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某:“這些人在這一片街區甚至變相的形成了一個應援淩小姐的團體,自稱冰激淩。哈哈,這麽說來淩小姐就是他們的冰激淩一樣,看起來冰冷實則卻是十分甜美。”


    “這還搞成了追星了?喜歡一個女的,大膽去追求不就行了?”陸離實在理解不了這些人。


    “哈哈,陸少俠畢竟剛來到延壽區,對這裏的人文環境不太了解,你再仔細看看這些人和淩小姐是怎麽互動交流的。”


    陸離再次把目光轉向收銀台方向,那些圍在淩清越附近的人,和淩小姐說話沒有半點輕浮甚至有些嚴肅,一旦要是哪個人和淩小姐搭話多了,旁邊的人臉色立刻就不對了。


    說多的那個人也識相的趕緊退出了圈子。其他人也找準機會立馬和淩清越搭話。


    也不知道是怕惹淩小姐生氣,還是在怕旁邊虎視眈眈的眾人。


    沒有一個人的放開的,都是十分拘謹的,完全不是一個男人搭訕女人應該有的姿態。


    淩清越倒是從來都慈眉善目精神煥發的樣子。


    “這……這好像一個蜂巢啊,一堆工蜂圍著蜂後身邊。”話說出來的陸離感覺這個形容實在有些不妥,但是這個氛圍確實想是這樣,就想某種原始的母氏部族一樣。


    “哈哈,陸少俠隻言片語就把他們這群人描繪的這麽準確。”湯某依然毫不吝嗇的拍陸離的馬屁。


    “這些人怎麽會變成這樣?”


    “陸少俠有所不知,這圈子裏已經形成了不成文的規矩,就像咱們小時候看的那個童話故事一樣。


    “那個……叫什麽來著,反正就是一個公主和七個小矮人。


    “七個小矮人為了得到公主更多的關愛一開始形成了競爭關係,後麵小矮人們漸漸發現,這樣時時刻刻競爭下去也不是個事,而且以自己一個的力量和資本也不可能獨自追求到公主。


    “所以最後小矮人們之間就成了一種平衡合作的狀態,大家都是平分了公主對大家的關愛。


    “淩小姐的‘粉絲’現在就是這樣的一種狀態,要是哪個愣頭青敢跳出來大膽向淩小姐示愛,那就是想要了這些人的命,這些人怕是要把這個‘出頭鳥’打成拉麵土。”


    拉麵土這個奇怪的詞再次從湯某的口中說出來。


    陸離並沒有詢問湯某什麽是拉麵土,看來被其他的事情困擾到了,變得低落了起來。


    湯某顯然注意到了陸離這細微的變化:“陸少俠,隻古以來英雄配美人,才子配佳人。


    “我看啊,像淩清越這樣的絕色佳人就應該陸少俠這樣文武雙全的豪傑去征服,去擁有。”


    湯某把從古至今都通用的道理搬了出來,陸離聽後果然情緒再次上揚。


    實質上並不是這句話有多大說服性真實性,而是應了另一句老話:


    千穿萬穿,馬屁不穿。


    湯某的這一席話,對店裏任意一位人說出,那都是有奇效的。


    所謂語言是魔鬼,隻要你的話語足夠打動對方,那這個人就會破釜沉舟般的,去實現自己內心的目標。


    或者也會被洗腦誤導去一往無前地去完成說客的目的。


    湯某今天這一席話也許另有目的,但是讓湯某沒預先想到的是,正是今天他這一出有目的性的對話,讓自己成為陸離和淩清越的月老。


    真是金玉良緣紅葉題詩有緣人終成眷屬。不過這都是後話。


    “這個大肚子還有一把手槍,昨天晚上的時候。”想起來還有一件重要的事情沒有說。


    “還有一把什麽?”湯某語氣變得不如剛才穩重。


    “手槍。”


    “手槍?”


    “嗯。”湯某和陸離確認了兩次。


    湯某沉默了,顯然湯某對大肚子的判斷出了差錯,沒有料到大肚子這個人居然有一把手槍。


    “大肚子的手槍長什麽樣子?”湯某在思考了一會問出了一個對於陸離難以準確回答的問答,對這個小混混沿用了大肚子這個稱謂。


    “這個……那天晚上光線比較暗,我長這麽大也沒見過真槍給形容不來啊。”陸離回想了一下,還是不知道怎麽描述。畢竟昨天他也沒仔細打量那把槍就扔了。


    就連那句“我最恨別人拿槍指著我的頭。”陸離童年看的經典台詞都忘記說了,昨天晚上躺床上回憶起來都是一陣後悔,感覺沒有裝成功。


    “這問那吧,你總在電視裏見過手槍吧。”


    “那是當然。”


    “大肚子這把槍和電視的槍樣子是不是一樣?”


