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六月以來,中日兩國圍繞著從朝鮮搬兵的問題開始了頻繁的交涉。在這場交涉中,由於李鴻章一心想“保全和局”,而清朝中樞內部又和戰兩歧,難以對朝鮮問題製定出正確的方針,因此,交涉的結果隻能對日本有利,使它贏得了動員和部署兵力的時間。
集軍事外交重責於一身的北洋大臣李鴻章,對日本的情況既不真正了解,對整個形勢也缺乏正確的估計,所以在朝鮮問題的處理上處處樁動。起初,當朝鮮政府乞援時,他采納了袁世凱出兵朝鮮的建議,對日本“必無他意”的口頭保證毫不置疑,並未料到日本會派遣軍隊進入朝鮮。及日本已經出兵,他先是於六月七日要求日本隻派少量軍隊.九日,總理衙門即以此意照會日本駐北京臨時代理公使小村壽太郎。十二日,小村複照總理衙門,斷然拒絕無須多派軍隊的提議。其後,日本繼續增兵不已,李鴻章始感到事態的嚴重。於是,中日雙方開始了曆時近一個半月的交涉。
六月十二日,日本大島棍成旅團先遣部隊抵仁川時,大島義昌少將率混成旅團第一批部隊業已出發,正在駛向仁川的途中。此時,漢城非常平靜,日本突派大軍壓境,頗引人注目。各國駐漢城公使對日本的舉動無不吃驚,而且持有異議。正是在這種外交的壓力下,大鳥圭介才主動同袁世凱商談雙方撤軍問題。到十五日,談判進入實質性階段,即就分批撤軍的問題取得了一致的意見,隻差雙方互換公文了。事實上,早在兩天前,大鳥已經接到了陸奧宗光的電令,不僅反對從朝鮮撤軍,而且明確指出:“關於對朝鮮將來之政策,日本政府不得已或至采取強硬之處置。”撤軍談判進行到第五天,便由於日本正式提出共同改革朝鮮內政方案而宣告失敗了。在談判中,李鴻章堅持兩國同時撤軍的原則,應讀說是公平合理的。但是,由於他未能覺察日本蓄謀挑起釁端的野心,所以在原則行不通時未能采取適當的策略。在此期間,朝鮮政府曾先後照會日本和中國要求撤軍。如果中國在雙方撤軍談判失敗的情況下,宣布根據朝鮮政府的要求而單方麵撤軍,未始不是切實可行的措施。因為日本當時已經在外交上處於不利的地位,如果中國軍隊一旦撤離朝境,那末,它不僅在外交上更加孤立,而且想把清軍拖住的陰謀必然破產,其精心策劃的所謂“共同改革朝鮮內政”方案想提也提不出來了。所以,在此階段中,李鴻章保全和局的想法不見得全錯,是無可厚非的。問題是他未能洞察奸謀,及早采取相應的策略。果真如此的話,日本盡管還會玩弄各種花招,但要想急於挑起釁端則勢所難能了。
六月十六日,日本政府在使雙方撤軍談判破裂之後,向中國提出了所謂“共同改革朝鮮內政”方案。日本之提出此案,是想既把清軍拖在朝鮮,又使日軍賴在朝鮮不走,以達到進一步挑釁的目的。在此階段中,李鴻章和總理衙門皆據理駁斥日方提案.李鴻章同意駐日公使汪鳳藻關於“中倭皆不幹預韓政,惟勸韓自行清厘”的意見,認為“尚是正論”。並斷定日本“以重兵挾議,實欲幹預韓內政,為侵奪之謀”,已看出了日本的浸略野心.他還指示袁世凱:“任他多方恫喝,當據理駁辯勿怖。”總理衙門也告誡日本:
