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邪惡的源頭歸結於超自然的因素是沒有必要的,人類本身就足以實行每一項惡行。——約瑟夫.康拉德
下午18點30分,蓮花別墅,凶案現場,萬青的房間內,天火和伍素梅再次來到浴室,萬青的屍體還趴在門口。天火一開始以為萬青是被人進來直接點燃浴缸裏的油而殺死的,但是卻忽略了,這樣萬青是完全有時間掙紮反抗的,甚至可以呼救,而覺得不會隻有一聲慘叫聲。而且現場沒有任何打鬥的痕跡,能變成這樣,隻有一種可能,萬青當時是處於暈迷狀態。
天火在浴室裏360度旋轉的看了整個浴室,閉著眼睛,腦海中出現無數個畫麵,可能出現在這個浴室中當時的殺人場景,腦子裏不斷模擬,可是還是總有一個地方是連不上的,像一個環形的圓,總有一個缺口阻止著這個圓圈圓滿。
天火想的頭疼還是沒有個所以然來,覺得讓伍素梅和自己來演一個案情模擬,他演凶手,伍素梅演萬青。
首先,第一種假設:萬青喝了幾口酒,正準備洗澡,熱水已經放好了,不過屋子裏很黑,他憑著感覺摸到的浴室裏,他身上被灑了咖啡,自己已經忍了很久,隻希望快點躺進浴室裏。
天火一邊說,一邊讓伍素梅演著,不過,伍素梅拙劣的演技有點辣眼睛,總讓人看得有些滑稽。
浴室裏有一絲絲的異味,不過萬青自己本身就感冒了,根本沒在意就躺進了浴缸。浴缸裏也有一點怪怪的,萬青想用手機照一照,卻發現手機不見了,無奈之下隻能繼續在水裏泡著,這時凶手衝了進來,將一團燃燒的紙團丟進了浴室的浴缸內,萬青還沒反應過來,大火就將他全身點燃,他本能的反應就是起身往外跑,並且大叫起來,可是浴缸太滑了,他一起身就摔倒了,七葷八素的他向門口爬了幾步就暈了過去,直到被殺死。
伍素梅和天火演起了這場戲,在演摔倒的時候伍素梅真的沒有站穩直接摔了下來,還好天火反應快,一把摟住她的腰,接住了她,不過,伍素梅摔下來的力量太大了,天火的站姿並沒有調整好重心,兩人就直直的倒了,天火仰麵的倒在地上,伍素梅壓在他的身上,巨痛感讓天火一下子有些說不出話了,伍素梅嬌小的身體壓在天火身上,天火一手扶著她的腰,一手護著她的頭,這樣摔下來,她倒是一點事都沒有。她一抬頭,正好對著天火痛到扭曲的臉,偷笑了一聲,連忙爬了起來,小聲的說了句:謝謝!
天火沒有起來,他看著天花板一個勁地搖頭:還是不對,從停電到萬青發出叫聲隻有一分鍾的時間,凶手不可能這麽精準的知道萬青什麽時候洗澡,除非他有一個精準的計算刻度,又或者,凶手一直就呆在凶手的房間,隱藏在黑暗中關注著萬青做完這一切,然後在殺了他。如果是這樣的話,整個房間隻有床底下可以藏身了。
天火猛的起身,跑得床邊,二話不說的就往床下鑽了進去,裏麵果然能觀察到整個房間的動態,可是誰能在比萬青更早的進到房間來,一直等到萬青洗澡,還是不對,天火再次推翻了自己的推論。正要出去的時候,手突然碰到了一個東西,天火拿了起來,像一個相框,拿手機照了照,一張布滿灰塵的照片鑲在照片裏,天火爬出床底,將相片擦幹淨。
伍素梅也湊了過來,看到相片:這好像是一家三口的全家福,拍攝於2003年4月17號,是十年前的照片。
十年前的照片?天火一驚,難道是原來別墅的主人,聽說這棟別墅的主人十年前離奇的死亡,警察介入調查,後麵還查封了這棟別墅十年,直到今年才開放,土地權可以被購買的。天火回憶起腦海的記憶,這棟別墅藏在什麽秘密嗎,為什麽會被封十年之久,而且一開放有出事了。
“這別墅不會被人詛咒了吧,怎麽一開放就死人啊。”伍素梅聽了天火說的,不經的往恐怖故事方向想,越想越恐怖。
