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某市公安分局。
我和元淩前腳剛剛到臨時的辦公室,分局的警察後腳便進了臨時辦公室。那警察一路走到了我的跟前,敬了一個禮,然後對我說道:“譚警官,你讓我查的那個人,我已經查過了”。
我微微的點了點頭,示意他說下去。那個警察便按照我的指示繼續說道:“餘生華,女,十八歲,某市某縣某鎮人士。生前曾在我們市的中學上過學,但是在上學期間,因為某些原因,跳樓自殺了”。
我聞言,馬上就問道:“什麽原因?”。
那個警察馬上就說道:“這個我不知道,因為這個案子當時是我們局長經手的,所有的檔案和當時辦案的細節都被他封存了,我們一點資料都查不到,能查到我都已經告訴你了”。
我聽了這話,不禁皺了皺眉頭,然後問道:“為什麽你們局長要封存這個案子的檔案?”。
那個警察馬上就麵露難色,苦笑著說道:“譚警官,我們隻是一個普通的警察,局長辦的事情,我們怎麽敢多問?在說了,但是這件案子已經結案,我們也沒有理由問,您就不要為難我們了”。
我聞言,便也沒有再問下去了,隻得擺了擺手,讓那個警察下去了。等到那個警察走了之後,我便對著元淩說道:“好了,你先先去休息吧!我去趟檔案室”。
元淩想說什麽,但是卻忍住了。我猜他是想勸我休息,但是他又知道我的脾氣,便知道說什麽都沒有用,所以幹脆不說了。
中國,某市公安分局檔案室。
我將檔案室的工作人員打發走了,一個人坐在檔案館裏麵,將餘生華的卷宗翻了出來,然後仔細的看了起來。
根據卷宗上記載,餘生華是在五年前考進了某市中學,當時成績優異,是中考市裏麵的第三名。之後,更是成績優異,榮譽加身,一直到了高二。
但是不知道為什麽,在高二的某一個中午,餘生華突然精神失常,從四樓上跳下,當場摔死。
當時新聞也報道了這件事情,但是這件案子最終卻沒有進入法院,而是以民事調解的方式結束了。
我還從卷宗上了解到,餘生華並沒有父母,她一直是被舅舅撫養著的。當時學校在發生這件案子之後,校方給餘生華的舅舅一大筆錢,事情也就這麽了了。
在案件負責人這一欄,赫然填寫著公安分局現任局長的名字,看來那個警察說的不錯,這件案子確實是局長當時督辦的。
但是這卷宗上麵的記載的案件經過實在太不盡人意了,一是太過簡略,二是漏洞百出,這倒是讓我百思不得其解。
首先,這個餘生華成績很優異,那麽為什麽突然精神失常呢?這明顯是不合理的,一個人要是精神失常,那也得有一個過程,最起碼得有一個原因,但是這卷宗裏麵居然隻字未提!
還有,學校發生了這麽大的事情,媒體竟然隻是淡淡的描寫一下,根本就沒有上頭條,更沒有引起群眾的關注,那就更不應該了!
最後,這案子畢竟是死人了,死者的家屬居然沒有提起上訴,而是私底下了結了,這明顯就不合理。我再一聯想這幾天學校門口的狀況,更不能理解,到底是什麽讓死者的家屬放棄上訴的呢?
接著,我便想到了那個警察的話,這一切都是局長偵辦的,局長卻將重要的材料全部都隱藏了起來,這又是為什麽?難道這件案子跟局長有什麽關係?