    “什麽意思?”陸離沒有聽明白湯某說的話。


    湯某索性拿出手機翻出一把普通的手槍照片給陸離看“是不是和照片裏的一樣,槍身金屬的,帶套筒,火藥發射的?”陸離雖然還是明白湯某的意思但是還是回複到:“是的。”


    湯某剛才緊張嚴肅的表情反而變得放鬆起來。


    “大肚子的槍肯定是假的。”


    “為什麽這麽肯定?”陸離現在蒙在鼓裏,不知道為什麽湯某確認了大肚子的槍和真槍一樣反而確認是假槍。


    “因為就算是在新海市一般人都沒有可能合法持槍,大肚子顯然不是合法持槍。


    “大肚子拿的要是真槍隻有兩種可能,一種可能是大肚子搶的別人的槍,一種就是買的黑市裏的土製槍。而大肚子這個人看著和身邊的人耀武揚威的,其實根本沒有膽量偷搶別人的真槍。


    “隻有第二種可能就是買的黑市的土製槍,但是黑市的土製槍根本不是‘真槍樣’都是立體打印機打出來的,槍筒和槍筒座是一體化緊湊設計,槍身也不是金屬的。”湯某如實的和陸離解釋道。


    “原來是這樣。”陸離被湯某詳細地解釋後也信服了湯某的解釋。


    “看,大肚子去找淩小姐去了。”湯某指著大肚子對陸離說道。


    陸離當時就沒忍住,準走上前去。湯某看陸離這架勢,連忙拉住陸離的胳膊:“你幹什麽去?”


    “我……我怕淩小姐有危險。”


    “有什麽危險?能要知道你沒來這之前,大肚子就在這一帶了,要有危險也不會現在有危險,你看看淩小姐圍了那麽多人,要英雄救美也輪不上不是?”湯某半開玩笑的勸說道。


    陸離聽罷泄了氣。


    “咱倆跟在後麵,暗中聽聽大肚子和淩小姐說什麽。說不定告你狀呢,哈哈。”湯某看見大肚子白色襯衫映出來的紗布了,已經猜出來是誰的傑作了。


    聽到湯某把自己最擔心的事情說了出來,心裏更加慌張起來,心跳開始加速,就像一個做錯事怕被父母教訓的小孩一樣。


    但是陸離並沒有做錯任何事,陸離也不知道為什麽自己現在為什麽變得慌張心跳加速起來。


    陸離和湯某從貨櫃後麵繞到了收銀台附近,一個既能聽到收銀台的對話又比較隱蔽的位置。


    隻見大肚子像其他人一樣扭捏,眾人看見大肚子走了進來也都好像認識大肚子。


    雖然不太情願,但是還是為大肚子讓出了“有利位置”。隻見大肚子手裏拿著一個白色的水杯,眼鏡也不敢一直盯著淩清越。


    淩清越倒是一如既往的微笑著詢問著大肚子:“鄭華,有什麽事嗎?”


    聽到這裏陸離緊張的屏住了呼吸,姓名叫做鄭華的大肚子說道:“淩老板,我想買這個杯子。”沒想到鄭華原來隻是想買淩清越店裏的水杯,陸離鬆了一口氣。


    “哦,這個水杯啊,非常適合你哦。”


    淩清越拿過來水杯轉身從飲水機接了一杯冷水,轉了一下杯底,隻見白色的水杯隨著杯底的轉動變了顏色,逐漸變紅。


    “我看你時長在外麵站著,有時候下雨天氣挺冷的。這個水杯不僅能保溫還能自己加熱。


    “大概等十分鍾常溫的水就能加到五十度,這樣你就能一直喝到溫水了。當然你也能通過旋鈕調整想要的溫度。”淩清越耐心的向鄭華展示。


    鄭華聽著淩清越的話,眼睛有些濕潤,沒想到淩清越會記得自己天天晚上在外麵站著。


    但是鄭華不會告訴淩清越,自己天天晚上在街口站著隻為目送淩清越回家,隻是為了多看淩清越一眼。


    天天多看淩清越一眼鄭華就很滿足。


    “記得每天充電,要是壞了你再找我,畢竟這些東西技術比較新。”


    淩清越似乎沒有注意到鄭華濕潤的眼眶。


    “對了,淩老板,這個怎麽充電啊。”鄭華看著杯子疑惑的說道。


    “放在無線充電的基座上就自動充電了,你要是沒有,我可以送你一個。”


    看來不是我一個人對於這些新鮮玩意不熟悉。


    陸離在旁邊嘀咕著。


    “我有的,有的。不用麻煩淩小姐。”說完鄭華慌忙掏出錢包結了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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