“嘭!”遠處一道煙花的響聲將天火拉了回來,現在正在查萬青的案子,想那麽遠幹什麽,先做好眼前的事在說吧。煙花在天空中絢麗的開放,美麗極了,天火才發現,雨好像停了。
天火看著天空上方的煙火,腦海中突然閃現出了一副畫麵,他突然想到冰箱上層的方形痕跡,他突然想通了,嘴裏念叨著:我明白了,我明白了。
之後快速的跑到浴室內,毫不猶豫的就躺到了浴缸裏,伍素梅追了過來:怎麽了?她問了一句,又看著天火躺在浴缸裏,眼睛盯著上方,嘴角露出了微笑,伍素梅自己卻是懵懵的。
天火盯著浴缸上麵,一個放毛巾的鐵架子,鐵架子已經被燒到焦黑了,但是有一塊地方卻沒有被完全燒黑,而且還能很清晰的看見鐵的模樣,這塊沒有被燒黑的地方正好呈方形。
天火從浴缸裏起身,掏出之前的小木片,對著門框上的刮痕再次放了上去:我剛才一直覺得這個刮痕有點不舒服,現在我明白是怎麽回事了。
“怎麽回事?你知道誰是凶手了?”伍素梅問。
“這個刮痕,如果是我來關門並用小木片來卡住門縫的話,是不會卡這麽高的,也就是說,凶手比我高,身高應該在180到190之間,凶手自以為聰明,結果,聰明反被聰明誤了。”天火握住小木片。
這時,天火的手機傳來了叮咚的短信提醒聲,萬青的背景發來了,資料很詳細,連小學畢業照都有,天火看完了一整段的資料,嘴角一勾:果然是他。
素梅,我們下樓吧,我知道怎麽回事了。天火對著伍素梅說,伍素梅好奇的看著他,就這一會功夫就知道凶手是誰了?她將信將疑,天火在她後麵跟著下去了,順便把剛才找到的照片也帶了下去,他總感覺,這照片用得到。。。。。。。
下午18點30分,蓮花別墅,凶案現場,萬青的房間內,天火和伍素梅再次來到浴室,萬青的屍體還趴在門口。天火一開始以為萬青是被人進來直接點燃浴缸裏的油而殺死的,但是卻忽略了,這樣萬青是完全有時間掙紮反抗的,甚至可以呼救,而覺得不會隻有一聲慘叫聲。而且現場沒有任何打鬥的痕跡,能變成這樣,隻有一種可能,萬青當時是處於暈迷狀態。
天火在浴室裏360度旋轉的看了整個浴室,閉著眼睛,腦海中出現無數個畫麵,可能出現在這個浴室中當時的殺人場景,腦子裏不斷模擬,可是還是總有一個地方是連不上的,像一個環形的圓,總有一個缺口阻止著這個圓圈圓滿。
天火想的頭疼還是沒有個所以然來,覺得讓伍素梅和自己來演一個案情模擬,他演凶手,伍素梅演萬青。
首先,第一種假設:萬青喝了幾口酒,正準備洗澡,熱水已經放好了,不過屋子裏很黑,他憑著感覺摸到的浴室裏,他身上被灑了咖啡,自己已經忍了很久,隻希望快點躺進浴室裏。
天火一邊說,一邊讓伍素梅演著,不過,伍素梅拙劣的演技有點辣眼睛,總讓人看得有些滑稽。
浴室裏有一絲絲的異味,不過萬青自己本身就感冒了,根本沒在意就躺進了浴缸。浴缸裏也有一點怪怪的,萬青想用手機照一照,卻發現手機不見了,無奈之下隻能繼續在水裏泡著,這時凶手衝了進來,將一團燃燒的紙團丟進了浴室的浴缸內,萬青還沒反應過來,大火就將他全身點燃,他本能的反應就是起身往外跑,並且大叫起來,可是浴缸太滑了,他一起身就摔倒了,七葷八素的他向門口爬了幾步就暈了過去,直到被殺死。
伍素梅和天火演起了這場戲,在演摔倒的時候伍素梅真的沒有站穩直接摔了下來,還好天火反應快,一把摟住她的腰,接住了她,不過,伍素梅摔下來的力量太大了,天火的站姿並沒有調整好重心,兩人就直直的倒了,天火仰麵的倒在地上,伍素梅壓在他的身上,巨痛感讓天火一下子有些說不出話了,伍素梅嬌小的身體壓在天火身上,天火一手扶著她的腰,一手護著她的頭,這樣摔下來,她倒是一點事都沒有。她一抬頭,正好對著天火痛到扭曲的臉,偷笑了一聲,連忙爬了起來,小聲的說了句:謝謝!