“朝鮮有其自主之權”,“不得對其內政濫加幹涉”。在談判中通過鬥爭來保全和局,堅持了原則立場,這無疑是正確的。但是,對於日本決心挑起戰爭這一點,李鴻章並無充分的估計。他不是加強戰備以保全和局,而是用綏靖手段以求和局,結果隻能是適得其反。六月十七日,汪鳳藻致電李鴻章提出增兵的建議:“察倭頗以我急欲撤兵為怯,狡謀愈逞,其布置若備大敵。似宜厚集兵力,隱伐其謀,候餘孽盡平,再與商撤,可望就範.”李卻複電曰:“日性浮動,若我再添兵厚集,適啟其狡逞之謀。因擬必戰,殊非伐謀上計。”十八日,袁世凱亦致電李鴻章,“日廷意在脅韓,大鳥不能自主,難與舌爭。似應先調南北洋水師迅來嚴備,續備陸兵。”建議加強軍備,不可單靠口頭上的交涉。李鴻章也隻是命北洋海軍提督丁汝昌添調數船住仁川,以“聊助聲勢”。對於汪鳳藻、袁世凱二人加強戰備的建議,他致電總理衙門闡述己見說,“汪、袁皆請添撥重兵。鴻思倭兵分駐漢、仁,已占先著。我多兵逼處,易生事,遠紮,則兵多少等耳。葉駐牙山,距漢二百餘裏,陸續添撥已二千五百,足可自固,兼滅賊。我再多調,倭亦必添調,將作何收場耶?今但備而未發,續看事勢再定。”李鴻章在已覺察日本懷有“侵奪之謀”的情況下,不作軍事上的充分準備,以立於不敗之地,而想依靠外交上的折衝尊俎來保全和局,當然隻能是一種幻想.到六月二十二日,日本政府發出“第一次絕交書”,強硬地表示:“設與貴政府所見相違,我斷不能撤現駐朝鮮之兵。”李鴻章的這一幻想也就破滅了。
六月二十一日,日本舉行禦前會議,決定向朝鮮繼續派出第二批部隊,並撇開中國而單獨脅迫朝鮮政府“改革內政”。日本挑戰的意圖已經暴露得相當充分。當時,日本方麵雖百般威逼,朝鮮政府仍嚴正指出:日本“嚴限實行改革的日期,不免有幹涉內政之嫌。”並表示:“內政改革一事,須待貴軍撤回之後,我政府可實行之。”拒絕了日本以高壓手段強勒“改革內政”的計謀。此時,清政府主要依賴列強進行調停。在朝鮮,袁世凱與大鳥圭介的交涉已告終止,在北京,總理衙門與小村壽太郎的談判表麵上述在進行。先是七月四日,小村至總理衙門表示,“願兩國相商,不甚願他國幹預,以免日後牽製。”並說明“已按其外務電,予以商議之權,日內必能開談”。其後,總理衙門與小村進行了兩次會談:
第一次會談是在七月七日,中目方麵參加的有奕劻、孫毓汶、徐用儀、崇禮、張蔭桓五人,日本方麵則由小村壽太郎攜書記官兼譯員鄭永昌參加。其主要對話如下: 小村:“對於此次事件,如貴我兩國不速開協商之端緒,恐日益受他國之幹涉,此應為特別注意之事。” 孫毓汶:“貴政府對此事更應提出辦法,我政府希望據此與貴署大臣達成協議。” 小村:“目前自朝鮮撤出兩國兵員,乃談判開始先應議定之事項。即對於搬兵之方法和時間進行必要之協商.此點僅供貴王大臣參考,故明言之。” 孫毓汶:“如同意以此為協商之第一項,本大臣亦表同感。” 奕劻:“早者明日,遲者亦不過後日,可答複之。” 小村:“此事急需處理,希望至遲後日必須答複.”
