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個漆黑的山洞內兩個神秘人在裏麵對話。【零↑九△小↓說△網】
其中一個神秘人用陰沉的聲音說道:“阿爾霍斯的寶石碎了。......“
另一個神秘人點了點頭:”什麽情況?“
”據消息說這件事情與潘德拉貢家族有關。“
”潘德拉貢?。“
”恩!“
”你知道我們如今還不能暴漏,有可能會讓女王注意到,到時候會很麻煩。“
”可惡,愚蠢的阿爾霍斯,潘德拉貢家族的那個廢柴少爺這次有了警惕心,下次可就沒那麽容易得手了啊。“
“不不不,你錯了,既然出手了,那就不能給獵物準備的時間。”
“你是說?......”
......
我想要回潘德拉貢城可是我找不到路,不過我找到了一個小鎮,這個小鎮名叫莫塔裏鎮,環境還不錯。
我來到一個旅者酒館住下,旅者酒館一樓是酒館,二樓三樓都是旅店,很吵,但沒有辦法這是莫塔裏鎮唯一的旅店,至於錢,死去的那五個人的財產可都被我得到了,連衣服和屍體沒有留下,我的房間在二樓,盡管一樓很吵但是我實在是太累了,躺在床上就昏睡了過去。
在起來後我到一樓覓食,我要了一杯猩紅馬血酒,一盤三分熟帶血絲的銀狼肉,銀狼是二階魔獸,非常強大,而且是群居動物,獵殺極為不易。
用過餐後我向酒保問道:”潘德拉貢在哪個方向?“
酒保用手指了指東方,我又問道:”大概有多遠?“
酒保回答:”大概有300多公裏。“
“謝謝。”說完我丟給了酒保一個吉力離開,酒保接過吉力大喜過望,因為僅僅這一個吉力幣他需要認真工作10年才能賺到。
我走出酒館後想要變身,可是我發現我竟然不能變身了,我皺了皺眉頭在試了一次,還是不行。
無奈之下我隻好找了一個馬車,我向車夫問道:“需要多久才能到潘德拉貢城、”
“路不好走,大概要四到五天左右。”
我點了點頭,上了馬車坐下。
在一番準備過後,馬車終於開出了小鎮,我拉開窗簾望向外麵的景色,真的是太美了!當然除了那讓我不太舒服的黑色太陽之外,美景雖美,但是並不耐看,在看了一會之後我就失去了興趣,我開始跟車夫閑聊起來。
“你好!”
“你好。”
“你幹這行多久了?”我問道。
“......一百年了。”車夫想了想回答道。
“真是讓人佩服,如果是我一定沒幹多久就會放棄。”
“人生如修行,貴在堅持。”車夫笑道。
“你這句話說的很有道理,貴在堅持。”
“嗬嗬,不過就算我再堅持我也依然是個車夫,不如你們這種含著金鑰匙長大的少爺。”
聽到這句話我心裏警惕心大起,直覺告訴我這個人不簡單。
“你怎麽看出我是個少爺?”
“氣質,沒有經曆過奢侈的生活是不可能有你這種氣質的。”
“這樣啊。”
“真羨慕你們啊,天生就富貴,不必為了生活而奔波,所以......”
“去死吧!”
那個車夫手中不知何時多出了一把刀,突然出手紮進了我的胸口,胸口上頓時出現了一道猙獰可怖的傷口,鮮血直往外冒。
“嘶!”我凶性頓時大起。
“斯納瓦爾多!”
鮮血四射的血球在我手中凝聚,砸在了車夫身上,不過效果微弱,隻是在他的左臂上弄出了一道小小的傷口,根本不痛不癢。惹得車夫用嘲笑的眼神看著我,不過雖然那隻是僅僅一道小小的傷口,但是不要忘記我手中還有那堪稱神技的鮮血汲取!
“馬格裏斯!”
“呃啊啊!”
猩紅的鮮血如自來水一樣從他左臂那小小的傷口裏湧向我的口中,血腥味激發了我對於鮮血的渴望,我大口大口的吞咽車夫的鮮血,沒多久車夫就變成了一具幹屍,而我滿足的打了一個飽嗝,並且我感覺到體內的血子又變大了一絲,如今的我應該可以學習低階血魔法了。
我看著那已經如幹屍一樣的車夫,他的眼裏滿是恐懼,像是看怪物一樣看著我,不過如今的我早已對於殺人飲血不再介意,我查看了下車夫的物品,果然找到了一枚跟之前阿爾霍斯·潘多拉一樣樣式的戒指,不過這枚戒指材質上來說比起阿爾霍斯·潘多拉的遠遠不如。
我起身把變成幹屍的車夫和他的物品收好之後獨自駕著馬車向潘德拉貢城駛去,嘴腳微微揚起:“議會是嗎?”
