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將調查死者社會關係、尋找犯罪嫌疑人的任務交給搜查一課之後,林新一便回過頭來,著手對案發現場進行了更進一步的勘察。


    現場往往會有凶手在不經意間遺留下的痕跡,這是他自己意識不到,也無法銷毀的。


    林新一希望自己能發現這樣真正可靠的證據。


    而不是完全把希望寄托在那虛無飄渺的運氣,祈禱凶手恰好被警方堵在了商場裏,沒機會處理自己身上的痕跡。


    就這樣,時間沒過去多久...


    搜查一課的警員們便興衝衝地回到了他麵前:


    “林管理官,我們找到您要的嫌疑人了!”


    “這麽快?”林新一停下手頭的現場勘察工作,神情有些訝異:


    調查社會關係聽著容易,其實是一項非常困難、複雜、且費時費力的工作。


    畢竟這又不是種玩什麽遊戲,不可能一點開NPC的“角色關係”頁麵,就能看到他的好友、他的仇敵是誰。


    想捋清楚一個人的社會關係,警方往往需要耗費大量的時間去一線走訪、調查,甚至是像居委會大媽一樣找群眾拉家常。


    所以當林新一把這個任務交給搜查一課的時候,他心裏還有些擔心,他們能不能趕在商場封鎖解除之前找出嫌疑人來了。


    現在搜查一課倒是很快就把任務完成了,但卻又快得讓人不放心了。


    “林管理官,你放心吧!”


    前來匯報的警員笑道:


    “這次算是個意外之喜。”


    “我們隻是在數據庫裏查了一下死者藍澤多惠小姐的檔案,就發現她的檔案裏有車禍致人死亡的紀錄。”


    “原來藍澤多惠小姐曾在一起車禍事故裏撞死過一個10歲的孩子。”


    “而那個孩子的父親名為定金芳雄。”


    “他現在就在這家商場擔任保安的工作!”


    先前目暮警部聽到車庫裏有人呼救,就安排了手下警員聯係商場保安,協助警方封鎖現場。


    所以當他們查到“定金芳雄”這個名字之後...


    他們中很快就有人發現,自己聯係上的那個商場保安,名字就叫定金芳雄。


    “而那位定金芳雄先生,還就是負責這地下車庫進出入安保的門衛!”


    “現在他已經被我們控製住了,隨時可以接受調查!”


    藍澤多惠神撞死定金芳雄兒子的凶手,定金芳雄自然會對她心懷怨恨。


    而他又正好是這家商場地下車庫的保安,對這案發現場的環境無比熟悉。


    既有作案動機,又有條件。


    這顯然就是警方要找的頭號嫌疑人。


    “那好。”


    林新一也來了精神:


    “快把那位定金先生帶過來吧!”


    很快,警員們押著那位定金芳雄先生來到現場。


    他穿著一身樸素的保安製服,麵容看著滄桑老邁,眼神也平靜得如同一灘死水,完全沒有光彩。


    而被警察這樣如臨大敵地對待,定金芳雄顯然也意識到了自己的處境。


    他沒有表現出正常人被警方懷疑時的驚慌,隻是沉默著瞟了那具鮮血淋漓的屍體一眼。


    然後轉過頭來,神色平靜地與林新一對視起來:


    “你是這些警察的頭頭?”


    “找我有什麽事嗎?”


    林新一沒有回答這個明知故問的問題。


    他隻是眉頭一挑,問道:“你不緊張?”


    “不是我做的,我為什麽要緊張?”


    “一般人都該緊張。”


    “我不是一般人。”


    “我是我死去孩子的父親。”他又不解氣地瞥了藍澤多惠的屍體一眼:“看到這個女人遭了報應,我隻會覺得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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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你並不開心。”林新一能看得出這個男人眼底的憤恨:“看來複仇並沒有讓你得到解脫。”


    “.......”


    定金芳雄不說話了。


    他的臉色有些陰沉。


    而與此同時,他的態度也已然很明確地擺了出來:


    警方想懷疑就懷疑吧。


    反正他是不會主動承認的。


    “你還想狡辯嗎?”林新一悄然加重了語氣:


    “藍澤多惠的死亡時間,到現在也不會超過半個小時。”


    “而你,定金芳雄先生,在20分鍾前,就被搜查一課的警官們找上門來,要你協助調查。”


    “從那時開始,你就一直處於警方的視野之下,根本沒機會做什麽小動作。”


    “也就是說...”