日本政府早就否定了中國提出的雙方撤軍建議,並決定製造決裂的口實,小村對此不會不知道,而他卻主動提出再議撤兵問題,顯然是有意地引中國上鉤。奕劻、孫毓汶等誤認為是列強調停奏效,欣然應諾,結果大上其當。
第二次會談如約在七月九日舉行,雙方的參加人員未變。其主要對話如下: 奕劻:“望貴我兩國進行協商,迅速結束此事。然而,目前兩國派出眾多兵員,一則使各國產生種種疑慮,難免會有來自他國的多方幹涉;二則恐兩國軍隊發生意外衝突,遂有破壞兩國友好之懸念,故貴我兩國談判前互將兵員撤回,乃當務之急。” 孫毓汶:“頃接朝亂已平之報告,故兩國兵員已無駐紮之必要。兩國先將兵員撤回,然後再協商善後之策。蓋兩國撤兵乃執行《天津條約》之明文也。” 小村,“朝鮮目下安寧,然明日難期.一旦兩國搬兵,亂必再起。故我政府力求兩國充分協議,以絕亂源。談判之始先商撤兵一事,亦為實現日後不再出兵之切望也。” 孫毓汶:“貴我兩國政府根據《天津條約》而出兵,業已平安朝亂。今國王既請求撤兵,責我兩國亦應遵照《天津條約》之明文,約定日期共同撤兵,是乃恰當之處置。” 小村:“在事情未定之時,我兵員決不撤回。” 孫毓汶:“目前兩國出兵朝鮮,引起各國種種猜測,以至試圖幹涉之。為消除此患,惟有速撤兩國之兵。況且撤兵之舉,井非不再談判。第一步先行撤兵,然後兩國就勸告國王改革內政事進行協商。” 小村:“如此,為免於誤解,本官可將貴王大臣意見之要點重複如下,現今朝鮮內亂業已平定,根據《天津條約》之明文,日清兩國所派兵員應各自撤回。且兩國駐兵朝鮮,亦有引起他國出兵之慮。因此,談判非於撤兵之後難以進行。” 徐用儀:“如是,無誤。” 奕劻:“接到貴政府對我政府意見之回電後,望速報知。”
在這兩次會談中,中國方麵都以避免他國出兵為詞,強調兩國撤兵的必要性。而日本方麵需要的隻是挑釁的口實,不是用道理可以使其轉變立場的,其結果也就不難預期了。 到七月十四日,日本駐北京臨時代理公使小村壽太郎送來了日本政府的照會,內稱: “查朝鮮屢有變亂之事,從其內治紛亂而來。我政府因念今俾該國能更正內治,絕變亂於未萌,莫善於兩國戮力同心者,緣兩國之與該國所有關係原常吃緊也。乃將此意提出清國政府,詎料清國政府定然不依,惟望撤兵,我政府實深詫異。近聞駐京英國大臣顧念睦誼,甚願日清兩國言歸於好,出力調停等語。但清國政府仍惟主撤兵之言,其於我政府之意毫無可依之情形。推以上所開,總而言之,清國政府有意滋事也。則非好事而何乎?嗣後因此即有不測之變,我政府不任其責!”
這就是陸奧宗光的所謂“第二次絕交書”。其中,不僅斷然拒絕了中國提出的雙方共同撤兵的正當要求,還倒打一耙,預將挑起戰端的罪責推給中國。清政府“始則假俄人為箝製,繼則恃英人為調停”,幻想依賴列強折衝調停,到此終於落空。
在此階段中,李鴻章對俄國的幹涉抱有很大幻想,故在軍事上仍不積極準備。這與光緒皇帝的態度適成鮮明的對照。六月二十五日和七月一日,光緒曾兩次諭李鴻章加強備戰。但是,李鴻章認為日本決不會先開釁,仍不積極進行部署.六月二十九日,丁汝昌請戰,提出:“各艦齊作整備,候陸兵大隊調齊,電到即率直往,並力拚戰,決一雌雄。”七月初,葉誌超有移軍水原的建議。在此以前,袁世凱也曾提出:“不妨先播進漢聲勢,而不必遽進,看其如何變態。”不久,漢城即風傳聶士成“準備以謁見為名,率二千大兵入京”。大鳥圭介聽說後,異常驚慌,準備製止,如不聽其勸告,“即以武力相拒”。而陸奧宗光回電則稱:“可進行勸告以製止其入京,但不可使用武力。目前英國正在兩國間進行斡旋,非到萬不得已時不可使用武力。”可見,當時如果清軍及時增派兵力,在軍事上爭取主動,不失為可行的辦法。而李鴻章卻認為:“與日相逼,日轉有詞。兩國交涉全論理之曲直,非恃強所能了事,仍望靜守勿動。”及到七月十日,聶士成請求“撤隊內渡”時,李鴻章又未能當機立斷,再一次失去了撤軍的大好時機。既不加強戰備,從軍事上爭取主動,又不能及時撤軍,從政治上爭取主動,而是遷延不決,愈來愈陷於被動,這不能不說是李鴻章的極大失誤。
七月十五日,即日本發出“第二次絕交書”的第二天,光緒皇帝頒旨,命戶部尚書翁同龢、禮部尚書李鴻藻,與軍機大臣和總理各國事務大臣會商有關朝鮮問題的對策。十六日,中樞諸王大臣會議。會議間,翁同龢,李鴻藻主張續派軍隊,而奕劻等持觀望態度,因此議無所決。會後,軍機大臣以此入奏,光緒大為震怒,嚴責上次辦理失當,此番須加整頓,宣示主戰之意,“並傳懿旨亦主戰”。
當天,軍機處電寄李鴻章一道諭旨: “現在倭韓情事已將決裂,如勢不可挽,朝廷一意主戰。李鴻章身膺重寄,熟諳兵事,斷不可意存畏葸.著懍遵前旨,將布置進兵一切事宜迅籌複奏。若顧慮不前,徒事延宕,馴致貽誤事機,定惟該大臣是問!”
