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九十九章追雲駒
在現在二十一世紀,馬是一件極其珍貴的物種,尤其是用來訓練的馬屁更是天價,一匹純種的馬,最少需要幾十萬以上才能買到。
一些特殊的馬匹,比如傳說中的汗血寶馬,沒有上千萬是買不到的。
故此,馬術,也是一種很昂貴的運動,就算是進入跑馬場參觀和訓練,一天都需要上千塊,而且,用的還是普通的訓練馬匹,無法接觸到真正的寶馬。
故此,跑馬場是隻有一些富豪才能夠消費得起的地方,在這裏進出的人,全都是身家過億的富豪。
眼前這個帥哥名叫任高歌,年約三十歲,他含著金鑰匙出生,是燕京某個大家族的嫡係子弟的同時,也是某個資產超過十億的上市公司的老總,很有能力。
他,正是劉一菲的相親對象。
此時此刻,他一身便裝,眉宇間充滿英氣,帥氣俊朗,充滿男人陽剛氣息的同時,又顯得睿智沉穩。
在他身後,還站著一個美女秘書和一個男保鏢。
讓給沈毅側目的是那個男保鏢。
男保鏢,是一個中等身材的男人,穿著西裝,腰肢挺拔,整個人氣質內斂,但眼神偶爾閃過的一絲精芒,讓人感覺格外恐怖,顯然是一個高手。
沈毅看著任高歌,心道:能出動這樣的高手貼身保護,這個人,大有來頭啊,劉警官,你又把我拖到了麻煩的境地。
他很想苦笑,但是,劉一菲是張敏的閨蜜,他是張敏的老公,不得不幫劉一菲趟這趟渾水啊。
“任高歌,你說錯了。”
劉一菲神色微微一冷,說道:“馬術,並非貴族特有的運動,國家運動員、內蒙古牧民也都會馬術。”
她很不滿意任高歌的態度,說什麽貴族的運動,很明顯就是在指桑罵槐,說沈毅身份低賤,這讓她瞬間就憋不住自己的怒氣了。
雖然她也是貴族,但是她特討厭貴族中人高人一等的那種態度,因為她是人民警察,講究的是公正平等。
“說得也對。”
任高歌修養很好,並沒有因此動怒,反而露出了笑容,朝沈毅伸出手,彬彬有禮地說道:“你好,我是任高歌。”
“你好,我叫沈毅。”沈毅也握手。
任高歌這人給他的感覺如沐春風,和一些其他紈絝子弟不一樣。
而且,這人來到的時候,並沒有谘詢他和劉一菲的關係,也沒有看到他和劉一菲這麽親熱而翻臉,顯然個人涵養很好。
或者,這人的城府很深。
任高歌和沈毅握手後,轉頭看向劉一菲,“菲菲,我們來這裏是賽馬呢,還是先吃早餐?”
“別叫得這麽親熱,你還是叫我劉一菲吧。”
劉一菲卻絲毫不領情,反而還當著任高歌的麵,挽起了沈毅的左手,說道:“沈毅,你也認識了,我來給你介紹吧,他是我男朋友。”
“男朋友?”
任高歌眼神微微一變,但表麵卻很有禮貌地笑了笑,說道:“不管你是什麽身份,沈先生,我還是很高興認識你。”
“謝謝。”沈毅點頭。
“看沈先生的穿著打扮,顯然也不是普通人,想必馬術應該不錯,不如,我們比一比?”任高歌頗感興趣地問道。
“比馬術?”沈毅一怔。
“沒錯,你是菲菲男朋友,她帶你來此地,顯然對你的馬術很有自信。”
任高歌目光炯炯,說道:“而我,也學過馬術,曾經也拿過獎,一直都缺少一個好對手,不如我們來賽馬如何?”
他是貴族,天賦絕倫,無論是讀書、經商、運動,都遠遠超過別人,在馬術這一塊,甚至還在英國的貴族學校得到過馬術比賽冠軍。
高手寂寞,人生如雪。
任高歌年紀輕輕已經功成名就,也換過不少女人,有很多女人都能和劉一菲媲美,故此,他並沒有對劉一菲的相貌感到驚豔,反而對沈毅很感興趣。
相親對象帶男朋友來約會,那擺明了就是挑釁,那他自然要反擊回去,如何反擊?
那就是讓沈毅顏麵盡失,落荒而逃!
打敗其他女人的男人,彰顯自己的雄風,這是任高歌一直很樂意做的事情。
“賽馬啊?”沈毅看了看場地,又看了看那些馬匹,有些猶豫。
“沈先生,你不會是怕了吧?”任高歌挑釁道。
劉一菲抓住沈毅的手,小聲問道:“你懂得騎馬嗎?”
“懂一點點。”沈毅點頭。
“那好,我們就和他比試,讓他知難而退!”劉一菲慫恿道。
她根本不知道任高歌騎馬究竟有多厲害,但是她對沈毅有著十足的信心,畢竟沈毅是英雄,更是她心目中的暗刃。
而暗刃,是無所不能的!
“好,早上起來運動運動挺好。”沈毅點頭,答應了任高歌的請求。
“嘿~”
任高歌在心裏一笑,他讓人牽來一匹高大而雪白的寶馬,撫摸著馬的鬃毛,又指著馬棚,說道:“這是我的追雲駒,請沈先生任意挑選一匹馬,我們開始比賽。”
“追雲駒?”劉一菲露出異色。
這可是跑馬場的極品寶馬啊,速度快到難以想象,奔跑起來,如同一道白色閃電。
有這樣的寶馬,沈毅如何取勝?
刹那間,劉一菲開始擔憂起來。
“馬棚是吧?”
沈毅走了過去,開始挑選,很快,他視線落在了一匹馬的身上,頓時眼睛一亮,“就它了!”