其中一個神秘人用陰沉的聲音說道:“阿爾霍斯的寶石碎了。......“
另一個神秘人點了點頭:”什麽情況?“
”據消息說這件事情與潘德拉貢家族有關。“
”潘德拉貢?。“
”恩!“
”你知道我們如今還不能暴漏,有可能會讓女王注意到,到時候會很麻煩。“
”可惡,愚蠢的阿爾霍斯,潘德拉貢家族的那個廢柴少爺這次有了警惕心,下次可就沒那麽容易得手了啊。“
“不不不,你錯了,既然出手了,那就不能給獵物準備的時間。”
“你是說?......”
......
我想要回潘德拉貢城可是我找不到路,不過我找到了一個小鎮,這個小鎮名叫莫塔裏鎮,環境還不錯。
我來到一個旅者酒館住下,旅者酒館一樓是酒館,二樓三樓都是旅店,很吵,但沒有辦法這是莫塔裏鎮唯一的旅店,至於錢,死去的那五個人的財產可都被我得到了,連衣服和屍體沒有留下,我的房間在二樓,盡管一樓很吵但是我實在是太累了,躺在床上就昏睡了過去。
在起來後我到一樓覓食,我要了一杯猩紅馬血酒,一盤三分熟帶血絲的銀狼肉,銀狼是二階魔獸,非常強大,而且是群居動物,獵殺極為不易。
用過餐後我向酒保問道:”潘德拉貢在哪個方向?“
酒保用手指了指東方,我又問道:”大概有多遠?“
酒保回答:”大概有300多公裏。“
“謝謝。”說完我丟給了酒保一個吉力離開,酒保接過吉力大喜過望,因為僅僅這一個吉力幣他需要認真工作10年才能賺到。
我走出酒館後想要變身,可是我發現我竟然不能變身了,我皺了皺眉頭在試了一次,還是不行。
無奈之下我隻好找了一個馬車,我向車夫問道:“需要多久才能到潘德拉貢城、”
“路不好走,大概要四到五天左右。”
我點了點頭,上了馬車坐下。
在一番準備過後,馬車終於開出了小鎮,我拉開窗簾望向外麵的景色,真的是太美了!當然除了那讓我不太舒服的黑色太陽之外,美景雖美,但是並不耐看,在看了一會之後我就失去了興趣,我開始跟車夫閑聊起來。
“你好!”
“你好。”
“你幹這行多久了?”我問道。
“......一百年了。”車夫想了想回答道。
“真是讓人佩服,如果是我一定沒幹多久就會放棄。”
“人生如修行,貴在堅持。”車夫笑道。
“你這句話說的很有道理,貴在堅持。”
“嗬嗬,不過就算我再堅持我也依然是個車夫,不如你們這種含著金鑰匙長大的少爺。”
聽到這句話我心裏警惕心大起,直覺告訴我這個人不簡單。
“你怎麽看出我是個少爺?”
“氣質,沒有經曆過奢侈的生活是不可能有你這種氣質的。”
“這樣啊。”
“真羨慕你們啊,天生就富貴,不必為了生活而奔波,所以......”
“去死吧!”
那個車夫手中不知何時多出了一把刀,突然出手紮進了我的胸口,胸口上頓時出現了一道猙獰可怖的傷口,鮮血直往外冒。
“嘶!”我凶性頓時大起。
“斯納瓦爾多!”
鮮血四射的血球在我手中凝聚,砸在了車夫身上,不過效果微弱,隻是在他的左臂上弄出了一道小小的傷口,根本不痛不癢。惹得車夫用嘲笑的眼神看著我,不過雖然那隻是僅僅一道小小的傷口,但是不要忘記我手中還有那堪稱神技的鮮血汲取!
“馬格裏斯!”
“呃啊啊!”
猩紅的鮮血如自來水一樣從他左臂那小小的傷口裏湧向我的口中,血腥味激發了我對於鮮血的渴望,我大口大口的吞咽車夫的鮮血,沒多久車夫就變成了一具幹屍,而我滿足的打了一個飽嗝,並且我感覺到體內的血子又變大了一絲,如今的我應該可以學習低階血魔法了。
我看著那已經如幹屍一樣的車夫,他的眼裏滿是恐懼,像是看怪物一樣看著我,不過如今的我早已對於殺人飲血不再介意,我查看了下車夫的物品,果然找到了一枚跟之前阿爾霍斯·潘多拉一樣樣式的戒指,不過這枚戒指材質上來說比起阿爾霍斯·潘多拉的遠遠不如。
我起身把變成幹屍的車夫和他的物品收好之後獨自駕著馬車向潘德拉貢城駛去,嘴腳微微揚起:“議會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