在朝廷的嚴令下,李鴻章才開始增派軍隊援朝。此時,主戰的空氣漸趨高漲。如太仆寺卿岑春煊奏曰:“為今之計,與其後日添防,老師匱餉,縻有窮期,何若今日臨以大兵,示以必戰?倘該夷自揣理屈,退兵守約,誠國家福.設仍相抗,即以一戰,挫其凶鋒。”禮部右侍郎誌悅亦上疏稱:“我若急治軍旅,力敵勢均,擾冀彼有所憚,不敢猝發。是示以必戰之勢,轉可為弭釁之端。不然,則我退而彼進,雖欲求無釁,不可得也。”井指責依賴列強調停之失當:“全憑口舌折衝,雖俄,英各使逞辯蘇張,果能化弱為強,強日人以就我範圍乎?”翰林院修撰張謇則上書翁同龢,為“中國之兵狃於慶典,不開邊釁,翱翔海上”的情況擔憂,提出:“此時舍大張旗鼓,攻其所必救,則朝鮮之事無可望其瓦全。”這些議論,多是批評前此已失機宜,應為亡羊補牢之計,力爭在軍事上掌握主動權。
那末,清朝統治集團最高層內部在和戰問題上的意見是否已趨於一致呢?事實上,此時,中樞的意見並未真正繞一,除翁同龢、李鴻藻外,多數人仍然幻想依賴列強調停,並無主戰的決心。
如此首鼠兩端,無論在思想上還是軍事上始終缺乏必要的準備,在即將到來的甲午之戰中,如何不敗?
何紹明狠狠地將手中的電文揉做一團,而後猛力地擲了出去,紙團劃過拋物線,而後落入院中的水缸內,激起一片水花。心中暗暗念道:“這次,不一樣了!”
(今日爆發完畢,明日同一時間,繼續爆發~)(未完待續)
集軍事外交重責於一身的北洋大臣李鴻章,對日本的情況既不真正了解,對整個形勢也缺乏正確的估計,所以在朝鮮問題的處理上處處樁動。起初,當朝鮮政府乞援時,他采納了袁世凱出兵朝鮮的建議,對日本“必無他意”的口頭保證毫不置疑,並未料到日本會派遣軍隊進入朝鮮。及日本已經出兵,他先是於六月七日要求日本隻派少量軍隊.九日,總理衙門即以此意照會日本駐北京臨時代理公使小村壽太郎。十二日,小村複照總理衙門,斷然拒絕無須多派軍隊的提議。其後,日本繼續增兵不已,李鴻章始感到事態的嚴重。於是,中日雙方開始了曆時近一個半月的交涉。
六月十二日,日本大島棍成旅團先遣部隊抵仁川時,大島義昌少將率混成旅團第一批部隊業已出發,正在駛向仁川的途中。此時,漢城非常平靜,日本突派大軍壓境,頗引人注目。各國駐漢城公使對日本的舉動無不吃驚,而且持有異議。正是在這種外交的壓力下,大鳥圭介才主動同袁世凱商談雙方撤軍問題。到十五日,談判進入實質性階段,即就分批撤軍的問題取得了一致的意見,隻差雙方互換公文了。事實上,早在兩天前,大鳥已經接到了陸奧宗光的電令,不僅反對從朝鮮撤軍,而且明確指出:“關於對朝鮮將來之政策,日本政府不得已或至采取強硬之處置。”撤軍談判進行到第五天,便由於日本正式提出共同改革朝鮮內政方案而宣告失敗了。在談判中,李鴻章堅持兩國同時撤軍的原則,應讀說是公平合理的。但是,由於他未能覺察日本蓄謀挑起釁端的野心,所以在原則行不通時未能采取適當的策略。在此期間,朝鮮政府曾先後照會日本和中國要求撤軍。如果中國在雙方撤軍談判失敗的情況下,宣布根據朝鮮政府的要求而單方麵撤軍,未始不是切實可行的措施。因為日本當時已經在外交上處於不利的地位,如果中國軍隊一旦撤離朝境,那末,它不僅在外交上更加孤立,而且想把清軍拖住的陰謀必然破產,其精心策劃的所謂“共同改革朝鮮內政”方案想提也提不出來了。所以,在此階段中,李鴻章保全和局的想法不見得全錯,是無可厚非的。問題是他未能洞察奸謀,及早采取相應的策略。果真如此的話,日本盡管還會玩弄各種花招,但要想急於挑起釁端則勢所難能了。
