰不知道輝哥力氣很大。


    比力量,沒人是輝哥的對手。


    但是,方瑜還是沉默著騰開了一張桌子。


    輝哥,林庸對麵而坐。


    兩隻手,用手肘支撐,握在了一起。


    一隻手骨骼寬大,突出,一隻手纖細,柔嫩。


    看到兩隻握在一起,截然不同的手,周圍的混混,又是一片起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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