想到這裏,我便不能再呆在檔案室了,趕緊將檔案歸檔,然後緊鑼密鼓地出了分局,坐上了一輛出租車。
中國,某市公安分局局長家。
我站在門外,按響了門鈴。但是沒有人回應,我便一直按著門鈴,讓它一直響。不一會兒,門裏麵就傳來了暴躁的嗬斥聲,跟著,一陣拖鞋的走路聲之後,門開了。
開門的一瞬間,局長本來想罵的,但是看見是我,便硬生生的將掛在嘴邊的髒話又咽了回去。局長皺著眉頭,很不高興的問道:“怎麽?譚警官有什麽事情?”。
我微微一笑說道:“外麵冷,難道局長就不舍得讓我進去說?”。
局長這才將門讓了一條窄縫,然後說道:“沒有,你進來說吧!”。
我跟著局長進到了他家的客廳,然後便很隨意的坐在了沙發之上。局長並沒有給我倒水,而是直接坐在了沙發上,然後從茶幾上拿起一盒煙來,給我扔過來,然後說道:“淩晨過來,肯定有什麽重要的事情,說吧!”。
我將局長扔在茶幾的煙撿起來,然後抽出一支,點上吸了一口,這才說道:“也沒什麽大事,就是過來跟您問點事情,關於餘生華的案子”。
局長一聽到“餘生華”三個字,身子明顯抖了一下,臉上的表情馬上就變了。但是局長畢竟是局長,喜怒控製的很好,他隻是微微的表現了一點,然後便馬上就恢複了原來的臉色。
局長聞言,沉默了一會兒,馬上就冷冷的說道:“這件案子已經結案了,不必再問了”。
我馬上就笑了笑說道:“我看了那件案子的卷宗,覺得有幾點想不通,看到經辦人是您,便想過來問您幾個問題,請您不要推辭,解了我的疑惑”。
局長聞言馬上就反駁道:“卷宗上麵寫的就是案子的全部過程,很是詳盡,你要是不明白,就多多讀幾遍,自然就明白了”。
我聞言,馬上就說道:“我要問的,卷宗上可沒有。比如說,這個餘生華是如何精神失常的,卷宗上沒有記錄,還望您解答”。
“那誰知道,突然就發瘋了,然後跳樓死掉了,就這麽簡單”。
“那她的家人為什麽沒有上訴呢?案例來說不鬧也該上訴啊!可是案子居然民事調解了,這個我就不理解了”。
“我怎麽知道!誰曉得他家人怎麽想的!”。
“包庇罪犯,恐嚇死者家屬,收受賄賂,擅自隱瞞案情,埋屍荒野,哪個不是你做的!”。
“我沒有收受賄賂,那屍體也不是我埋的!”。
“那是誰埋的!”。
局長這才反應過來自己被我陰了,他不禁惡狠狠地看著我。許久,竟然大笑起來,自嘲著說道:“自己這樣子審犯人一輩子,最後竟然被別人用著方法給審了,真是可笑!”。
說完,局長深深地吸了一口氣,這才說道:“我其實在做那件事情的時候,就已經知道會有這麽一天了,不過我沒有想到,今天就是那一天。我曾經想過,在我死後這一天才會到來”。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未完待續)
我和元淩前腳剛剛到臨時的辦公室,分局的警察後腳便進了臨時辦公室。那警察一路走到了我的跟前,敬了一個禮,然後對我說道:“譚警官,你讓我查的那個人,我已經查過了”。
我微微的點了點頭,示意他說下去。那個警察便按照我的指示繼續說道:“餘生華,女,十八歲,某市某縣某鎮人士。生前曾在我們市的中學上過學,但是在上學期間,因為某些原因,跳樓自殺了”。
我聞言,馬上就問道:“什麽原因?”。
那個警察馬上就說道:“這個我不知道,因為這個案子當時是我們局長經手的,所有的檔案和當時辦案的細節都被他封存了,我們一點資料都查不到,能查到我都已經告訴你了”。
我聽了這話,不禁皺了皺眉頭,然後問道:“為什麽你們局長要封存這個案子的檔案?”。
那個警察馬上就麵露難色,苦笑著說道:“譚警官,我們隻是一個普通的警察,局長辦的事情,我們怎麽敢多問?在說了,但是這件案子已經結案,我們也沒有理由問,您就不要為難我們了”。
我聞言,便也沒有再問下去了,隻得擺了擺手,讓那個警察下去了。等到那個警察走了之後,我便對著元淩說道:“好了,你先先去休息吧!我去趟檔案室”。
元淩想說什麽,但是卻忍住了。我猜他是想勸我休息,但是他又知道我的脾氣,便知道說什麽都沒有用,所以幹脆不說了。
中國,某市公安分局檔案室。
我將檔案室的工作人員打發走了,一個人坐在檔案館裏麵,將餘生華的卷宗翻了出來,然後仔細的看了起來。
根據卷宗上記載,餘生華是在五年前考進了某市中學,當時成績優異,是中考市裏麵的第三名。之後,更是成績優異,榮譽加身,一直到了高二。
但是不知道為什麽,在高二的某一個中午,餘生華突然精神失常,從四樓上跳下,當場摔死。
當時新聞也報道了這件事情,但是這件案子最終卻沒有進入法院,而是以民事調解的方式結束了。
我還從卷宗上了解到,餘生華並沒有父母,她一直是被舅舅撫養著的。當時學校在發生這件案子之後,校方給餘生華的舅舅一大筆錢,事情也就這麽了了。
在案件負責人這一欄,赫然填寫著公安分局現任局長的名字,看來那個警察說的不錯,這件案子確實是局長當時督辦的。
但是這卷宗上麵的記載的案件經過實在太不盡人意了,一是太過簡略,二是漏洞百出,這倒是讓我百思不得其解。
首先,這個餘生華成績很優異,那麽為什麽突然精神失常呢?這明顯是不合理的,一個人要是精神失常,那也得有一個過程,最起碼得有一個原因,但是這卷宗裏麵居然隻字未提!