六月十六日,日本政府在使雙方撤軍談判破裂之後,向中國提出了所謂“共同改革朝鮮內政”方案。日本之提出此案,是想既把清軍拖在朝鮮,又使日軍賴在朝鮮不走,以達到進一步挑釁的目的。在此階段中,李鴻章和總理衙門皆據理駁斥日方提案.李鴻章同意駐日公使汪鳳藻關於“中倭皆不幹預韓政,惟勸韓自行清厘”的意見,認為“尚是正論”。並斷定日本“以重兵挾議,實欲幹預韓內政,為侵奪之謀”,已看出了日本的浸略野心.他還指示袁世凱:“任他多方恫喝,當據理駁辯勿怖。”總理衙門也告誡日本:
“朝鮮有其自主之權”,“不得對其內政濫加幹涉”。在談判中通過鬥爭來保全和局,堅持了原則立場,這無疑是正確的。但是,對於日本決心挑起戰爭這一點,李鴻章並無充分的估計。他不是加強戰備以保全和局,而是用綏靖手段以求和局,結果隻能是適得其反。六月十七日,汪鳳藻致電李鴻章提出增兵的建議:“察倭頗以我急欲撤兵為怯,狡謀愈逞,其布置若備大敵。似宜厚集兵力,隱伐其謀,候餘孽盡平,再與商撤,可望就範.”李卻複電曰:“日性浮動,若我再添兵厚集,適啟其狡逞之謀。因擬必戰,殊非伐謀上計。”十八日,袁世凱亦致電李鴻章,“日廷意在脅韓,大鳥不能自主,難與舌爭。似應先調南北洋水師迅來嚴備,續備陸兵。”建議加強軍備,不可單靠口頭上的交涉。李鴻章也隻是命北洋海軍提督丁汝昌添調數船住仁川,以“聊助聲勢”。對於汪鳳藻、袁世凱二人加強戰備的建議,他致電總理衙門闡述己見說,“汪、袁皆請添撥重兵。鴻思倭兵分駐漢、仁,已占先著。我多兵逼處,易生事,遠紮,則兵多少等耳。葉駐牙山,距漢二百餘裏,陸續添撥已二千五百,足可自固,兼滅賊。我再多調,倭亦必添調,將作何收場耶?今但備而未發,續看事勢再定。”李鴻章在已覺察日本懷有“侵奪之謀”的情況下,不作軍事上的充分準備,以立於不敗之地,而想依靠外交上的折衝尊俎來保全和局,當然隻能是一種幻想.到六月二十二日,日本政府發出“第一次絕交書”,強硬地表示:“設與貴政府所見相違,我斷不能撤現駐朝鮮之兵。”李鴻章的這一幻想也就破滅了。
六月二十一日,日本舉行禦前會議,決定向朝鮮繼續派出第二批部隊,並撇開中國而單獨脅迫朝鮮政府“改革內政”。日本挑戰的意圖已經暴露得相當充分。當時,日本方麵雖百般威逼,朝鮮政府仍嚴正指出:日本“嚴限實行改革的日期,不免有幹涉內政之嫌。”並表示:“內政改革一事,須待貴軍撤回之後,我政府可實行之。”拒絕了日本以高壓手段強勒“改革內政”的計謀。此時,清政府主要依賴列強進行調停。在朝鮮,袁世凱與大鳥圭介的交涉已告終止,在北京,總理衙門與小村壽太郎的談判表麵上述在進行。先是七月四日,小村至總理衙門表示,“願兩國相商,不甚願他國幹預,以免日後牽製。”並說明“已按其外務電,予以商議之權,日內必能開談”。其後,總理衙門與小村進行了兩次會談:
第一次會談是在七月七日,中目方麵參加的有奕劻、孫毓汶、徐用儀、崇禮、張蔭桓五人,日本方麵則由小村壽太郎攜書記官兼譯員鄭永昌參加。其主要對話如下: 小村:“對於此次事件,如貴我兩國不速開協商之端緒,恐日益受他國之幹涉,此應為特別注意之事。” 孫毓汶:“貴政府對此事更應提出辦法,我政府希望據此與貴署大臣達成協議。” 小村:“目前自朝鮮撤出兩國兵員,乃談判開始先應議定之事項。即對於搬兵之方法和時間進行必要之協商.此點僅供貴王大臣參考,故明言之。” 孫毓汶:“如同意以此為協商之第一項,本大臣亦表同感。” 奕劻:“早者明日,遲者亦不過後日,可答複之。” 小村:“此事急需處理,希望至遲後日必須答複.”