    “從你殺害藍澤多惠小姐開始,到被目暮警部的部下找到之前,你最多隻有不超過10分鍾的時間,可以自由活動。”


    “目暮警部率隊在附近埋伏,又因為聽到呼救聲而突然對商場進行封鎖,這些對你來說,都是完全無法預料的意外。”


    “恐怕你自己都沒有預料到,警方會這麽快找上門來吧?”


    “在這短短10分鍾時間裏,你真的能把,或者說能想到要盡快把凶器、血衣這些證據處理幹淨嗎?”


    林新一目光如炬地望了過來。


    可定金芳雄的表情仍舊沒有變化。


    現在眾人將懷疑的目光死死地釘在他的身上,他的嫌疑幾乎是已經洗不清了。


    所以他幹脆不留一點掩飾:


    “警方說話不是得講證據麽?”


    “既然警官你提到了什麽凶器、血衣,那就請把它們找出來吧。”


    “哦,對了...”


    定金芳雄很有要反客為主的意思:


    “就算真的找到了什麽凶器和血衣。”


    “你們又怎麽能證明,這些東西就是我的呢?”


    “這...”林新一眉頭一皺:


    的確,他最擔心的就是這一點。


    因為柯南和毛利大叔鬧出的意外,凶手在作案後沒多久就被警方堵在了現場。


    凶手的確沒時間仔細處理物證。


    但他卻有時間丟棄物證:


    除非這家夥傻到把凶器和血衣藏到自己辦公室,否則警方就算在這商場裏找到了凶手遺棄的物證,也沒法證明他就是凶手。


    畢竟,凶器和血衣上又沒寫名字,怎麽能證明就是定金芳雄丟的。


    如果他行凶時戴了手套,那凶器上就不會有他的指紋。


    衣服上或許能找到他身上的皮屑,但這一點卻不能保證絕對成功。


    因為皮屑是從皮膚上掉下來的,所以不難理解,隻有秋衣、內褲、襯衫等和皮膚直接接觸的貼身衣物,才容易沾染到皮膚脫落的皮屑。


    而今天天氣寒冷,凶手作案時肯定穿著外套。


    如果是外套的話,一般隻有袖口、衣領這種有機會和皮膚發生摩擦的部位,才能順利地檢出皮屑。


    如果他穿的再是那種挨不著脖子的無領外套,然後再用手套墊著腕口,不讓袖口和腕部皮膚接觸,那...


    想從那件外套上找到凶手遺留的皮屑,可就沒那麽容易了。


    隻能祈禱凶手發質不好,多掉點頭皮屑和頭發到外套上。


    而相比於外套,最有希望成為證據的還是手套。


    因為手套肯定會和皮膚直接接觸,內側很容易就能找到凶手遺留下的皮屑和毛發。


    但問題是:


    手套裏麵能找到凶手的皮屑,外麵卻不一定沾到了死者的血。


    隻要定金芳雄小心一點把手套和凶器、血衣分開丟棄,那即便警方找到了這隻手套,也沒法證明戴過這手套的他是殺人凶手。


    “這家夥...”


    林新一看了看定金芳雄那平靜如水的臉。


    定金芳雄能表現得如此鎮定、自信,顯然是對他心中擔心的那些破綻,都有所了解和準備。


    看來這家夥平時沒少讀書看報,對鑒識課和科搜研的那些科學鑒定手段都極為了解。


    估計至少有二十集《今日說法》的功力。


    還兼修一季以上的《科搜研之女》。


    實力不容小覷啊。


    “情況有些麻煩了。”


    林新一眉頭微蹙,但神情仍舊自然。


    因為越是這種情勢不利的時候,警方就越不能在犯罪嫌疑人麵前露怯。


    他始終保持著那種鎮定自若,不為所動的姿態。


    但定金芳雄卻並沒有被嚇到。


    他的神態還是那般平靜:


    “警官,既然你們都把我押到這裏。”


    “那請拿出你們所說的證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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