還有,學校發生了這麽大的事情,媒體竟然隻是淡淡的描寫一下,根本就沒有上頭條,更沒有引起群眾的關注,那就更不應該了!
最後,這案子畢竟是死人了,死者的家屬居然沒有提起上訴,而是私底下了結了,這明顯就不合理。我再一聯想這幾天學校門口的狀況,更不能理解,到底是什麽讓死者的家屬放棄上訴的呢?
接著,我便想到了那個警察的話,這一切都是局長偵辦的,局長卻將重要的材料全部都隱藏了起來,這又是為什麽?難道這件案子跟局長有什麽關係?
想到這裏,我便不能再呆在檔案室了,趕緊將檔案歸檔,然後緊鑼密鼓地出了分局,坐上了一輛出租車。
中國,某市公安分局局長家。
我站在門外,按響了門鈴。但是沒有人回應,我便一直按著門鈴,讓它一直響。不一會兒,門裏麵就傳來了暴躁的嗬斥聲,跟著,一陣拖鞋的走路聲之後,門開了。
開門的一瞬間,局長本來想罵的,但是看見是我,便硬生生的將掛在嘴邊的髒話又咽了回去。局長皺著眉頭,很不高興的問道:“怎麽?譚警官有什麽事情?”。
我微微一笑說道:“外麵冷,難道局長就不舍得讓我進去說?”。
局長這才將門讓了一條窄縫,然後說道:“沒有,你進來說吧!”。
我跟著局長進到了他家的客廳,然後便很隨意的坐在了沙發之上。局長並沒有給我倒水,而是直接坐在了沙發上,然後從茶幾上拿起一盒煙來,給我扔過來,然後說道:“淩晨過來,肯定有什麽重要的事情,說吧!”。
我將局長扔在茶幾的煙撿起來,然後抽出一支,點上吸了一口,這才說道:“也沒什麽大事,就是過來跟您問點事情,關於餘生華的案子”。
局長一聽到“餘生華”三個字,身子明顯抖了一下,臉上的表情馬上就變了。但是局長畢竟是局長,喜怒控製的很好,他隻是微微的表現了一點,然後便馬上就恢複了原來的臉色。
局長聞言,沉默了一會兒,馬上就冷冷的說道:“這件案子已經結案了,不必再問了”。
我馬上就笑了笑說道:“我看了那件案子的卷宗,覺得有幾點想不通,看到經辦人是您,便想過來問您幾個問題,請您不要推辭,解了我的疑惑”。
局長聞言馬上就反駁道:“卷宗上麵寫的就是案子的全部過程,很是詳盡,你要是不明白,就多多讀幾遍,自然就明白了”。
我聞言,馬上就說道:“我要問的,卷宗上可沒有。比如說,這個餘生華是如何精神失常的,卷宗上沒有記錄,還望您解答”。
“那誰知道,突然就發瘋了,然後跳樓死掉了,就這麽簡單”。
“那她的家人為什麽沒有上訴呢?案例來說不鬧也該上訴啊!可是案子居然民事調解了,這個我就不理解了”。
“我怎麽知道!誰曉得他家人怎麽想的!”。
“包庇罪犯,恐嚇死者家屬,收受賄賂,擅自隱瞞案情,埋屍荒野,哪個不是你做的!”。
“我沒有收受賄賂,那屍體也不是我埋的!”。
“那是誰埋的!”。
局長這才反應過來自己被我陰了,他不禁惡狠狠地看著我。許久,竟然大笑起來,自嘲著說道:“自己這樣子審犯人一輩子,最後竟然被別人用著方法給審了,真是可笑!”。
說完,局長深深地吸了一口氣,這才說道:“我其實在做那件事情的時候,就已經知道會有這麽一天了,不過我沒有想到,今天就是那一天。我曾經想過,在我死後這一天才會到來”。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