天火沒有起來,他看著天花板一個勁地搖頭:還是不對,從停電到萬青發出叫聲隻有一分鍾的時間,凶手不可能這麽精準的知道萬青什麽時候洗澡,除非他有一個精準的計算刻度,又或者,凶手一直就呆在凶手的房間,隱藏在黑暗中關注著萬青做完這一切,然後在殺了他。如果是這樣的話,整個房間隻有床底下可以藏身了。
天火猛的起身,跑得床邊,二話不說的就往床下鑽了進去,裏麵果然能觀察到整個房間的動態,可是誰能在比萬青更早的進到房間來,一直等到萬青洗澡,還是不對,天火再次推翻了自己的推論。正要出去的時候,手突然碰到了一個東西,天火拿了起來,像一個相框,拿手機照了照,一張布滿灰塵的照片鑲在照片裏,天火爬出床底,將相片擦幹淨。
伍素梅也湊了過來,看到相片:這好像是一家三口的全家福,拍攝於2003年4月17號,是十年前的照片。
十年前的照片?天火一驚,難道是原來別墅的主人,聽說這棟別墅的主人十年前離奇的死亡,警察介入調查,後麵還查封了這棟別墅十年,直到今年才開放,土地權可以被購買的。天火回憶起腦海的記憶,這棟別墅藏在什麽秘密嗎,為什麽會被封十年之久,而且一開放有出事了。
“這別墅不會被人詛咒了吧,怎麽一開放就死人啊。”伍素梅聽了天火說的,不經的往恐怖故事方向想,越想越恐怖。
“嘭!”遠處一道煙花的響聲將天火拉了回來,現在正在查萬青的案子,想那麽遠幹什麽,先做好眼前的事在說吧。煙花在天空中絢麗的開放,美麗極了,天火才發現,雨好像停了。
天火看著天空上方的煙火,腦海中突然閃現出了一副畫麵,他突然想到冰箱上層的方形痕跡,他突然想通了,嘴裏念叨著:我明白了,我明白了。
之後快速的跑到浴室內,毫不猶豫的就躺到了浴缸裏,伍素梅追了過來:怎麽了?她問了一句,又看著天火躺在浴缸裏,眼睛盯著上方,嘴角露出了微笑,伍素梅自己卻是懵懵的。
天火盯著浴缸上麵,一個放毛巾的鐵架子,鐵架子已經被燒到焦黑了,但是有一塊地方卻沒有被完全燒黑,而且還能很清晰的看見鐵的模樣,這塊沒有被燒黑的地方正好呈方形。
天火從浴缸裏起身,掏出之前的小木片,對著門框上的刮痕再次放了上去:我剛才一直覺得這個刮痕有點不舒服,現在我明白是怎麽回事了。
“怎麽回事?你知道誰是凶手了?”伍素梅問。
“這個刮痕,如果是我來關門並用小木片來卡住門縫的話,是不會卡這麽高的,也就是說,凶手比我高,身高應該在180到190之間,凶手自以為聰明,結果,聰明反被聰明誤了。”天火握住小木片。
這時,天火的手機傳來了叮咚的短信提醒聲,萬青的背景發來了,資料很詳細,連小學畢業照都有,天火看完了一整段的資料,嘴角一勾:果然是他。
素梅,我們下樓吧,我知道怎麽回事了。天火對著伍素梅說,伍素梅好奇的看著他,就這一會功夫就知道凶手是誰了?她將信將疑,天火在她後麵跟著下去了,順便把剛才找到的照片也帶了下去,他總感覺,這照片用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