在現在二十一世紀,馬是一件極其珍貴的物種,尤其是用來訓練的馬屁更是天價,一匹純種的馬,最少需要幾十萬以上才能買到。
一些特殊的馬匹,比如傳說中的汗血寶馬,沒有上千萬是買不到的。
故此,馬術,也是一種很昂貴的運動,就算是進入跑馬場參觀和訓練,一天都需要上千塊,而且,用的還是普通的訓練馬匹,無法接觸到真正的寶馬。
故此,跑馬場是隻有一些富豪才能夠消費得起的地方,在這裏進出的人,全都是身家過億的富豪。
眼前這個帥哥名叫任高歌,年約三十歲,他含著金鑰匙出生,是燕京某個大家族的嫡係子弟的同時,也是某個資產超過十億的上市公司的老總,很有能力。
他,正是劉一菲的相親對象。
此時此刻,他一身便裝,眉宇間充滿英氣,帥氣俊朗,充滿男人陽剛氣息的同時,又顯得睿智沉穩。
在他身後,還站著一個美女秘書和一個男保鏢。
讓給沈毅側目的是那個男保鏢。
男保鏢,是一個中等身材的男人,穿著西裝,腰肢挺拔,整個人氣質內斂,但眼神偶爾閃過的一絲精芒,讓人感覺格外恐怖,顯然是一個高手。
沈毅看著任高歌,心道:能出動這樣的高手貼身保護,這個人,大有來頭啊,劉警官,你又把我拖到了麻煩的境地。
他很想苦笑,但是,劉一菲是張敏的閨蜜,他是張敏的老公,不得不幫劉一菲趟這趟渾水啊。
“任高歌,你說錯了。”
劉一菲神色微微一冷,說道:“馬術,並非貴族特有的運動,國家運動員、內蒙古牧民也都會馬術。”
她很不滿意任高歌的態度,說什麽貴族的運動,很明顯就是在指桑罵槐,說沈毅身份低賤,這讓她瞬間就憋不住自己的怒氣了。
雖然她也是貴族,但是她特討厭貴族中人高人一等的那種態度,因為她是人民警察,講究的是公正平等。
“說得也對。”
任高歌修養很好,並沒有因此動怒,反而露出了笑容,朝沈毅伸出手,彬彬有禮地說道:“你好,我是任高歌。”
“你好,我叫沈毅。”沈毅也握手。
任高歌這人給他的感覺如沐春風,和一些其他紈絝子弟不一樣。
而且,這人來到的時候,並沒有谘詢他和劉一菲的關係,也沒有看到他和劉一菲這麽親熱而翻臉,顯然個人涵養很好。
或者,這人的城府很深。
任高歌和沈毅握手後,轉頭看向劉一菲,“菲菲,我們來這裏是賽馬呢,還是先吃早餐?”
“別叫得這麽親熱,你還是叫我劉一菲吧。”
劉一菲卻絲毫不領情,反而還當著任高歌的麵,挽起了沈毅的左手,說道:“沈毅,你也認識了,我來給你介紹吧,他是我男朋友。”
“男朋友?”
任高歌眼神微微一變,但表麵卻很有禮貌地笑了笑,說道:“不管你是什麽身份,沈先生,我還是很高興認識你。”
“謝謝。”沈毅點頭。
“看沈先生的穿著打扮,顯然也不是普通人,想必馬術應該不錯,不如,我們比一比?”任高歌頗感興趣地問道。
“比馬術?”沈毅一怔。
“沒錯,你是菲菲男朋友,她帶你來此地,顯然對你的馬術很有自信。”
任高歌目光炯炯,說道:“而我,也學過馬術,曾經也拿過獎,一直都缺少一個好對手,不如我們來賽馬如何?”
他是貴族,天賦絕倫,無論是讀書、經商、運動,都遠遠超過別人,在馬術這一塊,甚至還在英國的貴族學校得到過馬術比賽冠軍。
高手寂寞,人生如雪。
任高歌年紀輕輕已經功成名就,也換過不少女人,有很多女人都能和劉一菲媲美,故此,他並沒有對劉一菲的相貌感到驚豔,反而對沈毅很感興趣。
相親對象帶男朋友來約會,那擺明了就是挑釁,那他自然要反擊回去,如何反擊?
那就是讓沈毅顏麵盡失,落荒而逃!
打敗其他女人的男人,彰顯自己的雄風,這是任高歌一直很樂意做的事情。
“賽馬啊?”沈毅看了看場地,又看了看那些馬匹,有些猶豫。
“沈先生,你不會是怕了吧?”任高歌挑釁道。
劉一菲抓住沈毅的手,小聲問道:“你懂得騎馬嗎?”
“懂一點點。”沈毅點頭。
“那好,我們就和他比試,讓他知難而退!”劉一菲慫恿道。
她根本不知道任高歌騎馬究竟有多厲害,但是她對沈毅有著十足的信心,畢竟沈毅是英雄,更是她心目中的暗刃。
而暗刃,是無所不能的!
“好,早上起來運動運動挺好。”沈毅點頭,答應了任高歌的請求。
“嘿~”
任高歌在心裏一笑,他讓人牽來一匹高大而雪白的寶馬,撫摸著馬的鬃毛,又指著馬棚,說道:“這是我的追雲駒,請沈先生任意挑選一匹馬,我們開始比賽。”
“追雲駒?”劉一菲露出異色。
這可是跑馬場的極品寶馬啊,速度快到難以想象,奔跑起來,如同一道白色閃電。
有這樣的寶馬,沈毅如何取勝?
刹那間,劉一菲開始擔憂起來。
“馬棚是吧?”
沈毅走了過去,開始挑選,很快,他視線落在了一匹馬的身上,頓時眼睛一亮,“就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