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別嚇唬老徐了,凶手不是他。”閆儒玉開口了。


    “昨天金子多在電話裏跟我講述案情,他說死者右臂上是一個十字,注意,是十字,不是叉。


    當時我沒留意,現在再看屍體照片,我明白為什麽會產生這種偏差了。


    你們看,左邊兩張照片是五年前的殺人剖臂案,屍體右臂上的兩道傷痕看起來很隨意,第一眼就會讓人想到上學時候的考卷或者作業本,所以辦案刑警認為這個傷痕是叉。


    再看右邊的三張照片,屍體右臂上的傷痕規規矩矩,長短幾乎都是一樣的,而且是垂直相交,第一眼看還真像個十字。”


    黑包公道:“本來就是模仿作案,不可能百分百相似。”


    閆儒玉搖頭,“經手過此案的警務人員,一定見過當年的傷痕,絕對不會模仿成這樣。


    不,已經算不上模仿了,這更像是凶手聽說過當年的案件詳情,然後自己根據對叉這個形狀的理解割出來的。


    所以,凶手聽說過案件詳情,卻沒有親眼見過。


    現在有兩個重點排查的方向,第一是與李奇關係密切的人,他有沒有將自己的作案手法告訴別人?如果有,他都告訴誰了?


    第二個方向是當年經手此案的警務人員,這些人中或許有人將案件細節透露出去了。不過,5年前的事兒了,就算真有人透露過,大概也不記得了,即便記得,這種違反保密規定的事兒,誰會承認?所以這個方向先放一放,暫時別在上頭別浪費人力。”


    黑包公點頭,“我們這就著手篩李奇的人際關係,看入獄前與他關係密切的人,還有在他入獄期間去探望過他的人。”


    “或許,應該再去拜訪一下這個李奇。”閆儒玉建議道。


    吳錯點頭,“我去吧,是我抓的他,5年了,也該去看看了。”


    第二天清晨,市廳審訊室。


    閆儒玉第一次見到李嵐,她是個體型嬌小的女人,走路是昂首挺胸,氣質很好。她的左眼很紅,像得了病似的。


    “眼睛怎麽了?”閆儒玉問道。


    “隱形眼鏡,睡覺忘取了,過兩天就好。”她的回答很禮貌,答話的時候始終眯著眼睛看人,近視得挺厲害。


    “我聽說你拒絕警方幫你通知家人,理由是……”


    “不想讓他們擔心,父母年紀大了,孩子初三,過不了多久就該中考了。


    說起來你們抓我的時候還挺好,我最近離婚,心情不好,剛請了假打算出國旅遊。


    別人肯定都以為我散心去了,正好免得丟人。


    再說了,歸根結底我沒殺人,你們弄錯了。”


    “可是凶器上有你的指紋,而你給不出解釋。”


    “我怎麽解釋?說我偷拿了醫院的手術刀片?拿回家幹什麽?做手工嗎?還是手術中違規操作,用手碰過刀片?我是科室主任,丟不起這個人。


    沒法解釋就是沒法解釋,我總不能編個謊,那你們就更懷疑我了。


    反正人不是我殺的,你們早晚得放了我。


    因為你們的調查,我不能回去工作,也沒法跟家人見麵,這些損失我後頭會跟你們算清楚,我會請最好的律師,咱們法庭上見。”


    李嵐的情緒很激動,閆儒玉卻依然淡定,“想告誰是你的自由,不過,眼下為了讓你在拘留期間過得舒服一點,你至少應該通知一個朋友或者親人,一些生活必需品可以給你送來,畢竟你隻是重點嫌疑人,現在對你的處理也隻是拘留。”


    “不用!”李嵐拒絕得很堅決。


    “行,那說說你前夫吧,他對你有過家庭暴力嗎?”


    “警官,你們已經問過好幾遍了,”李嵐無奈地長出了一口氣,看樣子是在努力忍住心中怒火,“拜托你們動動腦子!是他在外麵養小三誒!想想我就惡心!他還敢對我家暴?!我不家暴他就不錯了!


    你們打聽打聽我家誰說了算,他是開了個金店,也就在外頭充充大尾巴狼,嗬嗬,金店誰給他開的?不還是我?回家他就是條狗!還是得把尾巴夾著!


    嗬嗬,他家暴我?虧你們問得出來。”


    進審訊室之前,小董好心提醒這個李嵐不好接觸。


    此刻,閆儒玉算是領教了。


    數落起人來真挺有領導派頭。


    不過在閆儒玉看來這是件好事,總比那些不開口的老悶要強。


    隻要嫌疑人肯開口,哪怕是罵幾句娘,就有辦法聊起來。


    隻要能聊起來,距離暴露破綻就不遠了。


    閆儒玉收回思緒繼續道:“你早就知道他出軌的事兒吧?”


    “是,這麽多年夫妻,他那點花花腸子我能不清楚嗎?”


    “為什麽忍著?”


    “麻煩唄,又得打官司爭財產,又得安撫女兒,女兒正叛逆期,管都管不過來,再加上一個國家級的研究課題,忙,今年拖明年,明年拖後年。


    嗬嗬,沒想到,拖來拖去,最後倒是他提出的離婚,老娘讓他給甩了!”李嵐拍了一下桌子,“這是我唯一不滿意的地方,但誰要是說我為了這個殺人,隻能說明他腦子有病!”


    “你好像一點都不擔心你女兒。”閆儒玉突然轉移了話題。


    “什麽?”李嵐顯然沒跟上閆儒玉的思路。


    “父母離婚,而且離婚理由是爸爸在外頭又有孩子了,家不完整,這是第一重打擊,緊接著爸爸就死了,這是第二重打擊,孩子肯定很難熬吧?


    這種時候,你把孩子丟下獨自出國旅遊?有點說不過去吧?”


    李嵐擺擺手,“女兒從小在姥姥跟前長大的,我跟她爸沒操什麽心,她對我們感情一般。”


    “那你對她的感情呢?總不至於也是一般吧?你剛剛也說了,孩子正是叛逆的時候,家裏發生這麽大的事兒,你就不擔心她?”


    這下,李嵐沉默了。


    她一沉默,咄咄逼人的氣勢就弱了些。


    閆儒玉的問話適可而止,他拿起桌上的案宗,轉身就走,走到門口時像是想起了什麽,又停下腳步道:“還是給你女兒打個電話吧,畢竟凶器上有你的指紋,除非出現決定性的能夠證明你清白的證據,否則你可能還要被拘留挺長時間。”


    “你們還沒找到證據?”


    這句話是李嵐在精神放鬆的狀態下脫口而出的。


    閆儒玉的大腦卻像過電似的意識到了什麽。


    不是“你們什麽時候才能找到證據?”也不是“萬一你們找不到證據呢?”而是“你們還沒找到證據?”


    你們——還——沒找到證據?


    “我們難道應該找到什麽?”閆儒玉直視著李嵐的眼睛反問。


    李嵐的目光閃躲了一下,“我怎麽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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