日本政府早就否定了中國提出的雙方撤軍建議,並決定製造決裂的口實,小村對此不會不知道,而他卻主動提出再議撤兵問題,顯然是有意地引中國上鉤。奕劻、孫毓汶等誤認為是列強調停奏效,欣然應諾,結果大上其當。
第二次會談如約在七月九日舉行,雙方的參加人員未變。其主要對話如下: 奕劻:“望貴我兩國進行協商,迅速結束此事。然而,目前兩國派出眾多兵員,一則使各國產生種種疑慮,難免會有來自他國的多方幹涉;二則恐兩國軍隊發生意外衝突,遂有破壞兩國友好之懸念,故貴我兩國談判前互將兵員撤回,乃當務之急。” 孫毓汶:“頃接朝亂已平之報告,故兩國兵員已無駐紮之必要。兩國先將兵員撤回,然後再協商善後之策。蓋兩國撤兵乃執行《天津條約》之明文也。” 小村,“朝鮮目下安寧,然明日難期.一旦兩國搬兵,亂必再起。故我政府力求兩國充分協議,以絕亂源。談判之始先商撤兵一事,亦為實現日後不再出兵之切望也。” 孫毓汶:“貴我兩國政府根據《天津條約》而出兵,業已平安朝亂。今國王既請求撤兵,責我兩國亦應遵照《天津條約》之明文,約定日期共同撤兵,是乃恰當之處置。” 小村:“在事情未定之時,我兵員決不撤回。” 孫毓汶:“目前兩國出兵朝鮮,引起各國種種猜測,以至試圖幹涉之。為消除此患,惟有速撤兩國之兵。況且撤兵之舉,井非不再談判。第一步先行撤兵,然後兩國就勸告國王改革內政事進行協商。” 小村:“如此,為免於誤解,本官可將貴王大臣意見之要點重複如下,現今朝鮮內亂業已平定,根據《天津條約》之明文,日清兩國所派兵員應各自撤回。且兩國駐兵朝鮮,亦有引起他國出兵之慮。因此,談判非於撤兵之後難以進行。” 徐用儀:“如是,無誤。” 奕劻:“接到貴政府對我政府意見之回電後,望速報知。”
在這兩次會談中,中國方麵都以避免他國出兵為詞,強調兩國撤兵的必要性。而日本方麵需要的隻是挑釁的口實,不是用道理可以使其轉變立場的,其結果也就不難預期了。 到七月十四日,日本駐北京臨時代理公使小村壽太郎送來了日本政府的照會,內稱: “查朝鮮屢有變亂之事,從其內治紛亂而來。我政府因念今俾該國能更正內治,絕變亂於未萌,莫善於兩國戮力同心者,緣兩國之與該國所有關係原常吃緊也。乃將此意提出清國政府,詎料清國政府定然不依,惟望撤兵,我政府實深詫異。近聞駐京英國大臣顧念睦誼,甚願日清兩國言歸於好,出力調停等語。但清國政府仍惟主撤兵之言,其於我政府之意毫無可依之情形。推以上所開,總而言之,清國政府有意滋事也。則非好事而何乎?嗣後因此即有不測之變,我政府不任其責!”
這就是陸奧宗光的所謂“第二次絕交書”。其中,不僅斷然拒絕了中國提出的雙方共同撤兵的正當要求,還倒打一耙,預將挑起戰端的罪責推給中國。清政府“始則假俄人為箝製,繼則恃英人為調停”,幻想依賴列強折衝調停,到此終於落空。
在此階段中,李鴻章對俄國的幹涉抱有很大幻想,故在軍事上仍不積極準備。這與光緒皇帝的態度適成鮮明的對照。六月二十五日和七月一日,光緒曾兩次諭李鴻章加強備戰。但是,李鴻章認為日本決不會先開釁,仍不積極進行部署.六月二十九日,丁汝昌請戰,提出:“各艦齊作整備,候陸兵大隊調齊,電到即率直往,並力拚戰,決一雌雄。”七月初,葉誌超有移軍水原的建議。在此以前,袁世凱也曾提出:“不妨先播進漢聲勢,而不必遽進,看其如何變態。”不久,漢城即風傳聶士成“準備以謁見為名,率二千大兵入京”。大鳥圭介聽說後,異常驚慌,準備製止,如不聽其勸告,“即以武力相拒”。而陸奧宗光回電則稱:“可進行勸告以製止其入京,但不可使用武力。目前英國正在兩國間進行斡旋,非到萬不得已時不可使用武力。”可見,當時如果清軍及時增派兵力,在軍事上爭取主動,不失為可行的辦法。而李鴻章卻認為:“與日相逼,日轉有詞。兩國交涉全論理之曲直,非恃強所能了事,仍望靜守勿動。”及到七月十日,聶士成請求“撤隊內渡”時,李鴻章又未能當機立斷,再一次失去了撤軍的大好時機。既不加強戰備,從軍事上爭取主動,又不能及時撤軍,從政治上爭取主動,而是遷延不決,愈來愈陷於被動,這不能不說是李鴻章的極大失誤。
七月十五日,即日本發出“第二次絕交書”的第二天,光緒皇帝頒旨,命戶部尚書翁同龢、禮部尚書李鴻藻,與軍機大臣和總理各國事務大臣會商有關朝鮮問題的對策。十六日,中樞諸王大臣會議。會議間,翁同龢,李鴻藻主張續派軍隊,而奕劻等持觀望態度,因此議無所決。會後,軍機大臣以此入奏,光緒大為震怒,嚴責上次辦理失當,此番須加整頓,宣示主戰之意,“並傳懿旨亦主戰”。
當天,軍機處電寄李鴻章一道諭旨: “現在倭韓情事已將決裂,如勢不可挽,朝廷一意主戰。李鴻章身膺重寄,熟諳兵事,斷不可意存畏葸.著懍遵前旨,將布置進兵一切事宜迅籌複奏。若顧慮不前,徒事延宕,馴致貽誤事機,定惟該大臣是問!”
在朝廷的嚴令下,李鴻章才開始增派軍隊援朝。此時,主戰的空氣漸趨高漲。如太仆寺卿岑春煊奏曰:“為今之計,與其後日添防,老師匱餉,縻有窮期,何若今日臨以大兵,示以必戰?倘該夷自揣理屈,退兵守約,誠國家福.設仍相抗,即以一戰,挫其凶鋒。”禮部右侍郎誌悅亦上疏稱:“我若急治軍旅,力敵勢均,擾冀彼有所憚,不敢猝發。是示以必戰之勢,轉可為弭釁之端。不然,則我退而彼進,雖欲求無釁,不可得也。”井指責依賴列強調停之失當:“全憑口舌折衝,雖俄,英各使逞辯蘇張,果能化弱為強,強日人以就我範圍乎?”翰林院修撰張謇則上書翁同龢,為“中國之兵狃於慶典,不開邊釁,翱翔海上”的情況擔憂,提出:“此時舍大張旗鼓,攻其所必救,則朝鮮之事無可望其瓦全。”這些議論,多是批評前此已失機宜,應為亡羊補牢之計,力爭在軍事上掌握主動權。
那末,清朝統治集團最高層內部在和戰問題上的意見是否已趨於一致呢?事實上,此時,中樞的意見並未真正繞一,除翁同龢、李鴻藻外,多數人仍然幻想依賴列強調停,並無主戰的決心。
如此首鼠兩端,無論在思想上還是軍事上始終缺乏必要的準備,在即將到來的甲午之戰中,如何不敗?
何紹明狠狠地將手中的電文揉做一團,而後猛力地擲了出去,紙團劃過拋物線,而後落入院中的水缸內,激起一片水花。心中暗暗念道:“這次,不一樣了!”
(今日爆發完畢,明日同一時間,繼續爆發~)(未完待續)